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 法律 道德
2009年的8月,南京大学生彭宇在马路上见到一老太摔倒在地,连忙上前搀扶,直到等老太的家人到来。原本是一件人与人之间相助的情理,却因摔倒老太指认彭宇是将自己撞倒的肇事者而演变成一起民事案件。虽然彭宇一再声称自己只是出于善良才去助人,另有目击并与彭宇共同相助老太的人证明彭宇的清白,但法院在审理后,依然认为彭宇要担负摔倒老太的医药费的40%,共45876元。听到判决后,彭宇泪流满面。法院判罚的推理是彭宇的行为不合“情理”,法官认为的“情理”是:彭宇是第一个从公交车下来的人,与老太相撞的可能性极大,并认为如果不是彭宇撞得老太完全可以不去相扶,也完全可以在老太的家人到来后自行离去,而彭宇没有这样做,这就是“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上文引号中的话,是法官写的判决书中的原文,我不敢相信,法官在电脑上敲击出这一行字的时候,他的“清理”还存在否。在没有证据表明老太不是自己摔倒或被他人撞倒的前提下,法官凭什么就对老太的指控坚信不疑呢?这符合法理吗?法官的公正又如何体现呢?彭宇看见有人摔倒,马上上前搀扶,他的行为是出于人类相互救援的本能也好;是他学雷锋也罢,法官怎么就不能从积极、正义的角度去推理出所谓的“情理”呢?
我们常说,以法律为准绳,既然有法官判定见有人摔倒可以不去救助的“情理”,马上就会有人照办。据今日早报报道,2010年1月9日,在杭州有一位80多岁的老翁摔倒在街头,很多人围观,却无人上前询问、搀扶。现场有人提醒:“别去扶他,当心赖上你。”在北京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我的一位同事的妻子,在去年的12月25日因突犯心脏病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失去知觉,她在冰冷的地上整整躺了2个小时无人问津。见到这么一个病人,谁敢上前救助,那南京法官的判词依然在发生着法律效应呀!人间冷暖,怎不令人唏嘘。但要问,这人间之冷,是谁在雪上加霜?
行文至此,我想起我妻子告诉我的一件她小时候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当她还是七八岁的小姑娘的时候,一天她在两个哥哥的陪伴下在一条小街上学骑自行车。不小心,她将一老太撞倒。她害怕地躲到了一边,她的两个哥哥连忙上前搀扶起老太。围观的人说:“你们还不带老人到医院检查检查。”那老太听罢连忙摆手:“是一个小姑娘撞得我,不是这俩小伙子,他们是做好事呢。”看看今天南京的那位老太,真是从心里赞叹几十年前北京的这位老太。诚实、善良是人的美德,没有了这个道德基础,人们之间还会有真情吗?曾听说过这么一件事,在火车站,一个老人挎着个大包袱,行走艰难。一个小伙儿见状上前要替老人背包袱。老人死死抓住包袱不放,对小伙儿用哀求的语气说:“你行行好吧,我这包袱里没值钱的东西,你放过我吧。”我们今天的社会,应该是和谐的,和谐的社会不只是靠法律维护,更要靠道德来维系。人间有许多情理,不管是什么情理都有一个识别的底线,这底线就是道德。道德的昏睡,会加剧人间的冷吞噬人间的暖。
在网络上,曾有个自己给自己起名叫“大作家张斌”的人,打开他的网页就会听到他的呐喊声:“觉醒吧,道德!”喻家卿20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