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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3 23:43

     历史学家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课本里的陈炯明,是以一个乱臣贼子的面目出现的,作为反动孙中山的可耻下场,来教育一代代天真的小孩。无论国民党史 还是共产党史,都将陈炯明描绘成一个军阀,一个孙中山和辛亥革命的背叛者,一个炮轰总统府的刽子手,他的所谓贡献,总是被一笔草草带过。

    不过,折戟沉沙铁未销,时间总能磨洗出一些真相,将近一百年过去了,随着史料的发现,以及意识形态的松动,陈炯明对辛亥革命的巨大功绩,他的自治理想与实验,他与孙中山的恩怨是非,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人们才发现,这是又一位被湮没的辛亥元勋。

   1925年,孙中山逝世的时候,陈炯明曾手撰一副挽联:“惟英雄能活人杀人,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与故交曾一战再战,公仇私谊,全凭一寸赤心知。 ”在知己相惜的情怀之下,似诉英雄心中不平事。可以看出,在这两位大人物之间,发生了太多的故事。”

    鲁迅去世的时候,徐懋庸曾写过一副对联挽鲁迅,“敌乎友乎,余惟自问;知我罪我,公已无言”。敌,友,知,罪,倒是这两位陈炯明与孙中山两位辛亥元勋一生关系的写照。

    1933年9月,陈炯明去世之时,香港《工商日报》评价道:“国民党死了一个敌人,中国死了一个好人。

   自治理想

   陈炯明于1878年生于广东海丰,原名捷,字赞之,又字竞存。陈炯明出生的当天,恰逢其父陈曦庭乡试中榜的捷报亦到,父亲遂为儿子起名为陈捷。

   陈炯明3岁,自幼顽劣异常,但少年时期性情大变,发奋苦学,且温文有礼,20岁的时候中了清朝的秀才,成为一个书生。但当时的大清朝气运已尽,帝国的大厦 正在倾覆之中,维新思想、革命风潮在广东正在流行。受新思潮的影响,1906年,28岁的陈炯明到了广州,求学于广东法政学堂,成为第一届学院,两年后以 “最优等生”的成绩毕业。

    1909年毕业以后,陈炯明任广东谘议局议员,提出了《革除衙署积弊案》、《废除就地正法案》、《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案》、《禁绝一切赌博案》等提案。这些提案显示出了陈炯明深受乌托邦思想的影响,“自治”也成为一生追求并践行的理想。

   1909年,陈炯明加入了中国同盟会,1911年3月,他参加了黄花岗起义。 1913年,陈炯明参加二次革命失败,陈炯明流亡到新加坡,当时孙中山重组中华革命党,并且要求党员画押宣誓效忠孙中山个人,陈炯明第一次表现出了他对孙 中山的不从,拒绝宣誓效忠参加中华革命党。

    1916年,陈炯明回到广东发动起义,参加讨袁的护法运动,任闽粤军总司令,占领了闽西南的漳州、汀州等地,正式建立了自己的根据地。在这个不大的地盘上,陈炯明开始了他自治实验,那是中国一百年来最重要的乌托邦中的一个。

漳州新政

   黄花岗起义失败后,陈炯明流亡香港,结识了比自己小6岁的精神导师,就是信仰安那其主义的刘师复。安那其主义就是无政府主义, 宗旨是无政府、无宗教、无家庭,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百姓互助合作,没有贫穷,也没有剥削。刘师复的描绘,和陈炯明的自治理念不谋而 合,也成为漳州新政的根本思想。

    在那位刘师复的影响下,陈炯明构筑了他的“自治”“联省”“联邦”三大步骤,他以后的政治生涯,都是围绕这三大步骤紧密相关,他与孙中山的决裂,也源于“自治还是革命”这一路线的冲突。

在闽南二十六县这个小小的“闽南护法区”,陈炯明究竟做了些什么呢?

   这方面的资料太少了,2008年的《国家历史》杂志比较集中地整理了陈炯明的施政内容,抄录如下:他建设了第一座钢筋水泥桥梁、第一条四车道石板马路、第 一个现代公园、第一片城乡公路网、第一家银行,还建设了贫民工艺厂、迎宾大旅馆,在公园的门口,竖着高大的石碑,四面分别篆刻着“博爱、自有、平等、互 助。”

    陈炯明的一个大手笔,是在农村设立现代学堂,做到“一乡一校”。他禁绝了私塾,设立师范学校、普通中学、工读学校、平民夜校、妇女家政讲习所。1920年又增办了女子师范讲习所、女子工读学校,当年就设立半夜学校90余所。

    报纸杂志也纷纷涌现,《闽星》半周刊和《闽星日刊》出现了,《闽南新报》、《闽锋周刊》、《军事日报》、《云中周刊》也先后创办,陈炯明在《闽星》发刊词 里写,“思想一变就会打破旧生活、旧组织,直向进化线上,一起大努力,创造新生活、新组织,达到无国界、无种界、无人我界的境地……”

   陈炯明还大力延揽全国人才,帮他一起办教育,并在筹办大学。

   1920年,美国驻厦门领事发给华盛顿的一份报告中,称“陈氏……施行各种市政改革,他用的手段,近乎革命;但成效极佳,结果人民都感满意。这令中国人看 到,事可办成,不必需要过度辛劳和重税。”他还特别提到了漳州宽广的道路,良好的治安,公园、公共菜市场、屠宰场、河堤以及漳厦公路。

   在陈炯明卓绝的努力之下,漳州成了全国的首善之区,闽南26县成为“模范小中国”,被时人誉为“闽南的苏俄”。陈炯明也声名远播,成为中国的政治明星,也成为广东百姓的翘首盼望的救星。因此,陈炯明才能以弱胜强,一举荡平广东全境。

  广州沉浮

   陈炯明走出漳州,进入广州,他的自治路线图到了第二步——“联省”,更大的蓝图已经展开,只待陈炯明大手描绘,但他遇到了孙中山。

   陈炯明在全省92个县推行自治,到了1921年,全省各县推行民选县长、县议员完成,广东省议会通过《广东省宪法草案》,声明“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陈炯明还邀请陈独秀到广东主持教育全局,创立公办教育,实行免费教育,私立教育也大为发展。1921年,陈炯明创立中国城市史上第一个建制市——广州市, 并设了财政、公安、工务、教育、公用和卫生局长。广州还开始筹办市政纪念图书馆、第一公园、公共儿童游戏场、公共体育场、美术学校,举行体育运动会,美术 展览,安装马路电灯,还建筑了新式住宅小区。每天有上千名清道夫打扫街道,疏通沟渠,还挨家挨户派发宣传卫生的小册子。

    广东全省总商会成立了,广东经济调查局成立,股票交易所成立。陈炯明还颁布了禁烟令,让广州数十年的烟、赌大害绝迹。

    让人目不暇给的新政,让广东成为全国最开放、最民主的省份,陈炯明的治理天才,得到了全国的承认。当时的人甚至将陈独秀、胡适、陈炯明并称为新文化运动的三大领袖,陈炯明以他的健行,将新文化运动的成果化为了现实。

直到孙中山进入广东。

    孙中山进广州之前,先对陈炯明承诺,“粤事由陈君主持,中山回粤不过回复前日被逐之颜面。”结果,到广州不久,孙中山就宣布在广州召开非常国会,选举非常 大总统。醉心于地方自治的陈炯明,遇上了最顽强也最偏执的职业革命家,崇尚改良的士绅,遇上了暴力革命的鼻祖,安于一方的广东百姓又开始被折腾。

    孙陈决裂的根本原因,在于孙主张集权,要武力北伐,统一中国,而陈炯明主张联省自治,以南北和平的手段来谋求统一。这个矛盾无法调和,于是重重疑案产生, 陈炯明的战友邓铿之死,成为第一个疑案,历史学家汪荣祖认定,邓铿是被孙中山谋害。而陈炯明的造反,也是因为孙中山欲除掉陈炯明。

    最大的谜案是陈炯明“炮轰总统府”,这个事件的真相正在浮现,所谓“炮轰观音山总统府”,实际上粤军只虚开了三炮吓唬守军,而且事前通知了孙中山离开,反倒孙中山以海军大炮向广州城内乱轰,炸死无辜平民过百。

   后来,孙中山贿赂地方军阀攻打广州,陈炯明避战而走。从此,按照学者叶曙明新著《中国1927——谁主沉浮》中记载,广州百姓因军阀驻军,被盘剥重税,并因罢市抗议被火烧商埠,大批商人被屠杀,孙中山治下的广州,竟然百姓哀号,遭到全国舆论的讨伐。

    历史的真相往往令人唏嘘,再回首,云遮断归途,这才一百年的功夫,已经有太多的历史被遮蔽,被歪曲,多少杰出的人物被忽略,被遗忘,被丑化。历史总是对失 败者过分刻薄,人民总是忘记对自己最好的人,而品德较高的人往往成为失败者。逢此遭遇者,千古以下,又岂独陈炯明一个人呢。

     陈炯明颇有诗才,他曾写过一首白话诗,至今读之,依然心潮澎湃,拍案再三:“地中海的风浪平了,大西洋的风浪又起,起时无数平民哭声高,落时几个帝王卷入 波涛去。这场祸水,正惊魂甫定了,谁知道汪汪的太平洋,耐不住波平如砥,东边的大陆,中间的岛国,望着潮头,说是早晚必至……”

 
2010-12-17 17:10

张兆和晚年不识沈从文

      叶圣陶说,九如巷中张家的四个女儿,谁娶了她们都会幸福一辈子。张兆和在这名门望族的“幸福宝典”中排行老三,沈从文称她为“亲爱的三三”。三小姐自小熟读四书五经,英文讲得比苏州话还溜,通音律习昆曲,皮肤略黑,却五官秀丽,人称“黑牡丹”。这样的女子,自小便在异性眼中散发光与热,自然练就了冷静理智、不动声色的本领,21岁尚未情窦初开。
  
   在上海中学读书时,她每天都会收到十几封情书。信是从来不回的,是否有时间尽阅皆未可知。后来,每日收信达几十封,其中一半皆来自于那个木讷的乡下男人沈从文。
  
   自古才子才女多佳话。张沈二人的佳话,实则一典型的单恋马拉松。
  
   人人皆知他在追她,人人皆知他爱得疯狂。整整三年,他的痴情已把她逼得无路可退。他顽固地爱她,而她顽固地不爱他,有错吗?当然没有。只是,倘若他得不到她的爱,就会萎谢甚至死亡,而他又是一位那么有才华的作家。人们便会不满了:你施于那一点点爱,能够拯救一个灵魂,为什么不做做善事呢?
  
  “不管他的热情是真挚的,还是用文字装点的,我总像有我自己做错了一件什么事,因而陷他人于不幸中的难过。”三小姐扛不住了。
  
  女人的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多半出现在谈婚论嫁之时。
  
   才女万般好,最大的劣势是不知柴米油盐的难处,而才子最大的优势是不怕失败,愈挫愈勇。

  结婚后,两个成长背景完全不同,爱情只是建立在虚空的情书基础上的人,矛盾日益突出。她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好面子,甚至打肿脸充胖子给朋友钱花,结果弄得自家生活拮据。她也不明白他花那么多钱买些古董瓷器回来,究竟有什么用。她甚至会在书信中很严厉地写道:“你瞧你,每次这个字都写错,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
  
  爱没办法勉强,不爱也没办法勉强。他与她之间,始终是他爱她多一些,而她却并未因此感到幸福。人们总以为女人喜欢无休止地改造与训斥一个男人,却并不知道,这个过程对于女人本身,更是一场剧烈的摧残。所谓平等才有幸福。如果一个男人娶了你,却整天满腹愁怨。这样的爱,是会让人火冒三丈的,尤其对于有志气又聪明的女人来说,更甚。
  
   因为在一起矛盾大多,她曾经多次故意制造机会与他分开。甚至有一段时间,两人同住北京,却分居两室,沈从文每天只吃了饭便走。在一起时,彼此不容,一旦分离,双方通起信来又是情意绵绵。
  
   “你爱我,与其说爱我为人,还不如说是爱我写信。”那些信,后来收入《从文家书》,这是本观者欲流泪的书信集,只是,华美的文字往往盛开于不堪的生活,空虚的情感催生丰厚的华章。
  
   张兆和晚年已不识沈从文。尽管沈老师离开她不过三五年光阴,当有人拿着他的照片给她看时,她说,认识,但想不起来是谁了,或许在潜意识里她想将他遗忘。她曾经粉丝无数,志向远大,最终被一个自己并不看好的男人征服,过起日子来,才切切实实地发现自己依然顽固地不爱他。
  
  “从文同我相处,这一生,究竞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沈老师又可曾理解张家三小姐?
  
  这个故事再次告诉我们:强扭的瓜不甜;能够在一起生活一辈子,不一定就是幸福;以白头偕老来衡量伉俪情深实在过于片面。 
  
  一个女人,无论多么家世显赫,才高八斗,都无法抵抗男人经年累月的追求,而那些有恒心有毅力的追求者,恰恰是女人人生路上的地雷。
  
  “我本来不喜欢他,可是,他追得太厉害了,他那么爱我……”恒心与毅力往往被我们误解为真爱,其实那不过是因为他性格中具备了偏执与不服输的特质。
  
  所谓日久生情,追根到底,不过是死缠烂打。

 

杨绛:人生感激无尽,抱怨亦是无尽 
  
  自古才女多受宠,更何况她是模样端庄的才女。中学时,据说追求者达72人之多,因为她总是很严肃,于是有人借酒壮胆地送情书,有人欲借朋友之名行恋人之实。对于酒醉者,她说:“你喝醉了吧,快把信拿回去,免得明天醒了后悔。”而对于要求做朋友者,她说:“做朋友可以,但这是结果而不是过渡。”大半个世纪之后,与她相伴一生的那位先生已经辞世,曾经想要做“朋友”的人亦成了耄耋老者。那老者来探她,她送他出门,说:“下楼请小心,以后就不要知难而上了。”她叫杨绛,他叫费孝通,她是他苦寻一声而不得的梦中情人,而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名为钱钟书。
  
  作为国宝级才子,钱钟书曾经给她写过许多情书,她自然喜欢,却并不会因一个人情书写得好而决定去爱他。她爱他的原由,今日看来实在奇异的很。“志气不大,只想贡献一生,做做学问”,这样的志趣,在今日看来,钱钟书无异于承认自己是个没用的男人,只想过过平常小日子。而这个志趣,在她眼中竟与自己甚为相投。妻凭夫贵这事儿,她以为十二分不靠谱。“夫妻间最重要的是朋友关系,即使不是知心朋友,至少也该是能做伴侣的朋友或互相尊重的伴侣。”
  
  杨绛所说的“朋友关系”,首要的一条是平等,无论精神还是物质皆不存在依附与被依附。现实生活里,一位女子,坚持独立、自由与平等并不容易,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因为你不依附于他,很可能就要被他依附。男女平等的结果往往是女人内外都要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
  
  《围城》一书刚刚出版时,人们谈论作者钱钟书,往往会在前面加上“杨绛的丈夫”。那时候,杨绛的剧本《称心如意》、《弄假成真》、《游戏人间》等已经被陆续搬上舞台,反响强烈,她的名号成了著名编剧,相当于今天的王海鸰、石康。不过,那时候编剧是个请苦活儿,没有一集一万元的价码。
  
  太太编剧事业风生水起,刺激钱钟书想写长篇小说。杨绛并没有说你不如多上几节课,赚点钞票,而是“你写吧,生活不用担心。虽然我们已经比较节俭,但可以更节俭一些”。于是,他减少了上课,在家写作,而她辞掉了女佣,一切家务自己扛。
  
  一起生活的63年,她与他比赛读书,比赛做学问,一起郊游,甚至曾经试图不行绕莱蒙湖一圈,他们的灵魂站在了完全平等的高度,与她的爱情理想一样。
  
  当然,人不仅仅有灵魂,还有沉重的肉身,要吃喝拉撒,要生老病死。 
  
  他对她的界定是妻子、情人、朋友,除此之外,应该是有另外一个身份,大约举得不好意思说出口,那就是“母亲”。她第一次做虾,看到虾被刀切时会抽搐,心有余悸,问他可不可以不吃虾。他撒娇说,不,我要吃虾。于是,她莞尔一笑,继续做虾。她生女儿住院。他第一天来探她,说,我打翻墨水瓶,弄脏了房东太太的桌布。第二天说,台灯坏了。第三天说,门轴两端的钢珠掉了。她一律回答“不要紧”。果真,她回家后,桌布变白了,台灯、门轴也统统修好。
  
  63年间,她从未拿过任何家务事去烦他,有些麻烦甚至解决了便不告诉他。她习惯了与他分享幸福,而将烦恼交由自己处理,因为幸福经过分享会有双倍的甜蜜,烦恼却并不会因为两人一起分担而变得更少,相反,有时会增添焦虑与争执。
  
  这样的婚姻生活,同样著作等身,事业不输丈夫一分的她,是很有理由抱怨的,她却看透了“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或许正是因为中间夹着烦恼与忧愁,那点滴的快乐才更为人所珍惜。
  
  无数爱情,从童话走向悲愤怨恨、万劫不复,无不是其中的一方甚至双方,寄希望于永恒的快乐,于是耿耿于怀那些烦恼与忧虑。她不是视爱情为生命的女人,作品中鲜少有情爱描写,甚至他与她之间很少用“爱”这个字眼。冷静与适度的抽离正是她对待感情的方式。从这一点来说,她是彻头彻尾的实干家,“珍惜得到的每一分,而那些没有得到的,皆是本应与自己无关的”。
  
  “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这是他与她最喜欢的一句话。他感激她的付出,而她,感激他让自己愿意付出。生命中伤害过我们的人,换个角度来看,都是值得我们去感激的人,更何况那些曾经带给我们或短或长快乐的人。人生感激无尽,抱怨亦是无尽。感激或者抱怨的有时是同一个人,同一件事,只看你愿意选择哪一种方式。

 
2010-12-11 12:13
我们是时代的孩童,
忍受着这个世纪的病痛。
烂掉的一代,
臭不可闻,
还要假装孤独。
以为越孤独,
就越无辜,
越无辜就越能博得同情。
同情值几个钱,
我们都病了。
寄居在这个腐烂的城市,
彼此孤独,
貌似心心相印,
实则神离。
可是神啊,
我们由于聪明而变得狡猾
由于狡猾而缺乏勇气
由于缺乏勇气而萎琐
越狡猾,
越没有幸福,
越没有幸福,
就越丧失勇气,
而这样足够让我们颓废不堪。
聪明过了头,
一切都聪明过了头罢。。
病态的人生,
不光,
我。

 
2010-10-18 19:51
余华   (麦克尤恩的这些短篇小说犹如锋利的刀片,阅读的过程就像是抚摸刀刃的过程,而且是用神经和情感去抚摸,然后发现自己的神经和情感上留下了永久的划痕。)   我第一次听到伊恩·麦克尤恩的名字是在十多年前,好像在德国,也可能在法国或者意大利,人们在谈论这位生机勃勃的英国作家时,表情和语气里洋溢着尊敬,仿佛是在谈论某位步履蹒跚的经典作家。那时候我三十多岁,麦克尤恩也就是四十多岁,还不到五十。我心想这家伙是谁呀?这个年纪就享受起了祖父级的荣耀。   然后开始在中国的媒体上零星地看到有关他的报道:“伊恩·麦克尤恩出版了新书”,“伊恩·麦克尤恩见到了他失散多年的兄弟”,“伊恩·麦克尤恩的《赎罪》改编成了电影”……这几年中国的出版界兴致盎然地推出了伊恩·麦克尤恩的着名小说,《水泥花园》、《阿姆斯特丹》、《时间中的孩子》和《赎罪》。可是中国的文学界和读者们以奇怪的沉默迎接了这位文学巨人。我不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也许麦克尤恩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让中国读者了解他。现在麦克尤恩的第一部书《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正式出版,我想他的小说在中国的命运可以趁机轮回了。从头开始,再来一次。   这是一部由八个短篇小说组成的书,在麦克尤恩27岁的时候首次出版。根据介绍,这部书在英国出版后引起巨大轰动。可以想象当初英国的读者是如何惊愕,时隔三十多年之后,我,一个遥远的中国读者,在阅读了这些故事之后仍然惊愕。麦克尤恩的这些短篇小说犹如锋利的刀片,阅读的过程就像是抚摸刀刃的过程,而且是用神经和情感去抚摸,然后发现自己的神经和情感上留下了永久的划痕。我曾经用一种医学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作家是否杰出:那就是在阅读了这个作家的作品之后,是否留下了阅读后遗症?回想起十多年前第一次听到麦克尤恩名字时的情景,我明白了当初坐在我身边的这些人都是“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患者。 我感到这八个独立的故事之间存在着一份关于叙述的内部协议,于是《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一书更像是一首完整的组曲,一首拥有八个乐章的组曲。就像麦克尤恩自己所说的:“这些故事的主人公很多都是边缘人、孤独不合群的人、怪人,他们都是和我有相似之处。我想,他们是对我在社会上的孤独感,和对社会的无知感,深刻的无知感的一种戏剧化表达。”然后麦克尤恩在《立体几何》凝聚了神奇和智慧,当然也凝聚了生活的烦躁,而且烦躁是那么的生机勃勃;让《家庭制造》粗俗不堪,让这个乱伦的故事拥有了触目惊心的天真;《夏日里的最后一天》可能是这本书中最为温暖的故事,可是故事结束以后,忧伤的情绪从此细水长流;《舞台上的柯克尔》的叙述夸张风趣,指桑骂槐。麦克尤恩让一群赤裸的男女在舞台上表演性交,还有一个人物是导演,导演要求小伙子们在表演前先自己手淫,导演说:“如果给我见到勃起,就滚蛋,这可是一场体面的演出”;《蝴蝶》里男孩的犯罪心理和情感过程冷静的令人心碎;《与橱中人对话》看似荒诞,其实讲述的是我们人人皆有的悲哀,如同故事结尾时所表达的一样,我们人人都会在心里突然升起回到一岁的愿望;《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是没有爱情的爱情,没有仪式的仪式,还有随波逐流的时光。麦克尤恩给这些无所事事的时光涂上夕阳的余辉,有些温暖,也有些失落;《伪装》是在品尝畸形成长的人生,可是正常人生的感受在这里俯拾即是。   这就是伊恩·麦克尤恩,他的叙述似乎永远行走在边界上,那些分隔了希望和失望、恐怖和安慰、寒冷和温暖、荒诞和逼真、暴力和柔弱、理智和情感等等的边界上,然后他的叙述两者皆有。就像国王拥有幅员辽阔的疆土一样,麦克尤恩的边界叙述让他拥有了广袤的生活感受,他在写下希望的时候也写下了失望,写下恐怖的时候也写下了安慰,写下寒冷的时候也写下了温暖,写下荒诞的时候也写下了逼真,写下暴力的时候也写下了柔弱,写下理智冷静的时候也写下了情感冲动。   麦克尤恩在写作这些故事的时候,正在经历他的年轻时光。22岁从苏塞克斯大学毕业后,去了东安格利亚大学的写作研究生班,开始学写短篇小说。第一个短篇小说发表后,立刻用稿费去阿富汗游玩。多年之后麦克尤恩接受采访,回顾了写作这些短篇小说时所处的境况:“我二十出头,正在寻找自己的声音。”当时他反感英国文学传统里社会档案式的写作,他想表达一种个人生存的翻版,他说“早期的那些小故事都是倒影我自己生存的一种梦境。虽然只有很少的自传性内容,但它们的构造就像梦境一样反映了我的生存。”麦克尤恩21岁开始读卡夫卡、弗洛伊德和托马斯·曼,并且感到“他们似乎打开了某种自由空间。” 然后“我试写各种短篇小说,就像试穿不同的衣服。短篇小说形式成了我的写作百衲衣,这对一个起步阶段的作者来说很有用。”麦克尤恩毫不掩饰其他作家对自己的影响,他说“你可以花五到六个星期模仿一下菲利普·罗斯,如果结果并不是很糟糕,那么你就知道接下来还可以扮扮纳博科夫。”而且还努力为自己当时写下的每一个短篇小说寻找源头,“比方说,《家庭制造》,是我在读过《北回归线》之后写的一个轻松滑稽的故事。我感谢亨利·米勒,并同时用一个滑稽的做爱故事取笑了他一把。这个故事也借用了一点罗斯的《波特诺的怨诉》。《化装》刚效法了一点安格斯·威尔逊的《山莓果酱》。我不记得每篇故事的渊源,但我肯定巡视了别人的领地,夹带回来一点什么,籍此开始创作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我在很多年前的一篇文章里,专门讨论了作家之间的相互影响,我用过这样一个比喻:一个作家的写作影响另一个作家的写作,如同阳光影响了植物的生长,重要的是植物在接受阳光照耀而生长的时候,并不是以阳光的方式在生长,而始终是以植物自己的方式在生长。我意思是说,文学中的影响只会让一个作家越来越像他自己,而不会像其他任何人。   麦克尤恩的写作经历同样证明了这个道理。《立体几何》里关于神奇的叙述与生动的生活场景合二为一,可以让我们联想到纳博科夫的某些段落;《夏日里的最后一天》和《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会让我们联想到托马斯·曼的叙述风格,从容不迫,并且深入人心;《与橱中人对话》和《伪装》或许与卡夫卡的那些奇怪的人生故事异曲同工;《舞台上的柯克尔》似乎是与荒诞派话剧杂交而成的;《蝴蝶》里的少年犯罪心理曾经是戈尔丁的拿手好戏,可是到了麦克尤恩笔下也是毫不示弱。   我想每一个读者都可以从自己的阅读经历出发,为麦克尤恩的这些故事找到另外的文学源头,找到麦克尤恩未曾阅读甚至是未曾听闻的文学源头。而且同样可以轻而易举地为卡夫卡、托马斯·曼、菲利普·罗斯、亨利·米勒、安格斯·威尔逊、纳博科夫、戈尔丁他们找到文学源头。为什么?很简单,因为这就是文学。   我喜欢引用这样两个例子,两个都是笑话。第一个是法国人嘲笑比利时人的笑话:有一个卡车司机满载着货物行驶在比利时的土地上,由于货物堆得太高,无法通过一个城门,就在司机发愁的时候,当地的比利时人自作聪明地向司机建议,将卡车的四个轮子取下来,降低高度后就可以经过城门。第二个来自中国古代的笑话:有一个人拿着一根很长的竹竿要过城门,他将竹竿竖起来过不去,横过来也过不去,这人不知所措之时,一位白发白须的老人走过来,称自己虽然不是圣人,也是见多识广,他建议将竹竿从中间锯断,就可以通过城门了。 这两个笑话究竟是谁影响了谁?这样的考证显然是没有意义的,也是没有结果的。我举出这样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各民族的精神历史和现实生活存在着太多的相似性,而文学所要表达的就是这样的相似性。如同殊途同归,伟大的作家都以自己独特的姿态走上了自己独特的文学道路,然后汇集到了爱与恨、生与死、战争与和平等等这些人类共同的主题之上。所以文学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人们彼此陌生,而是为了让人们相互熟悉。我曾经说过,如果文学里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那就是让读者在属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的作品里,读到属于他们自己的感受,就像在属于别人的镜子里也能看清楚自己的形象一样。   我相信麦克尤恩在阅读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的作品之后,肯定是在别人的镜子里看清楚了自己的形象,然后写下了地道的伊恩·麦克尤恩的作品。这家伙二十多岁就找到了自己的声音,读一读《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本书,就可以看到一个天才是如何诞生的。   麦克尤恩在这些初出茅庐的故事里,轻而易举地显示出了独特的才能,他的叙述有时候极其锋利,有时候又是极其温和;有时候极其优雅,有时候又是极其粗俗;有时候极其强壮,有时候又是极其柔弱……这家伙在叙述的时候,要什么有什么,而且恰到好处。与此同时,麦克尤恩又通过自己独特的文学,展示出了普遍的文学,或者说是让古已有之的情感和源远流长的思想在自己的作品中得到继续。什么是文学天才?那就是让读者在阅读自己的作品时,从独特出发,抵达普遍。麦克尤恩就是这样,阅读他作品的时候,可以让读者去感受很多不同作者的作品,然后落叶归根,最终让读者不断的地发现自己。我曾经说过,文学就像是道路一样,两端都是方向。人们的阅读之旅在经过伊恩·麦克尤恩之后,来到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的车站;反过来,经过了纳博科夫、亨利·米勒和菲利普·罗斯等人,同样也能抵达伊恩·麦克尤恩的车站。这就是为什么伊恩·麦克尤恩的叙述会让我们的阅读百感交集。   我的意思是说,当读者们开始为麦克尤恩的作品寻找文学源头的时候,其实也是在为自己的人生感受和现实处境寻找一幅又一幅的自画像。读者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在阅读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唤醒自己过去阅读里所有相似的感受,然后又让自己与此相似的人生感受粉墨登场,如此周而复始的联想和联想之后的激动,就会让儿歌般的单纯阅读变成了交响乐般的丰富阅读。   什么是伊恩·麦克尤恩后遗症?这就是。 夏日里的最后一天    那年我十二岁,第一次听到她笑时,我正趴在阳光下的后院草坪上,肚皮贴地,几乎全裸。我不知道是谁,也没动,只是闭上眼。那是一个女孩的笑,一个年轻女人的,短促而紧绷,像是在为没什么好笑的事情讪笑。我把半个脸埋到草丛里,那草地我一个小时前刚割过,可以嗅到下面荫凉的泥土气味。河沿吹来微风,半下午的太阳叮着后背,那笑声轻拍过来,仿佛一个物件,落在心里竟成别样滋味。笑声停了,只听见微风翻动我的漫画书,艾丽斯在楼上什么地方哭泣,一种夏天的滞重感在园子里弥漫。然后我便听到他们穿过草地走向我,我飞快地坐起来,起猛了有点头晕,眼前的一切失去了颜色。那是个胖女人,或者说胖女孩,和哥哥一道向我走过来。她那么胖,胳膊都没法从肩膀上顺当地挂下来,脖子上堆着游泳圈。两个人都朝我看,在说我。等他们走到近前,我站起来。她一边和我握手,一边继续打量我,发出一种温顺的马儿那样的轻嘶声。那就是我刚才听到的,她的笑声。她粉红的手温热潮湿,像块海绵,每个手指根那儿都有小肉涡。哥哥介绍说她叫珍妮,会住进我们的阁楼上的卧室。她长了好大一张脸,圆满如一轮红月,又戴着厚厚的眼镜,显得眼睛硕大如高尔夫球。她松开我的手时,我想不到该说什么。可我哥不停嘴,他告诉她我们要种些什么蔬菜,栽些什么花。他带她在可以透过树林看见那条河的地方停了停,然后领她回屋。我哥岁数恰好是我的两倍,他对这种场面很在行,说呀说的。    珍妮住进了阁楼。那儿我上去过几次,去旧箱子里找东西,或者从小窗子里眺望那条河。那些箱子里其实没什么东西,只是一些碎布头和衣服裁剪样。也许其中一些的确是我妈妈留下来的。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叠没有画的画框。有回我上去那里,因为外面在下雨,而楼下皮特在和别人吵架。我帮何塞把那里打扫了一下,以作卧室。何塞过去是凯特的男朋友,去年春天他把东西从凯特房间里都搬出来,住进了我房间隔壁的空房间。我们把那些箱子和画框搬进车库,把木地板染成黑色,放上小毯,又从我房间里把那张加床分出来,搬上楼。有了这些,再加上一桌一椅,一个小橱柜,斜屋顶下只够两个人站立的空间。而珍妮的全部行李就是一个箱子加一个旅行包。我帮她把它们提上楼,她在后面跟着,气喘得越来越粗,不得不在第三层楼梯的中途停下来歇上一下。我哥哥皮特从后面跟上来,我们挤了进去,就好像我们都要住到那里,并且是第一次过来看似的。 我指给她看窗户,从那儿她能望见河。珍妮坐着,巨大的胳膊肘铺在桌上。她听着皮特的故事,不时用一条白色大手绢轻轻搽她那潮湿的红脸蛋。我坐在她后面的床上,看到她的背那么宽硕,而椅子下面两条粉红的肥腿,逐渐收细,终于挤进了末端的小鞋。她浑身都是粉红的。她的汗味充满了房间,闻起来像外面新割过的草。我忽然想到,不能吸进太多这样的气味,要不我也会变胖。我们起身离开,好让她打开并安放行李。她为每件事情说谢谢,我走出门时,她又发出小小的嘶鸣,她那紧绷的笑声。我在门道里下意识地回头,看到她正望着我,睁着那双被放大得跟高尔夫球似的眼睛。    “你不太说话的,是吗?”她说。这似乎让说些什么变得更难。于是我朝她笑了笑,接着下楼去了。    到了楼下,轮到我帮凯特做晚饭。凯特长得高而苗条,形容忧郁。正好是珍妮的反面。我以后要是找女朋友,就找凯特那样的。她很淡很白,即便在现在这样的夏天。她的发色有点怪。有次我听山姆说那是一种棕色信封的颜色。山姆是皮特的朋友,也住这里,何塞搬出凯特卧室时,他想把他的东西搬进去。但凯特比较傲,她不喜欢山姆,因为他太闹。如果山姆搬进凯特的房间,他肯定总要把凯特的女儿艾丽斯吵醒。凯特和何塞同在一个房里时,我总是观察着,看他们是否会看一眼对方。他们从来不。去年四月一个下午,我去凯特的房间借东西,看到他们一起睡在床上。何塞的父母来自西班牙,他的皮肤很黑。凯特仰卧着,摊开一条胳膊,何塞就枕在那条胳膊上,偎依着她。他们没穿睡衣,被子只盖到半腰。他们一个那么白,另一个那么黑。我在床尾站了很久,看着他们。似乎那是一个秘密,我发现的。凯特睁眼看到我,很轻声地叫我出去。我很奇怪他们曾经那样躺在一起,现在却互相看都不看一眼。我以后要是睡在一个女孩的胳膊上,是不会让这种情形出现的。凯特不喜欢做饭。她要花很多时间去确认艾丽斯没有把小刀塞进嘴里,没有把开水壶从炉子上扒拉下来。凯特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门,或者几小时几小时地煲电话粥,我要是个女孩,也会更情愿做这些。她如果回来晚,我哥哥皮特就得把艾丽斯哄上床。凯特跟艾丽斯说话时总是神色忧伤。当她告诉她怎么做时,总是说得很轻,似乎她并不是真的想和艾丽斯说话来着。她对我说话时也一样,好像我们根本不是真的在谈话。 她在厨房看到我的背,就把我带到楼下的浴室里,用一块毛巾搽了些炉甘石水在我身上。我能从镜子里看见她,她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说话时从牙缝里发出声音,半嘘声半叹息的。当她想要我背上另外一个部分对着光时,就推推或拉拉我的胳膊。她飞快地,悄悄地问我楼上的女孩长什么样,我说“她很胖,笑起来很滑稽”后,她又不置一词。我帮凯特把蔬菜切开,摆好了桌子。然后便走到河边去看我的小船。我用父母去世时得到的一些钱买了它。等我走到码头时,太阳已经下山了,河面成了暗黑色,漂着一片片碎红,有点像过去阁楼上的碎布头。今晚的河水流速缓慢,空气温暖爽滑。因为背被太阳晒疼了,没法摇浆,我没有解开小船,而是爬进去,坐在里面感受它在河中静静的起伏,看那些碎红布沉入黑色的水中,想自己是不是吸了太多珍妮的气味。    我回来时他们正准备开吃。珍妮坐在皮特旁边,我进来时她没从盘子上抬起头,甚至我在她的另一边坐下时也没有。在我身边她那么庞大,还那样俯在盘子上,让人感到她好像并不想这样存在,我有点为她感到难过,想和她说说话。可又不知说什么好。实际上吃这顿饭时没什么人有话要说,大家都只是把刀叉在盘子里推前移后,不时有人嘟囔一声递个东西。我们平常吃饭并不是这样,总会说些什么。但现在珍妮在,她比我们任何人都要安静,都要大个,还埋头在盘子里。山姆清了清嗓子,朝桌子一端的珍妮看去。其他人都抬起头,等着,除了珍妮。山姆又清了下嗓子说, “珍妮,你以前住哪里?”    因为还没有人在讲话,这话显得硬生生地,好像山姆是在办公室为她填表一样。而珍妮呢,仍旧看着她的盘子,说,“曼彻斯特。”然后看着山姆,“一个公寓里。”然后发出小小的嘶鸣样的笑,很可能是因为我们都在听她看她。然后山姆说着“啊,我知道了”之类的话,又想下面该说点什么时,她却又低到盘子里去了。楼上艾丽斯开始哭闹,凯特上去把她抱下来,让她坐在她膝上。她停下不哭后,就开始轮流指着我们每个人,“呃,呃,呃”地喊着。我们埋头吃饭一言不发时,她围着桌子指了一圈,好像是在责备我们为什么不想点话题。凯特叫她安静,带着她和艾丽斯在一起时的惯常的忧伤神色。有时我想她这个样子可能是因为艾丽斯没有爸爸。她看上去一点不像凯特,头发非常淡,耳朵大得和头不相称。一两年前艾丽斯很小的时候,我以为何塞是她爸爸。但他的头发是黑色的,而且从来不怎么关心艾丽斯。当大家都吃完头道菜,我帮着凯特收拾盘碟时,珍妮把艾丽斯揽到了膝盖上。艾丽斯还在喊呀叫的,对着屋里的东西指指点点。可她一到珍妮的膝盖上,就变得非常安静,可能因为这是她见过的最大的膝盖吧。凯特和我把水果和茶端进来,大家开始剥橘子和香蕉皮,吃园子里树上摘下来的苹果,倒茶,递着牛奶和糖,并开始说笑,像往常一样,像没什么事情让他们欲言又止一样。 珍妮把膝盖上的艾丽斯逗得很开心,一会儿像奔马一样抖动膝盖,一会儿手像鸟一样朝艾丽斯的肚子俯冲,一会儿秀给她看各种手指戏法,艾丽斯一直叫着还要。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这么大声笑。珍妮顺着桌子瞥了一眼凯特,她一直在看她们玩,表情像在看电视。珍妮把艾丽斯送到她妈妈身边,似乎忽然觉得抱歉,为把艾丽斯放膝盖上这么久,还玩得这么开心。回到桌子那头的艾丽斯还在喊:“还要,还要,还要。”五分钟后她妈妈抱她上床时,她还在喊。    因为哥哥吩咐了,第二天清早,我把咖啡端进珍妮的房间。我进去时她已经起来了,坐在桌前往信封上贴邮票。她看上去没有昨晚那么大。她让窗子大开着,房间里充满了早晨的空气。她好像起来很久了。从她的窗子里,可以看到在树木间蜿蜒的河水,阳光下轻盈而安详。我想到外面去,在早饭前看看我的船。可珍妮想聊聊。她让我坐在她床上,讲讲我自己。她没有问我什么问题,而我也不能确定该怎么向别人谈起自己,所以只是坐在那里,看她一边往信封上写地址,一边啜着咖啡。我倒不介意,在珍妮的房间里还行。她在墙上挂了两幅画。一幅是装在相框里的照片,动物园里拍的一个猴子,倒挂在一个树枝上仰行,肚子上还攀了个小猴崽。你可以看出那是一个动物园,因为底下还有管理员的帽子和半边脸。另外一幅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彩图,上面两个小孩手拉手沿海岸跑,正值日落时分,整个画面呈深红色,连小孩都是。很棒的画。她处理完信封,便问我在哪里上学。我告诉她假期过后就要去一所新学校,雷丁的综合学校,但我从来没去过那里,没多少可讲。她见我又看出窗外。    “你要去河边吗?”    “是的,我要去看看我的船。”    “我能和你一起去吗?你愿意带我去看看那条河吗?”我在门边等她,看她把粉红色圆滚滚的脚塞进扁平的小鞋子里,又用一把背面有镜子的梳子刷了刷很短的头发。我们穿过草坪出了园子尽头的窄门,踏上小路,两边是高大的蕨草。半路上我停下来听一只金翼啄木鸟,她告诉我她听不懂小鸟的歌声。大多数成年人从来不会跟你说他们不懂什么。因此在小路那头连着码头开阔处的地方,我们在一棵像树底下站住,让她听一只乌鸫。我知道那里有一只,而且总是在早晨这个时候唱歌。我们刚走到那里,它就停了。我们只好静静地等它重新开始。站在几乎半枯的树干旁,我听见别的树上的鸟叫声,河水从前面不远处码头下流过。但我们的鸟却休息了。 沉默的等待似乎让珍妮有点不安,她捏紧鼻子,免得发出那嘶鸣的笑声。我很想让她听那乌鸫叫,于是把手放到她的胳膊上,看我这么做,她笑笑把手从鼻子上移开。几秒钟后,乌鸫开始了它婉转悠长的鸣唱。它这么久都是在等我们安定下来啊。我们走到码头上,我给她看系在尽头的我的船。那是一条划艇,外面绿,里面红,像只水果。这个夏天我每天都来,划它,给它上漆,把它擦干净,有时只是来看它。有一次我逆流划了七里远,然后用那天剩余的时间顺流漂回来。我们坐在码头的边缘看小船、河水和对岸的树。然后珍妮面朝下游说,    “伦敦就在那个方向。”伦敦是一个我不想让河水知道的很要紧的秘密。它流过我们家时并不知道伦敦。因此我只是点头,什么都不说。珍妮问我她能不能坐下小船。一开始我有点犯愁,因为她太重了。当然我不能这么对她说。我斜着身拉紧缆绳让她爬进去。她进去时把周围弄出好一阵古里隆冬的动静。船看上去并没有比平常下沉更多,我也就上去了。我们看着河面。在这个新的水平面上,你能看出这河是多么古老和强大。我们坐着聊了很久。我先告诉她我父母两年前如何在一次车祸中丧生,而我哥哥又怎么想到把房子变成集体公寓;起初他计划让这里住上二十个人,但现在我想他打算把人数控制在八个左右。然后珍妮告诉我她以前在曼彻斯特一所大学校里当老师,孩子们总是笑话她,因为她胖。她似乎并不介意谈到这个。她讲了那时一些好玩的事情。当她告诉我有次孩子们把她锁在一个书橱里时,我们都大笑起来,笑得船都开始左右摇晃,在河水里推起了一些小波浪。这次珍妮笑得很放松,有节奏,不是以前那样生生的嘶笑。回来的路上她凭着歌声认出了两只乌鸫,穿过草地时她又指出了另外一只。我只是点头。其实那只是一只欧鸫,但我太饿了,懒得告诉她其中的区别。    三天后我听见珍妮在唱歌。当时我正在后院用一堆散件组装自行车,从厨房敞开的窗子里传出她的歌声。她在里面做午饭和照看艾丽斯,凯特出去见朋友了。她记不得歌词,歌声欢快中又有点悲伤,她像个呱呱的黑女佣那样对着艾丽斯唱。新的早晨好人儿……拉拉,拉拉拉,拉,新的早晨好人儿拉拉拉,拉拉,拉。新的早晨好人儿带我离开这里。那天下午我划船带她出河,她又唱起另外一首歌,也是同样的调子,这次完全没有歌词。呀啦啦,呀啦,呀咿咿。她伸开双手,转动着被放大的眼睛,好像是专为我唱一首小夜曲。一个星期过后,整栋房子里都是珍妮的歌声,有时她记得一两句歌词,但更多时候只是无字的哼哼。她很多时间都花在厨房,总是在那里唱歌。厨房被她弄得更敞亮:她刮掉了北窗上的画,让更多光线透进来,没有人想得起为什么原先那里会贴张画;她挪出来一张旧桌子,地方一腾出来,大家都马上意识到它曾经多么碍事;一天下午她把整面墙都刷成白色,让空间显得更大些;她重新整理了碗碟,让大家知道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连我都能够到。她把厨房变成了一个你没事来坐坐的地方。 珍妮自己做面包,烤蛋糕,而这些东西我们平常都去商店买。她来的第三天我的床铺换上了干净的被单。她把我睡了一个夏天的被单和大部分衣服都拿去洗了。她会用整个下午来做咖喱,那天晚上我吃到了两年来最美味的一餐。当别人告诉她大家觉得这有多么好的时候,珍妮就会紧张,并发出嘶笑。这时我看得出其他人仍受不了她这么笑,他们王顾左右,似乎遇到什么令人生厌的事情,非礼勿视。但她的那种笑声我一点都不在乎,我甚至察觉不到,除非在场的其他人把目光转向别处。    大多数下午我们都一起去河上,我教她划浆,听她讲教书时的故事,讲她在超市工作时,每天都看到有些老人进来偷火腿和黄油。我教她辨认更多的鸟鸣,但她始终只记得住第一种,乌鸫。在她房间里,她给我看她父母和哥哥的照片,说,“只有我胖。”我也给她看我父母的照片。有一张是他们去世前一个月拍的,照片里他们手拉手走在台阶上,冲着镜头外笑。那是我哥哥在搞怪逗他们,好让我拍下来。照相机是我刚得来的十岁生日礼物,这也是我用它拍的最初几张照片之一。珍妮看了很久,说了些她看上去是个非常好的女人之类的话,忽然间我觉得妈妈只是一个照片中的女人,而它可以是任何女人,第一次我感觉她远离了我,不是在我心里朝外看,而是在我身外,被我、珍妮或者任何拿着这张相片的人注视着。珍妮把它从我手中拿走,和其它一起放进鞋盒里。我们下楼时,她开始讲一个很长的故事:她的一个朋友写了一出戏,戏有一个奇怪而安静的结尾。那朋友希望珍妮在终场时鼓掌,可珍妮不知怎么搞错了,在终场前十五分钟的一段沉默里带头鼓掌,结果戏的最后一部分就这样给丢失了,掌声很热烈,因为没人看懂戏在讲什么。我想,她讲这些,是为了让我别再想妈妈,她做到了。    凯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丁的朋友们聚在一起。一天早晨我在厨房,她打扮得很光鲜地走进来,一身皮装配皮长靴。她坐在我对面等珍妮下来,好告诉她给艾丽斯喂什么,她会什么时候回来。我想起差不多两年前的一个早晨,凯特也是同一身装扮走进厨房。她坐在桌旁,解开衬衣,开始用手指往一个瓶子里挤白得发蓝的乳汁,挤完一个奶头再换另一个,似乎没注意到我坐在那儿。    “你这是干嘛啊?”我问她。    她说,“好让詹内特待会儿喂艾丽斯吃啊。我得出门。”詹内特是过去住在这里的一个黑人女孩。看着凯特把自己的奶挤到一个瓶子里,感觉很古怪。那让我觉得我们只是一群穿着衣服,行为奇特的动物,就像茶会上的猴子。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彼此习惯了而已。我很想知道,早上一起来就和我一道坐在厨房里的凯特,是不是也想起了那次的情形。她涂着橘红的唇膏,头发盘到后面,令她越发显瘦。她的唇膏带点荧光,就像一种路标。她时不时看表,皮靴吱纽响。她看上去像个外太空来的漂亮女人。 然后珍妮下来了,穿着一件巨大的碎布睡袍,打着哈欠,因为才起床。凯特飞快地悄悄地向她交待着艾丽斯今天的饮食。一说起这些事似乎就令她忧伤。她拿起包跑出厨房,又回过头说了一声“Bye”。珍妮在桌旁坐下喝着茶,似乎她当真就是守在家里照看阔太太的女儿的胖嬷嬷。你爸爸富有,你妈妈漂亮,啦啊……啦啦啦……啦啦别哭。其他人对待珍妮的态度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当她是一个外来的怪物,不是和他们一样的人。他们对她做的大餐和蛋糕早已习以为常,如今没人再为此有所表示了。有时晚上皮特、凯特、何塞和山姆围坐在一起,用皮特自制的水烟管抽大麻,听音乐,把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这时珍妮就会上楼回自己的房间,这种时候她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我能看得出来他们因此有点心怀不满。虽然她是个女孩,却没有凯特和我哥哥的女朋友莎伦那么美,也不像她们那样穿牛仔裤和印度衬衫,可能是因为她找不到合身的吧。她穿印花的裙子和一些平常的衣服,就像我妈妈或是邮局里的女人们穿的那样。若为什么事情紧张了,她就会发出嘶笑,我能感到他们把她看作某种精神病人,看他们把头扭开的样子我就知道。他们还在想她那么胖。有时她不在场,山姆称她为“苗条的吉姆”,这总是让大家哄笑。他们并不是对她不友好什么的,他们只是在以某种莫名的方式,把她排斥在外。    有次我们在河上划船,她问我关于大麻的事情。 “你是怎么看待这个的?”她说。我告诉她在十五岁前我哥哥不会让我碰它。我知道她坚决抵制它的,但她没有再说什么。同一天下午我为她拍了一张抱着艾丽斯靠在厨房门上,朝着太阳微微眯眼的照片。她也帮我拍了一张在后院放手骑自行车的照片。就是那辆我自己用散件组装起来的。    说不清从哪天起珍妮成了艾丽斯的妈妈。起初她只是在凯特去会朋友的时候照看她。后来凯特与朋友的会面越来越频繁,几乎每天都去。于是我们三个,珍妮、艾丽斯和我,在河边一起消磨了许多时光。码头边有一方草岸,斜下去连着一片六英尺见宽的小沙滩。我摆弄船的时候,珍妮就坐在草岸上陪艾丽斯玩。我们第一次把艾丽斯放进船里的时候,她像只猪崽那样尖叫。她不信任水。过了好久,她才敢站到小沙滩上,就算她终于站上去了,眼睛也不敢离开水沿,生怕它会爬到自己身上来。看见珍妮从船里向她招手,很安全,她才改变了主意。我们一起划到河对岸。艾丽斯不在乎凯特离开,因为她喜欢珍妮。珍妮断断续续唱着自己会的歌,坐在河边草岸上一直和她说个不停。虽然艾丽斯一个字都听不懂,但她喜欢听到珍妮的声音连绵不断。有时艾丽斯会指着珍妮的嘴说,“还要,还要。”凯特面对她总是那样沉默和忧郁,她听不到多少直接对她讲的话。一天夜里凯特外出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凯特跑进来的时候,艾丽斯正坐在珍妮的膝头,把早饭洒了一桌子,凯特一把捞起她,抱着一遍一遍地问,不给任何人回答的机会。 “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当天下午艾丽斯又回到了珍妮身边,因为凯特又得去一个什么地方。我在厨房外的大厅里听到她跟珍妮说天黑她会回来,几分钟后她出现在车道上,手里提着一个行李箱。过了两天她回来时,只是把头伸进门看了一眼艾丽斯是不是还在那儿,然后便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去了。一天到晚带着艾丽斯并不总是件美差。我们无法把船划太远。二十分钟一过,艾丽斯又怕起水来,想要回到岸上。如果我们要走去哪里,大部分时候都得带着艾丽斯上路。那意味着我没法带珍妮去看河边我的一些秘密领地。一天下来,艾丽斯弄得相当可怜,莫名其妙地哼哼唧唧哭起来,都是因为累了。我厌倦了这么长时间和艾丽斯在一起。白天凯特大多呆在自己屋里。一天下午我给她端杯茶上去,发现她在椅子里睡着了。因为很多时间要带着艾丽斯,我和珍妮不像她刚来那会儿聊得那么多了。倒不是因为艾丽斯会听见,而是珍妮的时间全被她占掉了。她脑子里没有其它事情,真的,似乎除了艾丽斯她根本不想和别人说话。有一天晚饭过后我们都围坐在前厅。大厅里凯特和什么人在电话上吵了很久。她挂了,走进来,噗通坐下,抓起一本什么就看。我看得出她很生气,不是真的在读。屋子里沉默了一阵,忽然艾丽斯在楼上哭,喊着要珍妮。珍妮和凯特都立刻抬头,互相对视了片刻。然后凯特起身离开了房间。我们装做继续看书,但实际上都在听凯特上楼的脚步。我们听到她走进艾丽斯的房间,恰好就在这间顶上。艾丽斯越哭越响,非要珍妮上去不可。凯特走下楼,这次很快。她进屋的时候珍妮抬起头,她们又对视了一下。而艾丽斯则一直不停地喊着珍妮。珍妮起身,在门边和凯特挤侧而过,她们都没有说话。其余的人,皮特、山姆、何塞和我,都继续着我们心不在焉的阅读,听珍妮上楼的脚步。号哭停了下来,她在上面呆了很久。她下来时凯特已拿了本杂志坐回了椅子里。珍妮坐下来,没有人抬头,没有人说话。    夏天忽然就过完了。珍妮有天清早来到我房间,把床上的被子,她能找到的衣服都拖走了。我上学前所有的东西都必须清洗。接着她命令我打扫自己的房间,整个夏天积攒在我床底下的那些旧漫画书和杯碟,所有的灰尘和我刷船用的油漆罐罐都被清除了。她又从车库里找来一张小桌子,我帮她搬进我的房间。那将是我用来做功课的书桌。她要带我到村子里请我客,但不告诉我做什么。到那以后我发现原来她是要请我理发。我正想逃,她拉住我的肩膀。    “别傻了,”她说,“你不能这个样子去学校,你会一天也呆不下去的。”于是我乖乖地坐在理发师跟前,让他剪去我的整个夏天,珍妮坐在我身后,看到我从镜子里瞪她便大笑。她从我哥哥皮特那里拿了一点钱,带我坐上进城的巴士去买校服。 以过去我们在河上相处的经验,现在她突然指挥起我来,感觉有些怪。不过没事,真的,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按她说的做。她领着我走过商业街,在鞋店和衣服店给我买了一件红色运动茄克、一顶帽子、两双黑皮鞋、六双灰袜子、两条灰裤子和五件灰衬衫,一路上她问个不停,“你喜欢这些吗?”“你喜欢这个吗?” 因为我对任何深浅不一的灰色并没有特别的偏好,所以她认为最好的我便同意。一个小时之内我们便搞完了。那天晚上她把我抽屉里的摇滚收藏清空了来放新衣服,还让我穿上整套行头。他们都在楼下大笑,尤其当我戴上红帽子的时候。山姆说我看上去像一个银河系星际邮差。一连三个晚上,她让我用指甲锉擦膝盖,把皮肤里的龌龊去掉。    接着便到了星期天,返校前一天,我最后一次和珍妮、艾丽斯一起驾船出去。晚上我就要帮着皮特和山姆把我的船拉上小路,穿过草坪,收到车库里过冬。我们决定再修建一个码头,一个更坚固的。那是那个夏天最后一次行船。我在码头上稳住船,珍妮把艾丽斯托进船里,自己也爬了进去。我挥浆划离岸边时,珍妮开始唱起一支歌。耶稣啊你能降临吗,耶稣啊你能降临吗,耶稣啊你能降临吗,拉拉拉拉啊,拉拉。艾丽斯站在珍妮两膝当中看着我划浆。她觉得我使劲前俯后仰的样子很好玩。她以为那是我们在和她玩的一个游戏,把脸一会儿凑近她又移开去。那一天有点奇怪,我们在河上的最后一天。珍妮唱完她的歌以后,许久都没有人说话。只有艾丽斯在冲我笑。河面寂寥,她的笑声飘过,不知所终。太阳发散出黯淡的黄光,似乎在夏日之末也燃尽了自己。岸上的树林里没有风吹,没有鸟鸣,连桨在水里也悄无声息。我逆流而上,阳光斜射在脊背上,但孱弱得难以察觉,苍白得甚至照不出影子。前面岸边有一个老人站在橡树下钓鱼。我们行和他并排处,他抬头瞪着船里的我们,我们也回瞪着岸上的他。他看着我们,面无表情。我们也报之以无动于衷,没有人说“嗨”。他嘴里衔着一片草叶,我们经过时,他把它松开悄悄吐进了河里。珍妮把手探进缓滞的水中,望着河岸,似乎那只是她脑子里看见的东西。这让我觉得她并非真的想和我一起到河上来。她来,只是因为我们曾经一起划过那么多次船,因为这是今年夏天的最后一次。想到这里我不免有点难过,浆划得更吃力了。我们这样走了半小时,她微笑着看我,我渐渐意识到先前觉得她不想来河上完全是我自己在胡思乱想,因为她开始聊起这个夏天,聊起我们一同做过的所有事情。她把一切说得很有意思,远比实际美妙。我们冗长的漫步,和艾丽斯一起沿河岸划行,我教她如何划浆和辨认不同的鸟鸣,还有那些我们在别人还在沉睡时便起来荡舟河上的饭前时光。她也带动了我,回忆起我们做过的种种,比如有一次我们以为看见了一只太平鸟,而另一次我们在某个晚上守在灌木丛后面等待一只獾出洞。很快我们就真的兴奋起来,对着沉闷的空气大喊大笑,为一个如此美妙的夏天,为我们明年计划要做的事情。 这时珍妮说, “明天你要戴上红帽子去上学咯。”她装出严肃并带有责备的语气,一个手指在空中点动,那个样子让这句话变成我听过的最好笑的话。而这个想法也是的,整个夏天干了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最后却要戴上一个红帽子去上学。我们哈哈大笑,似乎停不下来。我不得不放下双浆。我们的格格声和喘啸声越来越响,因为寂静的空气没有送走声音,它还留在船上绕着我们。我们一看到对方的眼睛就笑得更起劲更大声了,最后肚子都笑疼了,我拼命想打住。艾丽斯开始大哭,因为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让我们又笑起来。珍妮把身体侵向船外,这样就看不到我。可她的笑声变得越来越紧绷和干哑,细小而急促的嘶声像一个个小石子从她喉咙里蹦出来。她粉红的巨脸和粉红的巨手晃动着,挣扎着,刚喘上一口的气,又随着一个个小石子跑掉了。珍妮回转身。她的嘴在笑,但眼神看上去惊恐而干涩,膝盖一软倒了下去,手捂着笑疼了的肚子,把艾丽斯也撞倒了。船翘了起来,因为珍妮跌倒在船的一侧,她又那么大,我的船又那么小。船很快就翻了个,快得就像照相机的快门喀嚓一下,忽然间我就到了暗绿色的河底,手背抵到了冰冷的软泥,脸边有水草拂动。我能听到像块块石子入水般的笑声,就在耳边。但当我浮上水面时,感到身边没有人。河面黑黢黢的,我一定是在下面沉了很久。有东西碰着了我的头,我意识到自己被压在翻覆的船里。我又潜下去从另一边浮起,过了好长时间才喘过气来。我绕船游着,一遍遍呼喊珍妮和艾丽斯。我还把嘴埋在水里叫她们的名字。没有人回答。没有东西打破水面。河面上只有我。于是我悬在船边,等待他们冒上来。我等了很久,随船漂流,脑子里仍然回荡着笑声。我望着河水和西沉的太阳打在上面的片片黄色光斑。有时一个大寒战穿透我的腿和背,但大多数时候我是平静的,挂在绿色的船壳上,脑子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只是望着河水,等着水面被冲开,黄斑散碎。我漂过那个老人钓鱼的地方,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他现在已经走了,原先站的地方只一个有纸袋。我是那么疲惫,闭上了眼,感觉好像是躺在家里的床上,是冬天,妈妈来我房里道晚安。她关掉灯,而我把船溜进了河里。然后我又记起来了,又开始呼喊珍妮和艾丽斯,又望着河水,然后我的眼睛开始合上,我妈妈又来我房里道晚安并关掉灯而我又沉入水中。很长时间我忘了呼喊珍妮和艾丽斯,我只是挂在船沿,漂流而下。我现在看到岸上有个地方,我很久以前认识的。那里有一小片沙滩和一方草岸,草岸边有一个码头。黄斑已沉入水中,我推开小船,任它一路漂去伦敦,而我在黑色的水中慢慢朝码头游去。 书评 长大就发生在那一刻/张悦然    (少年时代,对于迥异的两个人,却似乎是相通的。有一种属于青春期的特殊语言,飞掠过国籍和岁月的围墙,散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所以,麦克尤恩打动了我,毫不费力。)    这是一篇迟迟没有动笔的书评。因为我一直希望把它写得别致而又生机勃勃,才能与这本伊恩二十七岁的处女作相配。    书中的八篇小说,在几个月中,我反复读了好几遍。重读,并不仅仅因为喜爱,而是不能确信抓住了小说中想要表达的东西。它们非常隐约,细微,像春天里和着花粉的尘埃,我感到鼻子耸动,阵阵发酸。这是少年时代的气味,并不陌生,因为它还没有离开我太久。少年时代,对于迥异的两个人,却似乎是相通的。有一种属于青春期的特殊语言,飞掠过国籍和岁月的围墙,散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所以,麦克尤恩打动了我,毫不费力。可是,就像永远也无法捕捉那个少女时代的我,究竟想说和想要的是什么一样,我始终不能保证,自己明白了《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中的男孩们的心绪。我必须一再诵读,这些收信人不明的情书。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这个短篇小说的主角,是一只疯狂老鼠,以及一对冷冰冰的小情侣,还有一个配角不能忽略,就是那个精力旺盛的表弟。小说里写的,是一段非常奇怪的初恋,既不热烈,也不欢快,如果不是老鼠和表弟连番捣乱,它也许会沉闷得让所有读者睡过去。难道这就是我们最初的爱情吗?可是,也许我们应该更坦诚一点,把初恋的果实,剖开来看一看。将美好、纯洁、热烈等一层层的叶片和果皮剥去,我们得到一枚非常娇嫩的白色果核。它是那么敏感而脆弱,哪怕没有风,不被触碰,只是裸露在空气里,也会迅速萎黄变质。所以墙角一只老鼠发出的声音,也足以惊扰到这份感情。老鼠作为一个强大的敌人,最终被消灭。然而他们的情感,也穿出了最初的青涩时期,进入一个崭新而成熟的阶段。在老鼠的葬礼上,同时埋葬的,还有那颗幼嫩的情感胚芽。结尾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年轻男人和一个年轻女人,他们将并肩面对前路未卜的生活。男孩对于长大,是有一些恐惧的。小说中有一段,是讲男孩去西瑟尔上班的地方接她,忽然感到她淹没在一群妇女当中,再也找不到。那些妇女穿着油腻的制服,抽着烟,匆匆忙忙地赶回家做饭。在男孩看来,她们代表着一种庸俗不堪的成人生活。可是不管怎么抗拒,他还是长大了。青春正在远逝,这是多么悲伤的事。 在另一篇叫做《化装》的小说中,男孩的年龄还要更小一些。可是他却非常早熟。他正极力摆脱姨母给他套上的女人衣服,希望自己可以像一个年轻男子那样,走向自己心仪的姑娘,向她表白心迹。他战战兢兢地一步步走近他的女孩琳达。他们传递小纸条,他被邀请去她家玩,他们并排躺在一张床上……亨利对化装舞会充满了期待,因为他确信这将会使他和琳达的关系变得更亲密。他特意为自己买了一个面具,他以为戴上这个面具,他就不再是亨利,也可以就此逃离敏娜的监视。可是所有的人都能认出他,因为他是个孩子,完全不能混入成人之间的游戏。他也根本不懂得游戏的法则,化装的真谛。成人的化装,惟妙惟肖,他们因此可以钻进别人的身份里,纵情狂欢。而亨利的化装,是一个三十先令的简陋面具,一个滑稽的怪物。他被关在了成人世界的门外。而成人世界,是一条涨满欲望的大河,泛着腥恶的气味。小说的末尾,亨利有些喝醉了,看到的琳达正像从前的他那样,被敏娜污辱和伤害。这个琳达究竟是现实中的,还是他幻想出来的,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亨利在昏沉沉的酒意中,看清了成人的世界。    让我们来看看书中其他的男孩们都在做什么。《家庭制造》中,十四岁的男孩在过家家的祥和气氛中,获得了首次性经验,从此跻身“人类社会的高级人群”当中;《夏日的最后一天》中,男孩在夏天的最后一次行船中,与可爱的胖姑娘珍妮永诀;《蝴蝶》中,蝴蝶是一个漂亮的谎言,在它迷幻的翅膀之下,男孩终于卸掉了阻塞在身体里的欲望,简则像一只小船,承载着那些粘稠的东西,驶向运河深处;《与橱中人的对话》里,那个一直被当作大婴儿养了十七年的男孩,躲进橱柜里,处理那点尴尬的欲望,他对自由不感兴趣,只是想着如何回到温暖而硕大的子宫;《立体几何》中的主人公则恰恰相反,他多么渴望自由,自由地在立体几何里游弋,现在他只是小试了一下身手,就成功地把妻子铲除掉了……    几乎每一篇小说,都是一条明晰的界线,它锋利地辟出两个对立的世界,少年与成人,暧昧与清晰,天真与世故,孱弱与茁壮。我们看到一个个男孩助跑,加速,纵身跨过了那条界线,然后,他们没入缓缓移动的人群,消失不见。我们的视野里,是一帧凝固了的风景,像麦克尤恩不断提起的那样:一个夏日将尽的傍晚,河水在脚下流过,小船载着被肢解的童年记忆,漫无目的地驶向远方。天空中的余晖支离破碎,宛如被刺破的童贞。在这个隆重的仪式上,没有人哭,没有人笑,到处是一片静悄悄。仁慈的时间停下脚步,多给我们几分钟用来默哀,随后,它又马不停蹄地上路了。
 
2010-03-06 10:42

现在改写QQ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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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5 19:46
 
2009-11-05 9:14

你有一个缺点,首先,你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吗?旺盛的火堆往往更快变成灰烬,所以人们除了从事自己特别喜欢的事或与自己特别喜欢的人在一起这两种情况外,对轰轰烈烈往往会下意识地回避,大家都不愿意在自己认为不重要的事情上花费太多的精力。所以你不应该在一开始跟人接触的时候就摆出一副冲锋陷阵的姿态,给人太大的压力,终于把别人吓的只能逃跑。

哦,还有,你知道贵在坚持、持之以恒之类的话吗?你往往盯上一个目标马上就极其热情地去与人接触,可一旦别人缺乏响应或响应不够热烈,你马上就转移目标。你也许太渴望一场恋爱了,但是你这种作风只能让自己掉价, 一个全班所有男生在被追求的时候都没有看上的女生,以后就算谁发现了你的好,也是没有勇气走到你身边的了。更何况,每两天就转换一个目标,说明你根本就不懂爱情为何物,你也根本没有认真对待任何一个你追求的人,人人都知道自己只是一个试验品而不是唯一宝藏,谁会有闲情去响应你呢?

以上是对本班一长的也不算丑的女生的分析。她每天都很努力地粘男生,人人都看得出来她极其渴望一场恋爱,但她一直都未修成正果,我一度对此感到困惑,于是今早起床后认真思考了半个小时,得出以上结论。

对了,昨晚我才真正知道了能侃分为两种,一种缘起渊博,一种缘起浅薄。

 
2009-11-03 22:35
我很纳闷,为什么贴出了微博地址一直没有朋友光顾,今天才发现蹊跷,原来只有名人的微博才是谁都可以阅读的,像我们这些无名小卒的,只有注册用户才能阅读,这就强迫我的朋友如果想看我的微博的话,必须成为在新浪注册,无耻,我厌恶透了这种垄断行为,这种霸权主义。封杀新浪微博。
 
2009-10-26 12:34
 
2009-10-18 21:05

这个学校真变态,党课很有黑社会道场的感觉,不许玩手机,不许看课本,不许睡觉,还有十几位巡场,每次课结束还要把听课笔记收上去检查,第一节课结束的时候还说有些不守纪律的下午就不用来了,会用短信通知到位。

昨天三晌上了三大节课,今天晚上又上了一节,还剩两节下周上。

昨天第一节可我还认真记录来着,下午那节课坐在后面,看不清黑板,听不清声音,偶尔听清片刻,老师的口音又重,还不知道说的啥,空坐了一下午。晚上则专门把我们第二学位的学生留下点了一次名,可见组织上对我们似乎不怎么信任,整的我的心拔凉拔凉的。

今晚那老师讲入党的条件和党的纪律。还举了不少她以前考察、审查申请人的案例。有的学生思想汇报是一次补齐的,内容比日期具有超前性,没通过;有同学隐瞒了父母的判刑、贪污等不良事迹,对党不坦诚,没通过;最猛的是一个学生骗书记说他其实早就是党员,只是来学校的时候把档案弄丢了,书记指点他该如何开证明,他就委托父母贿赂了家乡的一批党员开了假证明,后来被查出,也没通过。还有就是不断强调申请者要以党员的要求要求自己,要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终于完了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今天结束的太早还是怎么回事,大家都坐着没动,我旁边的哥们晃了晃,然后问我:“要做第一个吗?”我就推开他,大摇大摆地走到门口,拉开门,走出门去。他跟着我,说了声:“强哥真屌。”我说:“党员嘛,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要处处争先。而且,如果你想走,却又扭扭捏捏地留在那里不敢走,是对党不坦诚,这样是不对的。”不明白为什么,我这番精辟的言论居然引起身边不少人的嘲笑。

静待下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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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认识啊! 这东西又叫耳虫,是因为它的翅膀长的像耳朵而已! 不是你们想象的那
 

你好有才! 我查夹子虫查到你这里来了~
 

回复四两不够:你说搬家后我就把你这里从阅读器里退订了。偶然在我空间里发现从这里
 

回复mmantou:哈哈,称不上回归啊,现在只是把这里当一个中转站或者剪贴板用,把自己
 

何时回归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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