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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后,首当其冲,跑到最前面的肯定是外资。原因有三:首先,在直销经验与队伍建设上,外资已经走了数十年;其次,在中国直销立法方面,外资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某种角度说,这对外资有利。 早在1998年,中国开始禁止传销的时候,几家外资直销巨头就借国务委员吴仪接见美国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时,当面 美国总统克林顿给国际直销协会写信说,我们已经要求中国政府解除其市场壁垒并允许直销企业继续在华拓展业务。 而在中国入世谈判中,作为美国商会会长的安利董事长史迪夫。温安洛曾两度在国会发言,支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与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地位。 此后,外资直销企业一边不断游说中国政府,一边动用国家政府官员或商会的名义进行政府公关,中国政府是否开放直销市场。今年2月9日举行的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美国安利公司高级副总裁侯力威即以美国商会亚洲事务委员会联合主席身份参加,并任美方代表团的副团长。 外资的奔走与努力是不会没有回报的。 据了解, 2003年9月,在厦门举行的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商务部外资司曾组织几家外资直销企业举行了秘密会议,探讨了直销立法问题,并听取了外资公司的意见。与会企业除了一家港资企业和一家马来西亚企业外,几乎是清一色的美资企业。甚至有人质疑,一旦对外资直销企业实行开放,这几家企业将成为“首发”。 侯立威透露:“很快中国商务部将专门组团赴美进行美国直销立法方面的考察,邓副司长要求我起草一份有关对中国直销立法的意见书,在代表团去美国之前完成。” 其实,从1998年以来很多家转型巨头都在配合自己的想法为立法部门做一些工作,提供一些思路。“我们很早就开始做这样的工作。”雅芳(中国)有限公司高寿康总裁表示。 显然,在中国政府1998年批准的10家外资直销转型企业名单中,安利和雅芳的知名度和规模最大。所以,他们的建议将对直销立法的具体细节起到关键作用。 当然更为有价值的是,十几年来,外资企业在华的经营活动为自己品牌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就雅芳而言,从1998年至今,虽然已经转型为批发零售的销售模式,但在全国拥有5500多家专卖店及2000多家专柜,这无疑是个活广告,从某种角度说,它是直销开放后藏着的“龙”。去年10月雅芳全球CEO钟彬娴走访北京时,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一席话非常值得回味:“现在雅芳遵守中国的法律,将来一定不会让你们吃亏”。 当然,外资的得天独厚并不能说明他们没有“威胁”,直销立法之后,在同等条件之下,民族直销企业在“符合中国国情的产品研发”与“笼络民心”方面的优势会更加明显。天狮的“与祖国同行”的企业理念曾让多少进入天狮的人泪流满面,那份感动之情是任何一家外资企业无法比拟的。 事实上,我们在各个网站对外资与内资的情感调查中,我们会发现,中国人热爱自己民族的品牌,民族的企业。这种情感将是一种力量,让内资企业如虎添翼。 非法传销无立锥之地直销作为一种商品行销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应用了50多年,并且在许多国家获得了成功。不过,直销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行销方式,而禁止直销的国家和地区,也并不只有中国。 作为一种在国际市场上成功运行了50多年的行销方式来说,其本身并无所谓“对错”,重要的是不是“适应”,也即是不是适应一个国家的市场环境问题。 那么,直销是否适应中国市场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只有用事实来说明。不说别的,就拿直销制度保存最完整的玫琳凯公司来说,尽管它最晚进入中国市场,但自2000年底玫琳凯中国公司产生了4个首席经销商以来,到2003年底,3年内就凸增到了16位首席经销商,玫琳凯在中国的直销是成功的。当然在中国,直销成功的企业不仅仅是玫琳凯。 适者生存,这是真理。因此我想说的是,中国直销立法就是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直销业的需要,中国直销立法实质就是解决“直销立法滞后”的问题。 一个必然的结果是“非法传销无立锥之地”。 道理很简单,先让我们回忆1998年禁止传销的理由。 归纳起来,国家禁止传销的理由无外乎就是不适应中国当时的国情,其原由有二:一是市场发育水平不高、二是国人消费心理不成熟。前者还有待商榷,而后者是完全可以解决和避免的。 而“利用传销”涉及的“邪教、帮会和迷信、流氓等活动,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影响我国社会稳定” “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等参与经商,严重破坏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 “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推销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牟取暴利,偷逃税收,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 这一切应该不是传销本身的错。 那么,直销立法后,国家在保护正当(合法)传销行为的同时,一个不言而喻的本质是,加大“利用传销”所从事的“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因为中国的法治方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直销立法后,全国各大媒体会科学、公平、公正而正面地关注直销,在这种良好的舆论氛围之下,广大民众会对直销有个科学而理智的判断,面对科学与伪科学、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等诸多方面会有一个明智的选择与判断。一旦人们对直销理念全面掌握、深刻理解后,他们自然会对“非法”进行排斥、并予以抵制。 当“非法传销”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时,它还有“立地之锥”吗? 当然,法律并不能规避风险。直销在中国有很大市场,有市场就有“战争”,有“战争”就有风险,商家违反了游戏规则,中国民众追求暴富的心理过于强烈,违法现象总是存在的,而这一切都会随立法而解决。 另一方面,5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为重开直销大门努力,在对非法传销采取了严厉打击的同时,也在不断探询直销市场管理之道,而中国民众对非法传销的危害有了更深的了解,但种种迹象表明,当初引发中国政府关闭直销之们的市场症结得到了缓解,尽管某些风险还依然存在,但那一切均今非昔比了。 不过,风险并非完全是威胁,而要解决当年的症结,也并不能一蹴而就。事实上当今市场已与5年前不能同日而语,而经过5年的摸索与探询,中国政府对直销市场的管理能力,也并不会停留在5年前的那个水平。 外资与内资并驾齐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