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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在2007年12月号的《城市与减灾》杂志上 在加拿大学读书时,我学会了开汽车,想想那是一九九四年的往事了。掰着指头算算,驾龄没几年,出彩的故事却不少。 记得我第一次上高速公路开车是和老板去卡尔加利(CALGARY)的路上,开的还是系里刚买来不久的小卡车。那年月儿的我才刚刚拿到笔试后的实习驾照,别说高速公路没上过,就是在校园里的小路上都开不直。可依照当地的法律,只要身边坐个两年驾龄的司机,我便可以合法驾车。现在想想,这法律也真够损的,“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勇敢开车。”那天,为了赶路,整个上午都是老板独自开车。可哪儿知道,午饭时分老板竟将咖啡喝多了,上了车眼皮就打架,哈欠连连,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露出瞌睡状。后来困得实在不行了,他毫不犹豫把开车的重任交给了我,一个“没吃过猪肉,只见过猪跑”的家伙。然后,老板倒头便睡,大有“你办事,我放心”的劲头儿。我当时也没敢含糊,接过方向盘就开。学生嘛,服从命令听指挥是己任。头一次上高速,又是碰头车的盘山路,怀里免不了有点儿揣兔子,直扑腾得手脚都滴出了汗液来。说真的,当时那种飘飘然的美妙感觉我至今都忘不了。初生牛犊不知死,开车不久我便撵上了一辆集装箱大卡车。跟在一堵墙式的卡车后面很觉得煞风景,于是,一咬牙,一瞪眼,卯足了劲憋出了一个想法,超车。不曾想,就在我平生第一次超车的时候,只听“砰”的一声,吓得我一激灵。原来,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子正击中了我前面的风挡玻璃。只见玻璃慢条儿斯理,不紧不慢地渐渐裂开,那感觉既新奇又刺激。待到老板一觉醒来,直瞪着玻璃上的裂纹发呆,好大一会儿都没整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只打个盹儿的工夫风挡玻璃就扯了个大口子。 有了这段冒险的经历,你说路考时,我的心情还能错得了?“吃过了猪肉”就是不一样,轻轻松松便一次通过,拿到了正式驾照。有了货真价实的法律文书,再跟在卡车屁股后面开车就更加理直气壮了。有一次,我又跟在一辆卡车后面。开着开着,只觉得前面卡车的轮子开始转得有些怪异。反正,怎么瞅那轮子怎么不是圆的。还没容我整明白是咋回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便稀里哗啦地朝着我的车鼻子猛烈地拽过来,还伴随着一股黑色的粉末。真没想到卡车轮胎的爆裂会弄出来这么大的动静儿。幸好有了上次碎玻璃的经验,才让我离卡车的距离足够远,要不然这回被轮胎击中,就不止风挡玻璃扯个口子,说不定要连人带车一锅儿端了。 想想也是,轮胎爆裂算个啥鸟儿事,大不了是些橡皮物件儿,不如碰上个汽车轱轳过瘾。你别说,这事儿又让我给遇上了,要不怎么说是碰巧呢。一日下班高峰正在多伦多的高速路上走着,突然瞅见一只汽车轱轳竟然毫无组织纪律性地离开了主人的汽车,孤独地滚滚向前。直惊得来往司机都瞪大了眼睛,争着抢看谁是最后被击中的那个幸运儿。你别说,那车轮子倒挺有准头儿的,只是在密密麻麻的车流之中左闪右躲,避过了一车又一车,大约滚了一百多米远,最后竟然一头撞到了隔离墩上。失望的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再瞧瞧那辆掉了轮子的日本车,车鼻子也只微微犯了点儿右倾的错误,便金属点地,冒出股股蓝烟。你别说,那掉了轮子的汽车司机当时还挺镇静,手忙脚乱之中不忘把握大方向,只让汽车滑行了二、三十米就稳稳地停在了革命路线上。我当时真被司机高超的驾驶技术所折服。这事儿要是换了我,只不定要捎带多少无辜呢。 要说汽车车轮不过是个死物,开车撞个会喘气的家伙那后果又会如何呢?其实,在加拿大开夜车,最要命的事儿就是撞上野鹿了。轻则保险杠弯曲,风挡玻璃破碎,重则车毁人、鹿亡。所以很多开夜车的谨慎人都会在车头两边贴上个特制的哨子,气流一吹,弄出些让鹿子反感的响动,驱赶他们早早回避,给“领导”让路。我们宿舍几个爱玩儿的穷学生很有开夜车的嗜好,因为白天要在实验室混饭,唯有夜晚才是我们的放风时辰。明知道夜间野兽出没,也只能将就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啦。又是一天夜里,哥儿几个的破车在黑暗中急行。只见车灯前像演皮影戏似的突然鬼影一闪,从荒野中跳出个膀大腰圆的野鹿,直吓得司机一个打晃,我们几个蹭车的主儿也随即跟着节奏吱哇乱叫起来。那鹿子在这爱野兽如父母的加拿大,可能从来没见过这种鬼哭狼嚎的架势,直吓得它六神无主,千钧一发之际四腿儿哆嗦着往后猛退了半步。就这样,在高速之下擦肩而过,浪费了我们人、兽之间本应该有的缘份。当时只感觉汽车被什么东西从侧面推了一下,等停下车来查看,并没有什么大碍。只在车帮上留下些许精美的鹿毛算做我们这次约会的定情物吧。 撞鹿事件虽然惊险,但那毕竟是血肉之躯。其实,开车最出彩的当属金属与金属间的碰撞。要不然,怎么当今优秀的日本车都采用超薄钢板设计,崇尚鸡蛋碰石头,车毁人不亡的超凡境界。又是我们这几个穷学生,这回没事儿遛达到班芙国家公园 (BANFF NATIONAL PARK),号称北美最漂亮的地方。进了公园,那叫一个舒坦,蓝天白雪,山峰森林,走在林区没有铺柏油的搓板儿路上,哥儿几个居然还颤抖出幸福的歌声来。也许是我们这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歌声做怪,只见得前面的汽车随之一颠,紧跟着一只硕大的消声器便脱离了车体,带着冷飕飕的金属光泽朝着我们的汽车扔过来。幸好,林区里的路面宽敞,车流稀少,一个大撒把,才让我们又躲过了一劫。这正是,“喜鹊叫,客人到。乌鸦叫,丧气兆。”哥儿几个只这么一叫,吓得一身冷汗往外冒。 老话儿说:常在河边走,哪儿能不湿鞋。我却说:汽车天天开,哪儿能不出彩?让我们记住各自的精彩吧。 (2004年1月10日写于洛杉矶) 以下是网民的评论: o 玩儿兄的帖子越来越惊险了,玩驾车那够刺激的了。“新奇地见到玻璃会那般慢条儿斯理不紧不慢地渐渐裂开,感觉很爽。”这景象想起来一定非常好玩。“可哪儿知道,午饭时分老板竟将咖啡喝多了,上了车眼皮就开始打架,哈欠连连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露出瞌睡状”。这俺有点不明白了,咖啡还有此功能?- 由【兴安岭】评论于 2004-01-11 04:58pm 摘自《中国老三届-生活感悟》 o 玩儿兄的胆子也真够大的了! 看到如此精彩刺激的玩车,还真心动了!早就想学开车(去年老公和女儿都拿到了驾照),一直未鼓足勇气.如今跃跃欲试了!春节一过就去驾校报名 - 由【乾坤安宁】评论于 2004-01-11 07:52pm 摘自《中国老三届-生活感悟》 o 玩儿兄命够大的啊,几次都是有惊无险,我看着都要出汗。- 由【阳光】评论于 2004-01-11 11:40pm 摘自《中国老三届-生活感悟》 o 喝咖啡困?喝什么不困? - 由【NZZ】 评论于 2004-1-10 18:23:54 摘自《万维读者网-卑诗阳光》 o 看不出精彩,只觉得危险 - 由【sz1999】评论于 2004-1-10 11:53:07 摘自《万维读者网-卑诗阳光》 o 很好,很有意思,我也曾经开车去过CALGARY,是比较大的那种 VAN。从WINNIPEG出发,走TRANSCANADA,也确实够累,将近二十个小时。- 由【currahee】评论于 2004-1-11 14:38:33 摘自《天涯杂谈》 o 有过驾车经历的人都有过类似这样的瞬间吧:)每次坐在副驾的位置上,遇 到急刹车时心里都忽悠忽悠的,恐怕今生与驾车无缘了。- 由【舒适】评论于 2004-01-11.20:24:40 摘自《三十茶居-三十夜话》 o 语句诙谐幽默,谢谢分享,希望再能读到你的作品。- 由【笑泯】 评论于 2004-1-12 09:25:16 摘自《万维读者网-卑诗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