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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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4 22:17

不好意思朋友们,

我有错,我悔过,

我不对,我有罪

我不该做这个主页,

我现在已经不在这个行业了,很想把这个主页删了的,但是又有点舍不得,

做这一行的时候投入得太多,也失去得太多,

在这个行业中投入了

太多的感情,

太多的勇气,

太多的精神,

还有很多的钱,

失去了最真的朋友,

一份还算不点前途的事业,

还有最爱的女人,

但是能得来的呢?

只是失望和漫骂,

是完全的失败,

不是我没去努力,而真的是这个行业不对,也许说直销业是真的赚钱吧,但应该不是我们做过的那种,必竟安利,天狮等那是明摆着的。

在这也对还没做这一行和正在考察这一行的朋友一点建议,想做一定要去搞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直销,去天狮看看,别走我们这些前辈的路了,钱不重要,重要的你做了这一行将面临着失去的东西

也对正在这一行中争扎的朋友们一个参考,如果你真的成功了,那我恭喜你们,但是请你不要再在我的主页上吹牛了,再吹我要收税了,如果你和我一样挣扎了一些时间了,但是又不死心放弃,那么你走出社会去看你那个行业,再出去工作几个月(工作地不要选择在你做行业的地方,最好是离开你做行业的地方100块火车费以上,最少做上两到三个月)再去回想你曾经在做的行业,如果你还要回去做,那么,我包正你最少可以再多拉几个朋友去你的团队中考查,可以再多失去几份感情和朋友,也许还有一份前途。

 
2007-05-25 03:17

直销即将法,这个新型的行业在国内经十几年的变法,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国家立法了,行业基本上全都做正了,公司全部都有了建全的制度了,在这个暂新的机会下,请问你还在犹豫什么?
作为中国引进的
六大新鲜行业期贷股票房地产保险广告全都立法,现六大行业中最后一个直销也将于今年年底立法,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你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身边的朋友走向了成功,你不心动吗?
提醒各位,在立法也许最多会有那么一两个月的反冲,时间一过,直销将走入另一条路,各位抓好机会吧,也许成功就在面前了。
我相信,直销作为中国引进的第六大行业,也会象他们前边的兄弟姐妹一样的带领你们走向成功,看看前边五个行业中走出了多少百万富吧!
机会在于把握,在于了解,当你打算做这一行时不要忘了去真正的了解它们,不要盲目的去做,但是当机会来临时也记得不要放弃,你损失的也许只是几天或个把月的时间,这一点时间给你能带来的也只是一点点的金钱,但如果你抓紧了机会,也许给你带来的将是人生中的一次转折,将是一生的幸福。
如果你有时代的目光,经济的头脑,有着一个人生的创业目标,外加一点点的胆识,请一定去了解这个新型的行业。

另外,我可以给你带来一次不错的机会,我们公司属保健品公司,几家公司捆绑式的集团公司,将于今年拿下直销牌照,拥有数亿资产,有着建全的人性化的直销制度,有着庞大的直销团队,可以到总公司考查。工资按时发放,月薪与业绩成正比。虽然我不能给予你金钱,虽然我不能带你登上人生的顶峰,但我可以教你一个赚钱的机会,帮助你寻找一条攀登的捷径。成功来自机会,希望来自眼光,现在成就未来,永远相信没有比自己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2007-05-19 17:06
谈谈直销发展

直销出现在二战结束时,安利公司的创业历程颇有传奇色彩,创办人理查·狄维士与杰·温安洛在中学时代就是知已好友,后来更成为事业伙伴。1959年狄维士与温安洛在密歇根州大急流市自家的地下室创立了安利公司,为安利事业奠定了基石。经工厂---------销售员----------消费者销售货物的一种新行销售方式。出现历史上第一个直销公司“安利公司”

1968年安利产品达250多种

1973年安利被告上法庭

1979年美国对直销立法

1990年雅芳公司成立

1992年安利在中国广州投资一亿美金,并与中国签订30年安利在中国试运行合同

1993年安利在中国广州福建投资一亿美金

1996年中国第一家直销公司成立---------天津天狮

1997年,雅芳的营业额为7亿元人民币,安利的营业额为15亿元,仙妮蕾德的营业额为20亿元……

1997年6月5日中国对2600余家直销公司整顿,仅41家合法

1998年,国务院发布《禁止传销条例》通知,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一场传销业大整顿开始,安利也未能例外。一声令下,安利在中国30多个城市的分公司、上千名员工都停止工作。不仅使大洋彼岸的安利公司股票市值应声缩水1.2亿美元,更使郑太及她领导的安利(中国)公司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在未来中国的发展。
同年以安利为首的直销公司与中国政府对决海牙国际法庭,安利提出按市场倍增学计算,陪安利10亿人民币,及20年合同运行全同,20+30=50,安利就将在中国运行50年。

98年前的安利使用滑点制,业绩归零制,要求销售员一口气做到安利公司最高点,每一个做安利的人都最少有一间房放安利产口,全世界共有6对夫妇做到了安利的双皇冠大使,其中陈婉芬夫妇共耗资1亿,用时9年零8个月。

天津天狮:的三三制,补点制,要求每人每月销售3组产品,不够可以自己补点。以市场倍增学计算,一月补一点,下月四点,再下八点,可能无人可以一直补下去的吧?

以及其它公司的四四制,平行制,金线银钱制等,给直销业带来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2007-05-19 16:34

                                                                    杨谦简介:
  管理及分销渠道营销专家、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院长、《成功营销》杂志社社长、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90年代初期就涉足营销策划领域,是国内资深的营销专家和销售训练专家。其研究范围涉及营销学、管理学、成功学、心理学、领导学等多门学科,近几年主要以新型营销方式、分销渠道和销售管理为研究和咨询重点。
  主要著述:《商业论》、《市场营销指南》、《中国:迎接直销风暴》、《分销地图》、《新市场营销计划》等。
  前瞻观点:无店铺销售的发展,应该是2006年市场营销领域可以期待的一件事,并且无店铺销售的发展将会与各种新兴的业态一样迅速而多元。
  

杨谦:
  无店铺潜力显现
  我曾经预测,在加入WTO之后,分销领域的变化可能是中国经济领域变化最大的领域之一。零售业竞争的结果不仅仅是零售商业规模上的变化,更可能是零售商业在业态上多元化的开端。它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各种无店铺销售方式的兴起。
  2005年12月1日,中国政府制定的《直销管理条例》开始生效,从此拉开中国直销业法治时代的序幕。
  最大的意义并不在直销业本身。因为根据这部法规,直销业要完全按照国际流行的经营方式开展经营,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无店铺销售的形式开始在法律上有所体现,却是极其不平凡的。
  因为,在传统的商业理论中,无店铺销售一直并未受到重视,在高等院校的教科书中无店铺销售的课程也是极为简单,而在社会传统中,无店铺销售业从未被当作一个行业看待。因此,这部法规所影响的,不仅仅是直销,必将是对整个无店铺销售行业的一种鼓励。无店铺销售的发展,应该是2006年市场营销领域可以期待的一件事。
  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无店铺销售主要包括邮购、电视营销、直销、网上购物、自动售货机等形式。中国在几年前也根据国际标准制定了自己的目录。
  在我最近所作的一项消费者购物方式的调查报告中显示,超过40%的消费者使用过无店铺的方式购买商品,在尚未使用无店铺方式的消费者中,还有超过60%的消费者愿意使用无店铺方式。这个数据非常值得关注。我想,至少有以下因素值得注意:
  第一,业态结构已经开始调整。虽然有店铺零售仍然是主流业态,人们更容易看到诸如大卖场近几年的快速成长和影响,但往往忽略无店铺经营隐性的发展,统计上也很难准确区分,但实际的发展可能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特别是SARS的出现,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认识到无店铺经营的潜力。
  第二,新一代消费者的成长已经到了影响购买方式的时候。根据AC尼尔森对大陆的消费者调查显示,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消费者已经成为消费的主流,而他们倾向于现代购买渠道。购物者越年轻,利用现代渠道的机会越多。
  第三,新媒体的发展给无店铺销售提供了坚实的现实基础。以因特网为核心的各类新媒体对分销领域变革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具有特殊的意义,无论是信息、管理、物流,还是时空特性,都似乎是天然为无店铺销售而产生的。
  在商品日益丰富、品种日益繁多、科技含量日益增加、消费者收入日益提高的背景下,消费者购物的个性化必然愈加明显。
  我并不认为《直销管理条例》的实施会带来直销产业的大发展,相反,直销条例的严格条件和监管,可能使正规合法的直销公司在数量上极为有限,在企业运营上也会极为谨慎,因此合法公司的整体业绩极有可能在2006年显现下滑的态势。而同时,由于直销条例所引起的对直销的关注,必将转化为大量企业对无店铺销售的兴趣和实质的探索。
  可以预计,2006年无店铺销售的发展将会与各种新兴的业态一样迅速而多元,特别是网上购物、邮购都有可能出现比较快速的发展局面。随着外资企业在这个领域的逐步渗透,无店铺销售的竞争也会趋于强势。   

                                            营销、直销、传销和金字塔计划
在直销法规颁布之后,仍然有很多的人对直销法规不了解,甚至社会上对直销的误解、对各类直销信息的误读反而甚嚣尘上。这些误解和误读在别有用心的人那里就会变成所谓的理论,用来迷惑善良的民众。我接到不少接触过反复传销组织的网友,他们提出非常幼稚的问题,问营销和直销有什么区别,因为在他们的组织中,他们被说成与传销完全不同,而是在做营销。其实,要理清思路,真正认识目前国直销业中存在的各种概念,有必要区分清楚几个最基本的概念。
  首先是营销。营销现在是一门最基本的商业学科。现在几乎所有的经济类专业都会开设这门课程。什么是营销,营销是研究什么的?我这里引用目前世界公认的营销学权威的话来解释:营销就是个人和家庭通过创造,提供出售,并同别人进行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菲利普.科特勒著《营销管理》上海人民出版社第八版第21页)。这个定义过于学术,一般人不容易理解,我大胆做个通俗的解释:营销就是满足满足市场需要所进行的制造、销售、服务、管理等活动的过程。所以,企业的经济活动实际就是围绕营销展开的。市场营销学是一门专门研究这种活动的科学。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研究、目标定位、战略确定、市场营销组合的确定以及实施管理。目前人们通常会把营销和销售等混同。从科学意义上说,销售只是营销管理过程中的一种活动。现在人们常常把某种销售形式称为某某营销,不是专家的话,这种混同无所谓。不过,如果是别有用心,那就另当别论。例如说网络营销不是直销,或者说营销不是直销或传销,这都是玩的是文字游戏。对一种形式到底应该如何认识,不能看名词,要看其行为本质。
  其次,讲一下直销。在市场营销学当中讲到直销的,通常是在关于渠道的篇章里。在市场营销学中,有最经典的四个策略,即产品策略、定价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合称为营销策略组合。这是市场营销学最基本的内容。当然,每个策略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例如,渠道策略主要研究的是产品如何从制造商手中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缺少不了中间商的环节,即便是今天这样的信息发达时代。直销就是在中间商这个篇章当中讲到的。对于零售中间商,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店铺中间商,一类是无店铺中间商,而在无店铺中间商中,又分为邮购、网络、电视、自动售货机以及人员直销等。所以,我们讲的直销通常指的是人员直销。即一个公司通过非雇用的销售人员销售产品的形式。这类企业在全球的数量并不多,全球的营业额也不高,差不多1000亿美金,直销人员数量在5000万左右,绝不像有些人忽悠的那样是什么21世纪的趋势等等。直销的争议点主要在于直销人员的输入模式而不在于他自己宣称是什么。按照国际通行的提法,直销就是非雇用的销售人员在店铺之外进行的销售行为。其实,按照这个说法,直销并不神秘,但是,由于几十年来直销公司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报酬新式,才让直销成为争议的焦点。这个报酬形式的核心点是直销人员的收入不仅取决于个人的销售业绩,也取决于他自己发展培养的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其实,无论公司自称是xx销售或xx营销,只要它的报酬形式符合上述的特点,它就是直销。当然,在中国的法律中,直销的定义有所不同,在中国,直销人员的收入只能取决于销售人员个人的销售业绩。为什么如此,我们就要讲到传销。
传销在海外与直销实际没有什么区别,英文都是direct selling。在上世纪70年代,直销传入华人经济圈后,人们对直销行为的认识用中文解释有很多种,传销就是一种。因此传销实际是一个翻译上的产物。在进入中国大陆的时候,一开始也有叫直销,也有叫传销的。叫什么不是区别的关键点,怎么做才是重要的。后来大陆曾经制定了一个“传销管理办法”,传销的称谓才算比较正式。好景不长,在1998年国务院禁止传销活动后,传销这个概念就类型化了,所有从事类似活动的企业开始创作各种说法都自己重新包装。在中国的《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的定义很清楚,三种表现也很详细。当然,可以这样说,目前中国禁止的一些传销行为在海外可能是合法的,但是在中国所有传销行为都是非法的。中国政府之所以对传销活动有如此严厉的管制,主要是因为当年的开放所带来的后果实在是太严重了。所有经历过当年那样情景的人,只要是客观的,有责任心或者至少有良心的,都会理解中国政府的决定。因为,传销在中国太容易变质为金字塔计划了。
  所谓金字塔计划,主要是指发起人利用数学设计要求加入者付钱,承诺其可获得高额回报,并利用后付钱者给先付钱者付回报的方式维持运作的金钱游戏。这是全球企业界共同的敌人,也是全球金融界最警惕的犯罪活动。世界各国都有法律禁止这类活动。典型的金字塔活动没有什么商品,就类似于一种非法集资,当然他们通常会有些动听的投资项目或漂亮包装。但在各国政府的打击下,他们开始变形,往往也会有些商品销售的伪装。但是,销售是假,集资是真。不幸的是,在这方面传销常常成为怀疑对象。因为,如果在传销行为中,当销售人员只需要做推荐活动,而不需要真正零售产品的时候,实际上它就演变为金字塔计划了。另外,当传销没有有效的法律管制的话,它也必然会演变为金字塔计划。例如目前社会上流行的所谓五级三阶制,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出现,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监管,它就是一种金钱游戏。中国目前的环境,要有效管理如此多个体操作的形式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禁止传销也就是为了保护更广大消费者和直销人员的利益,以免受到金字塔计划的欺诈。
  我把这些简单的概念介绍出来,是希望对直销感兴趣的人要了解最基本的常识,不要受别人的蛊惑上当受骗。要从政府的正规信息渠道了解情况。而且,不要听所谓的新名词,判断一种销售方式就基本的是看它的行为,而不是听它的名词。

                                复合化销售使直销走向主流
前瞻观点:通过直销、店铺、网络等多种方式即复合式营销,使销售渠道多元化,销售方式复合化,这对直销行业来讲是一个趋势,对其他行业如零售业来讲也是一个趋势。我相信2007年,直销行业会有一个很大的调整,调整将使直销从另类逐步向主流靠拢。 
  对于直销行业而言,2006年是一个审批年,2007年应该是一个调整年。虽然对直销法规有不同的理解,但直销企业要适应环境很好地生存,就必须把直销的优势、传统行业的优势和新媒体经济的优势三者恰当地结合起来,这对直销企业来说虽然很痛苦,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反而能让直销企业从“另类”逐步向商业的“主流”去融合和靠拢,靠拢的结果就是复合式营销。这种结合也是零售行业正在做的事情。其经验有可能会被化妆品和保健品行业的调整所学习和模仿。 
  直销的复合化有它政策法规层面的背景,直销法规禁止团队计酬,就逼着直销企业向着传统的保健品和化妆品等行业的销售方式转型。通过直销、店铺、网络和电子商务及邮寄目录等多种方式进行复合式营销,这是直销行业的一个发展趋势,利用各种媒体来增加销售的渠道,渠道能够多元化,销售方式能够复合化。今天,传统企业也要走向复合化的销售、多元化的渠道,这两者可能有交叉和融合,这一点对整个直销行业来讲是一件好事。 
  事实上,直销的特点和形象很多人有误解。一提直销,很多人就认为它很另类,充满了欺诈、夸大虚假宣传,并且认为团队计酬是其根本特点。其实,这种情况并不在于直销企业本身,而在于整个经营环境,在于非法传销的势头能不能得到遏止。我认为直销的特点要根据每位顾客不同的情况,提供一种差异性的服务,也包括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人性化的消费指导服务,这对传统的行业其实非常有借鉴意义,不要把注意力仅仅集中在团队计酬上。 
  融入到主流就能很容易改善直销的整体行业形象。许多直销企业对调整都很有信心,他们也把这当成是一个机会。有几家规模大的直销企业对市场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和方案,我相信他们应该能够走出这条路,直销也能走入到正常商业之中,让大家认识到直销只不过是销售方式的一种补充,直销发展的空间就会更大。 
  2007年的调整将使直销从另类逐步向主流靠拢,不过我对2007年整个行业的销售并不寄予太大的预期,合法直销的发展也不会超过去年的规模。调整磨合至少还需要一年时间,新的方案能不能被消费者接受,能不能被销售人员接受?当直销向主流方向靠拢时也面临着一个形象上的考验,即直销的产品都相当不错,但直销有污点,它能否被广大的公众市场所接受? 
  还有一点,就是直销行业形象受损,限制了企业的品牌发挥作用。可能有的直销企业的品牌要比传统企业的品牌响得多,但是品牌所能带来的销售业绩并没有传统企业那么高,真正的销售业绩与企业品牌不相匹配,这是直销企业需要好好分析的。所以,2007年直销企业会围绕市场,做各种各样的宣传广告策略,真正加大广告上的投入,真正加大品牌宣传上的力度,真正加大形象上的塑造,这对企业和行业,都是很好的事情。 
文/杨谦

 
2007-05-19 16:22
提要:开放“单层次直销”还是“多层次直销”,不但涉及到直销公司的计酬方式的制订和市场开发力度,也涉及到以后的广大直销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种种迹象表明,中国仍有可能开放多层次直销,但由于开放的层次越多管理难度越大,从“中国国情”出发,一个最大可能就是,先对多层次直销实行局部开放,以后再根据各方面的管理水平以及市场发展来逐步开放更多的层次。
据本网特约记者了解,目前的《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草案其实已对“直销”做了初步定义,而对于是否开放多层次直销的问题,也似乎有了一些“蛛丝马迹”。尽管《暂行规定》草案对“直销”的定义没有明确“直销”只能是单层次,也没有对是否开放多层次直销做出明确规定,但在“推销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中规定,推销员“有权知道其所介绍或招募的推销员销售商品或服务时,可获得利益的内容”。而据本网特约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该《暂行规定》草案允许直销公司推销人员可以招募推销人员,并在“推销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中多处提到推销员“招募或介绍推销员”的事宜,对相关事宜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防范“拉人头”的现象。
       有几位直销界资深人士据此分析认为,按照直销行业的游戏规则,如果直销公司推销人员可以招募推销员,这将会形成多个层次。而如果这里所说的“招募推销员”与国际惯例吻合,这将意味着中国在开放直销市场方面,不但会开放单层次直销,也将开放多层次直销。
       尽管中国在1998年4月对传销采取了“一刀切”的禁止方式,但后来还是特批了10家外资直销企业可以按照中国政府的规定继续开展业务,安利、雅芳、仙妮蕾德等公司得以继续在中国获得发展。
       据了解,安利、仙妮蕾德等直销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其实更多的是采用“多层次”的直销方式,而雅芳采用的则是单层次的直销方式。
       按照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的说法,中国在直销立法方面将“注重已有政策的延续”、“管理方式上将更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而“国际惯例”则允许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同时存在。另一方面,在直销立法方面,安利等外资公司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如果中国只开放单层次直销,作为多层次的直销公司,安利、仙妮蕾德等来说,无疑将会带来一些被动。
       不过,由于多层次直销相对单层次直销来说要复杂得多,开放多层次直销无疑将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市场管理以及直销公司自身管理带来更多的难度,并且开放的层次越多,管理难度。
       尽管目前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直销公司在管理多层次直销方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管理能力,中国政府还必须要考虑到本土的直销公司以及境外直销公司后续进入的管理能力,而开放多层次直销也是对政府管理能力的考量。尽管《暂行规定》草案似乎考虑到了开放多层次直销,但估计不会彻底开放。一个可能的结果就是,先对多层次直销实行局部开放,以后再根据各方面的管理水平以及市场发展来逐步开放更多的层次。
而这,也许正是邓湛所说的“管理方式上将更符合中国国情”含义的一部分
自从多层次直销模式诞生开始,关于它的是非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歇过。有人认为它是一种革命化的营销手段,也有人批判它是经济形态中的邪教。我们既看到过直销为企业市场发展带来的勃勃生机,也看到过老鼠会的肆虐令社会动荡不已。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如此矛盾的特性同时存在于直销之中呢?
多层次直销的底层内涵
首先让我们探究一下:与传统的代理批发渠道相比较,直销究竟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传统营销模式中,市场中存在着分界明确的三个组成部分:制造商、渠道商、消费者。从信息资源的角度上来看,对于某一种特定的产品而言,制造商决定了如何以合理的成本从原料转化为产品;消费者决定了哪些社会成员需要这种产品;而渠道商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他们最终决定了产品社会生产能力和产品消费需求这两类信息之间实现有序对应。对这些信息的垄断程度和对应关系实现过程的复杂性,决定了渠道商占有的利益比例大小。另外,渠道商群体内部根据地域,或者其他与消费者发生关联的方式不同,从而形成一定的结构关系,以此构成了整个产品流通通路,根据与制造商和消费者分别距离的远近,渠道商可以粗略的划分为代理商和零售商两大类。传统营销模式中制造商、渠道商、消费者这三者之间存在明确的区别和分工,彼此之间不能互相替代。
对于多层次直销而言,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建立在有偿的口碑推广基础上,原有的渠道商和消费者之间形成了全面的融合。从某种角度来讲多层次直销模式是一种特许加盟经营和经营者自身产品消费高度捆绑的复合营销策略。与传统的例如麦当劳等特许加盟企业相比,多层次直销模式中的特许加盟有这样的一些主要不同点:
1. 加盟授权的代理资
传统模式一般由总公司或者有严格资格限制的经销商,对于加盟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加盟授权。而多层次直销中,只要加盟申请者符合基本的身份要求,任何直销商都可以不受限制的代理执行加盟授权;
2. 加盟费门槛
传统模式中加盟费一般都有一个相应较高的门槛。一个优秀的特许加盟系统往往要向申请者收取几百万以上的加盟费。而多层次直销模式的加盟费是以购买产品的方式,隐性附加在产品零售价中支付,绝对数额一般比较低;
3. 与产品个人消费的捆绑
通常传统特许加盟中,加盟费和产品购买是明确区分的。多数企业并不要求经销商本身认购和消费产品,而多层次直销模式中“产品购买”是经销加盟的先决条件,并且在经营期间要求经销商始终履行购买义务。这种条件的表现形式有些情况下是明文的消费承诺条款,而有些情况下是暗含在相对比较高的零售业绩要求当中的。
消费者的商业活动目的是追求有价值的产品。而渠道商所追求的则是通过对产品流通过程的控制来占有社会财富。传统批发零售经营中,不同层次的经销商因为产品购买额度的差异,在市场中自然形成价格歧视从而产生“价差”,价差作为渠道商的直接利益来源是一个可变的数值,取决于市场的调控和渠道商之间的博弈。而在多层直销系统中,是通过确定的直销制度,将各直销商对于制造商产品市场份额占有率的贡献大小,进行定量评估。然后依照制度中所订立的契约,将制造商以产品零售形式所统一收回的财富增值部分,重新划分而产生的;因为分配方式已经先确定了。对产品市场份额的影响度,便是直销商利益的主要决定因素。
价值链
林林总总的直销分配制度,令人眼花缭乱的产品,背后究竟隐藏了一种什么样的规律?让有的直销商创业成功,而有的直销商却深陷泥沼呢?在分析和了解到了多层直销的经营本质之后,我们拨开迷雾,发现有两种价值表现贯穿了整个直销模式的始终。
产品使用价值
产品使用价值是一切营销活动的基石。当制造商将各种社会资源以特有的方式组合起来产生出产品,使用价值便蕴藏在其中了。举一个健康产业的例子,一瓶营养素补充剂在制造商的生产线上最终包装完成之后,这瓶营养素就潜在的具备了使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得到提升的“使用价值”。无论它是存放在制造商的仓库里、在渠道商的运输车上还是摆在消费者的案头,只要产品的品质没有变化,这种价值就一直潜藏在作为载体的产品中。当消费者按照正确的方法服用后,其使用价值就最终以消费者健康改善的形式体现出来,完成了它的使命。
由此,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的整个产品流通过程,展现出了我们所要研究的第一个价值传递链条:产品使用价值链。
有这个价值链相关的有两个事实。首先,产品的使用价值最终决定于产品本身的品质。劣质的产品在被消费者清楚地识别出来后,会被市场所逐渐淘汰;其次,并不是使用价值越高的产品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因为这还要取决于获取产品使用价值所需的成本。一般来说,产品的市场价格某些情况下还会包括使用过程中附加的时间成本等。多数情况下,消费者选择的不是价值最高的产品,而是性价比最优的产品。
创业价值
创业价值的存在,是多层直销可以作为一项事业存在的基础。这种价值的实现前提,是直销商履行了自己的承诺,通过销售活动为制造商争取到了在数量上可以具体衡量的市场份额。具体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三种:首先可以是直销商本人的个人消费。这是一种最基础的方式;再者,可以通过直接向终端消费者售卖产品来完成;另外,对于有能力的直销商来说,可以组建一个由多个直销商组成的销售团队,通过提升合作伙伴的销售能力和优化彼此之间的分工合作,也就是常说的建立系统,完成比单独的个人努力要多得多的市场占有量。如果希望销售奖励收入大于个人消费数额,从而产生正向的现金流,则必须有赖于后两种销售行为,特别是团队销售。
所以,能够最终实现创业价值的只有两种直销商:终端销售能力超出平均水平者,以及具有团队建设能力的领导者。而后者居于这个事业的顶端。从结构上来说,领导者群体所组成的核心直销商居于这个系统的主干位置。按照市场影响力的大小,销售型直销商依次分布在各个分支的位置上。而在这棵树的末端,便是终端消费者了。
顺着这棵事业树的脉络,直销商创业价值从大到小、从有到无的顺序排列,便构成了这个系统的第二条价值链:创业价值链。
价值链的平衡过程
作为直销系统中每一个独立的直销商个体来说,由于产品消费和特许加盟权牢不可分地捆绑在一起,因此产品使用价值和特许经营创业价值的实现同时存在于每一个直销商的商业行为当中,并且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平衡关系。
对于核心直销商来说,他所实现的整体价值中,占据最大比例的一定是经营创业价值。尽管他也同样消费一定量的产品,但是产品的使用价值只占很少的部分。
“老鼠会”是一种特定的多层直销形态,它表现为产品使用价值的完全缺失或者是性价比的极度低下。例如我国直销初期出现过的爽安康传销案。使用价值链在这里出现了严重的断裂: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系统所传递和代理销售的,仅仅就是特许加盟权,使用价值链早已残缺不全。上面的核心直销商(或称网头)实现了经营创业价值,但是到了网络的末端,最后加盟的经销商无法再寻找到客户,在他们这里两条价值链全部消失。此时经营和消费都不能产生合理的价值,直销事业成为了一种无意义的盲动,网络便开始自下而上崩盘。与此相伴随的,是极大的社会动荡。
价值链的心理平衡点
上面所描述的,是由产品消费和奖金分配等客观因素所决定的价值平衡特征,这些平衡点的存在是不以直销商的个人发展意志为转移的。然而,既然一个事业有人的参与,必然会产生种种由于人的心理因素而带来的影响因素。
作为一个被产品吸引而产生的纯粹的消费者,其心理平衡点基本上全部落在产品使用价值上。销售网络的发展而产生的业绩奖励往往是一种意外的收获,这种激励会让消费者对于产品和公司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而对一个明智的经销商来说,他明白自己起步时候的出发点会侧重于创业价值,但实现的基础在于自己所发展的终端顾客对于产品使用价值的高度认同。但如果是一个怀有暴富期望的经销商,他的平衡点会过多地被移动到创业机会上而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产品本身的价值,于是很容易受到伪成功学培训的鼓动。常常在对于所经销产品基本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就开始盲目行动。因此有很大的可能性成为劣质产品的受害者和老鼠会的牺牲品。
在一些原本正常经营的直销网络中,出于某些中层经销商个人的极度自私和贪欲,他们在业绩利益的驱动下,往往打着各种欺骗性的旗号诱使下层经销商进行囤货行为。由于囤积的货品超过了下级经销商的消费需求,对于他们而言产品的相对性价比下滑,在使用价值链传递的最后一个环节立即出现了人为的价值断裂。所导致的直接结果与老鼠会的模式类似。囤货的经销商因为资金的压力,最终不得不选择折价销售。从而也极大地打击了这个平台上其他正常运作部分的流通秩序。与经济学中的劣币淘汰良币规则类似,这样的恶性循环持续下去,将使得整个直销系统逐渐被感染而堕落成为一种“准老鼠会”。
而且,在越来越多的直销公司参与火拼,不断瓜分和蚕食市场份额的情况下,原有的市场既得利益者往往通过刻意渲染的会场气氛和精心设计的流程来不断营造成功幻觉,以此防止终端流失和系统架构的崩溃。但是这种策略的直接后果往往是下层直销商的心态失衡。因为客观市场的限制,他们在现实中很难进一步实现创业价值,但是不断被动灌输的心理暗示使得他们的成功欲望极大膨胀,加上前面提到囤货所造成的使用价值缺失更是使得这种心理冲突升级到了一种无以复加的地步。当千万分之一实现可能性的梦想牢牢地控制了每一个优惠顾客的大脑时,多层直销也就蜕变成了一种邪教。
对于国家而言,稳定的经济秩序是压倒一切的需求。所以多层直销的最大不可控之处既不在于团队计酬也不在于多层次结构,更加与拨出比无关。其实最核心的课题就在于:如何采取有效的方式,将直销系统中每个参与者内心所认定的价值链平衡点,回归到与实际的状态相一致。这种回归的实现,更多的取决于国民的教育程度和消费心态的成熟。直销立法,仅仅是一个极其初步的开端。
编后语
人类发明了很多工具,如同核能的和平利用一样,多层次直销有很大的希望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前进推动力,但关键在于如何控制和监管,从而避免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定时炸弹。价值链的分析方法,也许可以让我们更加容易透视各种非法传销和准老鼠会的本质特征,从而有助于揭示直销的真谛。
直销是一个被广泛期待,但又被广泛误解的话题。          
       说它被期待,是因为据某些专家估计,到2010年,中国直销市场可能有超过3000亿人民币的容量,众多国内企业将其视为借势生财的最佳手段。而说它被误解,则是因为在很多人看来,直销就是让人六亲不认的骗富妖魔,就是让人利令智昏的精神催眠。      
       那么,善恶之间,什么是直销?      
       根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定义,直销系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独立的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顾客,进行消费品的销售。
       “从这个定义上看,可以发现,其实直销就是一种以面对面的方式把商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消费者,并获得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其本身并没有目前舆论上所为它附加的那么多限定”杨谦说。          
       杨谦是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的副院长,自1992年即开始进行直销研究,被业内誉为“中国直销第一人”。据其介绍,直销是英文“Direct Selling”的中译,包含“单层次直销”与“多层次直销”两种运作模式。其中,如果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产品只经过直销人员的一个层次即到达消费者手中,便是“单层次直销”,典型公司是雅芳。而如果直销企业允许自己的直销产品经过若干层次的直销人员的销售行为而进入到消费者手中,便是“多层次直销”,典型公司是安利。          
       据资料显示,直销模式始创于美国,后经日本及我国港台地区传入内地。上世纪80年代,日本一家保健床垫直销公司开始在深圳、广州等地发展业务,这是直销首次登陆我国。其后,1990年11月,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由于直销的销售行为不依靠店铺,减少了中间流程,对于公司而言,是实现低成本销售的绝佳模式,而对于个人,直销也是个人创业的不错选择,因此,短时间内便在国内受到了追捧。      
       直销进入内地伊始,由于港台地区最初将“Direct Selling”翻译成传销,因此内地沿袭了这种称谓,这也是广州雅芳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原因。据杨谦回忆,那时,人们对“直销”的理解很简单,只是一种营销手段,无论是“单层直销”还是“多层直销”,大家都可以接受,并非像现在这样,人们谈“多层”色变,“单层”与“多层”竟成了罪与非罪的判断。        
       杨谦说:“那时,我们创办的研究直销的刊物叫《传销研究》,国家的相关法规叫《传销管理办法》,都对‘传销’给予了肯定。无论‘传销’还是‘直销’,在英文里都是‘Direct selling’,并没有合法与非法之分,直销就等于传销,只是字面的区别。”        
     “但很遗憾,时下国内舆论常常喜欢以‘单层’还是‘多层’来区别直销与传销,认为单层的就是直销,就是合法的,多层的就是传销,就是非法的,这种分法很不科学”杨谦说。          
       据他介绍,目前国内舆论普遍担心,一旦允许直销人员有权在自己的下线中提取报酬提成,就会导致直销人员为了获得组织效绩带来的超额利益而故意隐瞒加入风险,骗人入伙,从而造成社会问题。对此,杨谦认为,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首先,从国外的成功直销企业的运作经验来看,正规的“多层直销”有科学的薪酬分配结构,无论直销人员身处哪一个组织层次,其主要收入均来自产品销售,而非像“非法传销”那样,收入主要来自新加入人员的“入会费”。          
       其次,正规的“多层直销”强制规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允许新加入人员“无因退出”,允许产品购买者“无因退货”,这样便可以避免因加入者无法收回高额投入而不得不转而欺骗他人的情况。          
     “多层直销是国外直销企业的通用做法,其自身有一套规范的管控方式,已经成为促进企业与个人实现快速发展的有效激励手段。可为什么一经传到我国就变成了人人谈之色变的敛财骗局呢?这是因为我国的直销企业学习了一个错误的模式——日本式多层直销模式。”杨谦说。          
     据他介绍,“日本式多层直销”与“规范多层直销”的模式结构完全不同。在日本式多层直销模式中,直销企业人为地拉高产品售价,提高直销人员发展下线的报酬提成,直销产品多为耐用品。由于直销产品是耐用品,购买者无法对其形成循环购买,直销人员便不得不全力发展新的购买者,以人头增长的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后继收入。同时,又由于其产品售价高、提成高,能够满足人们渴望暴利的心理,于是,最终便转化成为非法的“老鼠会”。          
       “与‘规范多层直销’模式相比,‘日本式多层直销’由于提成高、许诺回报高,所以在国内广受社会欢迎”杨谦说,“从社会分析的角度来看,你会发现,社会对一件事物的选择有时并不取决于此事物的善恶标准,而取决于人们对欲望的追逐。由于‘日本式多层直销’能够更大程度地满足人们对暴利的幻想,因此长期以来,国内的多层直销都受到了‘老鼠会’模式的影响,最终引发社会问题。用经济学原理解释就是,劣币驱逐良币。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再强调,‘直销’与‘传销’只是字面的区别,‘单层’与‘多层’也只是合法直销的不同运作模式,不能因为‘老鼠会’使用多层结构就武断地认为凡多层结构都是非法,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要看直销人员的薪酬结构。    
       经杨谦研究,“规范多层直销”的架构原理是级差薪酬制,这在国际上被普遍认为是一种能够促进企业与个人实现快速发展的有效激励方式,而“日本式多层直销”的运行原理则是曾在金融界臭名昭著的“金字塔式欺诈”。
     在《投机与骗局》一书的记载中,所谓“金字塔式欺诈”是指一种“连续投资方式”,始作俑者为美国人查尔斯·庞茨。在该投资模式中,资金的运作完全依赖于不断扩大的参与者队伍,而参与者的不断增多与资金的不断积累所造成的成功与高回报的假象,又诱使更多企盼高回报的投资者加入。事件**纵者无需任何实业经营,只需将新投资者的入伙资金支付给先前的投资者,便可循环滚动。而一旦没有新投资者加入,这种连续投资的链条就会中断。
     “‘日本式多层直销’就是一种变异的金字塔欺诈”杨谦说,“这套架构并不依赖于合法的商业机制,直销人员不以产品的销售为目的,只是通过人头的积攒来制造成功的假象,而支持其运转的就是高额的入伙费。早期的金字塔欺诈由于缺乏真实产品,因而很容易够被人识破,并加以法律禁止。但‘日本式多层直销’模式在金字塔欺诈的基础上加入了上下级的实物流动,辩称自己是真实的多层次直销企业,企图以此欺骗大众,规避诉讼。但只要人们仔细检视‘日本式多层直销’就能够发现,其所谓的产品往往并不具有真实的市场价值,无法实现‘再销售’,从而迫使被骗加入者转而欺骗他人。”
       据中国直销专业网的资料显示,合法直销与“金字塔欺诈”有四项区别。一是,合法的直销企业会以优质产品为基础,为直销人员提供真实的生意机会,且消费者有权“无因退货”或是换购其它产品。而“金字塔欺诈”则无此在商业上实际可行的产品销售基础。第二,合法的直销企业允许加入者“无因退出”,退出者可将直销产品退还给公司并获得不低于直销价格90%的退款。而“金字塔欺诈”则不允许退出。第三,合法的直销企业有合理的薪酬回报制度,直销人员的发展取决于产品的销售。而“金字塔欺诈”则完全以“暴富”为诱饵实现人头积攒。第四,合法的直销企业只要求加入人员提供极低的加入费用,而“金字塔欺诈”往往要求缴交高额入会费或产品购买费。
     在我国直销业发展历史上, 发生在1998年4月的“爽安康摇摆机事件”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案例。其公司将成本不过百元的“爽安康”摇摆机以五、六千元的高价进行销售,并向加入人员许以高比例提成,一时间影响遍及全国。据当时媒体报道,在事件发展的高峰时期,仅广东淡水一地便聚集非法直销人员数十万,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全国闻名的负面标杆,最终导致其后国家对直销行为的全面封杀。
       对于国家对“多层直销”的禁止,杨谦认为是一种失策。在他看来,有关“规范多层直销”与金字塔欺诈的认定,国际上已有成熟的辨识经验,国家完全可以借鉴过来,以应对我国直销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目前舆论只把目光狭窄地局限在“单多之分”上,是不合理的。    
       如前所述,“多层直销”投入一定数量的产品,可以由不限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共同销售,增加了产品的销售机会,有利于直销企业的发展。同时,对于个人,“多层直销”在产品销售之外又提供了多种回报渠道与成长渠道,可以增进个人在统筹管理方面的能力,因而也受到了直销人员的欢迎。“金字塔欺诈”则与之不同,它无法为个人提供真实的事业发展机会,只能依赖人头的不断积攒来维持骗局。          
     “我们很容易就能看到,‘金字塔欺诈’与‘多层直销’的关键区别就是对直销人员的薪酬回报制度不同,而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只把目光局限于‘单多之辨’,这是一种失策”杨谦说,“经验证明,限制多层次计酬方式而只开放单层直销,并不能解决非法传销的问题。1997年,国家出台《传销管理办法》,规定以直销商的层数来划分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单层直销被认为是简单的、可管理的。但事实上,‘金字塔欺诈’的**作者往往打着单层的旗号,在拿到合法的营业执照之后,继续进行欺诈。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单多之分’只是企业在运作过程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而选择的微观运行手段,具有自发性,无法事前预测。政府监督这种企业的自发运作行为,往往是付出了极大的监管成本却依旧无法解决问题。”          
       一位安利公司的直销人员表示认同杨谦的说法。据他介绍,从现实上看,安利是一家标准的多层次直销企业,但如果国家禁止多层次直销,安利依旧可以从事业务发展,因为安利有自己的店铺,它可以把所有的业务人员都说成是直接面对店铺的单层结构,这些是国家所无法管理的。
在杨谦看来,国家之所以会对“多层直销”表现出如此的敏感,是因为多层次直销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由于“多层直销”可以实现回报的几何式倍增,还对传播信息、教育培训、吸收人员、发展网络、形成事业等方面的付出进行奖励,因此“规范多层直销”本身即能引发人们的参与热情。而“金字塔欺诈”又迎合民众渴望“暴利”的人性弱点,为不得志之人提供“快速成功”机会,因而更容易形成广泛影响。同时,由于渴望“暴富”的人往往就是社会上人数最多、资本积累最少的普通大众,一旦上当便要付出毕生积蓄,容易转化为社会问题,因此政府必然会对其警惕。            
         对此,杨谦认为,政府只要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完全可以避免非法传销所诱发的社会问题。据他介绍,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合理规范“多层直销”的手段有四个,即上文提到的“无因退出”、“无因退货”、“建立在产品销售基础上的薪酬回报体系 ”以及“同类产品的合理价格”。解决好退出问题,就可以避免部分人因想挽回损失而被迫骗人的行为;解决好薪酬回报体系,就可以制止“金字塔欺诈”**纵者利用民众渴望“暴利”的人性弱点进行欺骗。          
         “解决好这四个问题,就能有效地减少“金字塔欺诈”所带来负面社会影响。法规以此四个关键问题为界,越界的就治理,不干涉界内的微观企业运营,这样才是有效的管理方式”杨谦说。
 
2007-05-19 13:16

            在98年以前由于非法传销的影响把我国的直销业作歪了,我国的老百姓已经是根深蒂固,对于带“销”字的东西就认为不是什么好东西,自98年通过李兰清主持的青岛会议之后国家已经把我国的直销业扶上了正轨,希望每一位老百姓都能回来重新认识我们今天的直销业,可以说是给我们贫苦大众的最后一次翻身的机会了,对于我门国家的国情根本就不适合做以往的传销,那是发达国家的产物,而我们国家是发展中国家,现在我们能做的只能是网络营销,是到传销的过度阶段,作传销我们要有社会背景,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才行,而今天的网络营销是适合我们每一位老百姓来做的好的行业,让我们编织一个人际网络,我们每人都有一个交际圈,用我们现有的交际圈来编织我们的人际网络,来赶上时代的步伐,当今21世纪就是一个网络的年代,可以说是个三网合一的年代,有电脑网络,这个对于每个老百姓来说是不大适合的,还有连锁店网络,它需要你雄厚的经济实力,老百姓做不起来,最后就是人际网络,对这个每个人都有,谁都有几个好朋友,21世纪你有大网你就扣大鱼,有小网你就扣小鱼,那么你没有网,没办法你就是别人的网中鱼。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下我国的发展阶段,也给大家讲一下传销于网络营销的区别。

        现在的直销业,无非是一个卖货的行业,是卖货方式三商法,也就是无店面的卖货。全球有200多个国家用的全球在用这样的方式卖货。大家都知道跨国的直销公司——安利,在全球有117个国家。已经有26个国家给他相对的立了法。也确定了直销业在世界的位置。我们不是考古学家,也不是历史学家,我门就从我国改革开放的时候说起

        1949年以前我国实行封闭式管理——→发展到计划经济——→又发展到市场生产化。 所谓的计划经济就是当年的那些粮票,油票,肉票。你买什么东西都需要这些才买的到。 然而市场生产化就是人们需要什么东西,国家就生产什么东西``````。可是10年的文化大革命和2次战争<抗美援朝,越南战争》。使我国的经济在稳步不前的情况下倒退了20年。
也就是在70年代初。小平同志提出科技生产力。但是到现在原本需要100人完成的量,现在只要30人就可以完成了。 100-30=70 70人?这70人又去干什么呢。据调查在2010年我过下岗人员将要达到3—4亿。农业下岗1.5亿。这时候你们会说我在家耕田怎么会下岗呢。这时我就告诉大家,三峡电站淹没了多少土地,加上国家现在要求退耕还林所以。。。。。。将下岗1.45亿,在加上其他的下岗几千万。
这3—4亿人又去干什么呢?又将去打工,可是大家都知道打工苦。当打工打了一点钱后。就去经商,但是大家也都知道现在的商场如战场。到处都是勾心斗角。事业经商也是经不了多久,但是为了生存还是要去打工,所以 打工和经商 已经达到饱和了。也就是说在这2者之见无限的循环。
        也就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16个大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会,改变命运。先后从国外引进了6大新鲜行业:
股票 期货 房地产   保险 广告   直销
1:股票:开始来到中国的时候那里不是说这个的坏,今天报纸上说北京的哪个因为炒股,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上海的哪个也是炒股,跳楼自杀。但是哪个又知道北京“中关村” 上海的“莆田村”和广东的深圳的出现了多少个因为炒股成了100万富翁的。当股票运行成熟了以后国家也给他立了法。现在上涨下跌不超过10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现在你一夜之间成不了百万富翁。也不会倾家荡产。
2:期货:这个大家肯定很熟悉吧,就是当年的无限贷款,可是又有几个人敢带呢?
3: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4:保险:大家也很熟悉吧。当年来到中国的时候。有几个人去买保险,但是现在呢。上学必须要买保险,开车必须要保险。还有其他的什么保险都来了嘛。
5: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并消耗一定的费用,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
所谓广告,从汉语的字面意义理解,就是“广而告之”,即向公众通知某一件事,或劝告大众遵守某一规定。广告一词,据考证是一外来语。它首先源于拉丁文AdA verture,其意思是吸引人注意。中古英语时代(约公元1300—1475年),演变为Advertise,其含义衍化为“使某人注意到某件事”,或“通知别人某件事,以引起他人的注意”。直到17世纪末,英国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商业活动。这时,广告一词便广泛地流行并被使用。此时的“广告”,已不单指一则广告,而指一系列的广告活动。静止的物的概念的名词AdverA tise,被赋于现代意义,转化成为“Advertising”。

然而我们今天这个直销业为何迟迟不给他立法呢??他本该2010年才来到我门中国,但是当时一个政策性的文件把他引进来。就相当于一个早产婴儿。国家只有用一些高档的营养给他抚养起来,是不可能卡死的。那接下来我门就来看看它起源于哪里,又将到那里去呢?
1:起源于:
美国1937年。美国2名哈拂大学生研究出:人口+人口=人口
1945年。也是美国2名哈拂。一名叫:迪维斯。一名叫:温安骆。他们研究出来:几何倍增学+人际口碑+直达送货,这样的运作模式。方到了一家名为纽催莱的营养食品公司,也就是现在的安利。
1949年迪维斯,温安骆。买断了纽催莱。该名为安利。有就是现在全球最大的直销公司安利。
1975年美国把安利告上了法庭。安利公司用了500万美金和4年半的时间打赢了这场官司。因为但是美国20%的富翁都是靠他的。还有60‰的正在运用这个致富。也就在1979年给立了法。在美国叫做传销:意思就是说传播精神文明,销售优质产品。
2:发展于:
日本 大家都知道日本在2次世界大战中是个战败国家,为何经济却那么强大呢?也无非是今天这个行业,早在30年钱引进。不过在15年前已经立了法。在如本叫做无店面卖货
3:成熟于
台湾。台湾也是中国的宝土,为什么却那么有钱呢??难道真的是蒋介石带过去的金山,银山吗??不是的,俗话说的哈,坐吃山空的嘛。就算是带在多的过去,我想也用的玩了把。他也无非是今天这个被人门看不起,瞧不起的行业。早在20年前都已经引进了,不过在7年钱已经给他立了法。在台湾在做行销。

从90——96年有哪些直销公司进入中国呢
1990年雅芳
1992年安利在中国签订了20年任意卖货
1993年安利在广东投资1.5个亿美金建厂
1994年完美进入中国
1994年安利在广东和福建增加1亿美金建厂
1995年安利上市
1996年经整顿仅余41家合法公司

             第一个发展阶段
   93年—98年
起步期〈3—5〉年←—但是人们是评着一种“勇气”加入的。他们更本就没有考虑公司的制度。所以成功的只有2%,失败的却有98%。
当时是邓小平一个政策性的文件把他引进来的。只有上层次的人才做的了。当是的武汉,郑州。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比当地的人都还多。 当时那成功的2‰他们就当起了哑巴。因为他不敢说他在这个行业找到了钱。然而那失败的98‰却到处乱唱。本来只陪了1000可是他却说5000多。就比如那个打麻将,你本来是输了200当是你回家的时候你敢说你输了嘛````你就只有说个不输不赢。这些的,你更本就不会说你输了。那我门现在就来看一下当时的那些人为什么陪钱了呢??该时期主要是非法公司的渗入,及合法公司的柯刻制度。

一、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非法直销公司给人们带来的阴影:

1、黑社会的介入。也同样在当时,黑社会的也想到:你们这些南方人,有钱没地方交。于是他们也托亲戚托朋友,到当地工商局办了张营业执照。在旁边租了间房子,也请上几个漂亮的俄罗斯礼仪小姐,鞭炮一放,某某营销公司正式开业。你在那边排队排得辛辛苦苦,看见又一家营销公司开张了,你很快就跑了过去。当你加入的时候,他们就对你说,你已经是个有钱人了,你住的应该是宾馆。你也信以为真,跟着他们到了一个偏避的宾馆住了下来,看看还有彩电、沙发、空调……。你往沙发上一躺,开始作起了美梦:我有钱了,我要卖一部小轿车,再包几个二奶……。到凌晨一两点的时候,门被揣开,一进门就对你一阵毒打,打得你鲜血直留,你就纳闷了说,大哥我不是已经加入你们公司了吗,为什么还打我?他们开口了:打的就是你,你已经加入黑社会了。把你身上的东西全收,总共值100RMB,只够他们付今晚的房租,于是他们又叫你打电话回家寄个万儿八千的过来,这时你脑袋一闷,晕了过去。他们用冷水把你浇醒,然后又对你一阵拳打脚踢,你也知道家里的钱也是辛苦挣了的,不能给他们。当他们看你不愿意的时候,又对你一阵毒打,拿起你的电话往你家里打,你喊了一句妈还没来得及喊一声爸的时候,电话就被抢了过去。天下哪有不心痛自己的儿女。于是左借右借,终于凑到了,往他们账号上一打。当你刚要走出宾馆大门的时候,黑社会老大又拍了一下你的肩膀说,兄弟,你还不能走,你还得给我叫一个人来。你两眼望生地,不认识一个人,于是你只好又拿起电话打给你的同学!你同学一听,高兴得连夜赶来。因为他早听说这个行业很挣钱了,就是没有人给他带信息。当他加入的时候,你确实被放了出去,由于你良心上过不去,马上报警。当你带着警察到你以前住的那宾馆时,他们早已经不在了。他们不是笨蛋,他们也知道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于是黑社会的介入给人留下了另一个阴影,这行业是“犯法”的!

这种公司对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对受害者的爆力行为给人们带来了最不可磨灭的阴影,给人们带来了一个谈虎色变的理由,也是人们至今不能接受这一行的根本原因。

2、皮包公司。也就是所谓的“三无公司”:无公司、无产品、无制度。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华丽的皮包,里面却空空如也。当时广东的广州、湖北的武汉和河南的郑州表现比较突出。因为当时你想加入一家营销公司得排个几小时,半天,甚至一天两天的队,人太多了!这时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就想了:你们这些南方人,有钱没地方交还排那么长的队伍。于是他们托亲戚托朋友,到当地工商局办了张营业执照。在旁边租了间房子,再请上几个漂亮的礼仪小姐,鞭炮一放,某某营销公司正式开业。当人们看到又一家新的营销公司开业的时候,马上跑了过去,因为当时要加入一家营销公司很难。当你把钱交进去的时候,老板就会说,某某恭喜你成为百万富翁,你可以回家了,等一两个月后,你就可以来拿工资了。你也很高兴,两个月过后,你来领工资时,发现公司已经变成一个小卖部。其实当他们积到十万几十万的时候,逃之舀舀。所以这“皮包公司”给人留下一个“骗人”的阴影,你这行业是骗人

3、单物传递,物超所值。当时这最为体现的也就是:“福田”公司生产的“爽安康摇摆机”,把它的功效说得如何如何神奇。你胖,每天只要站在上面摇几分钟,半个月后你就会瘦下来;你怀孕了,每天只要站在上面摇几分钟,包你生个儿子。可结果你不紧没瘦下去,倒胖了几斤。怀孕的,也生了个女孩。也就因为这样使一台在超市的价格为380RMB的传到后面价格高达4500RMB。这时你还能把它卖出去吗?于是这又给人们留下一个“赔钱”的阴影,你这行业是赔钱的!

4、购买代理源线,所谓购买代理源线就是一批非法份子,先出钱卖下一批产品,再找个人面广的地方,在门口设下一个门卫,请上几个保安,找上几个礼仪小姐拿几张毛巾之类的东西在那发,用国人的小便宜心理,引人入场,当人们看到此处人多,还有人在发东西的时候,就想啊:“人这么多,又是那个公司在搞活动吧?看下热闹吧,看看无所谓,还有东西拿,和乐而不为呢?”当拿到东西后,有礼仪小姐引你进去,把你带到中间位置让你观看。此时台上出现一个讲师,此讲师及有才能,可以带动台下人们的情绪,当人们进入状态后,他们就拿出自己买来的产品做推销,要求你加入他们的卖货行列,给你解说做这一行的好处,之后再由他们聘请的年青托儿上台加入购买来带动群众,此时将会有部份思想不够稳定的群众上当,到无人购买后再由讲师进行深程才的讲解,再次带动群众情绪,带动后,再次为他们产品做出推销,再由他们聘请的老托儿上台加入,经过再次的老人们的带动,台下就只余下部份群众“有人无钱及有钱无人的群众”在动摇,在做思想斗争了,此时,再由他们所谓的工作人员告诉你:“无钱无所谓,只要你叫人来加入,下月你一样可以有工资拿,无人无所谓,你交了钱,我们找人来做,你一样可以拿钱。”此时最后的群众也加入了行列,他们工作完成,当群众第二月去拿工资时,已经人去楼空,这再次给直销行业留下阴影,骗人的

二:再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合法公司

1、天津天狮。它是我国最大也是最早的直销公司。它的制度是“三三制”补点制,也就是一个人一个月必须为公司卖出三套产品。你一听很简单,一套卖给我表弟,一套卖给我姐夫,一套卖给我同学。这时你也就完成了你的任务,等着当总经理。可下个月到30号的晚上11点59分的时候,你同学只卖出了两套产品。一个人的加入有早晚,你的同学不是没有能力,只是加入得晚。你为了拿到公司的差额奖,你就花钱补上了1套。下个月就算前面都发展很正常,你补的那套是空的,没人替你发展,你为了拿到公司的差额奖和育成奖,你自己又只好掏腰包补了3套!这样三倍的往上翻,就算你前面都很正常的往下发展,第三个月补9套,第四个月补27套。当你花了十万左右补了27套,差额奖和育成奖拿了十几万时还是挣了几万。当你第五个月要补81套的时候,算了一下,要花三十几万,可差额奖和育成奖只能拿二十几万。这时你还会补吗?不补了,这时公司出一份业绩通知单,你没完成公司规定的“三三制”,不好意思,业绩归公司所有!你想再从事的话,你得从零做起。

2、秋林公司。它的制度是“双轨制”,还规定:必须“趋于平行,不超五代”。你一听很简单,随便就卖出去了。用大A和大B来表示。当AB朋友发展了一段时间后,突然A朋友的老妈死了,你必须回家安葬。你和B朋友说,你先不要发展,等A回来的时候再一起,可能吗?不可能,你B朋友还是在发展,当他超过A朋友5代的时候,公司出一张业绩通知单,由于你的大B朋友超过大A朋友5代,你没完成公司规定“趋于平行,不超五代”的制度,业绩归公司所有。反之大A朋友超过大B朋友5代也如此。我公司与秋林公司的制度有点像,也是只要为公司卖出两套产品,你就可以走向成功,你就可以当总经理。这两套产品就是叫两个人来从事。不是随便叫两个就行,他必须符合:贫穷、至亲至爱、有事业心、需要改变、想钱。因为有钱的,他不需要来挣这里的钱,这个行业是穷人翻身的行业。没有事业心的人来这边也没用,吃不了苦。不想钱的人,我没话说。我公司的制度是以“无限累积奖金制完善到出局制”,不限制你何年何月为公司卖出一套产品。不管你的大A朋友超出你大B朋友几代,5代,50代还是500代,反过来也一样,业绩点始终是你的,我公司只有“ ”号,没有“-”号!

3、安利公司。〈滑点制,业绩归零制,世袭制〉它是世界上最大的直销垮国公司,也是世界上的第一家直销公司,相信大家都有听说过。它的制度是“滑点制,业绩归零制”,一种极度柯刻的制度,要求直销员一口气爬上金字塔的塔顶,当你爬到一半时也许你累了,想休息下时,公司会告诉你:“你的业绩没有了,你失败了。”当你再次有精神想重做时,你又得从零开始,当你再次做到了3/4时,也许你会感觉你真的做不走了,你休息了,你的业绩又为零了, 也就是说你进入安利公司,你必须没个月为公司卖出好多产值。假如你第一个月卖出5万,第2个月卖出5万,第3个月卖出了4万的时候,那时候公司就会给你发个业绩单,说你的业绩归公司所有。 还有当你从事安利的时候你是没有假期的,你必须一口气做上一个级别。中间不可以休息。安利公司制度那么难,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去做呢```因为安利公司的奖金太有诱惑力了,当你做上安利公司最高级别〈双皇冠大使〉的时,你一个月的工资是公司全球消耗量的7%,大约是1亿多美金,买2架飞机都还有多的。不过还是有人做上去的``````在全球只有6对夫妇做上去了,一个是美国前任总统的夫人,她用了17年的时间。一个是日本一为政治家,他说的话在全球都有说服力。他用了20年的时间 。还有一为是台湾的一对商业夫妇,他门在全球100多个国家都有商店,不过他用了22年做上了安利公司的 皇冠大使。大家都知道东北的搞笑小品演员赵本山他用了6年的时间只做上了安利公司的一个〈翡翠〉级别,只是做在中间来了。在全世界共有6对夫妇爬到了这个塔顶,他们得到了到了安利的双皇冠大使称号。做安利的没有一个人没有一间专门的房子来堆放安利的产品,从中不难看出安利制度的难度,不难看出在一个没有合理的制度下,直销的难度。

4、除以上几个名公司外,还有其它公司的四四制,以看到了三三制的难度,想想,四四制,你能做成功吗?除非你是神,那当然能做成功。还有金线银钱制,(和双轨制差不多吧)

这一系列合法公司的不合理或近似柯刻的制度,给人们再次带来了另一个阴影————不赚钱

由于合法公司的制度难做上一个级别,导致起步期的成功率才2%,失败率98%。这些失败的人,也就亏了一点的人回去就当喇叭,这个说我去搞这直销业亏了2万块,那个说我去搞这直销业亏了3万块......。明明你才带五六千块出去怎么就亏了2万块3万块?因为他们爱面子,证明他们亏得起。那些成功的人,也就挣了一点的人呢,回去也只能当哑巴说,我啊,运气比较好点,亏得比较少点,才亏两三千块。这两种人都不说实话!就好比“赌博”一样,四个人,一个人输了50块,一个人输了30块,一个人输了80块,另一个赢了160块。那些输的会说,我们输了90块、70块、150块,以显示他们有钱,输得起。赢就会说,我才赢了90块。赌博场上的账输赢的数目从来就对不清!中国人就是死爱面子,活受罪!就好比,我是个厨师,在一个酒店掌橱,有天中午,我炒肉的时候,我用手拿起一块肉往嘴里塞,一咬,发现还不熟,然后又往锅里一放。我往后面一看,啊,不好,老板娘在后面。她走过来对我说,小廖,没想到你还有这种习惯啊!今天还好,是被我看见,要是被顾客看见,那你不是砸了我的金字招牌?我这人呢,菜是不会怎么炒,不过会炒一盘菜那就是炒鱿鱼,今天下午你就去财务科把账结一下,卷布盖走人!我晚上回到家说,妈,今天中午我“偷嘴”被老板娘看到了,被他辞了。我会这么说吗?肯定不会的,我只会对你妈妈说,妈,那个老板娘,向疯狗一样,整天在我身边乱叫,烦死了,今天我炒她鱿鱼了。因为我要面子!再比如说,我家已经没米下锅了,妈叫我去外婆家借米去,我呢,要面子,怕被别人看到,于是凌晨五点就起来,扶起家里的那部烂自行车往外婆家骑,在半路上突然坏了,我蹲在那里修啊修,搞得两手都是黑黑的机油,由于蚊子多,我不停地往脸上擦,搞得脸黑乎乎的。突然两道强光射向我,原来是一辆宝马车停了下来,门一开,走下一个人,我一看,完了,是我的同学,这时,我真想找个洞钻进去,永远不再出来,太丢人了。由于他刚刚从夜总会玩回来,看到有人,想下来帮助,他好半天才认出我说,哎呀,原来是小廖啊,在这干吗?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大中华”递给我。我说,我啊,家里没米下锅了,妈妈叫我去外婆家借米,没想到这破自行车骑到这里坏了,正修着呢。我会这样说吗?不可能!我只会说,我啊,我的一个朋友昨两天在我家喝酒喝多了,自行车留我这,明天他要用,我赶着去送给他呢,可没想到这破家伙骑到这就坏了,正修着呢。因为我要面子!再比如,我现在是个穷光蛋,一天早上,在天安门看升国旗,不小心一阵风把我的面子吹到五星红旗上,可五星红旗下几千人连瞧都不瞧一眼,没人认识我。因为我没钱!我现在是个亿万富翁,有一天去上厕所,一低头,不小心把面子掉到厕所板上,忘记捡起来了。下一个上厕所的一看到是我廖某人的面子,赶紧捡起来洗得干干净净的然后还给我。因为我有钱!在这个社会,有钱就有面子,没钱什么都没有!

由于该时期处于起步期,也叫混乱期,该时期仅有2%的成功者,这2%的人不敢说自己成功了,因为即使98%的成功人说出这一行他们做成功了,也不会有人相信,也会被这98%的失败者的口水淹死,到最后他们为这一行正行的人会被人认为就是这98%的迫害人。所以他们选择了沉默,而在另外98%受害人大力宣传下,这个行业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犯法,骗钱,赔钱,不赚钱的行业,导至无人敢相信。认为是骗人的、犯法的、赔钱的这阴影在人们的思想中根生地固!只要人们说到一个“销”字,就躲之不及,(报销处外)谈“销”色变,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中国人就是这么现实!

          第二个发展阶段

         发展期〈5—10〉年 “技巧期” 人们是靠“冷静”的头脑去看,成功的占80%失败的占20%。由于98年前人们对这个行业从事偏差。97年6月5日国家对2600余家直销公司进行了整顿,仅有41家合法公司,且有4家公司自动放弃。可是这个行业又要从新开始,但是人们的思想意识又差,所以这个行业在当时发展是很难的。那些国家领导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委托商学院院长杨谦教授及41名大学生弟子想个办法让人们重新认识这个行业。于是杨谦和41名大学生弟子经过3个月的辛苦付出,编排出这2堂课。当时41名大学生弟子就去黑龙江的鹤岗挨家挨户的拿起小黑板叫人们来从新认识这个行业,但是经过3个月的付出后,没有1点业绩。当他们返回杨谦教授身边的时候,杨谦教授就要他那2名得意的大学生弟子在今天晚上之前想出一个办法。第2天一早2名大学生弟子一个在左手写上了一个“马”字,别一个在手上写上了一个“扁”加在一起组成了一个“骗”字他们说中国人太现实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只能用骗才能运行起我国的直销业!

     善意                              过去                                            恶意(非法)
 【骗】—→看: 现在        是叫你来—→【干】
                                 未来
  
在“十六字方针会议”上,对我国直销业提出“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严格管理,谨慎试点”的管理方法。 允许存在是肯定的,当外国的直销公司在我们中国进军时,不可能不允许本国的直销公司发展。限制发展是国家为了达到宏观调控,限制了一些人来从事。
1、在校大学生。因为他们是国家未来的栋梁。
2、公务人员。国家的事情肯定要做,否则社会瘫痪。
3、现役军人。他们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全。
4、网上在逃犯。这行业不是他们的避烂所,不能让他们既躲过了灾难,又挣到了钱。
还有就是胆小的人,因为当地派出所会随时到课堂和寝室去查查我们的身份证,看看有没有网上在逃犯。并不是我们这行业犯法了,害怕的人只有退出。这行业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严格管理是相对于这是个新鲜行业来说,以前已经被做歪一次,这一定得好好的运行下去,要是再一次做歪。就是用枪来压也没人会再来从事这直销业了,所以要严格管理。谨慎试点是指你在运行这行业的时候,不要捣乱当地的次序,不要扰民!因为有个“扰民法”制约着这行业,所以要谨慎试点。
  骗你过来不是要你一定得从事,而是叫你过来看、过来了解这行业的过去,认识这行业的现在,展望这行业的未来!你从事不从事不关你推荐人任何事情,你挣的钱你推荐人得不到一分。在一次召开WTO会议时候,有一位日本记者问胡jingtao说,到2010年的时候,中国的海关关税下调为零的时候,中国用什么办法来抵制外货?胡微笑地对那位日本记者说,这个问题不用你们外国人担心,我们中国早有一个秘密的营销团队在抵制外货。这“秘密的营销团队”就是指我们这些用“三商法”来卖货的团队!因为我们中国要加入WTO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1、中国必须有直销业的存在;2、中国的海关关税必须从2001年到2010年当中逐渐调为零;3、中国的法律必须慢慢与WTO成员国接轨!比如,到2010年海关关税调为零的时候,一台“松下彩电”价格为1000RMB,“长虹彩电”价格也是1000RMB。大家都知道,日本的科技含量高,在同等价格下大家比较愿意买“松下彩电”!当我们“长虹彩电”以直销业的形式出现时,在买一台“长虹彩电”就返回你60%的好处,我想大家都愿意买“长虹彩电”!到那时候,这种新型的卖货方式(三商法)就必然会取代了传统的卖货方式(二商法)!
  为什么在这发展期从事这行业的人还有20%的人会失败?其实这不叫失败,叫“暂时性放弃”。这可以分以下几种:
1、三心眼的人。也叫“田鼠效应”。大家都知道田鼠在出去觅食的时候,得在洞口看好长时间,发现没有天敌时,它还是从另一个出口走出去觅食,因为它怕自己还有地方没观察到!在这行业当中就体现为,怀疑这行业可不可以挣钱,自己先不从事,等推荐人挣了钱之后再来!
2、承受不了家庭压力的人。也就是说,你已经考察懂了这行业,也加入了。可被你老婆或父母亲以各种手段,甚至以死相逼,因为他们不理解,他们对这行业的理解还停留在98年时的阴影当中!由于你受不了这种家庭压力,你哭着回家了。
3、没有事业心的人。这种人知道这行业可以挣钱,可就是吃不了这里面的苦,也打道回俯。这种人我最看不起他!在这个社会里,对于男同胞来讲,要是你没有事业心,那我还是劝你,去买块豆腐撞死算了,或者从一楼跳到五楼,看看能不能摔死!因为你留在这世界上只会害人家的女儿,害了人家一辈子。
4、完全失败的人。就好比你在传统行业中是偷鸡摸狗的,要是你来到我们行业中你不思悔改的话,那你只有被这行业开除,让你永远无法再从事这直销业!因为我们加入的人,都在工商总局那有记载着每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当三心眼的人的推荐人成功了,挣到钱了,回到家请客,也也顺便请上了你,你一看,嘿,还真的能挣钱,于是你灰溜溜地回到网络中!当承受不了家庭压力的人的推荐人同样成功了,挣到钱了,买了一大堆礼物到你家中来看你的时候,你开始对你老婆或父母开骂了,要不是你们当时逼我回来,现在我也成功了,说不定还比他更早成功。当你老婆或父母意识到自己错了的时候,高兴地买了飞机票送你回网络中!当没有事业心的人的推荐人也成功了,挣到钱了,开了一部高级小车,唰地一声停到你家门口。拿了一大堆礼物送到你家里。当你推荐人走的时候,你老婆开始对你大骂说,早知道你是这种没事业心,吃不了这苦的人,当初我就嫁给猪也不嫁给你!你老妈也开骂,你这没用的人,别人就能挣到钱回来,你就一毛不拔!早知道你会这样当初生下来的时候就应该掐死你!连你六岁的儿子也说你了,爸爸,叔叔都有小轿车,你为什么没有?你真没用!你被骂得一文不值,心里开始有了志气,于是在晚上深夜的时候留了张纸条便回到了网络中来!第四种完全失败的人,永远被淘汰!所以说前三种人属于暂时性放弃!

                                               第三个发展阶段

发展到
爆发期<10—20>年 由家族→ ←→ ← 局部 成功90%以上

当这个地方爆发了,那个地方也爆发了,国家为了达到宏观调控,必须用负面来限制。负面包括两方面:一、新闻媒体。电视、电脑、报纸、杂志都属于新闻媒体。比如说重庆市开县的那个“井喷”事件,当时死伤2200个人,可是电视里面报道是只死了196个人。他为什么不报2200多个人啊?如果今天他报了2200人那国外怎么看我们中国呢?还有那个98年的抗洪抢险,那电视里面报道的是某某团的团长死了,真的是团长都死了的话,那团里面的兵没死吗?如果今天国家报全团都死了,那还有谁把自己的儿女去当兵呢,没人当兵,谁来保卫国家?还有那个非典来的时候,电视上面说某某护士死亡。大家可以想一下,那些护士是穿了多么强的防护装备,如果护士都死了,那病人没死吗?  说白了,“井喷”事件 抗洪抢险 非典 他们不报实际,只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而已.

中国传媒的属性决定了传媒的功能:一方面,传媒是共产党的喉舌,这种对政府的依赖关系,决定了它在实施监督时基本成为政府权利的延伸,传递的是与官方一致的精英主流意见;另一方面,其“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特点决定了媒体也社会利益主体之一,需要生存,更需要赢利。就媒体而言,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其对丑闻的兴趣超过以往任何时候,“扒粪者”(Muckrakers)日益成为媒体的缩影。媒体爱“扒粪”,简单的说,有三种原因:1、为商业目的的扒粪,以市场化自诩,以报道权勒索交易;2、为争夺眼球而扒粪,把曝料视作争夺眼球的核心竞争力;3、基于道德判断揭黑,有时用道德上的怀疑取代调查采访。其中,作为媒体的网络靠转载、编辑生存,BBS可以成为丑闻传播的温床。此外,《新闻法》的缺位、商媒的勾结和共谋、记者队伍的良莠不齐共同构成了直销企业的脆弱的生态环境。所以电视、电脑、报纸、杂志上报道有关于直销业的不良以及危害性都是假的,国家只是为了达到宏观调控,限制一些胆小的人来从事!对于直销业,还是那句话,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二、产品。产品分为不成熟性和半成熟性两种。所谓的不成熟性产品是指市面上还没有的。所谓的半成熟性产品就是市面上有了,大家认可了。比如安利公司、雅芳公司、完美公司、玫琳凯公司等外资公司的产品。我们公司的产品属于不成熟性产品。我们交的2900RMB不是叫你买产品,而是为你办一个营业执照,来创番事业。可以为公司卖每期更新换代的产品,一次性投资,终身受益!在办了一张营业执照后同时还送你一套物真价实的产品,而且回报给你的还有60%的中间环节费,不是一个,是千千万万个,他们一相乘就是290万RMB。朋友们你说值还是不值?就是让我投资2.9万RMB我都愿意!

3 :立法 当我国直销人员达到3—4亿人的时候国家就要给他立法。不过这里的立法只是对于后来者。例如那个婚姻法,假如你刚办了婚姻证的时候,过几天出现在国家的第3部婚姻法,男的要25岁,女的23岁。你不可能在等几年才结婚。那是你肚子里面都有小孩了怎么办? 还有那个交通法,从小日本打我们中国的时候就有公路和车,为什么他要在2005年的5月1日才立法呢?所以任何事物都有个蒙胧期,都有个运行阶段,他要运行一段时间后,也就是运行成熟后才会立法的。美国直销业立法的时候狂欢了三天三夜。我想我门中国直销业立法的时候我一定会狂欢七天七夜。

在这我给大家试着比较一下几种你的人生。俗话说: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首先把你看成是大学生,现在培养一个大学生出来至少要四五万块钱。算你毕业后出来工作,平均3000元每个月,是除了一切开销外平均每个月还有3000RMB存到卡上,我想算差不多了。因为现在大学生满街都是,找不到工作的也有,几百块一个月的也有,一千多一个月的也有,五六千一个月的也有,上万的也有。一年下来,就是3.6万,三年就10.8万。再比如你是个打工的,就算你出来打工,平均1500元每个月,也算除了一切开销外平均每个月还有1500RMB存到卡上,也应该差不多。一年下来,就是1.8万,三年就5.4万。又比如你是一个经商的,投资10万后,算你没有一点风险,平均5000元每个月,还是算除了一切开销外平均每个月还有5000RMB存到卡上,我想也差不多吧。一年下来,就是6万,三年就18万。今天呢,你用2900RMB来加入我们这个行业,一年给你做上个主任级别,肯定没问题的,在这我们把眼光放很长了。主任工资是千元打底,我想肯定花得完,就算这一年不剩一分。两年做上一个经理级别,这也肯定没问题的。经理的工资是万元打底,据我亲身看到的现实是,我家乡的陈建平陈经理,他是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安乐乡洋坑村人,小的时候他家很穷,他家里房子是他和他哥哥一砖一瓦自己盖的。他哥哥陈建风现在是个大主任,陈建平陈经理也是被他哥哥陈建风一个善良的一个谎言骗到这个行业中,经过他短短的7个月的努力就做上了我公司的经理级别,第一个月拿了2.8万RMB,接下去越来月多。他在传统行业中是个理发师,顶多也就3千块一个月。朋友,你说他哥哥骗得他好不好呢?还有一个是我姐夫隔壁的,他就是郑万老郑经理,他是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安乐乡三大村人,他是陈建平陈经理的舅舅,他同样是被陈建平陈经理以一个谎言骗到这个行业中,同样的经过短短的7个月的努力他就做上了我公司的经理级别,第一个月拿了2.6万RMB,接下去也越来月多。郑万老郑经理在传统行业中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家里就是个庄稼汉,最远的地方就到过三明市的沙县,只是去那作客。他一年的收入可能没有他现在一个月的工资高。朋友,你说他至儿骗得他好不好呢?我来的时候,他们两还是主任级别,和我一起睡过地铺。就短短的几个月就改变了他一生,以至于他三代人的命运,朋友难道不值吗?话说回来,就算你经理时的万元打底工资也全部花完,第二年也没省一分钱。用三年做上总经理级别,大家还记得总经理的月工资是多少吧?23.8万RMB每个月!听起来好象有点吓人,我们给它打点折,就算15万RMB一个月,一年下来就是180万RMB!大家在结合大学生10.8万RMB(三年),打工仔5.4万RMB(三年),经商者18万RMB(三年)。哪种比较挣钱呢?我们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挣钱吗?哪里好挣钱往哪走,只要不犯法!朋友,难道你不觉得吗?接下来我们来计划计划怎么花这180万RMB。首先肯定是卖套房子:50万RMB;然后是卖车:20万RMB;接下来就是孝敬父母:10万RMB;俗话说:流通的钱才是活钱,只有钱才会生钱。其余的钱当然是继续投资经商!记得李嘉诚的第一桶金也是一百万!到那时候,运用在这行业中学到的知识,相信大家肯定能把100万RMB继续升值10倍、20倍、50倍或100倍!

为什么说由家族→ ←→ ← 局部?我们南方第一人扬键,何光胜就是有他们2个人的介入带动了我们现在的重庆,四川,安徽等等.大家又来想想看我们南方的人肯定会认识一些北方的朋友,是不是又带动了呢? 比如说我认识有广东的朋友,当他来这里考察懂了,他肯定会叫他的家人也来这里从事。然而他的家人又是不是带动了他在广东的朋友呢?
这时候你们肯定就会说这里爆发那里也是爆发那不是全部的人都要来从事吗??这时候我就告诉大家一个百分之百的行业不需要百分之百的人来做。这时候就会有一定的负面出来。

当直销业立法的时候也就来到了我过历史上的第四个发展阶段

                                    第四个发展阶段

成熟期《20年后》靠重复性的【消费】,在消费者中找下线。也称网络渗透期,网络中没有最后一个。 成功率100%

这里再谈谈三个网络

1:互联网:传播速度快,需要一定的文化和经济,不能供货

2:连锁店:传播速度慢,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敏锐的头脑,可供货

3:人际关系网:传播速度快,不需要资金和文化,不可供货

           所谓的成熟期就是这个行业运行成熟了,大家都认可了这行业,也就该立法了,据笔者认为直销业在我们中国至少得在2016年后才能运行成熟,因为在中国,直销的发展,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在中国,直销的认同实在是太低了。在中国做销售,尽管销售是一个挣钱比较多的行业,但是它是一个有着体面收入的不体面的行业。销售如此,那直销当然就更加缺少社会的认同,尤其是在1998年,国务院曾经下令停止直销以后,直销的名词很多人都不愿意讲了,很多人都怕讲了。所以社会的认同,将是未来中国直销业发展的一个挑战。但是,我也相信直销一定会战胜这种挑战,因为在直销公司当中,它的那种文化,它的那种对人的激励,培养,我相信它能够突破我们传统社会对销售行业的这种挑战。

  那什么叫重复性的消费呢。给大家做个比较,现在(2006年)工资平均每个月1500RMB左右,我们先往前推20年,那时的平均工资大约在70RMB每个月,就拿100RMB的皮鞋来说,你在前20年70RMB一个月的时候,你不舍得买吧?说难听一点就是买不起。那么现在1500RMB每个月的时候呢?买一双,一个月后坏了,没事,我再买过一双,我买得起,我消费得起,这叫做重复性消费!我们再往后推20年(2026年),据经济学家预算,那时平均工资在3至4万RMB每个月。现在1500RMB每个月的时候,你舍得买2900RMB的化妆品吗?肯定不舍得,也就是买不起。到20年后,平均工资在3至4万RMB每个月时,大家都注重美容养颜了,买了一套,一个月后用完了,下个月再买一套,已经消费得起。这就叫做重复性消费。

  为什么说各大网络开始互相渗透呢?江泽民在会见李金元(其人执掌着国内最大直销企业——天津天狮)时,李金元对江泽民说我们中国接下去只存在三大网络:1、互联网;2、连锁店;3、人际网络。在前个十几年,我想大家应该还没听说过“连锁店”、“互联网”吧?现在到处都是。这人际网络也一样,现在大家都觉得很新鲜,在过十年八载的就不新鲜了。你想制造一个电脑城就必须具备50至100万RMB的固定资产,因为你必须用这些钱去垄断一家公司的产品,比如电视一类的。你想加盟一家连锁店,你必须具备300至500万RMB的固定资产,也是垄断形式,比如药材吧。如果你没有这300至500万RMB的固定资产,也没有50至100万RMB的固定资产,那趁现在还早投资2900RMB加入我们的人际网络,我们照样是垄断某公司的产品,替公司卖货,比如西服吧。到那时候,如果连锁店和人际网络的人要买电视,就必须到电脑城去买,同时也为电脑城里面的员工累积业绩点。人际网络和电脑城的人生病了,要拿药,就必须到连锁店去买,同时也为连锁店里的员工累积业绩点。连锁店和电脑城的人要买西服,就必须到人际网络去买,同时也为人际网络里的经销商们累积业绩点。这就所谓的各大网络开始互相渗透。

  有的朋友还会问立法以后那些刚加入的亲戚朋友怎么办?不用担心,立法对我们只有好处,没坏处。立法以后,这个行业不是随随便便的人就可以从事,有一个标准来限制,比如:文化,身高,长相等。现在营销大学开始慢慢兴起了,北京、重庆等地已有几所。刚加入的朋友呢,也用不着再“骗”了,拿着你们的营业执照坐在家里开店就可以了,不过你们必须要把这行业中的知识学好,以来招收营销大学里的学生来为你累积业绩点。由大学生开头,也由大学生结尾。这些大学生呢,就靠重复性消费来为他们累积业绩点。立法前,我们是当作一种事业来做,卖的是不成熟性产品,挣的是60%的中间环节费。而到立法以后,这些大学生卖的是成熟性产品,他们是当作一种职业来做,挣的钱只有25%到30%。正所谓的“先知先觉,机会者!后知后觉,行业者!不知不觉,消费者”!接下去我们中国将以“三合一”的形式出现,企业+销售团队+白白的消费者!如果你不趁现在挣上一笔钱,到那时候,你到处被人抠,抠得你全身都是窟窿,就连你死后,你儿子买骨灰盒也在为别人累积业绩点!

  中国政府的承诺,未来可能会影响很多人的就业,就业实际上成了新一届政府优先考虑的问题,什么能够创造的就业机会?政府现在尽量给大家创造就业机会,而直销是一个个人创业的机会,实际上它是一种安排就业,不需要政府任何的补贴,不需要政府任何的资助。所以中国政府的这种发展战略,实际上给直销带来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空间。

  八十年代初,摆个地摊就能发财,可很多人不敢。

  九十年代初,买支股票就能挣钱,可很多人不信。

  二十一世纪,开个网站就能赚钱,可很多人不试。

  勇者创造机会,智者把握机会,愚者才放弃机会!!!

  今天,股票、期货、房地产、保险、广告不会再成为一夜暴富的神话!因为它们都立法了!你没在它们中挣到钱,别泄气,还有一种——营销,就看你能不能抓住最后这一次翻身的机会!

 
2007-05-19 13:12

已经获得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名单:
(外资直销企业16家,内资直销企业5家,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有21家直销企业获得了直销牌照)  
外资直销企业列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商务部批复日期  
1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2006-02-22  
2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2006-07-22  
3 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6-07-22  
4 宁波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6-08-14  
5 欧瑞莲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 2006-09-12  
6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 2006-10-16  
7 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006-10-26  
8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2006-12-01  
9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6-12-01  
10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6-12-01  
11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2007-02-02  
12 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 2007-02-25  
13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2007-03-23  
14 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7-03-23  
15 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2007-05-14  
16 上海美乐家保洁用品有限公司 2007-05-15  
  
共有5家企业  
1 辽宁省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6-07-19)  
2 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6-08-16)  
3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6-08-16)  
4 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6-12-22)  
5 北京罗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2007-03-23)

 
2007-05-19 13:10

服务贸易必须开放,这是大的原则 。禁止只是一时的做法 ,不利于开放和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
开放时间可选择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进行,以入世为契机,顺势开放“多层次传销”市场。
——前国内贸易副局长丁俊发主编:《中国加入WTO》
任何一种现象的发生总是事出有因,营销在中国的迅猛发展,主要源于社会主观与客观双方的深刻变化。一个沸沸扬扬的神话,
一场众说纷纭的非议,就这样在全国上下发生了……

1、 中国直销的起源:
20世纪90年代初,直销从国外传入内地。最初,台湾的许多公司纷纷到大陆投资,致使一些合法和非法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入内地。
还有,一些外商企业进驻中国内地。在我国,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直销”的幌子,乘机利用这种营销方式蠢蠢欲动,进行非法集资、诈骗、
勒索、绑架等犯罪活动。以致于很多不知情的人成了受害者,给当时的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直销刚到中国,我国称之为“传销”。2004年3月20日,何强勋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无店铺营销业态与直销模式学术论坛”上介绍:
在中国,多层次直销又称“传销”。
1990年11月14日,美国雅芳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在广州设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开始从事传销经营;从而,
就掀开了中国直销史的第一页。当时,因为都是女性从事,所以就出现了“雅芳小姐”的说法。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
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公司的活动。据估计,当时传销公司已发展到近200家,从事人员不少于100万。1994年8月10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8月11日,国家又发出233号文件
《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9月2日再次发出240号文件《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
至此,传销在中国进入了第一个平静期。1995年,我国传销公司已有163家,参加人数达到四、五万人。1995年 3 月 28 日,
国家内贸部办公厅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正式起草国家关于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1995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 《关于停止发展多层次传销企业的通知》;10月,政府要求重新审核传销公司,
安利公司第一个通过了审核。随后不久,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审查清理多层次传销企业的实施办法》,
其中规定了多层次传销企业必须具备的10个条件,这表明了国家对直销业持谨慎的开放态度。1996年4月,国家颁布了
《准许多层次传销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批准了41家合法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经营。但由于同时颁布了
“单层次传销可以由省市自治区批准的政策”许多金字塔式的诈骗公司纷纷改头换面 ,声称他们是“单层次的传销” ,
跑到省、市、自治区审批。到1997年,2年来国家批准了600多家公司可以从事传销经营活动。结果市场上一片混乱,
从而造成了更多更大的商业诈骗和社会问题。1997年1月10日,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规范传销企业,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了73号文件
(传销管理办法),这也是中国传销业的第一部法规,但这部法规存在着许多对行业的误解之处。同时,还严厉打击“一切非法传销活动”。
由于传销经营资格是每年审批一次,原41家公司资格年检本应在1997年 4 月份以前进行的;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
直到1997年8、9月份,国家才发出通知对传销业再次进行专项整顿,并重新审核通过了37家传销企业从事多层次传销经营活动 。
起初,这个行业,由于国家正处于观望状态,一些非法分子乘虚而入;以致于社会上很多人上当受骗,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为了控制形势的进一步恶化,在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国发[1998]10号),下令“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活动”。当时,就包括安利、雅芳、玫琳凯、完美等规模较大的外商投资直销企业,
也全部停止了营业。从此,中国传销业开始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低谷时期。1998年4月到7月,安利公司以每月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的代价,
停止营业3个月的时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1998年6月,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国内贸易局联合下发了“455号文件”《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年 6 月以后,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包括美国安利在内的10家企业转型经营。1999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就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和
变相传销活动领导小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众孚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甘国屏任副组长。在全国范围内,
开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传销专项斗争活动。
随着21世纪钟声的敲响,国家曾明令禁止的传销行为,在部分地区死灰复燃。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再次明令查禁以
“网络倍增”、“加盟连锁”、“动力营销”、“滚动促销”等名义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的不法行为。2001年11月,
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要集中力量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专项斗争。与此同时,
在2001年11月11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中国向谈判方作出的承诺是: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三年内,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中国将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进行磋商并制定符合
中国具体承诺以及中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项下义务的、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法规。其中,“无固定地点的销售”就是我们所说的直销。
我国政府已经承诺在3年之内开放直销市场,并且制定相关的法律。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据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司长张德霖称,这部直销法律的出台必将对完善中国直销的活动、
规范直销的行为,同时遵守WTO的承诺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2002年2月21日,原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出了“
《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工商公字[2002]第31号),自4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其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强化对转型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为的就是要在国内打好基础 ,为直销的开放做好准备工作 。2002年3月13日,朱容基总理在向人大代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
对人大代表明确表示,政府要把打击非法传销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义之一。2002年3月21日上午,
原国家三部委又召开传销企业转型情况通报会。同时,直销巨头安利、雅芳也再度变阵转型经营。
2004年1月1日,国家重点针对北京、广东、山西、四川、河北、吉林、辽宁、河南、山东、广西等十个地区进行专项斗争,
严厉打击一切非法传销活动。2004年已是直销立法承诺的最后期限,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立法调研。
2004年2月9日上午,中国国家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美经贸座谈会”上透露说,中国有望于2004年年内制定并出台
直销业的相关法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第一副会长薛荣久先生于2004年2月11日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刚刚接受
商务部交给他的关于直销业立法的课题项目,要他就直销业在国外的发展状况、外商直销企业在中国市场的发展状况、中
国本土直销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在中国发展直销业的意义等几大部分内容做一份报告,最晚于今年6月提交商务部。
直销经历了“从不了解,到尝试性发展,到发展混乱,到全面禁止,再到目前的立法规范”。
据记者了解,这部法规将以中国政府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邓湛透露,根据初步的考虑,法规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外商投资直销公司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雇佣推销员的情况,外商投资直销公司应履行的义务和被禁止的行为,推销员的资质,
业务检查等方面。
一位直销业内的资深人士说,在多年的发展与治理之后,中国政府现在已经有足够的经验制定有效的法律来规范这个行业了。
这其实是直销业在任何一个国家发展中走过的历程。邓湛副司长最后表示,直销法规的制定也将考虑国内企业的利益,
形成内外资共同发展的局面。
邓湛同时表示,中国的直销立法会引进国际上通行的管理直销公司的做法,比如保证金制度、退货和退出制度等等,
把国内已有的做法与国际经验相结合。但在出台这部法规之前,中国的政策制定者仍然面对几个无法回避又非常棘手的问题。
其中之一就是如何区分合法的直销模式与“金字塔型销售、老鼠会”等等的欺诈行为。邓湛说,直销作为无店铺销售的方式被承认,
但是金字塔型的诈骗行为,虽然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呼,但都是被禁止的。在我国,这种方式很多是以传销和变相传销方式存在的。
在直销行业治理机制没有形成和完善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区分合法的直销和金字塔、老鼠会的诈骗性质的传销,
这些将在法律中有明确的体现,对此也将规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薛荣久先生解释说,中国的这种传销活动与西方社会合法的直销模式其实是有明显区别与严格界限的,
主要看其有否认购高额产品或者交纳高额资金作为“入会费”的要求,以及薪酬的获取方式是怎样的。这种不以产品的销售数量为凭据,
而主要甚至单纯以发展的“传销商”的数量为薪酬来源的销售模式,就是国外所谓的“金字塔销售”和“老鼠会”,
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直销,而是借多层次营销为名、行暴敛钱财之实的骗局。
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曾在 1996 年青岛会议上说过:“关于网络营销这个行业,它本身并无是非,是人为的。所以说,
允许存在、限制发展、加强管理、谨慎试点。”根据马克思辨证唯物主义原理 ,凡是新事物,都有它的优越性,
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客观必然。
二、直销在中国的发展:

直销 其实直销这个词汇,在不同的人、不同的体系、不同的制度、不同的公司有着不同的解释! 那么什么是直销呢? 请看世界直销联盟对直销、多层次直销、金字塔式销售定义,直销的最佳定义是以面对面的方式,直接将产品及服务销售给消费者,销售地点通常在消费者或他人家中、工作场所,或其它有别于永久性零售商店的地点。直销通常由独立的直接销售人员进行说明或示范;这些销售人员通常被称为直销人员。
  多层次直销的定义:多层次直销制度是直销业中很重要的一种行销手法,又称为“网络行销”、“结构行销”或“多层次直销”。此一制...
有胆有识的有志之士不要错过



我原先是做外贸的,``现在也幸运地来到新田网络`。这位仁兄说得不错, 新田是好是坏 ,最好是你自己去了解```别人说的再多都是听到的 只有你自己真正的了解了才有发言权```你们觉得喃?真正从事过直销行业的人都知道什么是直销`````如果有朋友想知道什么是新田网络 什么是“网络营销”它犯法不。你可马上打电话问问110或者当地报警电话 我想你听到的结果会让你大吃一惊!!
这个行业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在这里我同样体会到了人跟人之间的的互助互爱,还有你们这些骂新田的,你们知道新田真正的内幕吗?网络营销和传销,直销都是好行业,只是看你有没有实力和信心去做了.旁观者又有几个曾走进去看个明白那?为什么在听别人说那,为何不自己去看一下那?"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个道理其实谁都明白,我们要相信自己,不要一味相信别人,那我们将永远是别人的奴隶,朋友,要有自己的主见,作别人不敢做的,得到的也是别人得不到的,明白吗?
就跟现实中一样,一个桃子在你没吃之前是不知道它的滋味的,你们所知道的也只就是听说,传闻,朋友们,想要知道真正的真相就请你们勇敢的走进我们新田的网络,来看一下真正的真相,在这里我要说一些人,请不要说没良心的话,你们在新田里真的被人控制吗?他们限制你的人身自由了吗?你们真的了解国家的形势吗?不要再盲目的跟着别人乱骂了,建议你们多看点新闻,多了解下国家形势,然后再出来讲话吧 。
“这本来就是被别人不理解的行业 不可能每个人都能把这个行业做好!所以就出现了那些流言蜚语要是都能做好那以往的72行有谁去维持呢!如果每个人都来做新田了国家不就乱套了吗?就失去平衡了~~靠什么去维持生态平衡呢!!!!告诉你就!!就是靠的负面!胆小如鼠的是不能干的~‘都是那些有志之士有意愿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人~~‘     
 
“允许存在 限制发展 加强管理 谨慎试点”这就是十六大 李岚清小节会议对我们这个行业的“73号令” “十六字方针”大家可以去查的啊``` 

国家持默许的态度即不大力支持也不大力打击 朋友仔细看看吧~~全都包括在里面了!!我们经历过被警察查寝室,端课堂,但是我们不犯法而已 有意加入的和我联系13205681609 胆小者不要打扰有小心眼的不要傻子不要~~~希望那些有胆有识的有志之士不要错过 机遇+勇气=成功 行业是为三种人做的:
1 为自己的父母做的!让他们能过一个幸福安逸的晚年
  2 为子女做的‘让他们能有一个美好幸福的童年以及良好的教育
  3 为那些瞧不起我们的那些人做的~~来证明自己不是差的我们有勇气来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 
  不要在犹豫了~~胡主席说:紧抓机遇给21世纪农民最后一次翻身的机会!!!!新田的宗旨:穷人致富 利国利民
  还请那些把行业做失败的人封住你那张口子‘~‘你永远是最失败的人!!!!!!新朋友来吧~一起创造美好的明天 不要在平平淡淡不要在凄凄惨惨我们是时代的弄潮儿~拼搏努力重要的是坚持成功一定属于我一定属于胆识之士~!”

中国直销未来:态势、优势、强势三超国外

未来的5—10年,中国已从直销大国变为直销强国,成为世界直销之中心。到那时,我国的直销形成了态势、优势、强势“三超国外”的局面。
一、直销态势超国外
什么叫直销态势?直销态势是指直销经济运行的状态。未来的5—10年,我们认为,中国的直销态势已超过了国外,直销经济运行非常健康。
(一)直销行业呈规范化态势
我国的直销行业在未来的5—10年内,已经是十分规范了。这是因为,我国的直销法规实施后,通过对传销的严厉打击,整个直销市场比原来要规范得多。加上我国政府对直销法规的不断完善,整个直销行业的法制环境有利于推动和促进中国直销的健康发展,直销行业那种无序竞争状态就不会再出现。这种规范化态势与国外比,应该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主要表现在:一是行业有了自己的组织。我们认为,随着我国直销法规的实施,成立中国直销行业协会将会被提到议事日程,中国直销没有行业组织的状况很快会结束。二是中国直销成为中国法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中国要成为法制社会,首先要把中国经济变成法制经济。中国的直销现已有了直销法规,直销经济已经走向法制的轨道。未来的中国直销经济,必将成为中国法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三是中国直销企业的自律程度有了很大提高。未来的中国直销企业,通过直销风雨的洗礼和直销法规的贯彻执行,他们的自律程度应该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未来的中国直销企业不会因为蝇头小利而违法违规**作。
(二)直销经济呈良性化态势
未来的5—10年,我国的直销经济将会呈现良性化的态势。所谓良性化的态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和国民经济产生良性互动。未来的直销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是一支很重要的经济力量,其与整个国民经济产生了良性互动的关系。也就是说,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直销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氛围,直销经济的健康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是与世界直销产生良性互动。中国直销是世界直销的重要组成部份,未来的中国直销在世界直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这样说,是世界直销催生了中国直销,是中国直销推动了世界直销。没有中国直销,世界直销就没有那么完整,因此,未来的5—10年中,中国直销和世界直销的良性互动将越来越频繁。
三是中国直销本身也在良性发展。未来的中国直销,在良性发展的轨道上成就斐然,在世界上的响誉日隆。以上三个方面,就构成了中国未来直销的良性化发展态势。
(三)直销管理呈服务化态势
我国各级政府对直销的管理,在未来的5—10年中将逐渐从监督 性管理向服务化管理转变。根据新古典经济学派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分析,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领域可以分为两大方面:一是提供公共物品,二是提供公共服务。我国直销法规实施后,政府一开始应该实行监督管理职能,但随着直销经济的越来越规范,政府的管理职能应该发生变化。未来的我国政府对直销的管理,主要是提供公共服务。这些公共服务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导向服务。政府对直销经济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能及时主动地送到每个直销企业,并进行这方面的咨询服务。同时,对直销企业在贯彻执行中的难题,政府会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切实解决。二是“一对一”的指导服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会在直销企业中建立联系点,实行“一对一”的指导服务。“一对一”的指导服务很具有人性化,政府相关部门急直销企业之急,想直销企业之想,帮直销企业之忙,解直销企业之困。三是重点服务。重点服务就是对直销企业某个方面的困难进行重点服务,这将是未来政府对直销服务化管理的重要方面。直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企业本身不能解决的困难,如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天灾人祸,政府就要专门重点对直销企业进行服务了。重点服务对直销企业来说是很急需的。未来的中国直销能不断健康发展,恐怕政府的重点服务将会起到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连锁销售”——中国直销的
私生子
各位朋友你们好!对于连锁销售我想谈谈我的个人认识。连锁销售它只不过是一种运行的模式和工具,它的理论依据是陈瑜教授所著的《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 消费资本化理论与应用》。消费资本化的简述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企业产品时,企业应把消费者的认购视为对本企业的投资,企业根据自己的盈利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返还给消费者。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完成“转身动作”,成为一个投资者,而消费则变成了资本。把消费者的地位从商品链的末端提升到前端,把本来的一个消费者变成一个投资者。消费资本化理论的魔力和威力就在这里。消费资本化理论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必然产生的理论成果。中国社会的变革,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资金的需求和匮乏两者交织在一起影响着中国的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经济运行也处于通货紧缩和消费紧缩时期。因此如何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成了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时代在呼唤新的资本理论的出现。陈瑜教授经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多角度的观察,深入的思考,以及科学求证,系统分析和归纳总结,终于发现了还有一种巨大的资本存量----第三种形式的资本,即消费资本。它同货币资本,知识资本一样,也是推动国家,地区和企业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消费资本化理论完善和发展了市场经济理论,它将为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导向;它将推动国家的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使我国向更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更为优越的经济结构过渡。消费资本化是扩大内需的原动力,它将加快西部经济大开发的进程,它将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解决了企业资金短缺。它将对我国构建和谐和富裕的社会发挥重要作用。。。连锁销售是怎样运用消费资本化理论的? 连锁销售里的投资的第一份资格3800元除了被你的推荐人拿走的直接提成外,剩下差不多2000多元都注入到本体系所挂*的企业里了。这些企业是国家指定的要么是资金短缺要么是需要用资金去研发新成果。每个消费者给企业所注入的这份资格钱企业经过一个周期的运作(也就是从E-A的这段时间)产生效益后企业给每一位上A的人分3至5年返还完这笔效益分红380W。对于这个投资偿还期以3-5年为宜,如果归还期太短,企业可能会出现现金资金周转困难;如果归还期太长,消费者可能会疑虑企业是否有能力并愿意归还投资本金。所投的中起点36800和高起点69800所成生的利润是通过投资回报率从企业所成生的利润里返还的。 7600/36800=0.21 19000/69800=0.27 意思就是所说你上A后你的伞下也就是你的团队给企业注入资金后企业获利。从产生的利润里按1元给你0.21元或0.27元的比例返还,在加上那份资格所产生的380W就是你的中起点和高起点的钱。投资回报率的结束时间就是你投资偿还期结束的时间。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的团队人数和份数为什么有的人高起点可以拿到1500W,而有的人连1000W都没到。因为好的团队体系注入资金量是相对稳定和够一定数量的,所以对企业来说当然容易比投入资金量小的团队体系产生更高的利润。所以返还给消费者的也就多了,因为偿还的周期是相同的,所以注入资金量大的团队领导者所获得的收益也就相应的高了。。。 单独的我们也许没有那么的资金来完成企业一股资金的注入,但我们通过我们的人际网络组建自己的团队体系来完成企业的注入资金,当企业盈利后当然要给给企业带来资金注入的团队领导者奖励,这里的奖励就是企业给消费者所返还的效益分红。所以上A后的工资算法不是像业务洽谈上写的那样用380乘以团队体系发展的份数在加上效益分红。A的钱是直接和所挂*的企业利润联系在一起的,消费者通过投资,组建团队已经成为企业拿效益分红的股东了。通过消费资本化理论的实践,企业不仅仅能够返还给消费者消费额的一部分作为投资,同时还能够增加企业的利润。这些返还给消费者的投资和企业利润的增长来自于消费资本化给企业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广告宣传效应和市场竞争优势。同时,企业对消费者投资的偿付是在3-5年之后,在这段时间内企业支付给消费者的投资回报要远小于企业的资产回报,货币的时间价值并没有完全返还给消费者,从而形成了消费资本化的资本沉淀效应。。连锁销售的“连”到底是连什么???它通过人际网络把每一原本不相识的人带入连锁销售的这个大网络里,使我们每个人经过一段时间迅速扩张了自己的人际网络,使我们每个人都联系在一起了,这里可以称为“小连”;为什么每个上A的人都要买汽车,因为这笔钱根本就不是你自己出的,它是你所挂*的企业返还给你的效益分红或给你的奖励。但规定必须要注入到汽车行业里,这样你所挂*的企业也就相当于在向汽车行业里投资,等汽车行业产生效益后在按一定比例和时间返还给你所挂*企业一定的利润。汽车行业在把资金投入到其它行业带动石油,玻璃,油漆等等行业。使每一个行业都有机的联系到一起了。这里可以称之为“大连”。连锁销售行业是消费资本化理论的一种实践,它使我国可以在不引入外资的情况下就能解决我国企业目前所面临的资金回笼缓慢问题。这才是连锁销售真正的伟大之处!!! 我的电话是 13036959783 欢迎大家有问题来电相互探讨交流。也希望能和想加入连锁销售行业的朋友们共同组建一个健康稳步有序的团队,共同创造致富的大道。。。

直销模式的初衷和诞生就是为中小企业解决资本竞争困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但发展过程中,背离了这个基本原则,利用人性的贪婪,用"事业"代替产品,用广大底层直销人员的盲目迷信完成了成本转嫁,获利的是企业和少数塔顶人物,损害的是广大直销人员的利益.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受到伤害的人员数量的增多,负面影响必定强于正面宣传,那时侯,不是产品的生命周期完结,而是企业和品牌的没落.

直销模式中的传销制度,在国外进行敛财没有市场,但在国内却屡禁不止泛滥成灾,这才是问题的根源和关键。这些问题与直销模式或者直销模式中的传销制度有多大关系?

从形式上,多层次计酬与金字塔结构的制度是完全相同的,没有产品的拉人头是老鼠会,那么,有产品但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算什么?许多公司虽然有产品,但只是在幅度上做文章规避法律监管。可以这样判断,同质产品比较,如果价格比传统行业高的较多,*宣扬事业推销,和老鼠会没什么本质区别,不过是有产品更隐蔽的老鼠会而已。

如果价格只是高出其他模式一点点,又算什么?是否把握了“度”多层次计酬方式就会夜叉变美女?如果直销模式的商品价格低于其他模式,是否采取多层次计酬就变成了天使呢?擦边球,边缘游戏的度在哪里?如何把握?量化的标志是什么?采用多层次计酬方案,价格能否低下来但还能保持足够的奖金激励效果呢?......

愿者上钩,想让别人给你的水池送水供你享受,得先给别人提水让别人享受,给别人送水是现在,别人给你送水是将来,没什么隐藏,就看怎样思考了......

不管什么销,只要沾上销字,最终必须零售。那是临门一脚,功败垂成全看此。石头卖白金价会遭到唾骂,就是卖黄铜价迟早也会受到消费者反感。销的结果如果不是消费,等于产品换个存放地点,交换过程等于没最后终结。还是回归本原,真正把节省中间环节的费用和消费者分享,去掉价格的虚高泡沫,自然会受到消费者青睐。这才是真正的彻底的变娼从良。

如果直销公司真正遵循当初本质,节省中间环节和费用同消费者分享,怎么分享方式都不是问题。关键是产品价格虚高后再分享,属于不公平竞争。

直销是直销人的事业,直销提供了另一种销售管道,帮助企业强化了经济体系中的零售通路架构,也提供了消费者便利的高品质产品来源。更重要的,直销模式为个人提供了创业机会。直销人和直销公司是平等合作关系,直销人员是直销公司直销体系中的成员。直销人员可以是代理商、承包商、经销商或批发商,受雇或独立经营,经特许授权等。这是世界直销联盟的立场。

现在直销人是弱势群体,权益地位得不到保障,而弱势的原因是因为直销人自己不能团结,不能正确理解直销的内涵,不能明白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权益,所以连自我保护都作不到。

直销人是独立的个人经销商,没有必要把自己卖给公司!自立求生存,自强争权益!自知明方向,互助共发展。不管什么销,不管什么制度,只要符合下面三点,其余的都迎刃而解。

1.作为消费者,觉得自己购买产品是否合适?性价比优越?

2.作为推销者,推销是否容易?别人是否满意?

3.报酬和工作是否值得?决定是否转变身份。

如果不符合这三点要求,最好离开这个企业。

第一条不符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要投入,是害己骗人。

第二条不符合,大家反感,还要坚持,是顽冥不化。

第三条不符合,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心不死,精神可嘉,还要继续,是浪费时间。你可以做更好的工作为什么不去做?报酬和工作不匹配浪费的是自己的才能。而且不会持久,只能过渡。

值得说明的是,多层次计酬奖金制度正是扭曲直销良性发展的催化剂.如果还能运用多层次计酬奖金制度,还能保证产品物美价廉性价比高,没有了虚高价格的泡沫,还能维持诱惑的程度吗?

市场已经进入微利时代,消费者越来越理性,而企业留恋高利风光祈望用技术手段维持这样的美景已经成了直销甚至营销领域的主要矛盾。所以,没有人相信和愿意采用货真价实的微利策略去占领市场,实现倍增和永续经营。

微利战略不单纯是价格,还代表了一种思维模式。企业不是追求高利,是争取尽可能的最大利益。这个利益也不是利润一个指标。如果当初安*进入中国时,不给后来者留下足够刺激的空间,那么,安*的竞争对手现在就不一定是其他直销公司,也不是其他奖金制度。而是超市、专卖、连锁等这些领域的企业。同样的产品捷*用邮购方式到中国零售价还要低很多,但比中国制造的质量还要好,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经常看到、听到三网合一是将来的趋势。但是,怎样才算三网合一?怎样实现三网合一?三网合一是什么样表现?可以量化描述吗?如果不能量化恐怕也难以考核和策划。这恐怕又是值得探讨的课题。老板们应该认真制订、评价、考核这些管理项目.

销售如果脱离了产品这个核心要素,随你怎么说,难免有骗人之嫌。

 公司始终坚持和推行“以人为本、以诚至信”的经营理念


以人为本  企业的经营活力是靠每位员工在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合作中体现的,并且从员工的自身素质可以看出一个公司的综合实力,因此员工是企业之本。客户是公司发展的对象,只有以客户满意为工作的最大追求,客户满意的程度为衡量员工工作的准则,才是维护、稳定、拓展市场的唯一途径,所以客户是公司之本。加强公司“以人之本”的理念,使公司重视人才、重视客户,以人为本、以人为先,把对人的工作放到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而使公司员工的能力发挥到最大,使客户感到公司是朋友、公司是战略伙伴,选择公司会共同发展、共同壮大,这就是公司做强做大的动力。


  以诚至信  诚即诚实,信即信誉。一个企业只有做到诚实、有信誉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即吸引人才与客户)。诚信是公司运营的基本原则,对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体现了员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以诚至信是公司面向社会的需要,是经营的需要,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推行“以人为本、以诚至信”的公司经营理念,实现“资本 + 人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和激发员工的潜在意识、创新意识,通过不断的创新,推动企业阶梯式的发展。在此基础上,企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督考核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为企业良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直销和网络直销的力量


在社会上这段时间,发现遇到最多的就是这三种人,一是创业者/企业家/投资商,二是市场人员,包括销售,业务,市场,营销部门的,三是直销人员,传统直销的,网络直销的,和复合直销的人员。到任何场合和任何聚会都有这三种人,所不同的都只是级别不同,做的内容不同而已。这三种人都非常需要人际关系网络,都需要人际网来聚合资源,达成合作,完成目标。

直销的力量。直销真的是一种狂热的力量,从状态上看,做直销的人眼睛都是放光的,人都是倍有精神的那种。拿我的话来说,就是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发明之一。他和互联网一样,走的都是信息和资源。是非常强大的一种力量。他通过人际网连结起来,然后通过人际来管理销售体系,而且他所有的产品都是订单生产,都可以算出来的,而且都是付费收货的,所以每家直销公司都有5A级的信誉,都有足够的钱来买酒店,大楼,开全球大会。

就我接触过的部分信息,安利现在还是原来的那种模式,介绍会,列名单,会面介绍然后达成。如新接触过一个bdit团队,领队的是邓白氏的高级经理和前麦肯锡高级咨询师,主要使用网络来开展业务,很不错,很有实力,但问题是,中国懂营销的有一点,懂网络的人有一点,但懂网络又懂营销的人,就不多了。立新世纪接触过,香港的一个蓝钻来做的,但后来没有深入。然后就是仙尼雷德,发展速度迅猛,使用联锁店的方式来做的,和雅芳的模式有些像,雅芳的人还没有接触过。主要是使用业务员来发展联锁商,然后联锁店提成,公司纯粹只赚店里的货物销售的利润,是北美最大的华商。国内的天狮国际没有接触过,完美也没有接触过。

直销公司赚钱速度和成长速度比一般的公司快,这和互联网的领域的概念是一致的。即边际成本的减少。在互联网领域,多增加一个用户所增加的成本几乎为零,在使用成本上。在直销领域同样如此,只要能够增加人数,所带来的利益足以超过所寻找人的利益。特许经营店倍增的是店数,互联网和直销倍增的是消费人群。

直销公司在帮我们做教育的工作。做那些底层的教育,那些可能高中都没有读完的人,在二线城市读书的人,包括人际关系,商业伦理,商业**作,个人形像,他们都有在做,还有学习,成功,个人发展,他们都有在做。直销体系分为两种,一种是产品体系,包括完整的产品线,利润形成来源,一种是教育体系,包括个人发展,商业**作,人际关系,很多人都说,就算直销没有做好,这部分教育也是值得的,对安利的评价就是,能在三个月内就能把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老大妈变成一个非常职业化的城市职业人。这部分的教育力量太强了。

在外面活动的人,大部分多多少少的都会有接触到些直销的内容。因为经常在外面跑,接触的人群实在是很多,一个月内就能接触千人以上,一年就是上万人的接触量,这还是稍微主动的接触,如果动用公司的力量和交际网的力量,认识人的速度真的是快的很。这么庞大的人际网,如果不利用就随着时间慢慢的流失了,所以有很多人就加进了直销的内容,况且直销的大部分都是快速消费品,也是人际的生意,进入门槛并不高,所以也就很容易的,大量的人群就进入了直销行业。

网络直销的力量。直销的力量再加上网络,本身的力量就变得非常庞大了。这部分做直销的三部分,一是传统直销公司,如安利的捷星,一是网络复合直销,比如现在的消费者联盟,邮购直销等等,还有就是网络产品的直销体系,比如网络教育课程,包括英语,培训,管理方面的课程,还有消费类产品的直销,这是和网络有关的。网络的直销一般是设计为三级,第一是个人消费值,第二是发展的下线消费值,第三是公司奖励值。这样用来规避法律风险和便于现实的**作。而且也比较容易的构架起整个公司的销售团队和服务团队,通过网络来直接找人和直接做公司,财务管理也非常方便。可以预见的是,会有大量的网络直销公司及他们的服务出现。

能够与直销的力量相抗衡的力量,现在我发现的还只有两种,一种是互联网所带来的机会,还有一种就是传媒行业的跨媒体传播。这两种力量的共同点,走的都是信息,都是全球化,这和直销行业是一样的,都是属于那种无限扩张的领域。

 
2007-05-19 13:05
什么是真正的传销         
什么是传销?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以为传销是骗子的把戏, 至少从媒体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但当你对一件事情下结论之前, 可以再问自己一个问题吗? "为什么听不见相反的意见?" 当只有一种声音的时候,我们还能相信自己的判断吗? 而且这本身就是我们所不熟悉的行业。 我几乎看了所有关于传销的报道 当我们从CCTV里看见偷拍的录象时 我们亲眼看见他们在骗,而且不用掩饰。 我们都"看清"了传销的实质 但我们真的"看清"了吗?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在修完经济管理学(我的第一个专业)时, 对刚刚登陆中国的传销发生了兴趣 从此开始了长达6年的跟踪,研究 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中 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 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 其实在美国也摸索了很多年 名称也不统一,有叫直销,有叫传销。 直到1979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而该法蓝本就是以全球最大传销公司 也是第一家传销公司安利的规则作的 美国确立了传销的合法地位 这样传销开始风行全球 但每一个国家新接触到传销都有一个反复过程 刚开始对此都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规范管理 这实际上是考验一个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智商 我们国家也不例外,从90年代初期 可谓战战兢兢,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许多文件 但没有用,经国务院转发的文件也都是国家工商总局写的 此时,出现了几家争抢管理权的现象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管理部门都存在部门利益 都希望自己的手可以更长一些 因此,初步确立三家进行管理 1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主要管理) 2是国家经贸委(此时朱总理在搞大经委,小计委) 3是国内贸易部(现改为国内贸易局,划给国家经贸委管理) 而被踢出局的是商业部(本来商业部就要被撤消了,无所谓) 1996年元月,谋划很长时间的大陆第一本关于传销的杂志产生了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开办《传销研究》月刊 我很有幸地拥有该杂志的创刊号 刚刚登陆的传销公司都是国外的公司 比如美国的安利集团,仙妮雷德公司 台湾的爽安康国际机构, (原谅我把台湾归入国外, 但实际情况是我们把台湾看作国外公司来对待) 以上都是名气很大的传销公司 也都是世界传销联盟的成员 问题较多的出现在台湾公司上 但美国公司也有一些问题 比如仙妮雷德在1994年被卫生部查处 大概在1994年至1995年出现了查处的第一次高潮 比如小麦草公司,鸿泰公司等等 我仔细分析了原因 比如小麦草违反了食品法规 而鸿泰公司传销的产品是珠宝 无疑违反了银行法 其他大批被查处的公司基本也是如此 哪些产品不能传销,这是我要弄清楚的 比如药品,贵金属及其制品,这些限制类物 还有军火,毒品等国家控制物 一般而言传销产品都是保健物 正好在那时我国保健市场很火热, 而保健物定义在法律不够明确甚至没有说法 因此很多保健品厂家和商家便误导消费者 大肆宣传保健品的医疗功效 (当然这并非仅存于传销业) 传销业内人士常说: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用来杀人, 请问是否仅仅因为菜刀可能成为凶器而禁止卖菜刀? 这个命题的立足点首先是传销并不是一无是处 那么它的好处在哪里呢? 我们从新闻媒体无法真知, (我本人就曾在某电台任职,深知新闻真实性) 我陷入了思考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反对传销的意见 我在CCTV-2里听海南省长汪啸风如是说: (相信代表了许多行政干部的看法) "传销就是类似"击鼓传花",鼓声一停,传到谁手里就倒霉。" 我研究传销是从数学模型研究起的 再从经济学角度来做图形分析 汪省长的比喻可谓毫无可取之处,但影响却很大 所谓"击鼓传花"没玩过大概也看过 这里的人是静态的人,并不随着传递而增加 所以,总有手上拿到花的人, 更糟糕的是,由于人数静态,每个人都有拿到的危险 (除了击鼓之人,他是最安全的) 而传销的人数是动态增长的,这是理论上可行的重要一点 从人口学来看,撇开战争,大规模疾病等灾难因素 2人结合生1人,再和另1人结合生1人 当这样继续到若干代时 规模图形就出来了,人口呈几何倍增了 这就是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核心部分 这给营销专家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传销理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 当然如果还要更清楚地描绘传销的数学原理 是很复杂的一个话题,要知道在哈佛有博士学位 我将方向转向研究传销的营销流程和文化来源 为此我陆续花费了近3年的时间 接下来我将揭开传销的营销流程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传销到底在赚谁的钱?" 这是一个很难又很容易回答的问题 先来看传统营销(区别传销) 假设: 厂家为A 全国总代理为B 省级大批发为C 地极中批发为D 县级小批发为E 消费者为F 流程图: A(1)----》B(1.5)---》C(2)---》D(2.5)---》E(3)---》F 产品从A---》F完成了一个循环 其中B,C,D,E都是中间环节,术语称物流环节(或渠道) 说白了B,C,D,E就是商家,是A与F进行交换的环节 F通常是去E处买商品 (当然这里E还可以发展零售商,忽略,不影响理论成立) F一般不会去A处直接购买产品 OK,理解了 A出厂时价位一般很低,比如1元给B(其中成本0.7元) 而B给C时可能加价至1.5元 C给D为2元 D给E为2.5元 E给F为3元 从1元出厂到F手里变成了3元 那么请问还有2元在哪里? 当然是B,C,D,E拿了 那么合理吗? 我们会说这样很合理。 为什么? 因为物流环节应该赚钱 换句话说:没有创造物质财富的物流环节应该赚F的钱 好了,来看看传销吧 当初传销的理论设计是这样的 F就直接从A处拿货,或者最多增加一个B 这样减少甚至不要物流环节 但是,请注意~~~~~~~~ F拿时还是3元 呵呵,这就是传销理论设计时的妙处了。    妙在哪里呢? 如果F只给A1元那么还不如传统营销经济 看看F多出的2元去哪里了 基于传统营销中F多出的2元被B,C,D,E分配了 用来支付物流环节的基本维持费和利润 B,C,D,E都需要店铺储存货物,卫生费,工商税收,人员工资,运输费等等 这些全部从这2元里出 所以我们说F多出2元合理 而A作为厂家成本0.7扣去,还有0.3元利润我们说也应该得。 现在传销改变了分配规则 只有A和F了, F还是出3元,但A只拿1元,还有2元呢? 给F的上线(术语:推荐人) 一个基本立足点,既然F从E处拿是3元,为何不可以从A处拿3元呢? 而只是2元的分配对象变了。 中国人的心理受传统文化影响,小人言利,大人言义。 "你是我亲戚朋友,你怎么可以赚我的钱呢?" 很多人不能接受这种赚钱的方式,宁愿给不认识的E赚心里也舒服。 这是当初创造传销的数学家营销学家也预料不到的。 到这里应该清楚了,传销设计时其实和传统营销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传销是赚本该物流环节赚的钱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你把传销说得那么美妙, 国家为什么还要禁止传销呢? 问得好。 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课题。 从1998年开始我就正式开始研究这个问题 让时间回到1996年吧 还记得《传销研究》这本杂志吧 从它的诞生开始似乎预示着传销从此步入正轨 刚刚结束1995年的整顿 (国务院曾经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关于暂停传销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1996年国家特批41家企业进入传销业 同年国内贸易部成立营销学会传销分会 传销业界迎来了第一个春天 但问题也接着出来了,全国12亿人口,只批41家 其他企业每天在国家工商总局传销办公室里搞申报 在巨大的压力下,国家局(简称)放水了 一下放了几百家,并且将权力下放到省 但国家局还是作了个限制,凡是省局批的只能在省内销,并且只能批单层次牌。 事情往往和出发点相去甚远 地方有地方利益,有地方保护主义 再则,限制省内销也是空话,比如我北京的到山东出差,我就不能在当地买?那市场经济成什么了? 于是犯规触电企业不断出现 春天永远是那么短暂! 传销进入坚冰时代 这段时期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企业也可以拿到省牌。 其中不乏皮包公司。而此时国家对传销业还是很陌生 很多法规根本跟不上, 于是李岚清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两位研究员下来调研 1997年我正好有机会得知此事,两位在广东中山某公司 我赶去中山,正好他们已经结束调研要赶飞机 我只拿到他们写给李岚清调研报告的初稿复印件 在仔细研究之后发现基本面还是正面的多些 "呼吁立法规范传销市场,大力打击非法传销" 这给冰冻已久的传销业带来一点曙光 我拜访了中山公司的老总,发现这是一家国有背景的传销公司 老总是北京人,该老总设想传销分内外,他打民族牌。 此时我的第二个专业(会计学)也毕业了 我作了个决定,到该公司上班,但不拿薪水 前提是我可以调阅所有文件,并且我将作为总部教育部专员 下派去某分公司协助工作。 我想真实接触一把公司的运作手法,结果我去了甘肃分公司 在兰州我一呆就是3个月 分公司老总是浙江人,我们相处很好 但我知道,他一直很提防我 分公司对总部下派的专员都很防备 我可以理解 即使如此我还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这些以后专题写,现在还是谈传销) 传销从1998年到现在都处于被禁止状态 但还是有这么多公司和人员从事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魔力呢? 我产生了好奇。 我这个人就是一旦好奇就一定要弄清楚 因此我选择去北京,郑州,武汉,广州几个大城市搞调研 这时我接到某广播电台节目部的通知 我正式进入新闻业 进入新闻业后,我才发现大多数新闻从业人员和老百姓一样 对传销没有自己的认识,只是按照上面宣传口径来理解它 我又问为什么上面新闻部门这么卖力打击传销呢? 除了执行宣传任务,有没有别的原因呢? 我在传销理论里找到了 传销从一出生就注定不受媒体欢迎 现在媒体非常强调拉广告 广告费几乎成了某些媒体的唯一额外收入 (说实话我在作主持人时也被要求完成若干广告任务,简直影响本职工作嘛,专门有广告部, 但现实是全体人员都要拉广告。) 传销就是省去了广告费,靠口碑对抗广告 媒体对此非常不满 媒体没完没了地报道传销的负面影响 无疑是促成传销灭亡的一个原因 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来自传销本身 且不谈诸多打传销旗号的公司的"圈钱运动" 看看正当公司的表现吧 首先传销公司的产品价位由于管理漏洞一直居高不下 虽然有的传销公司将价位降下来意图打价格战占领市场 但可惜现实是偏高价位很受欢迎 在价格上,很多投资者承受不了压力 加上投资心态的不成熟 情绪很容易激动,由于传销人员具有双重身份 所以当投资心态扭曲时,消费心态也不可能正常 于是投诉案件日益增多 这些仍然不是政府下决心全面禁止传销的主要原因 其时大陆政治气候有了一些变化 政府面临政权建设瓶颈 朝野诸多势力兴起 中央急切需要实施一系列强硬手腕来加强集中制 传销公司突然出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文化理念 "观念的改变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拿破仑的这句名言主导着几乎所有传销精英们 变相传销(即"老鼠会")之所以不合法,关键在于它不能够创造社会财富,它不是通过销售产品或 服务来赚钱。即使销售产品,其产品价格也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且偷逃税款,入门费都比较高,少则上 千元,足以使不发达地区的部分人群倾家荡产,因此,对于这种社会危害性极高,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    中国没有拒绝传销 只是加以限制 因为中国人太单纯    传销所以在中国展不开,跟中国的文化有许多关系。大众喜欢一轰而上,盲目跟随有关。传销的宣传人和被宣传人都有问题,宣传人放弃了传销真正的好处,片面夸大了利的方面,受者被误导,没有考 虑到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好传销,脑袋一热,忘记了自我的素质。    传销本身并没有错,错的在于实施它的人,在中国那些推荐人们坐传销的,一说起来就是某某成了富翁,而从来不说这个的风险和艰难。这样一旦有人失败就会马上造成一种传销是不切合实际的东西的 印象。人多了国家也就不得不禁止了。另外,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很多事情都靠人情来做,许多人做传销都从身边的人做起,一旦出现问题 ,很容易其连锁反应。这些都造成传销无法在中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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