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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注意事项和备案登记程序
2008-11-23 22:54

一、企业备案登记程序: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先行上网登录资料。网址是http://iffe.mofcom.gov.cn/huodai/index.jsp点击页面左侧企业备案”,选择相应企业类型(总公司或分公司)后,打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填写。填写后保存,系统将显示打印编号,请记录此编号。点击页面左侧备案表打印”,企业输入打印编号打印《备案表》(正面和背面),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备案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办理备案。

  填写《备案表》说明:
    1、企业经营代码无需填写。

      2、
住所”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
      3、
经营场所”为办公地点。
      4、
企业网址”可以没有。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按《备案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备案表》背面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上网登录后,企业向备案登记机关(北京市商务局)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备案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备案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表格背面签字、加盖公章。

  (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凭加盖备案登记机关印章的《备案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展国际货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二、备案登记变更程序:
  (一)《备案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3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备案表》自动失效。办理变更事项,企业应提交:
   
1
、《备案表》原件;
   
2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
、填写《备案表》(网上下载空白表格);
     5、企业名称变更,还需提交工商部门名称核准书复印件;
    6、法人代表变更,需提交变更后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到我局办理变更手续时,法人代表来办理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来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事项可即时办理完毕。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时注意:

    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应该表示出“......国际货运代理......”字样;或经营范围中有“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表述。两种情况亦可取其一。

    依据的文件: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登记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贸发[2005]32号)文件(全文见对外贸易发展处政策法规):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登记注册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原外经贸部1995年第5号部令发布,以下简称《规定》)第八条关于经营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以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名称中应当体现"国际货运代理"类似字样;企业的经营范围原则上按"XX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核定,需要具体核定的,按照《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关业务核定,其中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文件。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后,已登记注册的企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当按上述要求予以规范。

    二、注册资金要求:海运:500万元人民币;航空:300万元人民币;陆路:200万元人民币。

    依据的文件: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全文见对外贸易发展处政策法规):

    第八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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