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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香格里拉;草原,呼伦贝尔——潘岳,攀越?
2008-06-03 10:10

雪山,香格里拉;草原,呼伦贝尔——潘岳,攀越?

贴潘岳散文二则:《攀越雪山》、《托起草原》,人民网

《攀越雪山》

写于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香格里拉,意指世外桃源,由外国人先发现。

  四千平方公里的一块神奇净土,坐落于云南迪庆州与四川甘孜州接壤处。两省香格里拉之间虽相隔三百公里,却很少有人穿越省界走完全程。

  为什么?因为要走完这一千五百公里的全程,需翻越十四座海拔四千米以上的大雪山;需忍受连续十天心脑缺氧的折磨;需耐住泥泞山路的疯狂颠簸;需习惯瞬息万变的霜雨与烈日;需克服在万丈绝崖上盘旋行车的恐惧;需学会在脏陋的旅馆中忘掉热水、灯光与抽水马桶,咀嚼着青草的香味沉沉入睡;更需要一种激情,就是无论多脏、多苦、多累、多险,你都能爱这条路,因为这路上有座座巍峨的雪山。这里是香格里拉。

  在中国历史上,惟有两支队伍以历史性的长征,同时走过云南与四川的香格里拉,就是喇嘛教僧侣与红军。他们之间千差万别,共性却只有一个,都是为了探求精神的天堂。当翻越了这座座雪山后,他们改变了这里乃至全中国的历史。

  我们,也走过了这条路,也想用最艰辛的跋涉去触摸最原始的境界。一路上是绿波巡巡的草甸湖泊,远处是绵延起伏的层层云山,天边是直插苍穹的雪峰,头顶着深蓝的天,手摸着飘浮的云,人、汽车、牛羊在这幅图画里浓缩成一粒粒清晰可见的黑点。你会突然感佩造物主的伟大,你会突然惊奇大自然的和谐,你会突然发现自身的渺小,你会感到自卑,感到莫名的胆怯,会对自己的进退忽生茫然疑惑,还会用一种假装看透红尘的心态,去掩饰遁世的消极。其实大可不必,因为没有比人更高的山。珠穆朗玛峰最高,八八四八米。我只要爬上去轻轻一站,肯定会比珠峰高。

  在雪山下行车,我们充满着敬仰与神往,会不由自主地跪在松软的草地上,用清洌的泉水洗净脸上的路尘,双手合十,一脸虔诚,向着高不可测的凛凛雪峰祈祷膜拜;

  在雪山的半山腰行车,我们感到自豪与激动,会站在某个绝崖边,冲着前后左右相邻的群山放开喉咙任情长啸,让回声荡在空寂的山谷,与雄浑的沉涛融合在一处;

  而在雪山顶上行车时,心中却感到莫名的萧索。呼呼的风,低低的云,厚厚的雪,黑黑的岩……我们会选择一块最高最大的巨石,献出一束雪白的哈达,再站在高处向下俯视,此刻,群山叩首,万兽皈依,大河奔流,江天如画,有一种说不出的苍凉与悲壮,还夹杂着几许恬静与平淡。

  雪山,最能凝练人精神。长征时,有人一疏神就倒下了,再也没能站起来;有人掉头跑了,再也没能爬回来;而更多的人,咬咬牙,手挽着手,用超然的精神征服了雪山的极限,也征服了自己的极限。他们成了中华民族的英雄,而这一段看似平常的爬山经历,也被后代演绎成英雄的故事。所以说,人类生命的潜能,永远没有极限。我们的父辈对我们说,我们也想对后辈说,每当你感到心力憔悴、气血压抑时,每当你后悔用宝贵的生命去拼搏这不知名的雪山时,每当你看着那凛然不可冒犯的雪峰而畏怯停步时,你,已经离山顶不远了。

  雪山,最能激活人爱心。当空旷的大山中,只有你我的时候,我们只能依赖于互助与信任;当霜雪骤降、前途险恶的时候,什么高低贵贱、功名利禄早已抛至脑后,最美妙、最让人听得懂的语言,是将仅余的口粮让给同伴;当山谷里温暖和煦的春色将你紧紧拥抱的时候,人们才会懂得珍视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当山间的热泉沐浴我们污浊的躯壳时,人的心灵才会感到真正的净化与升华;当漫山遍野的鸟围着你唱、花绕着你开、水跟着你走、风驾着你飞时,我们会对这世界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爱,是一种天真无邪的爱,更是一种高贵而圣洁的爱。

  雪山,最能警示人变化。雪山中的一切景物如同道具,冥冥中自有苍天任意置换。雪山上的风雨雷电千变万化,你恐惧等待时,他偏不来,你一旦忘记了他,他又猝然而至。雪水化作的清泉最是妩媚动人,一旦霜雨交加,立即汇成江河,泥沙俱下,淹没一切。雪中的松林最是潇洒写意,但当你流连忘返,迷失了方向时,这松林就成为吞噬你灵魂的黑海。我们爬亚丁雪山的五色海,不过十几里山路,本来好好的,鸟啼花开,风和日丽。可刚祭拜完神湖,半分钟内,神山显灵、黑云突降,一场似米粒般的飞雪当头而罩。才躲起来,黑云又突然四处散去,太阳高悬,满山霞晖。前方望去,四川亚丁香格里拉雪山中的最高峰――仙乃日神峰忽然展现,那气象万千、奇绝壮丽的景观让人震撼不已……这种忽娇忽嗔、忽险忽奇、忽顺忽逆、忽美忽丑、忽冷忽热的雪山脾气,像是苍天的脸,一会儿凌驾九霄、不可一世,一会儿又清纯可爱、憨实厚朴,充满着野性与温柔,也充满着机遇和挑战。雪山是活的,人更是活的,是个男子汉,就能应付、就能适应,就能彻彻底底想通天、地、人三者之间相生相克的恒理。

  雪山,最能诱发人诗情。香格里拉的雪山汇尽天下水光山色,最是诗意。说石,这里的石头最奇。稻城有个海拔四千米的海子山,山表有一千多个湖泊,湖边是草,草上散落着亿万块硕大无比的怪石。百万年前,冰川移动,板块碰撞,没形成耸立的山,没形成陡峭的岩,却变成约千公里长的、天下最为壮观的乱石滩。再说说松。松柏乃万木之王,要领悟松柏的王气,不在黄山,而在亚丁、中甸、泸定,总之,在香格里拉。这里有伞盖如云、苍斓斑驳的古松,有错落曲弯、奇巧盘旋的怪松,有直刺云霄、挺拔卓立的孤松,也有体态诱人、神秀清灵的雅松。特别是那松枝上洁净的白雪,以及松叶上丝丝飘拂的苔藓,被藏民称为“树挂面”,风一飘来,婀娜摇曳、风情万种。所有的松干,都裹着厚厚的绿苔,这千万棵松干伸展出亿万支绿色的臂膀,相互紧紧拥抱,将满山遍野的松枝连结成松的王国,编织成绿色的童话。阳光一照,枝隙间透出了万缕金光,山涧一激,松谷里溢出漫天香气,这时候,你骑着马,马上载着铃铛,微闭着双眼,缓缓穿行在这谜一样的松海世界里,什么王气、人气、神仙气早巳统统融合在一起。凡夫俗子,又能体悟出多少呢?在云南中甸有一处神秘的峡谷,叫碧融峡,两边是神工鬼斧削就的万丈直崖,中间是一条圣洁的江,沿江而上,三天三夜,是珍稀动植物繁衍的原始森林,再经过一大片万花烂漫、芳草茂盛的草甸子,可直达全国第二高峰――贡嘎雪山。这是攀登贡嘎山的西线,好多人都来过,可惜大多是外国人。向导告诉我们,这仙境般的峡谷,在香格里拉多得是。在这条路上,即便你从未写过诗、爱过诗、看过诗,难道不会催发出你的阵阵诗意?稻城县招待所,条件极差,可窗外是雪山,房前是青草,冲洗便池的竟是冒着袅袅热气的温泉,什么是诗?什么是诗意?到了此情此境,自然就懂了。

  雪山,最能催迫人歌声。在雪山顶,你想放声大笑;骑在马上,你想悠然长歌;在草原上,你想尽情欢舞;烤着篝火,你想打情骂俏;洗着热泉,你想安枕凝思……你还想吃着牧民的牦牛肉,住着羌寨的石碉楼,听着雪山女儿的情歌,挥洒着康巴汉子的豪迈。总之,你想无忧无虑、无拘无束拼命地唱歌,而不管唱什么,好听不好听。没人会问你懂不懂音律与美学,只要唱出来就行,把心中抑郁的沉疴块垒统统尽情地抛向那空旷的雪野。然后,再狠狠地喝上几大杯青稞酒,甜甜地睡去。毕竟,人活得实在太累。

  这一切,就是我心灵中的雪山;这一切,就是我介绍给朋友们的雪山;这一切,就是我希望你们去的雪山。香格里拉雪域内的藏民很穷,他们捐出几乎所有的钱去修庙、建偶像,却没认真修一修那条把我们颠得七荤八素的山路。看来他们还是没真正领悟佛家的真谛。如果我们翻越了这些雪山,就可以将那些领悟的道理讲给他们听。

  爱国家者,不可不爱山,爱山者,不可不攀越,不攀越,岂知山的神韵?不知山的神韵,岂能悟出天地的至理?而所有山的奥秘,尽汇于雪山之中。零度以下的水蒸气凝结成结晶,即为雪,落在冰冷坚硬的高山上,长年覆盖,即为雪山。红日一出,涓涓流下,滋润万物;狂风一吹,漫天飞舞,迷乱世界;诗笔一挥,神峻磅礴,风华绝代;长歌一曲,英雄热泪,壮怀激烈。这即是雪山的神韵与奥秘。

  与地中海古希腊文明、尼罗河古埃及文明、恒河古印度文明不同,孕育中华大地的,是山的文明。即便说到黄河、长江、济水、淮河文明,那也是从山上的冰雪化下来的。巍巍大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山地、丘陵、高原占六百七十万,近百分之七十。仁者爱山,智者爱水,其实中华历朝文化大多兴起于山。天皇起于昆仑山,地皇起于龙门山,人皇起于刑马山,炎帝起于烈山,黄帝起于釜山,大禹起于涂山,商汤起于亭山,周文王起于岐山……我们共产党人,尽人皆知,起于革命摇篮井冈山。

  雪山,世界多得是,但川西滇北的香格里拉雪山,是中国人自己的雪山,不可不攀越。

《托起草原》

写于二○○一年七月

天下最美的草原在呼伦贝尔,自天而降的两泓清水,呼伦湖与贝尔湖,浇灌哺育着这片四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草原青青在夏季。一场新雨,跟着一阵微风,青草婆娑起来,忽摆忽动,忽俯忽仰,歌态轻柔,舞姿妙曼,巡巡碧浪卷向天边,使整个世界变得芬芳。朵朵白云似簇簇玉莲,凝结在半空一动不动,阳光拂来,绿野被戳点得深一块浅一块,而无论深浅,永远是本色。一群群棕色的马、黑色的牛、白色的羊,如同一堆堆撒落在巨大绿毯上的黑白珍珠,使人不忍拾起,反倒走过去,尽可能近些,去倾听最原始至朴的语言。这里水量充足,除了牧场,还有大片的沼泽,上面勃勃生长着丛丛灌木,碧森森、翠茸茸,一直伸向层层远山。蒙古人为何爱摔跤?置身於诗画般的草野里,我也想一不留神摔个跤,再向前滚几米,让身子沾上洁净的露水。

  草原的林,特别地珍贵。世上草原分为森林、草甸、典型、荒漠四个等级,森林草原最高。草原人告诉我,草原有森林,如同沙漠中有了水,在他们心中,是一种倚靠,是一种力量,每当压力陡升时,他们就会想起身后的林。呼伦贝尔莫尔道嘎的林区规模,全国第一,六千平方公里,主要生长落叶松与樟子松。但最令人惊撼的,是这里漫山遍野的白桦林,亿万棵粗细均匀的白桦,一团团、一片片从大兴安岭铺天盖地、排山倒海地倾泻下来,在坡上、草中、水旁、路边找好自己的位置,风姿优雅、亭亭玉立,像玲珑剔透的女儿国。茫茫的白色林海,潮潮的树脂清香,穿行其中,恍如梦国。你会哼着俄罗斯民歌,你会不知不觉想起静悄悄的黎明,你会在娇翠翠的林中等待着暖融融的夕阳。这便是草原的林。

  草原的歌,特别地悠长。秦腔之所以顿挫高亢,是被直上直下的黄土高坡逼出来的;越曲之所以流转细腻,是被如花似水的秦淮烟柳拂出来的。而草原的歌,是牧者骑着马,立在草丘上,举目所及,浩空如洗,红霞如练,无边无际的绿海将你的思绪扯向与蓝天相接的地方。马头琴凄婉悠扬,蒙古包星星点点,骏马低嘶,流水安详,牧者开始唱了。歌声,不徐不疾,缓缓送出,每个曲调,每句歌词,都拉得长长的,远远的,想让整个草原听见,想让天空的飞鸟听见,想让心中的人听见,因此要慢慢吐气,音色浑厚,尽量让歌声更持久些,更悠长些。越过起伏的草丘,搭上飘浮的流云,云那边,无论多远,依然是你的家乡、你的牧场、你永远依恋的地方。这便是草原的歌。

  草原的酒,特别地凛烈。草原太大,大得怕人。男人们骑着马,奔跑得太远,就感到空寂,就想找人聊聊,好不容易聚上几个,第一件事就是喝酒。在草原,没有会喝不会喝,只有敢喝不敢喝。撕着羊肉,挥着豪情,一口一口喝下去,碗碗见底。江南水乡的女儿红,是在船上,就着精美的小菜慢慢喝的,那是书子的品味;藏域雪山的青稞酒,是在高原,就着珍稀的藏红花匆匆喝的,那是热血的能量。而在草原,人最大,昂扬七尺,与天相接。通过人,天与地缩短距离;通过酒,人与神和谐相处。他们之所以喝起来不要命,是因为不怕醉,了不起一头倒下,背靠松软的草地,头冲碧蓝的苍天。作为草原男儿,他们在醉倒前最想弄明白的一件事,就是自己是否真的无愧于天地,无愧于朋友,无愧于这纯美壮烈的酒。这便是草原的酒。

  草原的花,特别地耀眼。在北京,五光十色的广告牌闪得人们视觉麻木,万紫千红的温室花展耀得人们无所适从。巴黎顶尖服装师,将最流行、最永恒的颜色,永远赐于黑白两色。这是因为,在浓重纷杂的氛围中,最简单的线条与最原始的颜色,才能让人记得住。那大气磅礴、苍茫壮阔的草原,从初春的嫩绿到晚秋的黄绿,永远是单一的色调。如果行走间,偶然发现一丛不知名的野花,你都会格外珍惜地跑过去,注视着她,判断着她,鉴赏着她,因为空旷的绿海中,惟有她,显得最耀眼。在呼伦贝尔,你的心会被那些平日经常忽视的白芍药、红百合、紫飞燕、黄野菊紧紧抓住,流连驻足,萌生情趣,采摘几枝,轻嗅几次,丝丝幽香,一汪灵气。世上皆醉我独醒,万木皆绿我独艳,此为花的最高境界:无论品种之贵贱,只要她能懂得在哪里开,为什么而开,就是世上最聪明的花。这便是草原的花。

  这样的草原,将使人顿悟生命的苍白,将使人抓住美丽的瞬间;这样的草原,毫无遮拦,四面皆敌,向后退无险可守,向前冲就是生命;这样的草原,使人不能停顿,停顿意味着死亡,需不停地奔驰,以远离寂寞与恐怖;这样的草原,只会产生站着的强者与倒下去的死者,而不会产生庸者;这样的草原,最像海洋,最具张力与霸气,一旦前进,就不可阻挡;这样的草原,永远属于骑马的民族,而马的精神,即是草原人的灵魂。

  为了追杀那个屡败屡战、英勇不屈的花剌子模国的王子扎兰丁,成吉思汗召来他的爱将速不台与哲别,让他们向西追。速不台问“我们要追多远”?成吉思汗望着西边陌生的荒野,手轻轻一挥:“见到大海为止”。几万骑士,风驰电掣顺着大汗手指的方向追下去。整整两年,一直杀到地中海,扎兰丁没追到,身后是大片大片冒着黑烟、被征服的欧洲土地。

  骑马的民族统称游牧部族,起源于草水最繁盛的地方。自己的草水枯竭,就整族迁移,去抢别人的草水。不断地迁移与混合,草原强大的部落文化形成了,充满着野性与力量。中原之所以提早进入农耕文明,得益于大禹治好了黄河与长江。川流不息的水源永不枯竭,人们不再迁移,安居乐业,改牧草为种粮,变牧民为农民,渐渐发展到城市,成为国家,酿造出中原文明。草原文化与中原文明之间区别的象征,是那条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这条历经中原十几个王朝修建的厚厚城墙,阻断了来自草原急风骤雨般的马蹄声,两种文明在此进行血与火的碰撞。城里高喊着“气吞胡虏”城外齐唱着“横扫中原”杀杀伐伐几千年,草原雄骏的铁骑多次冲破长安诗人们软弱的臂膀,越过长城,越过黄河,甚至越过长江,称王作寇,驰骋天下。南下,是许多代草原人的梦,长城里面的诱惑太大。在攻破长城入主中华的草原部族里,呼伦贝尔草原出去的尤其之多。也正因为如此,全中国长城总长十万华里,而其中有三万华里设在内蒙界内。

  当这些剽悍、狂放、豪迈的草原人在中原建立王朝后,出于某种自尊或自卑,都刻意用异域文明来抵挡中原文明,但撑不了多久统统失败。他们终于承认,精工细作的美肴的确比马血羊肠好吃得多。他们渐渐习惯了锦衣华车与繁文褥礼,他们渐渐忘记了大草原,忘记了大草原的雄浑,他们扔掉了喝马奶酒的大碗,换上了春江花月夜的小玉杯,开始吟诗作对了。两千年来,凡在军事上战胜中华的少数民族,最后都在文化上成为中华的子民。中华每被征服一次,领土反而扩大一次,从无例外。大中华文明的伟大正在于此。

  大中华文明也并非仅是汉人的文明,是与诸多草原文化集粹而成。西晋末年,五胡乱华。百余年后,鲜卑族攻灭了长江以北胡汉各国,建立了强大的北魏王朝。该王朝中期,魏孝文帝酷爱中华文明,为了使鲜卑人永远抛掉草原,他将首都迁到中原,强令所有草原部族换上汉人的衣服,学习汉人的礼法,精研汉人的文化。甚至让皇族――包括他本人,统统改为中华姓氏,胡汉彻底相融为一家。之所以单举鲜卑人的例子,因为鲜卑人的祖先,正起源于呼伦贝尔嘎仙洞。

  呼伦贝尔作为“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摇篮”道行还深着呢。我如果说北京成为首都,要归功于呼伦贝尔人,大家信吗?首先,公元十世纪初,契丹族建立辽王朝,占领并统治了北京一百八十四年,北京于九三八年还成为辽国的南京。现在城里的大觉寺、天宁寺、牛街礼拜寺,全是那时建的。契丹族就起源于呼伦贝尔;其次,女真族于一一一五年建立了金王朝。他们将南宋的小朝廷赶到杭州后,便于一一五三年定都北京。史载,“北京为都城,始于金”。现在的卢沟桥、钓鱼台、广济寺全是金王朝的遗迹。女真族也起源于呼伦贝尔;再其次,就是众所周知的蒙元帝国了。一二六七年,忽必烈将首都从和林迁到北京,被全世界尊称为元大都。因为那是蒙古人最鼎盛时期,半个世界的疆域已被成吉思汗的子孙们分为四大帝国,忽必烈是四大帝国名义上的共主。此时,冰封了好几个世纪的欧亚陆路藩篱,终于被彻底打通,商旅不绝于途,马可波罗就是这时来北京的。蒙古族人还是起源于呼伦贝尔。

  任何国家,无论科技多么发达,军力多么强盛,国库多么丰盈,都不能轻视大草原,都不能轻视草原上骑马的人民。作为北京人,我们似乎更不能轻视呼伦贝尔。如果说,成吉思汗仅凭十三万骑兵就征服了大半个世界,蒙古人口仅一百三十万,就统治了当时一亿人口的中国,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轻视人家呢?反过来讲,草原的民族再坚韧,骑兵再骁勇,进了长城以后,照样融汇到大中华文明体系之中,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轻视自己呢?

  如今,阻挡草原大军的长城已残败不堪,心中那条民族隔阂的长城,也早已不复存在。人们爬长城,是为了怀古远眺;人们去草原,是为了寻幽揽胜。天下坦诚之人,一定会热爱呼伦贝尔的壮阔;天下勇敢之人,一定会赞美呼伦贝尔的奔马;天下静修之人,一定会喜欢呼伦贝尔的清新;而天下诗歌之人,一定会后悔自己没生长在呼伦贝尔大草原。惟有在这里,写诗作曲的,才会体悟到“人还是人、马还是马、草还是草,云还是云。”

  无论草原的歌声如何悠长、草原的舞蹈如何矫健、草原的民俗如何浓郁、草原的风光如何绮丽、草原的鲜花如何明艳、草原的河水如何灵秀、草原的骏马如何写意,这一切,都只能产生在草原。一个成名的草原歌手,走出草原,用牧人的嗓子,改唱港台流行歌,还赚了钱,但很快便被京师的喧闹所淹没,人们偶尔想起他,是因为过去他的几首草原歌。我刚到呼伦贝尔首府,就想冲出城去呼吸草原,是因为这里清一色新建的火柴到呼伦贝尔首府,就想冲出城去呼吸草原,是因为这里清一色新建的火柴盒式楼房,鲜有民族风格。

  没有传统,等若没有祖先;没有特色,等若没有尊严;世上一切青青的生命,如果变得枯萎,那一定是离开了草原。我们将在大地找个支点,用柔柔的白云,湛湛的蓝天,为中华,也为子孙,在我们心中,永远托起这块青青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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