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章 |
图片来源于路透社 今天,外交部发表谈话,称我国春晓油气田项目将继续依照中国法律予以实施。中方有关企业欢迎日本企业或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投资参加对春晓油气田的开发。 这就意味着参与开发的日本相关公司不仅可以从春晓油气田获得利润,更可以将一部分油气输送到其国内,也就是说,要把春晓油气田分一部分给他人。 这 是一次耐人寻味的官方发言,虽然外交部发言人特意强调说,“日本企业依照中国相关法律,参与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其性质与尤尼科、壳牌公司参与春晓合作开发 完全一样。”但真的一样吗?在我国能源高度紧缺的当下,将一个完全属于我国所有的油气田与别人共同开发,真的是“因为中国企业没有能力开发深海油气田”? 众所周知,春晓油气田位于中日双方没有争议的中国一侧,距中间线约5公里,长期以来,日本一直以春晓油气田地下油脉涉及到争议地区为由,要求将该油气田纳入共同开发区域,合作开发,都遭到中方拒绝。 可为什么一直对日方的合作开发方案强烈拒绝的中国,这一次却一反常态地同意了呢? 在东海问题上,中方和日方一直存在着两种理论,既中方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和日本所主张的“中间线”原则。可是,在春晓油气田问题上,无论应用哪种原则,春晓油气田完全归属我国都不应有任何的争议。 一 直以来,日方都欲将春晓油气田纳入其主张的“中间线”附近,也就是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区域,从而达到双方共同开发。而今天外交部的发言,表明我国同意了日本 的主张,这无疑更符合日本方面一直坚持的立场。可是,中方一直坚持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放到了哪里?尽管中方说,“没有放弃大陆架自然延伸的立场”,但共 同开发算不算放弃立场? 其实,中日春晓油气田之争由来已久。虽然我国对春晓油气田的勘探工作早在10年前就已经启动,2003年,壳牌、优尼科公司也表示要与中海油、中石化一起开发春晓油气田,但后来都因故停止。 日 本是世界第2大石油消费国,所需石油完全依赖进口。而我国经过30年的的高速发展,能源短缺也已暴露无遗。两国对近在身边,储量丰富的春晓油气田都虎视眈 眈。虽然春晓油气田完全归属我国,但由于某种原因,一直无法真正开发。而国内对能源的需求,在一天天增加,早日开发春晓油气田成了我国的当务之急。于 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似乎成了最好的方法。 虽然中日双方都称,“要让东海成为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友好之海,要实现双赢,要求同存异”,但这次在春晓油气田问题上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中方的妥协意图不言自明,且妥协的有点大。 究竟是什么让中国有此妥协?有人猜测,是为了在国际上显示我们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甚至有人称是为了平衡西方对中国在西藏问题上的批评等等,而日本媒体则分析说,“除了政治上的考虑外,原油价格高涨导致中国能源告急,也为中方妥协起到推动作用。” 但是,和平不等同于妥协,妥协更不等同于和平。维护国家的利益,与爱好和平没有关系,更与西方国家没有关系;坚持国家利益,也不应对中国以外的任何人负责,更不应看别人的脸色。 从最近的一系列事件看,国民似乎强硬起来了,不仅对莎朗斯通强硬,也对家乐福强硬,对王石强硬,但事关国家的核心利益,我们更应该强硬地去争。而国家,更不能为获得一部分利益而妥协、失去更大的利益。有些问题,“不容妥协,也无从妥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