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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劳动法还是不公平
2008年08月13日 星期三 14:57
貌似劳动者可以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之后呢?雇主受到了损害,必然会对损害自己的劳动者有所动作,解雇,或者分配重活。即使没有这些不愉快的事发生,也会对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劳动者的心理造成伤害。他也许会害怕雇主对自己进行报复,他也许会想象雇主会怎样报复自己。 那么惹不起,我躲不起吗?去别的单位,别的单位敢要你?人家知道你在原单位和雇主对抗过,到这个的单位会不会和雇主对抗?怎样对抗?带着这些疑问,让你来工作也是心存顾虑。 雇员与雇主是膀子和大腿的关系,我们劳苦大众总是处于劣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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