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诚会计事务所
百度空间 | 百度首页 
 
联系方式
 
 
 
     
 
公司承诺
 
 
     
 
背景音乐
 
 
 
文章列表
 
2008-01-09 16:53

协诚会计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多年来一直从事着税务咨询工作,经多年的努力发展,公司拥有一支实战经验丰富的队伍,与全国多家公司有着密切的业务联系。可以为您提供发票相关信息咨询,具体包括:增值税、普通国税商品销售业、运输业发票、建筑安装业、广告业、其它服务行业、餐饮业等。  

    本公司本着为贵单位合理合法,节省经营成本和开支的, 在诚信保密的基础上,专业的理财。我们的宗旨是建立一整套可行的解决方案,为您在境内建立起公司并获得公司所需的营业执照、批文及其他法定登记。我们拥有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过硬的团队,能用最经济的花费为您提供最有效、可行、优质的注册服务。优惠的价格、专业的服务、诚信与负责是本公司的四个基本原则。

主营业务:

    1、咨询代理记帐、补帐、旧帐整理、建立会计(财务)制度、会计咨询。

   2、咨询代理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领购、税收筹划、税务咨询。

   3、咨询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代理记帐,代为税务管理,代为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4、咨询代理减、免、退税申请报批,提供税收咨询。

   5、咨询代理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

   6、开展税务审计,协助税收策划,担任常年税务顾问。

 
2008-01-07 17:05

记帐税务代理费用核定方式

   1、代理记帐保税:包括建帐;整理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报表;报税;随时答复客户提出的会计和税务问题;代表客户接受税务、工商、社会统筹等部门检查;代表客户办理有关税务报表手续;整理装订和保管会计档案。

   服务费 400元/月/户起(不用记帐,其费用可商议)。

确定服务费标准的依据主要是:是否进行成本核算、是否对存货进行数量核算、原始凭证的数量、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

   需客户提供的协助:及时提供反映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并对这些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及时审核有关申报材料及年检表并签字盖章;及时缴纳服务费;及时预交政府部门有关规费。

   2、 商品进、销、存统计分析:对于商业零售、批发企业及品牌代理企业进行所经营商品的进货、销货、总库存及各商场柜台的商品品种、规格的进价、销价、销售量、销售额进行统计,可以按商场柜台、按商品品种的销售量、销售额、销售利润进行统计、排序。协助客户进行总库存及商场柜台库存抽查盘点。

服务费:600元/月/户起

   需客户提供的协助:及时提供入库单、出库单,各商品的进价、售价,商品销售报表。及时缴纳服务费。

   3、对于一般纳税人、生产型企业和进出口公司服务费1000元/月/户起。

怎样利用税务代理制

    一般认为,税务代理制度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在一定的代理权限内,依照税法规定,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己的名义,代为办理各项税务事宜的制度。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即税务师)及其工作机构。

我国税务代理业务的主要范围可表述如下: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代为办理有关纳税事宜,具体包括: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纳税申报、纳税鉴定、纳税自查;依照税收法规,申请减税、免税、退税和补税等。

         常年从事各地发票咨询,欢迎您来电咨询,洽谈合作 联系人:杨先生:13728832595

发票咨询:
商品销售发票,广告业发票,运输发票,服务业发票,餐饮发票,建筑业发票等。
 
2008-01-07 17:03

A;增值税专用发票咨询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发[1994]58号)中“凡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经县(市)税务局批准,其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可由税务所代为”予以取消。
取消审批后,主管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下同)专用发票,应在专用发票“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4%(商业) 或6%(其他):“税额”栏填写按销售额依照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机关代为的专用发票后,应以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主管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用发票时,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时征收增值税。
主管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可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的有关规定处理。由销售方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开具17%或13%税率的专用发票,否则,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汇总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同时填开手写版专用发票销货清单。
B;普通发票咨询
申请单位和个人应填写普通发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税务机关对要求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对,包括普通发票申请表、合法身份证件以及购货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等,核对一致的,方可予以。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发票。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发票。
(三)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发票的。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发票。
(五)所称有关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2009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