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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7 17:38


(1)

    跳脱衣舞很容易,你只需剥掉外衣,便能暴露人们所掩盖的。
    当然,有时,结果总会出乎意料。

    例如你剥掉一个幸福家庭的外衣,你会发现内在的悲痛。

    如果你剥掉紧守财富之人的外衣,你会发现他内心对过往贫穷的自我厌恶。

    如果你剥掉那无助之人可怜的外衣,你会发现他内里隐藏的残忍。

    是的,跳脱衣舞,是种危险地消遣。
    但对少数幸运儿来说,同样会感觉非常的有趣。


(2)
  
    在我们最低潮的日子里,我们需要愿意倾听的人。

    有人需要一些友善而专业的人。
    有人则需要那些年长的智者。

    而有的人,则找那些了解他们处境的人。

    但对大多数人而言,什么也比不上老朋友们开怀畅谈,更解心结。



   

 
2010-01-16 04:02

    今天的日环食,在古人眼里是天有异象,而现代人的好处之一,便是可以心安理,无需因未知的事去惶恐。
   
    今年我没兴趣再凑这个热闹看日环食。
    去年日全食的时候,我和他拿着买来的两块黑玻璃片,对着天仰望了一中午。天全黑下来的那一瞬,仿佛末日来临,突然起了一种永不分开的勇气,打算将他拥入怀里,绝不放手。
    只是周围观天的人潮汹涌,犹豫的那个瞬间,天又重新亮起,原打算在暗地里拥抱片刻的机会,这样转眼而逝。

    现在无聊地躺在床上,看电视新闻,画面里,各地的人们都戴着墨镜或擎住玻璃片仰望天空。每人的姿态都仿佛是独自前来,连牵住对方的手都没有多余的。
    就都那样,你是你,我是我的,傻傻站住,目不转睛,只为不错过难得的天文景象,而不知是否,已经错过了什么。

    后来到了凌晨,我还睡不着。翻来覆去,想起很多当时的人事,心里边无数的假设。
   
    我想着,当时的这个人,那时的那个人。如果这样会如何,那样又如何。
    彼此错过的,遇见后又反复错过的,一些说出口的,未说出口的,和不该出口的。

    而后又发觉,当时庆幸没错过的,如今却又希望从未遇见过。  

    有一个那时候,我盼望和他可以相爱,结果却没有。
    现在想起当初,真希望和他只是好友。烈日炎炎的那时,我只需牵他的手,跟他说,我们一起去那儿玩几天吧。

    凌晨两点时,我实在睡不着,便起床出门走走。空荡荡的南三环上,我站于人行天桥中央,望着北京凉薄的月亮,想起一首歌,便觉得,曾经种种的艰难苦涩,原来不需废话多说,只不过是这首歌一句歌词里说的事。
   
   “回头看,当时的月亮,曾经代表谁的心,结果都一样。”    ————王菲 《当时的月亮》


       

 
2010-01-12 03:13


  那时排戏,我老喜欢躲懒。从乐队练习场跑出来,站到演员的练功场卖眼,贪个自由懒散。真正谈起看戏,却完全不明白他们一个个都在演些什么名堂。
  
  直到彩排时。演员们上了妆、穿好衣服,乐队在边台就绪,与真正演出一般从头来过后,我才几分明白戏里的意思。

    如今感觉怪的是,那时看不懂,记不得的,现在想来心里明白清楚。
    听人说,人老了后,会记得较久远前的事,而最近发生的反而忘记,我听这老人症状,感觉像是自己现时的表现,暗暗自问:难道我是已经老了?
  

    第一次排的是双揭榜。
    开场,音乐还算大气,至少也算直接。弦乐配着锣鼓家什送两位主角出场,叶兰英送丈夫洪炳月赴京赶考,两人依依惜别,彼此唱一番吐露心声。
    这个戏有点女权,算是部古代女强人的戏。戏开头十几分钟,都是强势女人的嘱咐以及弱势男人的回答,柔情种种。然后身段戏,配着路途颠簸,互相搀扶,甩水袖,走走身段,用来赢得戏迷的喝彩。

    一大段的雅腔,作为戏的开头。唱词直接,男主角洪炳月出来就很直接交代了目的,唱到:赴京应试如何如何。比现在很多写小说的强很多,干脆利落。

    戏和书一样,总有很多的巧合。即使夸张离谱,观众也喜欢和相信。
    洪炳月告别了妻子后,唱着轻快的四平调上路。这时,黄员外的女儿黄秀英刚好射箭找情郎,恰巧又射中了刚刚离别夫君的叶兰英的帽子,此时叶兰英又刚好为了上路方便,换了男生装扮,于是造成了误会的产生。
    更巧的是,洪帅哥又刚巧见到一只箭飞了过去,于是还唱一句散板惊叹了下:迎面,飞来,箭一跟。唱罢,才步履潇洒地下了场。

    我以前每每看到这里,总会心想,这箭的射程确实有点远,居然可以在射中叶兰英的同时,让洪帅哥也看见?

    第二场,黄小姐带着丫鬟前来查看箭的踪影,于是遇见了女扮男装的未来夫君叶小姐。
    那叶兰英女扮男装,扮相俊秀。那黄小姐见了如此的俊美男生,便害起羞来,站在舞台的一边,也不走去,矜持住气质了。
    但毕竟是小姐姓黄,多少有点黄,所以虽然站在远处,却还忍不住拿水袖挡住脸,偷偷去瞄上几眼。

    而舞台中间,此刻黄小姐的丫鬟何等聪慧?奴才自然能了解到黄小姐的心迹,便立即扮演起红娘的角色,两头开始忙碌了起来。
    一边小碎步跑去拉下叶公子的袖子,一边跑去拉下黄小姐的袖子,为她们的眉目传情起中介作用。然后这样一拉过来,二拉过去,强行把叶黄两个女人配了对,押送回去,准备成亲洞房。

    如今女同志简称拉拉的名词,在这儿就有很好的解释,原来拉拉就是这样被丫鬟给拉出来的,让人恍然。


 
2010-01-08 03:41

   
    收到新寄来的犁记凤梨酥,品质始终保持了应有的水准。
    进口融掉,甜得柔情,入肚后的奶香余劲连绵,隔着秒钟,一会一会地又沁了出来。

    从前自己开超市时,也吃店里卖的凤梨酥,似乎是徐福记牌子?拿在手里,碰一碰就掉屑,一块块的粉末掉下来。内里的果酱似乎只是香料混合糖浆。让人不想碰第二次。

    徐福记打着的也是台湾牌子,在内地装洋气,骗了许多没吃过更好东西的老实人上当。

    最近在上老家黄冈的QQ群,见到老家gay圈里的一些人,也如这劣质的凤梨酥一般。糜烂的芯子,却包装得光鲜滑面,一张嘴信口雌黄。
   
    譬如群里的一个经典人物,每每聊天开腔必定装腔作势地来点主流叛逆思想,要么儒家佛教,要么进口个人用品,或是河南最大酒吧的老板是他干爹,还骄傲提到自己跻身gay圈名人行列。

    其实成名有时就像芙蓉姐姐?你怎么去看待芙蓉?看她的脸蛋?看她的身段?还是看胸?
    如果不知道怎么看她,那你还是白活了。
    仔细瞧,芙蓉全身上下就写满三个字:“不要脸。”
    这“不要脸”三个字,同样是一些gay,圈里成名的秘诀。

    只是装的就是装的,假的永远也不会真的,质量不过关,稍微碰碰,群里说三句话,就露了馅儿。

    第一句,我还没去过深圳世界之窗欢乐谷什么的,准备过年去看看。
    后一句,深圳某某城的老总请我去玩。
    再又一句对他的朋友说,我把箱子放在你那,好去深圳玩。(他朋友那,说的是关外的龙华。)

    几句话可谓一波三折,落差极致。

    第一句,口味似乎农民。在中国,除了未出过几次门的农民口味群众,再加上有了小孩的深圳移民父母,还有谁会去欢乐谷和世界之窗那种地方看看?

    第二句可算是自己挽回点面子,大约的意思是,一来我还是认识点有钱人的,其二,我还是有利用价值,或是,我还有权势的,你看,某某老总都要请我去深圳玩。我了不得吧?

    第三句话的底子掉得太过邋遢。
    想想都可怕,拖着一杆旅行箱,辗转到湿漉漉的龙华镇,再怎么精致的人,在龙华那种民工妓女白粉仔聚集,泥水四处流淌的地方,行踪也要像盲流那般狼狈掉吧?
    偏偏还要做作出一副,我人是高傲的,所以不寄予你人下,我的东西虽然我看得下贱,但我还需要用到,所以很有必要,并且一定要暂时寄托给你保管的。

    落魄加上滑稽,天天上演的市井剧。

    想想,食物如人品,踏实稳妥才能经得起时光。

    而小地方的一些人伪装起来,远比城市人的浮躁更可怕,丢了小地方珍贵的朴素憨直,一副拼命证明自己已经脱离低级趣味,跻身上流的奴仆相,不仅是幼稚,内里的可悲,别人拿来做了消遣,而他荒废了的,是自己真实的时光。


一点补充:

    写完上面这段字后的几天,群里有两人找我聊起上面提到的人。
    一位老师和一位不知名的同学。

    老师跟我讲起上面我提到人的名字,说起他对朋友,及其他的为人,还有虽不是博学,起码也是杂家等等,如何如何。我已听过,并记得。   
    但作为一个直接的人,我当时就对老师说:不好意思,我不喜欢,还是不喜欢。心里的固执,无法动摇。
    老师的好意,恐怕我不会心领,只能抱歉。

    另一位指责我造谣,说我攻击人,骂人等等。同时也给予我指正,指出上面文字里不符合事实的地方,说是香港的老板请,不是深圳的老板请。无论是香港的老板或是深圳的老总,我也记在这里作为一个修改补充。

    其实都一个意思,香港老板或深圳老总,插在鼻子里,就算不是葱,那就蒜好了?

    同时这位同学,也指出我文字里一竿子打到一船人。证据是我说了小地方这个词语,并且引证说,黄州就是小地方,结论便是,我说小地方便是侮辱了黄冈的所有人。

    而原谅我的无知,我以为,小地方从来就不是骂人的话,所以不改,并且我就喜欢。
    脆弱的心如果受不了小地方这个词,那是最合我意了,因为我不厚道,我就喜欢摧残脆弱的人。

    另这位同学说我写博客要对得起文学,如何如何如何。
    也解释下,我在这里写东西,我写出来的所有东西,从来都不是为了要对得起文学。我一直都喜欢操文学,一直喜欢猥亵文学呢。

    最后这位同学说,我上面所写的文字中涉及到的人,已经打电话群主了,要踢我出去,还给我建议,让我自己退出QQ群,反问我,你要是要人踢多没意思呀?
    类似让我自退,以死谢罪?
    这个倒有意思,见不得光的风格,洋气以及时尚。
    如果我就不退,你踢我,我会疼么?一个QQ群,你当宝,未必他人也会稀罕。再说了,我大大的狡猾,那么多QQ小号隐藏在群里,你能确保你的领导踢得精准么你?

    其实,我认为我的文字从来是深情的。
    如果认为不是,那么或是看的人看不出来深情,又或是我写东西的水平有限,写不出深情。但这并不妨碍我的初衷。

    原本要解释的其实很多。后来想想,如果能明白的,不用说也能明白,如果不能明白的,其实说再多,也不会明白。       

    用手机加完这段话,此时是凌晨,我在北京二环的出租车上,巷子两边已经有人抬了煤炉出来,为早点生意做准备。
    天气预报说这几天还会降温,天寒地冻,浮生珍重。

    从来,我都只希望自己的人生是个平淡的正剧,而生活和命运总是阴差阳错,一些巧妙或荒谬的事件,总偏偏要参插于生命里,让人无奈,当然,也无所谓。

    庆幸的是,我从来都是本我自我的,心里也从来没什么可以永垂不朽的,仅此。

                                                      ——————凌晨4点于北京

 
2009-12-28 02:27

    老想着他说:“人都经不得岁月。”
  口气中的那种叹息,令人惘然。
  
  走着走着,渐渐发觉内心的不鲜明。当然更希望,留给自己的是完整的灵魂。
  然而事与愿违,最终还会随着这世尘,渐入归途。
  羡慕一些人,始终追寻自己的声音,尽管他们可能并不了解自己的内心。

  以他们所谓的实在眼光来看,一切皆实在;以虚无的眼光来看,一切皆虚无。
  
  实在与虚无的交织构成了我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可是我的窘迫是在于,在一个大家都在下象棋的年代,我原来以为自己可以多元化地下围棋,但是别人却依旧在用象棋的规则来约束和评判自己。

  譬如“树”是一种约定成俗的名称,我或者叫它做“爱人”,某某或者叫它做“花”,这些称呼都不冲突,都不会影响我对它的本质的认知。这样的时候,我只要明白涉及的是什么事物就好。
  肉身上的安身立命更多的是指向内在的体系的建立,它是我居于现实的基础。
  清晰的表达于我是很大的困扰,一直都是。

  安身立命本来就是一个现实的东西,所以只有用现实的法则。但是有许多事物本不是那么现实,或者说本不是那么显而易见的时候,那再现实也没有什么作用。基础和系统上的差异罢了。

  再次来思考关于虚无。
  惶惶度日,很多时候,存在失去真实性。时常在一个瞬间,停下来,追问,这究竟是梦还是当下。仿佛一切都隔着梦的薄纱,人在其中穿梭,又或者是我的灵魂。
  确认自己的存在,通常需要外界人物的认可。人是如此脆弱,自己能给自己的,原是那么少。
  所以,又关乎社会,保留自己的时候,内心深处,是不是渴望得到认定。如何的自己的道路,才是符合内心的,事实上,标准一直被外界左右。所以,在此程度上,我根本无法出世。
  无非标准的问题,社会力量的强大,只在于它拥有标准,而我这种异类的挣扎,终究的失败,事实上只是更显出标准的所谓神圣。
  异类如何被接受,并显出存在的价值,与革命的道理是相通的。
  只是我的革命,是一场暗中涌动的需要反复被时间证明的对抗。

  有人和我说一句浅显的话,她说,你自己不觉得自己不正常就没人觉得你不正常。
  当然,这只是唯心主义。但很多时候,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又发挥了多少?越害怕,越得不到认同。
  某些时刻,大义凛然对着别人说,我从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事实上,我只是以一种气势在压制他。让他开始反思自己的内心与观点。
  公正从不绝对,但一直有潜在的规则。
  
  我们存在的地方,无非世俗烟火之处,与内心孤独岛屿相比,两者,究竟是被隔绝,还是互通?理性的人,爱选择中间的一条道路,他们说,我们的度,把握得刚刚好。
  但仍记得冯友兰所说的天地境界,通天人之际。高不可攀,但仍在攀登的路途上,亦是一种对内心的极大满足吧。
  这样便是好的。


  我被赋予了躯体,我有何作为,
  面对这唯一的,属于我的躯体?
  
  为了呼吸和生活的静静欢乐,
  请问,我该向谁人表达感激?
  
  我既是花匠,我也是一朵花,
  世界的监狱中我不是孤身一人.
  
   ----曼德里施塔姆,一九零九年
  
  在这里我的说话,经常都是文不对题的。一些感想,也无系统的理论指导.但还是喜欢在这里说话。
  如同上面的诗歌所说,对虚无的思考,渐渐让我感到存在。
  世界的监狱中我不是孤身一人。

  总有一些人,仍在固守,究竟是为了什么?
  至少,给内心的疼痛一个流淌的出口。
  那样,亦是一种获得。
  
  在这里所说的,要面对的,也只是事物的一些方面。
  经常做一些看似毫无意义的思考,心中会丰盈一些。这样足够 。

 
2009-12-28 02:24


A:

  出世和入世,永远都是一个问题。

  社会强调的总是一种极端教育。非黑即白,所说的辨证,事实上总是绝对。

  很多的人都渴求去找寻那个平衡点,说到底是度的问题。但人总容易在极端中来回奔走,不知疲倦,也常有人说,寻求安宁是那么的难。

  有人说:可能当你不执着于安宁时,安宁也就来了。

  我常想:自己曾经有过的那些矛盾挣扎,或许能在年月中渐渐暗下去,不舍的终是要放弃。可是关于这点,我亦无信心。

B:

  有的时候外物确实能影响内心。

  关于虚无。

  为何会窘迫,内心自然而然选择的方式,总提醒自己应当正视。

    如同一直对着虚无的我,自我的想法和在与处理现实世界的切换中,那样辗转。不是分裂二字能概括的。  

    一部分人的灵魂,或许从一出生开始,就分支成两条细流,一条汇入社会的海;而另一条,孤独执拗的寻求新的方向。

    虽然,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呵呵。亦是在很久以后,才发觉,自己想过的,前人早已想过。

  那样,自己便不是孤独的。

C:

     “虚无,我爱将它看成无限的有。譬如一座房子,在外面往里看,什么都没有,但进去了,你想要的全部可以找到。” 

    犹如黑洞,被强烈的引力吸入,因为没有光,于是我们看不到里面的东西。于是更不知想要为何物。这种体验,在人类身上应当有共通。只是更多人,处在那个临界点。

    却将纷飞之心,以究纷飞之处,究之无处,则纷飞之念何存。---<传灯录>

    虚无之事,前人亦有同样感怀。

    “境智俱寂,心虑安然,外不寻枝,内不住定,二途俱泯,一性怡然。此还源之道也,”

    思维的过程是一个往复的过程,来来去去,始终得不到认定。

    于是虚无,将其放入一个大境界,虚无或许也变得丰盛。

 
2009-12-28 02:16


    第一次见到广州的阿兰是在杭州,我与她同事。

    她是这样一个女人。很瘦,大约一米五几。一脸青春痘,皮肤是南方本地人里最差的那种,长相是南方人里最丑成年男子模样。

    没多少钱,所以抽三块钱左右的烟,而且抽得凶,让牙齿熏成了鲜黄,一种女人里少见的猥琐。她也喝酒,什么酒都可以喝,没钱时,她买来一袋花生米,陪我喝光做饭的两瓶料酒。

    她是我们公司的负责人。
    老板请她,是因为她什么都做。她打扫厕所,还负责做公司里所有人的饭,帮我们这些照顾不好自己私生活的小男人洗内裤袜子。

    不能按时发工资,我们情绪低落时,她会象傻姑一样,做出各种怪异的表情,来调节所有人的情绪。

    她跟男同事说黄色笑话,告诉男同事们怎样做爱才可以刺激到女人的性奋点,她也能倾听女同事柔弱的秘密,还温柔地拿自己脏得发黑的手绢帮小女子擦干脸上的泪水,借她那男子气概的肩膀给她们依靠。

    她是为了找抛弃他的男朋友来的杭州。听她说,来杭州没找到工作前,她睡过文一路的立交桥底,要过饭,在工地里做过小工,挑过砖头.她常拿她男朋友的照片给我们看,是个清秀俊美的男孩。我们都怀疑她在撒谎,以她的姿色,这男孩绝对不可能跟她发生任何关系。

    然而她居然真的找到这个男孩了。

    带公司来给我们看时,那男孩简直是被她绑架来的,脸上弱弱地笑,不大说话,清秀柔弱。

    这样水嫩的男孩插到她这样的牛粪里,人人瞧见,心里都干涩涩的。

    后来公司倒了,老板拖了我们两个月工资没给就跑了路。大家生活没了着落,去找阿兰想办法,她拍着胸脯说她会对我们负责。

    结果阿兰夜里去灌醉了公司办公楼物业的管理和保安,带上几个民工兄弟,连夜拆了公司的空调,扛走了公司的办公桌椅和电脑去旧货市场变卖,隔天便发全了我们的工资。快过年时,她打电话约我们去勾庄的麻辣烫喝酒。见面听她说起,那男孩又甩掉她跑了。

    但她这次肚子大了,有了那男孩的种。这时她已不大喝酒了,只劝我们喝。问她打算,她抚摩着肚皮温柔的笑说,打算过年回广州乡下去,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抚养成人。

    当时旁边露天卡拉OK大家乐在放这首“假如”的歌,音乐配合着我们把伤感发挥到了极限。

    那天我坐她对面。
    她背靠着椅子,头仰着天,吐出一口口的烟圈,陶醉在这首叫“假如”的歌里。她把鞋子脱了,脚丫子放在我两腿间的鸡鸡上取暖。
    记得她后来跟着歌词念了一句“假如时光倒流”,然后对我笑着感慨,他妈的,这歌词写得真好啊。

    她喜欢这歌词是何缘故,我不了解,却能感受到她那份江湖儿女的沧桑、落魄和无奈,直到今天,还记得那天那个场景。

    那次酒散之后,就再没见过她,不知生死,也不知过得如何。

 
2009-12-28 02:13

    恰如前一刻所料,他出现在视线里,我与他相向而过,中间隔住几个人。然,在这万人潮涌的南大街,如此近的遇见,已算奇迹。

    我戴了顶五颜六色的羽毛编制成的帽子,松开紧握朋友的手,呆立不动。

    我望见他寞落的微笑。
    起先,我以为他看见了我,待我返回跟紧两步,他原来是和几个朋友一起的。另外三人边走边聊,距他一步之遥。他跟得不是很近,只是听着他们说话,脸上那点落寞的笑,或是因为节日而绽开来的。

    如叫他的名字,他定能听到,但我张开嘴,终没出声,只吸进冷的空气,热的节日气息。
    远处的夜空里开始噼啪放出烟花,许多人驻足观看欢呼。朋友走回来问我怎么了?我对他一笑:没什么,刚看到老朋友了。待再回头时,他已被人潮淹没。

    和朋友继续携手北行,钟楼就在前方;而他们向南,错过的,是早已错过。

    去年此时,我和他,还曾热烈的相爱着,也以为会是永远,而后分手,相互愤恨,删去对方的QQ,手机。
    再从别的朋友处听到他的消息,交了新朋友,又分了,签了工作,在外地......我听了,不过迟疑的“哦”了一声。

    其实,我想过重逢时的场景,以为自己会热泪长流,或是如同不认识这人般的漠然走过,但没像过原是这样,只微微疼一下,好似针扎,余下便是寂然。

    拿手机出来编短信问候他圣诞快乐!想再说点别的,却无可说,便这样发了过去,或者他已改了号码,那有什么,并不在意。

    和朋友从南大街走到钟楼,又一直到西大街,走了很久,后来终于到家,他看电视,我洗脸。
    忽听他喊“快来看,我们上电视了,看你,那是我哟”。----原来,我们走过南大街时,电视台记者采访一对情侣关于节日感想,那时我们从镜头后走过。

    我过来看,镜头一闪,画面早已没了他和我。这时手机作响,拿出一看,原来是他回的短信:谢了,同乐。

    是陌生而又礼貌的回候。
    随手删除,放下手机,一笑而过。......

 
2009-12-28 02:09


    台风说来就来,眼见艳阳高照的天空,刹那便满是乌云。几声闷雷,大雨瓢泼而下,行人像失巢的蚂蚁,四处逃窜。
    我跟如花从银座跑去对面唱歌,原先几分钟的脚程变得艰难。到达时,身上湿了大半,发稍也滴下水来。歌声也如头发样湿漉漉的。

    如花在唱那年的情书,回不去的那段相知相许从前,云云。小女生的声线,总是特别容易让人心中一动。

    数不清写过多少情书。
    二十岁前,总是喜欢用“这辈子”、“此生”这样的字眼,把一句飘渺无际的话说得咬牙切齿,似乎再用点力,就能把未来含在嘴里,趁热吃进肚去。

    如今,多少事,都付于笑谈。无论是苦笑,冷笑,还是窃笑也好,总之,再无力气去编织些华美绝伦的笼子,让自己住进去,每日还要唱新鲜可爱的歌谣。

    在街上遇见第一次喜欢上的男孩,是初中时候的同桌。高中后他去了澳大利亚,再见已经是几年后。
    如今他长发,耳钉,黑色紧身衣,似乎比我更弯一点。上前打招呼,两人都一副惊喜模样,直说着再联系,留下手机号码,然后擦身而过,再无音讯。

    那时教室在二楼,总跟他靠在窗台说话。早忘了当时说些什么,只记得黄昏时他临风的背影,还有窗外的一棵香椿树,风吹起时,有隐约的树叶清香。

    还有某个冬天,去参加学院里一个合唱活动,场地几乎露天,我们穿着单薄的演出服,不断搓手跺脚来取暖。
    上场时一排一排走上去,我们这排站在排高高的凳子上,相当狭窄,人又站得很挤,我差点摔倒。前面一个男生抓住我的手扶了我一下,我才好不容易站稳。
    然后开始演出,一共唱了两首歌。
    直到最后,那个男生都紧紧抓着我的手。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其它,他的手很热,手心还有渗出汗珠。
我一直对着台下的观众微笑,没注意他的表情,谢幕以后也没有再见到他。那个冬天的冷,那男孩儿的笑容都已经变得很模糊了,甚至那次唱的什么歌也记不清了,但我一直记得那只手的温度。

    诗经里最悲伤的句子,是“执子之手”这句。因为执手之后,便是放手。诚然,如果能爱而不释手,自然是人间的一段圆满。但释手之后,那些无奈和悲苦随着时光的磨洗,也终将成就多年后一份值得把玩的美好。

    如花说,成人的爱情便是知晓彼此的生死,然后各自生活。
    爱情,穿过时间的无涯的荒野,还能剩下些什么?

    当站于终点,回首途中经过的每座车站,才知这漫长的旅程,谁又能到达真正的终点。这时才恍然,那些分手之痛,那些释手之欢,只是为了提醒自己,抱紧眼前人。

    离开杭州时,西湖里荷花已开了大半。今年花开得有些迟。夏天的傍晚,依然闷热,湖边行人却往来如织。

    接天莲叶,映日荷花,景色年年依旧,岸边游人却岁岁不同。
    有时真不知,这湖中盛放的,湖畔流连的,究竟谁是芙蓉面,谁是赏花人?


 
2009-12-28 02:06


    家人去深圳,留下我一个人,于是升级为户主。当开始交家里的水电煤气等费用时,开始明白,户主是个不停向外付钱的人。

    户主一段时间,得出许多生活经验。比如早起出门,即使再懒,也一定要记得,家门口的卫生需要干净。因为小偷会看哪家门口脏,用来判断哪户家里没有住人,方便下手。

    忙成行色匆忙的路人甲,头发翘得老高,来回奔波于路上。卧室太过脏乱,惭愧于开门给外人见过。等到夜里回家时,需要用双脚左右开弓,腾出一条小路来,到达自己未收拾过的床上。

    近段来邻里的老人开始陆续死亡。每隔几天清早,我就被丧事的管乐队和鞭炮的躁声吵醒。起床去新店里时,路过门球场,发现去年放出的那断线风筝,还挂于电线杆上,风吹日晒,已退去了本色。到晚上回家走回小巷子里,一路踩着厚厚的鞭炮纸屑,脚底感到柔软,象走于地毯上。

    无聊时上网看很多人的博客。一些人不开心,也有很多人感觉痛苦,都感觉不圆满,缺失这个,遗憾那个,诸多埋怨。

    这让我感觉自己很没心肝,顺带着疑惑自己的生活态度。自己仿佛不会因为任何事而难过?

    我想着,也许他们太拿自己当回事了,所以便会不快乐;而转头看自己,也许又太不拿自己当回事了,所以不会不快乐,也不会那么的十分快乐。

    也许我太会安慰自己,对于不快乐的事情,能很快的不记得。而且,我太善于自我娱乐。周星驰的赌侠电影里有特异功能,当他天开眼时就能看见他想看见的事;我当初看这片子,原先也很期盼得到这种特异功能,而后发现,其实我一个人发呆时也会有这样的特异功能。

    有时下雨,店里没生意,我坐店里的窗户旁往外看,很容易想起某人,然后,天眼就开了。我望见他远在千里外的雨街上,打着个小花伞,在街上慢悠悠的走。还能看见他的一日三餐,早餐是在楼下的小店里买的酸奶,午饭在公司的电脑前工作餐,一边敲打键盘,一边吃上几口。夜里,我见到他一个人在厨房里煮面,锅里的水花翻滚着,腾起的雾气,润了他的睫毛眼睛。

    看见他夜里坐客厅里,吃着自己做的饭,看搞怪的动画片,然后笑得花枝乱颤。

    这都是以前的事。时过境迁后,当初他对于我和希冀将来的美好,估计已是七零八落。

    断绝关系后,在网上搜他以前的话,见他当时曾这样说过:“有时候想想,等一个人,常常不会太寂寞,怕的是,心里没什么可等的。”
    仅此一句,就可见我的罪孽深重,足以无话可说。

    待了结时,亏欠的还了,只希望他的相信和美好还在他的小身子骨里,他的世界会依然是美好的。似乎这是奢望了。

 
2009-12-28 01:54


    必须接触我厌恶的亲戚时,我只需没教养的不理睬。

    但遇见喜欢的亲戚,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很大麻烦。当被问到一些私人问题时,我很想发火,却又因喜欢这些亲戚的善良,所以必须容忍体谅,并坚持住耐心,尽量不伤害到他们,去做一个回答。

    近年来,总被讨厌或者喜欢的亲戚问同一个问题,怎么还不结婚?
    开始假装没听见,后来不再回避,于是直接对他们说,这问题我很容易回答,只是你未必理解,也未必有胆量敢听。

    近年来,我父亲不小心会洗到我的内裤,他一直很诧异自己洗的到底是什么东东,只有几根黑色的带子,或者干脆只有一条带子。有时花得象联合国的国旗,有时布料少得连擦个鼻涕都不够。
    这些内裤并不能说明什么,但可以简单的说明一点,我变了,我已不是从前的我。

    第一次恋爱时,第一次上床;红着脸害羞,不敢开灯;穿着爷爷辈的大平角裤。而现在,我已经修炼到在酒吧里,一个眼神便可以带走两位小朋友的境界。我知晓全国各大城市的钟点房价格,可以开灯做爱,喜欢酒,精通性前戏,无羞耻的和一夜情的陌生人欣赏彼此身体。
    这些成长的变化,我该怎么说给我的亲戚听?

    路是人走的,自有不同。
    结婚对于一些人来说,有时他们自己都并不知道价值是什么,有时只是被迫为了取得社会和家庭认可的一种手段。而如果,我有足够的叛逆和自信,我为什么要去走一条重复无数次,自己早已厌恶,并已完全不相信的路呢?

    这些自己的想法和态度,我无法对亲戚们说起,即使是好友,也难以启口。因为这些太私人,从性到爱,金钱到地位,一些价值观念,道德伦理,真要说明白,恐怕要写几本大部头的书了。

    去年在上海认得了北,虽然一直没见面,可有段时间我隐约觉得我们关系很密切。

    彼此欣赏,投契。他喜欢我的无所顾及,给他想要放肆的带动力和欲望。我欣赏他柔弱程度的恰到好处,那缺失的一部分刚强,自以为我是可以刚好填满他的。幻想他会轻声发出上海普通话的小资叫床声,这让我觉得性感。

    但我们只是偶尔联系,经历时日,便开始不大联系。

    有时电话里聊起,彼此都说,我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狗男女。也有假设过,将来如果一起生活,应该多么的丰富和有趣味。寂寞时的电话里,彼此柔情款款。

    真相是,多年在外的生活,让我们习惯了招招式式玩江湖。都不愿冒险,也不愿让现有的生活走样。玩的是城里出格的感情游戏,但仍谨慎的控制,直到过了新鲜感,不再联系;这个游戏结束,下个游戏开始。

    任何式样的情感,纯洁或是猥琐的,经历时日,就会产生变化,长情不在,保质期将至。世界唯一不变的,恐怕就是这个世界一直都在改变。

    真相究竟如何如何;聪明的人自又有聪明人的看法;而傻气的人,即便是吃只家养的激素乌龟,也能吃出幸福,便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

    但悲观的人,自然也有自己消极的应对方式。
    我不相信有人可以教导他人,至少我不需要也不信奉他人的指导。你我都还在活着的状态里,都只是在体验而已。已逝者是有经验的,但已路殊同归,尘归尘,土还归土,还是同样的结局,一切的经验和教训,就变得毫无意义。

    世间男女,无不从坚持到舍弃,从伟大的理想到苟且卑微的生活。半夜醒来,清醒地审视身边躺着的,已和初遇时背道而驰的陌生人。将来的人生里,还要面对至爱亲人的逝去,或者变数多点,国恨家仇的,那也是未知的事。

    生命的意义轻贱如牲畜,或如瑟瑟发抖的小狗男狗女。走人生的这条旅途,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文艺点讲,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只能告戒自己,应付任何真相,都要有一颗足够冷漠和坚强的内心。这便是这大时代里的王道和真理。

 
2009-12-28 01:44

    如果夜幕的幕,指的是幕布的意思,那每个城市用来定义夜晚舞台的幕布确实不大一样。

    杭州的夜幕,并没围出城市的繁华,倒让人有凄清感,如夜幕再被风吹得呼啦做响,杭州这一小块柔弱的地方,那份美丽,更显单薄。

    离我住地不远的朝晖五区,有开设在街道两边的小规模夜市,多贩卖仿制品提包,衣服,鞋。也有小饰品,陶瓷和金鱼缸之类的等等,多是外来人口的小老板在经营。

    看人做生意,是件有意思的事。
    性格淡定点的小老板,席地而坐,低头看守住面前摊子上的商品,沉默,偌是大隐于市的高人。积极向上型的老板,则东张西望,高声吆喝招揽路人,嗓音热闹,透出鲜活气的生命,让人有挥汗如雨赚钱般的快感。

    面前的地摊小老板,看起来生意并不好,样子很年轻,似乎只二十多点。他盘腿坐在垫有报纸的地面,默不吭声地整理地上的小玩意。他的女人站旁边,把孩子斜抱在怀里,同时对他摆放商品的位置轻声提出建议。她怀里的孩子并没睡觉,定住一双大眼睛,专心吸吮着乳头。小老板是新手,不敢大声吆喝,只静静坐在那,等人主动上门。我在他毯子前蹲下看那些小玩意,很快便失望了。他进的货不好看,只是些木头做的佛珠和太绿的假玉坠子。

    有时我去逛吴山广场。
    我住的朝晖六区,门口有公交车直达。近段时间雨水充足,杭州的植物绿得油亮。路边花坛里,一些树木的枯枝,竟长出新的叶子,是粉绿色的几片尖尖角,用手背轻轻碰上去试试,象婴孩脸那样的柔软。

    前几日站知味观门前避雨,从雨中跑来一对小情侣,直冲到我避雨地方的旁边,他两双手握住,淋得落汤小鸡一般,却都带一张笑得幸福西西的傻瓜脸。悄悄瞄几眼他们两,是一对干净的少年年纪人。他们两站我身旁,就只傻呼呼的对望,也不说话,只知道笑,我在旁边站着,看得也忍不住高兴。

    那男孩用衬衣袖帮女孩擦拭脸上的雨水,然后顺势把女孩拥到怀里,旁若无人吻起来。为了不打搅他们,我便识趣地离开。

    当然,如果回家的路不是很远,在杭州,很多时候,走路回家也是件挺舒服的事。  

 
2009-12-28 01:42


    广州每天塞车,每天上下班,都会花很多的时间在往返途上。

    每天都会在不同的时间坐公交车,和型色不同的人,聚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仿佛一个大的铁皮罐头,塞得饱满,一路摇晃去到各自的终点。

    早晨上班,站台前站满赶上班的人流,车还距离百米未到,人流便已开始蠢动,也有人跟随车子一路奔跑,惊险程度似乎是港产的动作电影。

    人多时挤在一起,彼此感觉自我的空间被剥夺,于是很容易产生摩擦。现代社会对人产生了太大的精神压力,各个都变得敏感和暴力。

    每天在公车上都会见到因各种原因大声叫骂的男女老幼,各地方言的骂话,我竖起耳朵聆听,欣赏分析。

    有时他们也会大打出手,谁也不让一步,发泄彼此的情绪,目光仇恨。

    喜欢广州的公交车,玻璃窗永远都擦得那么干净。途中把头歪靠在窗户玻璃上,看望路过站台上站的人,有偷窥的快感。
    不同的脸,年轻的,老的;漂亮,或是丑陋的。无聊地幻想着他们的生活,他们每人可能会遇见的人,可能会发生的事,用以打发路途上无聊的时间。

    人生奇特,常会让我感觉迷茫。即便坐在拥挤人群的公车上,却还是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失去方向。
    而有次行走在深圳的天桥上,天已黄昏,在天桥中间往下看,底下是呼啸而过的车流,精致的轿车上坐着奢华的红男绿女。让人感觉生活是他们的,并不属于自己。那滋味让人憋闷,却不能奈何。

    渐渐的习惯了他乡的没有归属感,也控制住自己,对物质和一些追求,学着淡漠以及遗忘。这样的生存着,便很容易让自己停止不前,虽不会让自己遭受太大的伤害,但也始终没能给自己有更好的帮助。


    李安翻拍张爱玲的色戒,电影中也有很多夜公交的情景,夜晚,雨滴,李安拍得湿漉滴水的,所以记得。

    电影里也有张爱玲散文中出现的骑自行车场景。

    身穿宽松布衣的少年骑着自行车,前面车把手上插一只小风车,迎风转动,流光异彩,人生也变得丰富起来。

    而后张爱玲又写,那少年没有扶车把,撒手了,一边骑车,一边嘴里吹着口哨。张在某个地方望见这些想着: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我想着,人生不就是这样?做些什么,或是不做什么。

 
2009-12-28 01:36


    无论去哪上班,我最关心的,关系最要好的;总是扫地阿姨、看门老爷爷这样的同事。姐姐说我不现实,不懂结交有价值的人,但我依然如此,潜意识里,我总站到弱势这边。

    喜欢如今逐渐陨落的香港,比当年它繁华鼎盛时期更甚。
    十五年前,我并不大喜欢郭富城,觉得他的发型古怪,而且唱歌大舌头。他走红时就已快三十,却总让我感觉他的无知幼稚,因此非常不屑,也并不喜欢四大天王里任何一个。

    最近看郭新拍的一些电影,却开始喜欢起他来。电影里的他,变得执着透着傻劲,倒和香港人,香港一样傻。不过,也许这样的傻,恰好成全了香港人和香港。

    郭并不会演戏,即使现在他的演出如此认真,可大家都清楚,他没天分,不会是个好演员。看他在电影里做出丑恶的表情自毁形象;被人暴打,挣扎着在泥泞的雨水里爬,这些都让我感觉到怜惜和难过。
    如今香港电影的市场和从前大不相同,当年再大牌的明星如今演出起来也是要拼几下的。

    香港的一位陈先生,曾有过数亿身家。他开的鸡厂因为禽流感亏得血本无归,便来到广州做生意。我认识他是因为南非的江小姐约一起吃饭,那时他开一辆白色旧富康。席间,他给所有的人递上了名片,留下在场所有人的电话,抓住一切机会介绍他的生意,殷勤的帮续茶水。我听江小姐讲过他的事,所以当时见他沦落到如此献媚的地步,心里觉得难过。

    隔年再去广州看江小姐,又遇见他,这时他已换了辆灰色的奔驰,也请了司机,不再自己开车。又约一起吃饭,他不再为人斟茶倒水,但风度翩翩,客气的应酬我们,并无冷落的意思。很为他这两年在广州的拼搏感慨,也为他高兴,总算苦尽甘来。

    香港人能吃苦,放得下架子,让我印象深刻。郭因该有几年都没拍过电影了,最近几年来的片子,虽然他表现并不好,但也许因为他的努力和努力所表现出来的一些进步,还是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看见他拿到奖项的激动,我也感同深受。

    亲眼见过一对香港夫妻遇见困难破产。丈夫在大排挡买醉,妻子走过来劝他。他对妻子撒气,一把推开女人,说,不要你管我。

    女人对丈夫说,丢!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欠了钱?留住青山在,哪怕没柴烧?

    最终妻子架住丈夫一路摇晃着走回去,身后留下我祝福的目光。

    香港人喜欢用拖得很长的语气说一个“丢”字。

    我很喜欢这个字。虽然是脏话,但从字面上理解;丢,丢掉很多,放下很多,无所谓遇见的困境,有重新开始的心情。

    经常可以看见被蛊惑仔凶几句,不想跟人动手打架的小巴司机,也会妥协的说声“丢”,然后忍下这口气,以和为贵。这样一丢,便丢了这件事,丢了坏心情,重新开车上路。

    香港人不太懂道理,喜欢由着自己内心的感觉来,对京味文化不感冒,也不理睬。他们的杂志,大多是哪里有又便宜又正的东西吃,哪里有漂亮衣衫卖,明星的八卦等等,满杂志处处透着平民的享乐和市井气。

    大陆一些人喜欢说香港是片文化沙漠。但香港人会拍电影电视,也永远都比懂文化的大陆人拍得好。而写起数来,似乎金庸、李碧华等等,也未见大陆的作家可以相提并论。


    早年TVB的肥皂电视剧里很多片段,如今看来,依然经典。
    绝代双骄里的移花公主一身白纱,在水边凝视着手里的一朵花,感慨道,花无缺,花无缺,完美无缺。
    决战玄武门里翁美铃的淑女表演,和她长的一对兔子门牙也让人永远不能忘却。

    肥皂古装剧里,女主角抱着年迈的老妈子哭诉,老妈子拍着年轻女主角的肩膀,一边有深有感触,一边安慰她叹息道,小姐,别想了,这都是命啊,要知道,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哪。

   这话说得并不是很好,但有点点好,也让人感动,舒服。

    非典中带着大口罩过来的香港人和香港,也是如此。从劫难中走出后,依旧夜夜笙歌,马照跑,舞照跳。如今回首当初,他们也只是摇头感慨说出个字,“丢”。
   
    电视上有主持戏说,香港五十年不变,荒凉一片。听来好笑,却又讽刺。当年的东方之珠,如今只是成为很多人心中的怀念。

    我心里香港的代表人物是梅艳芳,这样大红大紫,风尘味十足的江湖女子。香港也有梅姐的风尘味,似乎是社会主义国家这大酒吧里的风尘女子,端着酒杯四处调笑飞媚,求得适合的地位生存。上要应付京官,回到香港执行政策,又要应对民主自由惯了的坏脾气香港人。

    董特首满头的白发,足可证明香港的官不好做,数次被人扎纸人写上名字用火烧,垂暮年纪,被逼到如此境地,让深圳很多朋友感慨,却没合适的身份去评说如何。

    董建华献给梅姐的花圈上写着,香港的女儿。梅艳芳去世那晚,半夜我在床上收到移动发来的短信,只记得部分内容,“梅艳芳一生仗意疏才••••••”。看见这个消息,头皮一嗡,在床上偷偷抽泣过。

    太喜欢过去传奇色彩的香港人和香港,所以提起如今的香港就会让人感觉难过,夕日香港明星参演的电影电视剧,是我怀旧的钟爱。也不仅是怀旧,是因为香港就象人内心的美好明珠,如同翡翠台公益广告里说的,“香港明天会更好”。

    那样盲目的乐观和简单向上,是美好的,让人不会舍弃对诸事的执着。

 
2009-12-28 01:30

楼顶的脚印


    昨天洗衣服忘了晒,今天发现还在洗衣机里,这才拿盆子装了衣服,去楼顶晾。

    楼顶的门被太阳晒得干枯,有木屑翘起来,腐烂得接近空壳,重量很轻,似乎只要用力推下,便会四分无裂。楼顶地势较低的地方,地面因为潮湿,生出一层薄的苔藓。水泥地比以前白了许多,风吹日晒雨水淋,露出水泥里的沙子,显出粗糙的颗粒。

    把衣服晾于绳子上,抬头望见今天的好天气,便坐楼顶的水泥护栏上抽烟晒太阳。想起,自己差不多已有十来年,没上过自家楼顶了。
十几岁离家,中间也有短暂归家休整,但在家的时间,不过总那么短短几天,出门走走,见见故人朋友,时间便打发过去。

    如今坐于这里,很多年少时的记忆便浮于眼前。

冬天的楼顶
    父亲是个体司机,母亲上班顺带做点生意,10来岁时,家庭环境还不错。每到过年,父亲便从外地赶回,带上满满几箱烟花回来给我们玩耍过年。
    我见了烟花,便总很兴奋的马上拿出去燃放。但父母总是阻止,说是要等到年三十才可以,于是漫长的等待,对于急脾气的我,是种巨大的忍耐。到年三十,吃过晚饭,这些烟花就被我和姐姐抬到楼顶,肆意燃放。一边放着烟花,一边对着隔壁几户人家粗俗地炫耀;因为他们买回的烟花少,而且没有我们家烟花的种类繁多。

    仰望着黑灰的天空被烟花照亮,开出一些缤纷的花朵,我醉在快乐的气氛里,连寒假作业没动过的郁闷都会忘记,而到了年初一,再上楼顶,就只见烟花绚烂过后的荒乱,满地尽是烟花碎裂的纸屑,和烧焦的灰土。
   
    后来家境慢慢不好,父亲带回来烟花也越来越少,偶尔买多了,母亲也要动怒。再到过年,我和姐姐放着烟花,虽然依旧快乐,可隐隐有了沉重,虽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也没用心想过,但那时,我们对很多事,已开始有了直觉。
  
    直到家乡也学着城市禁鞭,烟花就从我和姐姐的童年里消失了。不再有烟花时,我和姐姐已经长大,再象小孩样的举着烟花狂欢,也不好意思。
过年时,楼顶总有热闹的烟花和干冷的天气;当时的烟花,虽然颜色绚丽,而今想起,却总带着没由来的伤感,想着,也许是怀念。

夏天的楼顶是我们的避难所

    每到夏天,父亲便拿一个汽油桶放在楼顶,白天在桶里灌满水,到夜里时,水被晒热了就可以在里面洗澡。

    有两年夏天,父亲和我们都在楼顶乘凉睡觉,摆上几张竹床,父亲睡大的,我和姐姐一人一张小的。 有时隔壁邻居也会上他们的楼顶来睡,于是我和姐姐便同邻居家的小孩聊天,父亲就和邻居们聊天,互不干扰。但母亲只在楼下的卧室里睡,因为她认为,是女人便不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睡觉。

    父亲后来也不去楼顶睡觉了。母亲也许到了更年期,容易生气,吵架时说父亲,你睡楼顶多方便,翻过栏杆就可以到那流氓女人的家里了。家中的争吵逐渐越来越多,已不再有家的安宁。我和姐姐开始憎恨父母,烦躁地呆在家里,各自想着心事,没有言语。再到夏天,我和姐姐便各自抬张竹床去楼顶,躲避家中那令人烦躁的空气。

    后来姐姐考上大学,便干脆地离开了这个她憎恨的家。这时,家里的战争不但没有平息,反而更加激烈。我到了青春期,反叛,不再害怕他们。只要他们一吵架,我便拿着被子去楼顶,睡楼梯屋顶的那一小块空地上。

    有天半夜醒来,眼前是一片繁星密布的天空,低头看,原来睡梦中的自己,胡乱翻滚着,上身的一部分已滚出了楼顶的边缘,只剩头以下的身体还着在地面上。被子让我的脖子压住一半,另一半的被子悬于在空中,夜半的风将它吹起,发出呼啦的声响,象沙场里的战旗。

    当时坐起来,还哀怨了会,我要是这样掉下去摔死了,他们也未必能马上知道。但没接着细想,仍旧倒下去,继续睡。

    如今坐在这里,望着童年时的楼顶,心想着,当时的我也许已经掉下去摔死了,现在的我只不过是个游荡的魂魄,重回这里,回顾生前而已。

    老家有说法:人死后,魂魄并不会马上消失,它要四处漂浮,直到收拣完生前四处行走过的脚印,方可再入轮回。

    而我这代人,四处漂泊,即便死了,也没那么快死透。生前去过那么多的地方,飞机轮船,五湖四海。收拣完自己的脚印,恐怕也会要段时间的吧?光是自家楼顶的脚印,也该有千万。在这里,曾走过自己密密麻麻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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