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于2008年9月28日出台了一项新的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包括了两个主要部分,一个是封存30%的政府用车,二是北京市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截至到2009年4月。
首先明确一点,这项措施出台的出发点是好的,一来缓解北京的交通压力,方便人们出行,二来有助于改善北京的空气环境质量。但从这条措施的本身来分析,是十分荒谬,十分欠考虑的。
封存30%的政府用车是没有什么异议的,政府有权对自己的财产使用权,这完全是政府自己可以掌握,控制的。并且老实的说,30%的政府用车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能真正坚决的执行,那么这条措施的贡献是很大的。但对于停驶私家车这一点,是十分荒诞的。私家车属于私人财产,你北京市政府在没有召开任何听证会的情况下,怎么敢私自做出这样损害数百万车主权益的决策呢?难道你们没有学习过刚出台的《物权法》吗?任何一个法律体制健全的国家都绝对不可能也不敢那么草率的做出这样的决定。如果北京市政府还承认我们国家的法制还是比较健全的话,如果说你们还是知道在我们国家有《物权法》这么一部保护广大人民财产权益的法律的话,那我只能说是你北京市政府目无法纪,知法犯法。你郭金龙,你刘淇开个奥运会开傻了。如果10月11日,这项交通措施真的开始试行了,所有北京的私家车主都有权利告你北京市政府侵犯了他们的私有财产的使用权,北京一百多万的私家车车主每人索赔一百元的话,对北京市政府来说损失的将不光是一笔不小的支出,还有苦心经营以久的政府形象。
当然这项交通法规还有其他几项条款,比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和公共交通不在受限的行列。
要知道北京不像其他地方,它有很多自身独有的特点,其中一个就是军车特别多。这也难怪,首都嘛,国家的中心当然也是军事中心,许多重要的军事机构都设在这里。但所有老百姓都知道闯红灯的绝大多数都是挂军牌的车,所有的交警都知道,最难管,也最不愿意管的也是军车。奥运会期间,北京也实行了单双号的交通限行,但这种限行管住了百姓却助长了特权。由于中国的军牌发放体制,使得军车,军牌泛滥成灾,甚至有一小部分人想方设法给自己的车挂上军牌,享受特权。
中国强调依法治国,特别是近几年出台的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都明确的传达给广大人民这样一个积极的信号:国家的法制将不断健全,人民各方面权益将受到国家法律神圣保护。但如果如此正确和英明的指导思想却得不到下级政府的学习、贯彻和落实,这将会是一件非常令人伤心和气愤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