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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录取标准
2007-07-21 18:12
     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我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二批招生的录取标准于今天在“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上公布。列为第二批招生的23所学校将于明天(17日)开始投档录取。
     据了解,各学校将按考生志愿、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出档录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本批学校将于18日录完,19日开始考生可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据介绍,本批招生总人数12106人,其中普高5177人,占42%,“五专”生、职高、中专、技工学校6929人,占58%。市招考办负责人希望录取在职业类学校的学生,要愉快地准备报到入学。就读中专职业学校,毕业后既可就业,成为有一技之长的职业能手和专门人才,也可参加每年6月的普通高考,升读普通大专院校。市招考办负责人提醒考生:凡按考生原来所报志愿和成绩被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转录。无故不按“录取通知书”中的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今年的升学资格。另悉,列为第三批第一阶段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专学校在7月21至28日在广州进行录取,第二阶段学校在8月1日开始进行录取。
200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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