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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资质3
2009年08月06日 星期四 16:10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申报的附件材料应按申报条件的顺序排列,并制作目录和页码,材料封面装订采用软纸质;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应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模糊不清、印鉴难以辨认的,受理时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审核时审核人员可视为无效材料。

2、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原件,由申报单位在报送资质就位申请材料的同时,交初审的省辖市或县(县级市)主管部门(初审部门)审查核实,确认附件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后,初审部门应在每本附件材料目录页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章和核验人签字。

3、省建设厅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对申报的复印件材料有疑问的,企业必须提供复印件的原件予以核对,如果企业不提供原件核对,将视为无效材料。

五、时间安排:

1、全省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就位工作计划于2009430前完成。

⑴、230日前符合资质就位条件的企业准备申请材料;

⑵、31日至320日企业报送申请材料至企业注册地省辖市或县(县级市)主管部门,经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至省建设厅(初审部门应出具正式的文件报送资质就位材料);

⑶、321日至420日省建设厅完成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工作;

⑷、420日至430日完成资质就位新证书颁发工作。

2、全省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换证工作计划于2009315前完成。

⑴、220日前符合资质换证条件的企业将老资质证书和申请表(包括电子文件)送到企业注册地省辖市或县(县级市)主管部门;

⑵、220日至230日省辖市主管部门统一将本地区需要换发的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老证书和相关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报送至省建设厅(初审部门应出具正式的文件报送资质换证材料);

⑶、31日至315日省建设厅完成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换证工作。

3、各省辖市主管部门于2009430前完成本地区三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和换证工作,并在515前将有关情况和材料(三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件)报省建设厅备案。

各省辖市和县(县级市)主管务必认真扎实的组织好本地区园林绿化企业就位和换证工作,根据省里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制订本地区的详细工作计划,按照程序和标准认真组织初审、申报和审核,确保顺利完成本次资质就位和换证工作。工作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行政审批中心工程建设类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02551868206 51868207

附件:《江苏省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编号表》

江苏省建设厅

二○○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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