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章 |
http://www.jsrsks.com.cn/Page.do?actionType=Refer&f_BOARD_NO=609&f_MESSAGE_NO=9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考试录用4406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经省重新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二)招考对象 1、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本科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所在地(省辖市)的职位。 2、在宁省级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本省生源和户籍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考。 3、各市及其以下单位的职位,招考对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各地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公布。其中,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4、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乡镇职位(职位代码为“ 5、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为“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5-2007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06年、2007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略)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8年全省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jszzb.gov.cn) 江苏人事网(www.jsppd.gov.cn) 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各市政府人事网站(可通过江苏人事网链接)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资格审查、缴费确认时间: 报名网址: 省级机关职位: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各市职位:各市政府人事网站 省垂直系统职位:职位所在市政府人事网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录补报其它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网上缴费确认,于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五)报考资格复审 (略)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站查阅。 (二)专业加试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其它职位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该市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5:00-6:30 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科目考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A、B、C三类考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确定。这些职位的面试人选,从该职位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任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录用(略)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392365 025-83236050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
该网站还有职位表,考试大纲、政策解答、警察招录登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