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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8 8:58

上周五,和美女薛薛姐吃饭,季诺。

好久没见了。薛薛是刚刚经历了发烧加颈椎病的折磨后来陪我吃饭的,呵呵,让我非常感动啊。我愿意和漂亮的、单身的同性好友一起吃饭。因为按照《欲望城市》的经典理论,已婚族和未婚族之间的关系是——敌我矛盾。我虽然还未深刻体会,但现实的感觉是,拖家带口确实麻烦,很难想象我吃饭时还要照顾另一个不太熟识的异性或吵吵闹闹的小孩子是什么感觉。

点了最爱的提拉米苏。据说这种点心的暗语是“我想念你”。于是我笑说,我不断背。至少,薛薛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于是,不可避免提起了“剩女”通常会被问到的话题。汇报了一下战况和想法,发现我们之间有不少想法是一致的。难怪全是“剩女”。不过薛薛说我给人的感觉是——太过骄傲,说这样会吓跑不少男孩子。

是吗? 我很骄傲吗?我怎么不觉得?再说,“男人靠征服女人征服世界”。如果一个男人连一个女人的骄傲都无法征服,他还能做什么?

我一直认为,女人的“骄傲”和“强悍”一定是被男人逼的。那些小鸟依人般的,一定是背后有人愿意、能够为她撑起一片天。如果可以,我不介意我的男友不如我。但话说回来,男人往往会介意,正如薛薛所说,男人不希望女人太聪明,太博学,挣太多钱。如果他挣1000,他老婆挣800刚刚好。我说,如果我是男人,如果读书时有红袖添香,又有人为我洗手做羹汤,“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不知会有多幸福。

也许,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方式是不同的。

所以,我们的一致结论是,我只能找个条件比自己好的人。

嗯。条件好的,条件好的。有车有房?几套房啊?高层还是别墅?车子又什么样?

等等吧。不用着急。反正我没有资本成为温室中娇艳的玫瑰,却不妨碍我成为烂漫的桃花在山谷里寂寞而热烈地开和谢。打发掉必需的一段芳华。

 
2007-11-23 11:13

        今天凌晨又一次经历可怖梦境——好像又是上课,然后作业没写完……于是惊醒,然后一小下失眠。突然想到要继续写博——虽然日子依然过得每天都一个样,依然觉得自己可支配的时间少的可怜,依然每天回家只想着倒头便睡(能不胖吗)看到朋友们一个个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心中好不羡慕。唉,同样是职场人,怎么差距会这么大捏?

        只是,新浪的家已经有一年多没有锄草施肥,不忍再踏进那荒凉之地,msn的空间也时好时坏,时断时续地工作,遂决定搬新家。baidu的空间,据说还不错哈,先试试吧。选了一个素年锦时的背景,最近正在读安妮的这本书,与她初次结识还是高二,一转眼,八年了。时间是怎么样爬过我皮肤……

        希望,希望,这个博可以长久地坚持下去。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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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起码我做不到,不着于相怕是少有人能做到了。。。所以我也困惑,相貌啊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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