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die Smith,一位我比较喜欢的作家,下面是一书友对Zadie Smith的论述,炽热又不失些许中肯。
英国女作家扎笛·史密斯(Zadie Smith)的小说《论美》(On beauty)是近几年来我迫不及待想要阅读的唯一一本文学作品。在《世界文学》2007年第5期上读到其节译后,我就决心一定要弄到原文全本,而且我也已经相信,这位作家将是我今后忠实追看的对象。
《论美》出版于2005年,获当年布克奖提名,这是作者扎笛·史密斯的第三部小说。扎笛·史密斯1975年生于伦敦,父亲是英国白人,母亲是牙买加黑人,照片中的她五官清秀,肤色微黑,算的上是一位美女作家。
译者介绍说,《论美》是对E·M·福斯特的《霍华德别业》的一次致敬(Tribute)——这很有道理,最明显的证据:这部小说的男主角就也叫霍华德。可惜我没读过福斯特,《论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简·奥斯汀再世。
说起来我一度是多么热衷于现代主义、先锋派,而如今仔细盘算下来,这么年在心中存留下来的最喜爱的英语作家竟然多半是所谓现实主义的,如:狄更斯、奥斯汀、塞林格、索尔·贝娄、厄普代克,……。
如果把先锋派比作短镜头快剪辑吊钢丝的天马行空,那么现实主义就是拳拳着肉的硬桥硬马,在看厌了先锋末流的自交繁殖的怪胎后,突然看到一位年轻的传统叙事大师横空出世,那简直跟几年看到《拳霸》中托尼·贾的古泰拳一样让人兴奋。
说扎笛·史密斯是简·奥斯汀再世首先是因为她的对话。简·奥斯汀小说的对话即使在经典小说家中也罕有匹敌,寡言少语的现代派小说家更是无法望其项背(类似的,现代艺术电影中的台词也极少,所以只能用眼神和背影演戏);奥斯汀小说中的人物对话无非衣食住行、日常琐事,貌似清浅如溪、无关宏旨,实则波诡云谲、惊心动魄,深刻揭示出日常生活底下的心理暗涌和人际关系的纷繁复杂的欲望与权力动力学——扎笛·史密斯亦如是。
《论美》有你能期待于小说的一切:辛辣的反讽、机智、穿透性的洞察、颊上三毫的性格描绘、画龙点睛的点评、临场感极强的场面描写、丰满激凸的人物塑造……不夸张的说,每一页都带来强烈的阅读快感——然而,和某些不惜一切代价追求快感的“轻逸”作品不同,《论美》不是拆下来不成片断的七宝楼台,而是一个高度有机的完整叙事,它有一个实实在在的情感和智性内核,非常make sense。
故事的中心是一个混血家庭:贝尔西一家。父亲霍华德是英国白人,出生于伦敦的劳工阶层,自我成就的学者,专研伦勃朗,现在波士顿附近的威灵顿大学任艺术系教授;母亲琪琪,美国黑奴后裔,因为祖母受赠一栋大房子而跻身中产阶级,职业为护士;三个子女:长子杰罗姆,长女左拉,么儿利未。
霍华德和琪琪在一起恩恩爱爱地生活了三十年,然而这桩婚姻其实颇不般配,且不提种族肤色国籍的差异,单从知识水平上看,霍华德是满脑子高深理论的学院派高级知识分子,而琪琪则几乎算不上知识分子,她有限的一点书本知识多来自于环境的濡染。
在智力上,霍华德处于绝对强势,他主宰了整个贝尔西家的文化——这是一种近乎虚无主义的自由主义文化:充满智力优越感,对一切事物持批判态度,任何严肃的话题在贝尔西家只会引来讪笑。霍华德是贝尔西文化的教主和圣徒:他什么也不信仰,几乎什么也不喜欢(甚至连“美”也令他反感——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充满政治色彩的文化虚构)。霍华德毕生的学术努力是消解西方的伦勃朗神话,在他看来,伦勃朗不过是一个为了糊口啥活儿都接、对雇主言听计从的艺匠、庸人,而历代艺术评论家对伦勃朗画作的种种天花乱坠的解读,在他眼里也只是一厢情愿的过度阐释、甚至有意无意的欺骗。出于对具像艺术的憎恨,贝尔西家甚至连一幅画都不准挂。
琪琪年轻时候是大美人,而小说开始时已经是一位年龄超过50岁、体重超过200磅的“大”妈,但依然气宇不凡,看上去像个非洲女王。和“孤高傲世”的霍华德不同,琪琪是充满爱心的地母:不仅像老母鸡一样全新呵护着家庭,还有多余的爱心付给医院里孤单贫困的病人。嫁鸡随鸡的琪琪努力模仿教授夫人的谈吐,顺遂丈夫的意识形态,也远离了自己的种族,用她的话来说,她用了她的整个生命/生活来爱霍华德。
而霍华德却背叛了她。这部小说的进程也就是这个家庭解体的进程。霍华德和琪琪情好甚笃、多年不衰,按小说中的原话:he never got over her face(他对她的脸百看不厌)。他的背叛与其说是出于情感或性欲需求,毋宁说是出于空虚和恐惧:解结构主义的学术信念无法给生命灌注任何意义,失败的职业的挫败感,对循规蹈矩的生活的厌倦,对老之将至的恐慌,…在焦虑的驱使下,他和多年的老朋友、一位女诗人同事(《论美》即是这位女诗人的一首诗,见P.153)搞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婚外情。这场婚外情没有带来浪漫和刺激,而是带来了更深的空虚、迷惘,乃至毁灭。
霍华德是一个失败者,他开设的课程只有寥寥无几的学生,他的伦勃朗专著每年都排在系里学术成果总结的最后一项,而出版时间总是——待定。他是一个活在知识的真空里的人,离开了学院派的理论语汇就无法说话,甚至面对妻子的痛苦而愤怒的指责时,他也要来一番高深晦涩的理论分析:
“是的,男人会对美发生反应……但并不止于此,这……这牵扯到美在此世中作为一种物质实在——而那明显禁锢并幼龄化了……但它确是真实的和……我不知道不这样说我怎么才讲得清……”(P.207)
霍华德知道在这种情况琪琪有多么讨厌他这种话语,既便如此,他仍然没有办法用“日常”的语言说话,这固然是一种书呆子气的表现,但更暗示着对这种高度理论化的知识的质疑:这样的与生活完全脱开了联系的智性到底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它从终极上给人的生活带来了什么?
霍华德和生活切断了联系,和大地切断了联系,也和自己内在的道德和情感根源切断了联系,这也表现在他和父亲的关系上。他的父亲是一位屠夫,两人在智性水平上鸿沟使他们缺乏共同语言;老父孤独地一个人生活在伦敦,日夜思念儿孙,霍华德却长达四年不去看望父亲。一次,在朋友的葬礼上突然感受到死亡的震撼后,霍华德半无意识地走到父亲门前;父亲一见到霍华德,立刻热泪盈眶,不善言词的他只希望儿子能稍微多陪自己一会儿,一起看看电视;他语无伦次地给霍华德讲他从电视上看来的七颠八倒的故事,引起了霍华德的蔑视和反感,于是只呆了十多分钟就离开了。
三个儿女中,女儿左拉与霍华德最相似,她成绩优秀,智商颇高,对任何事物皆可以轻松地“分而析之”,然而却没有哪怕一点点真正的艺术感受力;她崇拜父亲,满怀学术野心,却极端自私(“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她在观念上自认为是女性主义者,但参加派对时却照样会穿上高得几乎无法走路的高跟鞋,她在生活中的表现十足像是一个虚荣、自卑而又愚蠢的高中女生。
两个儿子都背叛了贝尔西文化,他们不满足于作虚无干枯的空心人,各自用自己的方式寻找生命能量的深刻根源。长子杰罗姆继承了父亲的精英气质,但与父亲不同,他对高尚美好的事物怀有敬意;他顶着家人的反感和嘲笑,最终选择了那一切严肃之物中最严肃的(按贝尔西文化就是最可笑的)——宗教;尤其不能容忍的是,他皈依的是自由主义的宿敌:天主教。
小儿子利未则完全继承了母亲的品性,他厌恶大学,认为大学里的人不懂人生;利未是一个富于正义感和友爱的人,他平均一年只读四本书,却会为书中海地人民所受的困难而义愤填膺;他喜欢自己的种族,喜欢和街头的黑人“兄弟”混在一起,成天戴着iPod耳机听黑人的说唱乐,模仿下层黑人的口音、俚语和举止,最后甚至和一群来自海地的移民交上朋友,一起在街上买盗版CD;他以溶入民众为荣,而他真诚而热情的态度也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喜爱,连一位性格孤僻、难以接近、对美国人满怀仇恨的海地黑人最后也喜欢上了他——他这样评价利未:他想着他的每一个兄弟(thinks of all his brothers,P.404)。
如果说作者把霍华德塑造成了一个自由主义的废墟或怪胎,那么与他相对的另一极就是蒙蒂·基普斯这个右翼保守主义怪胎。无论从学术(蒙蒂也是伦勃朗专家)还是政治立场上,蒙蒂都是霍华德的死对头:眼中钉、屁中痛(pain in the ass)。蒙蒂家财万贯,事业成功,社会地位高,是一个虚伪、势利、傲慢,咄咄逼人的既得利益者。他宣扬传统价值:天主教、社会秩序、家庭团结、妇女贞节;而在他道貌岸然的外表下,却藏着一个卑污的灵魂:他的家财来自于早期贱价收购海地民间艺术家的作品,他鼓吹家庭价值,但背着自己患癌症的妻子诱奸女学生,他以自己女儿的贞节自豪,却不知道女儿和霍华德勾搭成奸(这起奸情彻底让琪琪绝望)。
蒙蒂是一个冷酷无耻的投机主义者,但却是世人眼中的成功者,和他比起来,霍华德虽然可怜可叹,但还要让我们感觉亲切得多。蒙蒂自己也是个黑人,却竟然像白人保守主义者一样反对美国优待少数族裔的肯定性行动(Affirmative Action)。这种倒行逆施的行为触犯了霍华德的自由主义信念,他奋起斗争,在系年会上提出要求,让蒙蒂向校方提交他即将开设的课程的大纲,以确认他的课程没有不利于少数族裔和多元化的内容。
两人在会上的一番唇枪舌战写得非常精彩:蒙蒂一向对自由主义不屑一顾,但面对霍华德的要求,他却以言论自由为辞来加以拒绝;而当霍华德要求知道他开设课程的“意图”时,蒙蒂又援引后现代主义的观点来否认文本有确定的意图;而满脑子后现代主义的霍华德反过来又攻击自称是“宪法原旨主义者”(constitutional originalist)蒙蒂竟然说文本的意图不确定……这一番观念较量既与当今的学院和政治意识形态切题,又深刻地贴和人物的思想性格,绝非脱离故事的掉文,稍知知识界动态的读者必定要会心一笑并深深佩服作者把握学院题材的超高功力了。
霍华德和蒙蒂是不共戴天的死敌,而两人的妻子却建立了一份奇异的友谊。蒙蒂的妻子是一个非常古怪的人,按威灵顿的一般标准看来,她可笑到了极点:苍老、衣着不得体,神经质,多愁善感,冲动,口口声声爱和奉献,等等。她是一种过时的、甚至绝种的类型,好像是几个世纪以前的那种女性和母亲:为了家庭任劳任怨,毫不羞涩地宣称自己是为了别人(家人)而不是自己而活着——这是违反现代欧美文化的政治正确性的。然而蒙蒂的妻子完全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也不在意什么“政治正确性”,她是完全按照自己内心的感受而生活的人,没有受到资本和教育的异化。正是通过和她的接触,琪琪才逐渐醒悟到自己的异化,在她的影响下,琪琪开始回归自己本来就强大“女性”意识,最终与霍华德彻底决裂。
至此我们不得不回顾作者的性别,面对自由主义的废墟和右翼保守主义的伪善,扎笛·史密斯给出的希望上似乎正是歌德说过那种永恒的女性(Ewige Weiblichkeit)。和“女性主义”那种强调政治的取向不同,这里所说的“女性”毋宁更像是人类学和心理学中所讲的那种原初的“女性”意识,它并不是真的只与生理学上的女性相关,而是无论男女的人类的共同的某种原始心理结构;这个结构具有无分化、包容的、泛爱的特征,它是一种与更广阔的存在建立无隔阂的联系的意识,和那种智性知识从中产生出来的分析的、批判的、侵犯性的“男性”意识正构成对偶;没有这种所谓的“男性”意识,则科学的、理性的文化无法产生,而丢失了“女性”意识,则又会走向情感的枯竭和信念的虚无,最终是文明和人性的泯灭。
用一句话来概括《论美》的观点,那就是歌德的那句老话: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