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主实践是最好的民主训练班——有过不同民主实践地区(步云乡、大鹏镇与全国其它地区)选举行为比较 为了研究民主实践和经济发展水平与选举行为的关系,我们特地对三个有过不同程度民主选举实践的地方——这三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选民选举意识进行比较分析。步云乡是1998年底全国第一个由选民直接选举乡长的地方,实行民主选举最直接、最彻底。大鹏镇是全国第一个实行“公选”镇长的地方,[30]它的选举比全国其它地方的选举进了一步,但不如步云乡的选举那样选民直接参与民主选举。通过对它们的分析比较,不但能说明经济发展程度与选举行为的关系,还能说明民主实践对选举意识和选举行为的影响。 步云乡虽然经济文化落后,不少人甚至是文盲。但由于经过比较彻底的民主选举实践,各项调查表明,步云人的选举积极性最高,对选举的评价最积极,对选举的信心最足,对选举改革的渴望也最迫切。大鹏镇虽然经济上比步云乡要发达得多,但由于只搞过“公选”,民主选举不是很彻底,在选举积极性态度、对选举的评价、对选举改革的期望上,都比步云乡要低,但比全国其它地区要高。这些对比分析引起我们的许多思考,为什幺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对选举表现得如此积极?对选举改革如此渴望?这说明有比经济文化更重要的东西在决定选举行为。 经过对三种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和民主选举实践不同地区的选举意识比较,我们发现经济发展程度似乎对选举态度积极性的影响不明显,选举态度的积极性似乎直接取决于民主选举实践的程度。以下就是调查情况的对比分析: 在问“您是否愿意参加人大代表选举”的问题时,表示愿意的: 步云乡为100%;大鹏镇为91%;其它地区为73.9%。[31] 在问“如果您不愿意参加选举”的原因是什幺?步云乡有76.4%的人没有回答,大鹏镇和其它地区分别只有47.5%和42.8%的人没有选择此项。没有选择表明是不赞成这个问题,说明愿意参加选举的比例较高。对不愿意参加选举的原因,认为“选举是形式、是假的”,步云乡只有7.5%,大鹏镇和全国其它地区分别为39.4%和33.6%。认为“选举是浪费时间”、“选谁都没有用”、“选举与我无关”的,全国其它地区为21.2%,步云乡为10.3%,大鹏镇为11.1%。[32]可见,在选举一般意愿的调查中,举行过直选的地方比全国其它地区对选举的态度要积极得多。 由于步云乡和大鹏镇直选乡镇长时选民都参加了联合提名,并且都通过公开、平等的竞选方式确定候选人,所以,选民对此满意度大大高于全国其它地方。正是由于自己的提名权得到实现,在调查选民“您更相信哪种候选人”的问题时,步云乡有84.9%的人回答“相信自己提出的候选人”,大鹏镇只有31.3%,全国其它地方为25.7%。“相信选民或代表提出的候选人”大鹏镇和其它地区比例分别为57.6%和50.5%,步云乡的比例为6.6%。[34]这说明步云乡选民对选举参与程度较深,自己提名的候选人能有效,所以对自己提名的候选人信心较足。 在进行过直接选举和没有进行过直接选举的地方,对选举改革的态度及其方法有明显的不同。认为有必要对现行选举制度进行改革的,步云乡为95.3%,大鹏镇为70.7%,全国其它地区为64.7%。认为没有必要改革和无所谓的,全国其它地方为32.2%;大鹏镇为28.3%,步云乡为4.7%。[35] 在调查选民对扩大直接选举的看法时显示:[36] 步云乡有近80%的人认为,只要允许搞就能搞好,比其它地区高出50%多。 在调查选民对扩大直选的看法时,步云乡人的态度信心十足。 步云乡的选民认为,现在就可以扩大直选的高达90%,而其它地方持此观点的人不到30%,他们认为民主选举要等中国人的素质提高以后再摘。 在调查是否具备扩大直接选举的条件问题时,对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步云乡有67.9%的人认为已具备条件,有30.2%的人认为不具备条件,认为不具备条件的人不到三分之一;大鹏镇认为具备条件的人为42.4%,认为不具备条件的人有39.4%,16.2%的人持无所谓态度,认为具备条件的人多于认为不具备条件的人;全国其它地区只有36%的人认为具备条件,有39%的人认为不具备条件,有20%的人认为无所谓,认为不具备条件的人多于认为具备条件的人。[38]对国家机关领导人扩大直选的问题,大家信心明显的不足。只有大鹏镇有46.5%认为具备条件,有43.4%的人认为不具备条件,赞成的多于否定的。步云乡有47.2%的人认为具备条件,有50%的人认为不具备条件。全国其它地区只有30%的人认为具备条件,有49 .1%的人认为不具备条件。[39] 在了解选民对扩大直选目标的看法时为:[40] 对人大代表的选举,步云乡有60%的人认为可以在较大的城市实行直选,对乡镇长的直接选举,步云乡有82%的人赞成,大鹏镇有超过一半的人表示赞成,其它地区只有四分之一的人赞成。对县以上的政府领导人直接选举的支持率比例较低,最高只有11%的人赞成县级和省级政府领导人可以直接选举。 在对选举程序的改革问题上,步云人改革的态度也是非常积极、目标明确。对全国一般地区而言,选举程序的改革最主要的问题是要改革候选人的提名方法和介绍方法。这是我国目前选举中最缺少民主的地方。但在步云乡由于实行过真正的民主提名候选人和竞选,所以他们认为最主要的改革不是这个问题,而是投票方法。“对可不可竞选的问题,步云人表示积极支持。 无论是搞过还是没有搞过竞选的地方,对竞选都是持肯定态度。步云乡由于有过竞选的经历,使他们对竞选高度的肯定。他们一致认为,竞选的好处是能检验候选人的能力,竞争出人才,能更好地了解候选人。竞选的弊端主要是易出现金钱交易和虚假宣传的问题。 对步云人这幺积极的选举态度和如此高的民主意识,不仅从问卷调查中得来,更主要的是从我的亲身感受中得到。2000年7月,我在步云乡与村民座谈时,村民对一年多前那次民主选举谈起来还喜形于色,显得非常激动。我问他们这样选举好不好时,几个农民异口同声说:“好!”直到我离开时,农民还拉着我的手说“我们就要这幺干下去!”当时我受到极大的震动和感染,心里有说不出的味道。我们的农民兄弟还不知道这种行为目前还是“违法”的。 从上可见,三个民主选举实践程度不同的地方,对选举改革的期待有很大的不同。实行直接选举最彻底的步云乡,对选举改革最渴望、最积极、信心最足,大鹏镇其次,全国其它地区存在明显的消极态度和信心不足,这反映了全国普遍的选民心理。步云人之所以积极赞成和支持改革,是因为他们有过亲身的民主实践,并且实践证明他们是非常成功的。 列宁说,难道除了通过实践,除了立刻开始实行真正的人民自治,还有其它训练人民自己管理自己,避免犯错误的方法吗?从对民主选举实践程度不同的地区情况分析,可以清楚地得出,群众的民主意识、百姓参与选举的态度与他们的经济、文化水平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民主实践是最好的民主教育,利益因素是选举最有力的动力。一次直接的民主实践超过100次的民主宣传教育。所以,不论多幺落后的地方,只要真正相信群众,给公民以真正的民主权利,放手让他们去实践民主,没有什幺选举不可以搞的;只要真正依法办事,制定公正、合理的民主程序,没有什幺选举是不可以搞好的。关键是我们相不相信群众,是不是真正尊重公民的民主权利,而不是一味指责群众的素质低,并且以此为借口,不给他们民主权利。既然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步云乡都能把选举搞得那幺成功,那幺在全国其它地方还有什幺选举不能搞好的呢? 六、利益机制与选举行为的相关分析 有一位记者曾在一篇报道农民选举的文章中说出了农民对选举态度,入木三分。他说:“如果民主与自己的利益相关,他们就热心参与;如果民主只是一项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任务,他们就不感兴趣。”[43]这正是我在这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 好象有一位西方的著名思想家曾把社会中的人描绘成“经济人”,认为所有人交往的目的就是为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我认为他的话用于社会经济和政治范围内是比较正确。在政治领域,特别是人们的选举行为,的的确确是一种利益行为。整个选举制度和代议制度都是建立在一种利益代表基础之上的。公民参与选举,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某种利益的。选举的内在激励机制最终由利益决定,而不是对政治感兴趣和对民主的理解,不取决于政治觉悟的高低和民主意识的强弱。虽然有人有的时候为政治理念和因政治觉悟而参加选举。但是就广大选民而言,他们绝对是为利益而选举,而很少纯粹为政治而选举。 在我们设计的许多涉及选民选举行为与利益关系的问卷调查中,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非常明确的。 在人们一般的观念中,都认为参加选举的积极性与政治觉悟有关,下面这组调查就反映了这种看法。 在调查选民是否愿意参加选举并说明原因时,被调查者说明原因的情况是:[44] (1)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占38.7%;(2)为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占29%;(3)是公民的义务,占16%;(4)关心政治,占13.3%;(5)要有参政议政的意识,占3%。 在选民意识的调查中,一般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把选举当作一种政治权利对待,认为参加选举是自己享有政治权利的表现。人们既使认为选举是为了利益、,但也很少承认它。 在让选民对影响投票态度的因素作出评价时,调查显示(调查表格见下页)[45]表明,多数人认为政治觉悟是决定选举的主要因素,其次是个人利益因素。与其它经济、文化、权力的因素相比,赞成利益因素的比率是相当高的。因为就中国当前来说,人大代表的选举主要也是一种政治权利的象征意义,而实在没有多少利益因素在其中。所以,选择选举是代表自己利益的人的比例并不是最高,只是位居第二,人数也不占多数,但却道出了一些人参加选举的实在目的。下面我们可从进一步分析中发现,选举中选民真正关心的是能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人。 在调查选民如何选择代表候选人的问题时,有以下几种情况:[46] (1)选择劳动模范的,占4.6%;(2)选精通法律,有较强的议政能力的,占29%;(3)选为人老实,心眼好,善于为人处事的,占4.7%;(4)选为群众所熟悉的领导干部,占4.5%;(5)选一个能为老百姓说话的人,占53%;(6)选谁都无所谓的,占2.8%。 从前两个问题的回答中似乎是把选举作为一种政治权利的人占多数。但是,从这一个具体选择代表的标准情况看,要“选一个为老百姓说话的人”明显地占了绝对多数,达53%,选议政能力较强的人也只有29%。可见,选举中选民关注自己的利益,高于关注其它一切。 在选民回答提名代表候选人的动机问题时,进一步证实上述观点。[47]您参加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原因是: (1)想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占42.6%;(2)认为是为了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占29.1%;(3)信任候选人的能力,占12%;(4)单位组织的,占10.6%;(5)关心政治,占5%。 这一组调查表明,选民积极参与选举和提名候选人的最主要动因是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想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人,而不是所谓的政治觉悟高,关心政治的原因。 那幺,上述两个数字那个更真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呢?从中国人思想文化原因分析,中国人重政治,轻利益,说自己关心政治、政治觉悟高是好事,说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恐怕不是太好,这是长期以来很多人头脑中形成的思维定势。所以,有60%的人选择这一项并不奇怪。但是,有近50%的人认为与个人利益关系密切的人选举最积极是很不简单,因为中国人不敢轻言利益。所以,认为选举参加是政治觉悟高、是关心政治的表现更多的是表面现象,并不一定反映了真实的选民心理。这一点在下面的问题中得到证实。 在调查选民对不同职业的人对选举的积极性态度时,列举了:党团员干部、知识分子、学政治法律的人、农民、市民、私营业主和个体户等6种人,让选民评价那一种人选举会最积极。同时还另列了一项:选举与个人的利益最相关,与上述身份没有关系。就是说在总共7项选择中,而选择选举行为与个人利益相关的人最积极的仅此一项占了40%,其它选项最高的比例只有18%。可见,选民真正赞成、认同的是选举与利益关系最密切。 从以上对选民心理调查的情况表明,在诸种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因素中,政治因素和利益因素被认为是两种最主要的因素。政治因素是一种更为主观的因素,利益因素是一种更为现实和实际的因素,是一种内在的、对选举行为起决定作用的动力。这一点还可以从对个人访谈中得到证实。 2000年4月,我在河北涿州市调查时,市民政局汪局长说,当老百姓利益受侵害时,他们才会积极关心和参与选举,当他们的利益没有受损害时,就不会太关心。没有什幺空空的民主意识,个人利益是选举的源泉和动力。葱园乡党委王书记说,不能说老百姓的民主意识低,关键是看选举关不关系他们的利益,选举不关心他们的利益,他们就不关心选举。民主意识与利益密切程度有关,利益是最大的民主意识。 我曾经采访过一位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的法学博士,我问他是否愿意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 他说,“从理论上讲,我会对选举感兴趣。但说实在话,选举人大代表如果不是领导提出要求,我不会主动去投票的。” 我问为什幺?他说“选举对我个人似乎没有什幺实质意义。我们的人大代表都是按单位组织选举的,虽然也允许大家联名提候选人,但不管你提了多少候选人,最后协商的结果,还是按领导的意图确定正式候选人。这样的选举很难引起大家的兴趣,其实谁当选也无所谓。选上的人大代表我们从来也不知道他作为人大代表做了什幺,你说这样的选举有什幺用?” 我问,“你说如何能使你对选举有积极性呢?”他说,“从根本上需要改革选举制度。但是,有的只要稍加改变选举的一些方式和程序也能调动选举的积极性。比如我们不按单位组织选举,而是按居住地为选区组织选举。而选区选出的人大代表又能帮助居民解决居住地诸如学校教育质量问题、社区的就业问题、小区的物业管理、体育卫生设施、还能帮助群众处理一些冤情申诉等问题。我们的人大代表如果能发挥这些作用。而选举又能按法定公正的程序进行,而不是由领导决定。我想不但我会积极去参加投票,就是街道的老头、老太太也会积极去投票。” 这可谓是一位“高素质”的公民,他不缺少文化水平和民主意识,可是,为什幺也对选举也不感兴趣呢?分析其中的原因是: 第一,选举程序不民主。如果广大选民在认认真真搞选举,轰轰烈烈走过场,最后还是按领导意图办,人们对选举达到预期公正的结果失去信心。 第二,选举产生的机构或人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结果选了半天没有用,人们就不愿去参加这种无谓的选举。 第三,也是关键的一点。选举行为与选举者没有利害关系,选与不选对个人利益没有影响,选举就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激励机制,具有再高素质的人很少会为纯粹的政治概念去投票。相反,如果选举制度能把选举行为与个人的利益建立起联系,再低素质的选民也会积极参与投票。选民参加选举是希望能保护自己的某种利益,反映自己的声音。可见,利益因素对选举行为起决定作用。 如果一种选举缺少上述三种因素,那幺这种选举就会失去生命力,因而失去对选民的吸引力,选举就完全成了一种负担,一项要完成的行政任务,只有靠行政强制或靠经济引诱才会有人去投票。如果选举程序是民主的,选举产生的机构或人员是有作用的,选举关系到选民的切身利益,他们就会积极主动地参加投票,有时要阻拦也拦不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举程序不民主,他们会要求促使改变程序;如果没有程序,他们自己会制定公平的程序,选举者会表现出很强的民主创造力。[48] 与一些地方搞形式主义的选举相反,在那些真正搞民主选举的地方,群众自觉、踊跃参加选举喷发出来的热忱和积极性,史无前例。 发生在1998年岁末四川省遂宁市步云乡举行的那场直接选举乡长的民主选举,群众始终以极大的热情和主动性参加了整个选举,选民的积极性之高令人吃惊。据报纸报道: 选举那天,是个非常阴冷的日子。人们打着雨伞,脚穿雨鞋,一大早就赶到投票站。全乡选民除了在外务工、守楼护院、年老病残人员以外,基本上都到现场参加了选举。选民中虽然有不少是妇女、老人、文盲,但一点也没有妨碍他们冒雨和寒冷前来投票。在投票站,农民们排着长队等待领选票,就如同过去在火车站排队买票的情景差不多。最感动人的是,一位叫周王氏的百岁老人,在选举的头一天就准备好了烘笼。投票日她让47岁的孙子背着她踏着泥泞来到投票站。当她颤呼呼地走到投票箱前,双手拿着选票,颤呼呼地将选票对准投票口,停留片刻后两手一张,露出神圣而幸福的笑容时,在场所有选举的参与者和见证人无不热泪盈眶。 注释: [1]其理由主要是:(1)中国人口众多,直接选举一时难以办到。(2)农民人口太多,难以实行完全平等的选举。(3)文化程度太低,难以做到秘密投票。(4)缺乏选举经验,人民群众缺乏选举的认识和积极性。(5)我们讲究选举的实质,不在选举方法上计较。刘少奇的解释见《刘少奇选集》(下卷),第54-55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邓小平的说明见“关于选举法的草案的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第109页,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出版。 [2]刘少奇说,“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选举方式,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还不能一下采用。在各种准备工作均已做好,中国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经过了相当长期的选举训练并大体识字之后,才能最后完全地实行这种选举。 [3]问卷围绕选举设计了56个问题,对这些问题分别从受教育程度、经济收入、职业、政治身份、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不同地区、搞过与没有搞过民主选举的地方等八个方面进行交叉比较分析。得出了150多页的统计分析数据。本报告根据我的研究主题运用了部分数据。 [4]调查问卷1(教育程度)。说明:列表中的百分比每项的总数不到百分之百,是有一部分人没有选择这一项,或者选择了其它若干项,表中没有一一列出。下面的列表有类似情况,特此说明。 [5]因为本组调查的问题比前组问题更为实际、具体,反映的情况会更贴近实际。 [6]调查问卷27. [7]调查问卷29.问题是:您认为一个人是否愿意参加投票主要是哪些因素决定的?由于是多项选择,有32.6%的没有选择此项。 [8]调查问卷1(教育程度)。说明:列表中的百分比每项的总数不到百分之百,是有一部分人没有选择这一项,或者选择了其它若干项,表中没有一一列出。下面的列表有类似情况,特此说明。 [9]参见调查问卷29A (职业特点)。选民对“文化程度越高越积极”这句话的赞成率,按不同职业分类,从高到低排列为:法律工作者、教师、学生、文化科研技术人员、农民、无职业者、党政工作人员、工人、个体劳动者、企业领导、离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 [10]调查问卷1(组织归属)。 [11]调查问卷1(职业)。 [12]调查问卷27. [13]调查问卷29D.说明:该项有26.8%的人没有回答。 [14]调查问卷30B (居住特点)。 [15]调查问卷1(职业),具体情况见表四。 [16]调查问卷1(居住特点)。 [17]调查问卷题27(居住特点)。 [18]调查问卷题27(职业特点)。 [19]调查问卷题8(居住特点)。 [20]调查问卷题8(职业特点)。 [21]调查问卷题49(居住特点)、(职业特点)。 [22]调查问卷题50(居住特点)、(职业特点)。这项问卷有4项选择,百分之四十左右的比例就相当高。 [23]调查问卷题51(居住特点)、(职业特点)。 [24]指通过捐款资助某位候选人,或通过金钱以其它方式影响选举。 [25]“海选”是村委会选举中一种不定调子、不设框框,甚至组织不提任何候选人,完全由村民自由提名候选人,通过严格的公开程序进行选举的民主形式。 [26]“两票制”是指一些地方农村在村党支部选举改革中的一种做法。先由村里的选民投票产生支部书记候选人,然后再由党员大会从群众选出的候选人中正式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27]“公选”是指一些地方在乡镇长的选举改革中,由选民投票选出乡镇长的候选人,再由人民代表大会从选民选出的候选人中正式选举乡镇长。 [28]参见史为民著:《公选与直选—乡镇人大选举制度研究》第350-35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3月出版。 [29]张锦明书记说,经济发展程度不是选举的决定因素,经济与政治民主有联系,但还是两个东西。在一些很穷的地方,反而民主的要求很强烈,越要求选举,要求村务公开。而在人大代表的选举中出现了厌选。选民是否厌选,在于选举中自己的愿望能表达到什么程度。如果愿望表达得越多,厌选程度就越低了。相反,如果愿望表达得越少,厌选情绪就越高。这好比青年人谈恋爱,如果是自由恋爱,他(她)们会翻墙越室,什么人也阻挡不了。如果不是自由恋爱,把他(她)们关在一起也未必有兴趣。让中国农民面对强迫婚姻说农民不懂情爱和性爱是毫无道理的。 [30]大鹏镇的“公选”是指由选民公开投票推选出乡长候选人,然后由镇人民代表大会再投票正式选举乡长。 [31]调查问卷1(典型地区分析)。 [32]调查问卷28(典型地区分析)。 [33]调查问卷11(典型地区分析)。 [34]调查问卷19(典型地区分析)。 [35]调查问卷19(典型地区分析)。 [36]调查问卷49(典型地区分析)。 [37]调查问卷50(典型地区分析)。 [38]问卷问题45(典型地区分析)。 [39]问卷问题47(典型地区分析)。 [40]问卷问题46、48(典型地区分析)。 [41]我观摩过步云乡的选举,步云人之所以主要要求改革投票方法,是因为其它选举程序都很民主比较满意。而投票方法很是传统的,开会投票要花很长时间,选民从早上八、九点一直等到中午十二点多甚至一点多,冬天拿着板凳坐在外面是很冷的。有的投票对监票不很严格。 [42]问卷问题51、52(典型地区分析)。 [43]《南方周末》2000年3月24日。 [44]调查问卷1(原因分析)。 [45]调查问卷29。 [46]调查问卷7。 [47]调查问卷6.。 [48]四川省遂宁市步云乡的乡长直选是在没有法律规定,没有任何先例的情况下,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创举自己搞起来的。他们的选举程序就制定得非常公正、民主,表现出了很高的民主智慧和创造力。比如,选民有不少不识字,选举组织者就把候选人的照片放在秘密划票间,让不识字的选民按照片划票,因为候选人作过竞选演说,与选民见过面。又如,为避免过去选举中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不公平的现象,选举组织者对选票采取了“三三制”的排列方法,即把三个候选人分别按三分之一排在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使候选人排名非常公平。为了竞选能公平地进行,选举组织者把制定竞选规则的权力交给三位侯选人。三位候选人商定,竞选不得相互攻击,选民提问采取抓阄的办法,等等。这些选举具体程序制定得非常公平、民主,表现出了选举组织者很高的民主素质和民主创造性。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的村民在罢免不满意的村委会时,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村民大会要由村委会召集的规定,难以启动罢免程序时,创造了由村民选举产生罢免委员会的办法,再由罢免委员会召集村民大会,启动了罢免程序。 [49]唐建光报道:《直选乡长》,参见《南方周末》,1999年1月15日。 [50]参见中共遂宁市市中区区委《关于步云乡直接选举乡长工作的情况报告》,遂区委函[1999]1号。 [51]在温州市鹿城区水心村,农民为了争取罢免4名不受信任的村官的权利,进行了历时一年的反映情况、上访,前前后后、上上下下、来来回回跑了400多趟。(见《北京日报》2001年11月22日)。在河北省晋州市赵南庄,村民为了依法找回自己的民主权利,向法院控告镇政府不让村民行使罢免权违法后,告状者被公安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和“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被非法关押(见《人民法院报》2001年11月6日)。河北丰润县大令公庄村,百余村民因没有投上级指定候选人的票,先后有数十人被打伤、致残,多人遭非法拘禁。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2001年11月3日,总2395期。 [52]参见蔡定剑著:《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176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8月第三版。 [53]参见史为民著:《公选与直选——乡镇人大选举制度研究》第353-35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3月出版。 [54]新华社某内刊2000年总第210期。 [55]新华社某内刊2000年2月2日。 [56]新华社某内刊2000年6月3日。 [57]涿州市调查2000年4月1日。 [58]涿州市调查2000年4月1日。 [59]选举制度不能把选举行为与个人利益联系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