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和美女薛薛姐吃饭,季诺。
好久没见了。薛薛是刚刚经历了发烧加颈椎病的折磨后来陪我吃饭的,呵呵,让我非常感动啊。我愿意和漂亮的、单身的同性好友一起吃饭。因为按照《欲望城市》的经典理论,已婚族和未婚族之间的关系是——敌我矛盾。我虽然还未深刻体会,但现实的感觉是,拖家带口确实麻烦,很难想象我吃饭时还要照顾另一个不太熟识的异性或吵吵闹闹的小孩子是什么感觉。
点了最爱的提拉米苏。据说这种点心的暗语是“我想念你”。于是我笑说,我不断背。至少,薛薛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于是,不可避免提起了“剩女”通常会被问到的话题。汇报了一下战况和想法,发现我们之间有不少想法是一致的。难怪全是“剩女”。不过薛薛说我给人的感觉是——太过骄傲,说这样会吓跑不少男孩子。
是吗? 我很骄傲吗?我怎么不觉得?再说,“男人靠征服女人征服世界”。如果一个男人连一个女人的骄傲都无法征服,他还能做什么?
我一直认为,女人的“骄傲”和“强悍”一定是被男人逼的。那些小鸟依人般的,一定是背后有人愿意、能够为她撑起一片天。如果可以,我不介意我的男友不如我。但话说回来,男人往往会介意,正如薛薛所说,男人不希望女人太聪明,太博学,挣太多钱。如果他挣1000,他老婆挣800刚刚好。我说,如果我是男人,如果读书时有红袖添香,又有人为我洗手做羹汤,“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知会有多幸福。
也许,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
所以,我们的一致结论是,我只能找个条件比自己好的人。
嗯。条件好的,条件好的。有车有房?几套房啊?高层还是别墅?车子又什么样?
等等吧。不用着急。反正我没有资本成为温室中娇艳的玫瑰,却不妨碍我成为烂漫的桃花在山谷里寂寞而热烈地开和谢。打发掉必需的一段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