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反映揭阳普宁市云落镇政府与古安村干部,在征用古安村土地时,完全采用的是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使我们古安村全体村民的最根本利益遭受了非常严重的侵害,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它也是普宁市云落镇政府与古安村干部急功近利、扩张势力范围,积攒个人政绩的最好途径,政府以地生财,省时、省力、自己私收福利,但是以坑害农民的最根本利益为前提那可就太没人性了。而普宁市云落镇政府与古安村干部领导在征用古安村农民土地方面,不是把法律做为居乐业行动的准则,而是把法律作为维护自己权力和利益的工具,任意作为、胡乱作为,已经达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了。他们利用农民的文化素养低、维权意识薄弱、人心涣散、贪小怕事的特点,实施了一系列坑农害农的政府行政行为,使得广大农民是有苦难言、有冤难诉、有状难告、有权难维,我们真的搞不懂,市级政府如果真的是依法行政,那么为什么就没有哪一级领导敢站出来替老百姓说话呢,甚至连听都不听。难道法律只是来用于整治老百姓的吗?所以才使得违法征地现象愈演愈烈,甚至于达到了暴力执法的地步。市政府征用农民土地,完全是一种市级政府的行政行为。因此,市政府首先就应该真正的以法征地,并按“土地法”所规定的征地程序,结合本村村民的意见来公开公证,真正的以农民被征地后的实际问题为前提,来制定合情、合理、合法、详尽的征地文件,我想这才叫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可实际上却完全不是这样,自古安村干部从苏华裕、苏金友做到现在苏章影、苏国志做,在征用古安村村民土地(集体资源)的种种表现来看,村干部一直都是在违法行政。
下面就让我们来剖析一下揭阳普宁市云落镇政府与古安村干部违法行政行为的几大表现:
一、市政府不能依法行政 而且不按法律程序操作
在“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48条中明确指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在“土地法管理实施条例”第五章第25条中也明确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从这两点上看就充分说明了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程序。可市政府根本就没有根据古安村特有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征地文件,更没有和古安村村民进行公开大会,只是单方面提出了几点霸王条款,避重就轻,对本村的切身利益根本就不考虑。
不公开公布各种征地补偿费用的收取、支出、用途去向等帐目,完全是暗箱操作;不许村民讲理,顺者昌,逆者毁,工作态度和手段十分野蛮;征地开发商与村干部利用政府给予的特殊权力来欺骗、威逼、恐吓、愚弄古安村民。
二、在《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11条中明确指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4条中也明确指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可市政府就给我给我村村民没有一点的补偿,这能行吗?我们不是越听党和政府的话损失就越大吗?最可气的是不仅得不到正常的、合理的补偿,还要被强毁,还要背上一个阻碍温泉发展、讹诈政府的罪名,真让人不能理解,这就是依法治国的真正含义吗?老百姓还有人权吗?
三、不公开各种征地帐目理、法不通
在国土资源部1999年12月24日签发的《关于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征地工作程序,提高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征地补偿费用的收取、支出、用途等情况均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以接受监督,防止出现营私舞弊行为。”而村干部为什么就迟迟没有公开村坝合同、温泉开发合同、公布本村财务呢?我们古安村村民一直都要求村干部(苏章影)公布各种征地帐目,可他们就是置之不理,原因在那里呢?他们的这种做法完全是在剥夺我们广大村民的知情权,是谁给他们的权力呢?这完全是一种渎职行为。
从上述不难看出揭阳普宁市云落镇政府与古安村干部在这征用古安村农民土地中,一是不能从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发,完全是凭想当然做事,根本就不是依法征地,而是以权代法,依权征地;二是没有“公平公开”就征地,这是违法违规的严重表现;三是完全暗箱操作,不公布合同、财务等;四是善自私得利益;其实,我们深知整个征地的前前后后的内幕,征地工作不仅是利用职权坑农害农,最主要的是能借机发财,这也给苏华裕、苏章影的发富机会。我们真诚的希望有关领导能为民做主,认真对待古安村村民心声,也真诚的希望你们能亲自主抓此案,这件冤案以拖了数年之久了,我们古安村全体村民4千口人都是深受其害。我们一定要讨个公平、公证、公开的说法,否则我们是决不会罢休的。我们的要求是:
1、召开由说了算数的人、各有关部门,实事求是的制定合理、合法的征地文件 ;
2、对村要给予合情、合理、有统一标准的利益与说法 ;
3、 公开公布各种征地的批符文件和各种帐目,增强征地透明度;
4、 严惩违法乱纪人员,让法律更加平等。
违法人员有:苏华裕、苏金友、苏章影、苏国志、苏玉满、苏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