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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人做创意的良心与分寸
2008年07月27日 星期日 16:25
凡事皆有度,做广告亦然! 记得2003年创立广告公司时,曾定下一条座右铭:做有良心的广告! 至今想来,既是对自我的期许,也是对当下很多所谓国际4A公司的反思! 闽南民营企业数十万家,老板大多小学 小的并不否认国际4A公司的专业水准。然而,让小的奇怪的是,一旦服务闽南企业,国际4A好象大多大失水准。小的也曾几次获邀作为列席,参与评估提案,大多兴兴然而去,悻悻然而归! 无怪乎国际4A公司与闽南企业的合作时间大多不出半年,双方互相指责,不欢而散!更有甚者,某4A公司不思自我检讨,将甲方诉诸法庭! 不知是闽南老板们不懂赏识?还是某些4A公司自诩阳春白雪,不愿为下里巴人多费心思?抑或其他? 更让小的意外的是,屡屡在广告获奖作品集上见到闽南品牌的影子,询问之后,几乎都是企业未通过稿。令人费解,更令人深思。 有关论题,以后再谈罢。 单说广告人创意的本份。 记得某国外广告大师(好象是奥格威,懒得查证)讲过:好创意要让消费者像看见蟑螂一样。 这下好了,君不见,广告人榨干脑汁,为求一“蟑螂”上下求索,无所不用其极。 然则,凡事须有分寸,意料之外,尚应“情理之中”。 何谓情理?情者,国家情,民族情,但凡人类一切朴素情感,皆为情之范畴;理者,法律、道德、逻辑、秩序,但凡符合人类正常思维习惯的,皆理之范畴。 颇让小的不解的是,遍览国内外创意作品,失却良心与分寸的案例却比比皆是。远不说外佬时常触犯国人感情,近看本土广告,往往也让小的“义愤填膺”。 先不讲“炫富”的房地产广告, 先不讲以为消费者脑残的医药广告, 先不讲败坏天真孩童的整容广告, 先不讲天花乱坠的电视直销广告, 先不讲只为谋一奖状的飞机稿, 先不讲虚情假意的公益广告, 先不讲夸大其词的化妆品广告...... 小的见过一则成都地区的房地产广告, 连地震居然都拿来创意, 实在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 拿自然灾害为创意素材,不知创意者当时心态如何?是洋洋得意,抑或其他?不得而知矣! 如同高深莫测的谶讳一般,地震居然在短短半月内发生了,恐怕创意者当下也该“心有戚戚焉”罢? 呜呼,小的无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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