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由我不由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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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9 09:58

716号清晨,我爸6点就把我吵醒了,一副天要塌下来的样子,并且早早就下楼去把车开出来。虽然我想自己开车去,可是无奈不知道美国大使馆的方位,于是。。。

本人颇有大将风度的沐浴更衣洗漱剃须,共花去三十分钟有余。楼下那位开车的可等不及了,一个又一个电话催。哎,我们是华夏子民,孔子怎么教育我们来着?

(以下摘自《论语》)

子贡问曰:“堵车要迟到了,何如?”子曰:“求!慢慢走。”

子路曰:“走不到,何如?”子曰:“求!不到就不到吧。”

颜渊再问,子怒曰:“慌MB啊!我鞋磨脚走不快啊!”

所以我们要发扬孔老二的优良传统。

然后就是一路飚车,赶到使馆的时候是7点一刻。

到使馆以后略等片刻,就有人召唤我们入场,于是大家像小学生春游一样排排队吃果果……呃。在此强烈抗议使馆安保人员的有色眼镜。为什么我递上护照的时候对我横眉冷对好像我携带五百吨TNT似的,我后面的旗袍mm过去的时候却笑逐颜开呢。哎,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安检的时候由于我带了手机所以被勒令离开去存包,于是我颠儿颠儿跑出去,又颠儿颠儿跑回来,又经过一次使馆安保人员怀疑的询问。过安检的时候那个金属探测们哇哇的响,俩保安让我把金属东西都拿出来。钥匙啥的都拿出来了以后还是哇哇的响,被告知裤腰带上有金属,要我把腰带解下来。哦麦高德,那俩人至于这么懒么,用金属探测器检查一下会死啊!

然后抗议归抗议,本侠还是以一种极帅的姿势从腰中抽出腰带,潇洒而过。然后就觉得裤子往下滑,一把拽住,正好一个白衣长发mm从我身边经过……冏……嬉皮笑脸的问安保人员里面是不是有系腰带的地方,安保人员用冷酷目光凝视我,根本不答。于是我告诉自己:唉,使馆是机密地带,为了不让他人偷听机密,于是只能雇了一堆聋子……

以一种极失败的姿势提着裤子挪到大厅,用本侠灵巧的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迅速把腰带穿上系好。然后就是排队交材料,按指纹,不在话下。

白衣mm在我旁边的一组,旗袍mm跟我同组,三人相谈甚欢,不亦乐乎!(白衣mm:刚才看你提裤子的样子好逗哦。- -)但见各个窗口一个又一个被拒的,形态各异。有的是摇头苦笑,有的是泪眼婆娑,居然还有仰天长笑被安保人员喝止并护送出境的。相比之下,签过的家伙到都是很正常,没有出现范进中举的伟大情况。

我们十人为伍,我荣幸的当了小排头,本组人手一卡,棕粉色地。旗袍mm在我身后很远的地方,没法说话了,白衣mm神色紧张,也不好打扰人家冥想。于是我仔细观察那些签证官(下文称VO),有一印度血统卷发男,一棕发白人女,一长的像芙蓉姐姐的华裔女,一帅哥白人男,和一秃头男。其中秃头男和帅哥男通过率稍高,秃头男更是有一组百分之百都过。帅哥男是百分之七十左右,其余各窗口那是折戟沉沙,各大VO谈笑间签证灰飞烟灭……

于是祈祷一定要秃头男给我签,可惜白衣mm那组去了秃头男的窗口。接下来我就只能忍受南腔北调的各式英语给我耳膜带来的刺激。居然好多说的中国人也听不明白外国人也听不清楚的人也获签了,真是……水啊!

其实今天并不水,拒掉的还是很多很多的。所以难度还是有的。事实证明VO同学真是不孚我望,没有水我,问了很多问题,当然大都是废话……

终于轮到我了,棕粉色到XX窗口,于是以我为首的一票精兵猛将列队前往接受VO的单挑。我们运气不错,轮到的是帅哥男。帅哥男把我的156表举起来以挑逗的神情让我过去,于是我把心一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爷爷我还怕你不成!

以下是VO和我扯淡实录(原文为英文):

我:“早上好,先生。”

VO:“好啊,你咋样?”

我:“爽,你呢?”

VO:“挺爽的,嗯。哇你大学好棒啊,我喜欢。你是北大附中毕业的(北大附中四个字说的是中文)?”

我:“谢谢,对滴,我2005年毕业的。”

VO:“哇塞,那是一特棒的高中。”

我:“啊?你小子居然知道啊,真棒真棒。”

VO:“恩,可是你这三年都干啥去了?”

我:“我去清华大学信息技术实验室实习,有兴趣看看我工作证明么?”

VO:“我靠你猛啊!给我瞧一眼。”

我:“嗯好。”(递上)

VO:“牛啊牛啊真牛啊。你觉得清华怎么样?”

我:“挺帅的,里面人都非常天才(genius)。

VO:“哦,天才(此处说的中文)?”

我:“成啊小哥,中文不错啊。”

VO:“还好还好,你英文说的也非常好。不过你这么好的英语,又这么牛的学校毕业的,为啥不在国内上大学呢?”

我:“我就想上清华,结果没考上,别的大学都不想去,于是就颠儿了。”

VO:“这样啊。”(吧唧嘴)

我:“我高考考了六百多分呢,成绩证明想看么?”

VO:“哇,那是挺高的,不用了不用了。”

(在电脑上敲敲打打)

VO:“于是,你的意思是,你在一个中国著名高中毕业,考了一个很高的分数,毕业之后又去中国最好的大学实习,然后又被一个美国最好的大学之一录取了?”

我:“大概是这样的,别把我说这么牛,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VO:“嗯,很好很好,那么祝你旅途愉快。”(撕一小粉条)

我:“谢谢!您真是一好人”

VO:“啊呀太客气了”

我:“Have a nice day!”

VO:“你也一样哦~

于是这就是全过程了,轻松愉快的和两个好朋友聊天一样。看好多人看签经什么的,觉得真的没有必要,只要你把你的背景完好的表达出来,签过是必然的~~

白衣mm和旗袍mm也都签过了哦~~~

于是群发短信:大侠盖已破敌,诸君切勿挂念。

 
2008-06-05 20:27

本来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这样的:“江郎才尽还是黔驴技穷?——从《亮剑》到《血色浪漫》——关于当代文坛的三言两语。”因为根据目前各大论坛的习惯,题目越长看的人越多,内容越长看的人越少,改明我直接把文章命成题目,然后内容写一个“如题”,会不会十三亿人民都会来看我的贴子呢?

闲话不多说了,当代写手的东西我没看过多少,一百出头吧。爱看书的人都知道,一百本书着实不算多。这当代写手包括很多人,比如王蒙余秋雨那样的老头子,王朔那样的二溜子,刘震云那样的京油子,当然也算上八零后韩寒郭敬明这些小毛孩子(九零后的目前没有拜读过,暂时没有那个胆量,我是家里的独子,还得活着给二老养老)。所以平摊下来,每个写手的东西看的就更少了,像那些青春小说和网络魔幻小说一看就是一天的少男少女们,我是比不过。所以我的意见也请多多包涵

下面进入我第一个附题,关于都梁。我今天想提提都梁,不是说他写的东西有多么好(恰恰相反,是非常糟糕),而是因为我觉得他是一个代表。代表当今活跃在中国文坛(如果也能称之为“文坛”的话)上的绝大多数人的心理状态和特点。这是一个典型的速成写手,其他人,比他早生出来的也好,晚生出来的也罢,都是他的影子,只不过有的歪向这边,有的歪向那边,比例不同,轮廓却是一样的。

我看的他写的第一个东西叫《亮剑》,是先看的电视剧,然后再看的书。在看《亮剑》的前半部分的时候,我觉得这家伙是个天才。恰到好处的气氛渲染,丰满的人物形象,冲突激烈的情节设计,几乎处处都有小高潮,每看完一章都令人不忍释卷,想一口气读完。如果读者是女人倒也罢了,读者若是男人,那种男人间强烈的共鸣会给人以强烈的代入感,就好像自己就是李云龙(书中的男主角),正热血沸腾的对着自己的部队痛骂。

如果这本书就这么结束,那么作为当代小说,它无疑是成功的。可惜都梁给自己设计的篇幅超过了他能够驾驭的范畴。解放以后的章节充斥着重复。重复不是情节上的,而是人物以及语言上的。其实这样的重复在前半部分就已经隐隐奏出了不和谐音,只是没有后来那么明显。譬如孔捷和丁伟,这两个人我从来就没有分清楚过,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的性格,乃至他们的语言都简直不差分毫。甚至于如果不是在李云龙身上着墨远远多于这两个人,我会连谁是主角都认不出来,因为李云龙和他们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再比如和尚和段鹏,加上《血色浪漫》里的宁伟,这几个人也几乎是同一脸谱,都有毫无差异的处事方法,别无二致的谈吐举止。其他的,蒋碧云和冯楠,赵刚和郑桐,还有几乎这两部小说里的所有人,你都能同样在这两部小说里找到另一个或另几个影子。

一部小说,人物千篇一律,这是最失败的

语言上的重复就太多了。《亮剑》里面,“长点射”这个词在短短几章里就出现了不下十遍,《血色浪漫》里边境反击战那两章也多有出现。类似的还有“犬牙交错”之类。至于到底重复的语言有多少,看过他这些东西的人心里自然有谱。如果人物的语言出现了重复,我们可以理解为是这个人物的口头禅,但是作为叙述者的语言出现这些重复,我只能说他是词汇贫乏

事实上,都梁对文字无论是宏观和微观的驾驭都很不入流。举例而言,他写人物说话常常是长篇大论,赵刚一个人一说话就是两页纸,郑桐和李援朝的废话也不少。他把自己的观点用小说中人物的嘴说出来,说的有点太过急切而繁絮。就好像一个没有身材的女人,却非要搔首弄姿,并且是那种昭然若揭毫无技巧和掩饰的搔首弄姿。与此同时,几乎没有反面观点,就算有,也会很心甘情愿的被作者的主流观点所说服,看着很不真实,让人觉得作者似乎缺乏自己说服自己的自信。例如郑桐在展览馆评价马拉时,对方辩友处于无法还口之地,并且在自己的学生面前对一个外人表现出一副认栽的样子,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发生的。这种对桥段设计的仓促和不加铺垫,在全书的许多地方都有体现。再比如钟跃民对柴可夫斯基音乐的评论,绝不是那个年代那个身份的人在那个环境下能够做出来的,为了赶紧把他和周晓白凑到一起,作者显然过于急功近利了。

平心而论,《亮剑》的前半部分,和《血色浪漫》的后半部分,单拉出来都是很好的中篇小说。都梁的作品,唯一可圈可点的地方就是情节。潇洒而不落俗套。然而虽然这是一个崇尚英雄主义的人,自己却并不是英雄。他缺乏足够的阅历将这些凭空构造出的情节凝结在一起。就好像脱胶了的书页,零乱而没有整体感。每一页似乎都能读,读完了却凑不成一个整体。人物和人物没有互相影响,事物和事物间很少相互联系。书中所载的思想就那么贫乏一点,还被作者大仲马似的挥霍。这样空有情节而没有人物,没有语言,又没有思想的一部小说,也最多是给一些不谙世事的小毛孩子读个新鲜,仅此而已。

可惜了他那些大气的构思和想象力了。

最后,其实他还有一本书,叫《狼烟北平》,只看了几十页看不下去了。本来应该没有什么发言权,不过我还是想说,都梁模仿老舍的痕迹实在是很重很糟糕

其实我对都梁先生还是很客气的,见过我骂郭敬明的人应该同意我的说法。从核心而言,这两位没什么不同,事实上中国现在写字为生的人都没什么不同。需要指出的是,郭敬明也是有值得赞赏之处的,但由于我对他人品的鄙视而不想夸他,也算是一点小小的不理智和不客观。

当代中国的文坛创造出来的东西,大部分只能算是文字,而不能算是文学。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急功近利。再拿都梁做反面教材,他的阅历连一本书都承载不了,却接连出了三本,鸡肋当然在所难免。艺术与其说是一种创造,不如说是一种沉淀。没有经过沉淀的创造是浮夸的,这就是中国文坛的现状。

有一个八零后的作家,叫孙睿,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看过他四本书,《草样年华1》、《草样年华2》、《活不明白》和《我是你儿子》。前三本是连着出的,基本属于黔驴技穷性质,和《亮剑》,《血色浪漫》存在的问题差不多甚至更严重,不同的是这个人语言很诙谐,却没什么情节,重要的是没有内涵。三本书接连出完了,他也沉寂了三年,直到去年出了《我是你儿子》。从那本书中可以明显看出沉淀的力量,这种力量几乎从内到外改变了作者。《我是你儿子》就休闲性质而言,不如前面的三部,但是其中包含的东西却深化了。正如作者本人所说:“我对生活的认识像一眼泉水,不断冒出,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蓄成了一个小水坑,现在我把水盛进三个罐,坑里的水就剩的不多了,不够再盛满一罐的,好在我还在成长,泉眼没有干涸,时不时地还往外冒着。等把水蓄的差不多了,又可以盛进罐里了。”

好好学着点吧,这是一个毛孩子说的话。他不成熟,却在成长

我一直在思考,艺术究竟是什么?艺术要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我的一位好友在聊天时提及,她认为,艺术应当具有“教育意义”。我并不清楚这种教育意义指的是什么,因为很显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而他们的观点又未必和作者的契合,于是作者想要给予的教育和他们的收获也是不同的。我觉得艺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娱乐。艺术显然是要具有娱乐价值的,否则它无法传播。当然这种娱乐是广义的娱乐,泛指大众所得到的身心愉悦和满足。当然有人觉得受虐是一种满足,所以某些行为艺术也是艺术。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艺术的。任何一种东西,只要有一个人能从中得到快乐,就应当称其为艺术。

艺术的第二个层面,应该是一种历史的使命感。因为艺术是人类文化的捍卫者,继承者和传播者。从捍卫者而言,艺术应当反映历史,反映一个时代和时代中的人物,他们的思想,他们的生存状态和他们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历史上伟大的文学作品,全部具有这方面的特征。中国有《红楼梦》,日本有《源氏物语》,法国有《悲惨世界》等等,这些作品,描述的是一个时代,这个时代的一切都通过一本小小的书得到最大的体现。从人物的穿着到吃住,这种背景能够影响读者,让读者从自身所在的世界超脱出来,从而理解那样一个他们自己不曾生活过的时代,最终给予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以认同。不管他们或善、或恶,都能够结合时代的背景加以理解。这样一些容纳了历史的作品,给人的精神愉悦是无上的;从继承者而言,艺术应当包含文化。如《巴黎圣母院》在开头便用很大篇幅去描述圣迹剧,《战争与和平》花费重墨去描述一场场舞会和交际,《红楼梦》就更不用说了。很多年轻人不喜欢读名著,却钟情于青春小说,正是因为名著中承载了太多的历史和文化,这是只注重情节的他们一时所无法接受的;从传播者而言,艺术应当引人思考,这恐怕就是我那位好友所言的“教育意义”了。一部小说,如果只能充其量引起共鸣,让人落泪,而无法发人深省,那么这种小说是难列入高雅艺术之流的。一部好书可以引发一个人自然而然的思考,并能让他将这种思考逐渐深化和广化,从而使他对待世界的观点变的更成熟和全面。这样说来,一部好书改变一个人,所言绝对不虚。

对美术和音乐这些可以称之为艺术的,我想这三点同样适用。今天在讨论小说,所以就先不提他们了。

如果我们把文学定义为一种高雅艺术的话,那么很显然从文化大革命以来中国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可以称为文学的东西。还拿血色浪漫作比方,有人说里面有历史。确实有,但是仅仅是一小部分人的历史,而非一个时代的历史。作者的镜头只集中在了京城,并且仅仅是京城的“顽主”,说是一代人的浪漫,未免有失偏颇,里面有文化,有痞子文化和军营文化,可是对这些文化也都是萌芽,点到即止,还没有深入的探讨就急着发展情节了。至于思考,这种思考能不能达到人生的高度,是因人而异的。作者似乎并无引导人思考的意识,当然,如果你说你感悟到了什么,我只能说,如果牛顿被砸了个苹果都能悟到万有引力定律,你能对这种贫瘠的书也思考一下,这是你的本事。

如果你说,用流芳千古的名著来要求中国文坛,有些过于苛刻,那么我们将标准降低一个层次,看看我们这些自称作家并搞了个什么作家协会还收个小偷入伙的家伙们都有什么能耐吧。这个标准不高,诺贝尔奖。那里面不是所有的书都具有高雅艺术的全部特质的。诺贝尔奖的书,我看过这么几本:托马斯曼的《魔山》、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加缪《局外人》、《日内瓦医生》(作者忘了。。)、《漫长的旅行》(作者同样忘记了- -)、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萨缪尔《等待戈多》、罗素的《哲学—数学—文学》、《霍乱中的爱情》、《百年孤独》、赛珍珠的《大地》、大江健三郎《个人的体验》、《我的名字叫红》和《金色笔记》。列出来,是因为不敢对没看过的作品妄下评价。对于这些作品,除了罗素的那本比较特殊以外,无一表达了作者对某个群体,某类现象或某种精神的关注,没有一本书仅仅是语言、情节或叙述方式上出彩。传言说已经决定授予老舍这个奖励,但是老舍却自杀了。我认为,从老舍的作品看,他无疑是中国获得这个奖项最无可挑剔的竞争者之一。我们扪心自问,自老舍以后,还有任何一个中国的所谓“作家”,能如此广泛、深入和持续的去关注一个事物吗?还有人愿意,并稳下心来这么做吗?

中国人内在的流失,从文坛上就可以读出来。

我宁愿相信我们的文人是江郎才尽,而不是黔驴技穷。郎的才尽了没关系,沉静下来,多体会,多关注,多思考,有朝一日或许能够带着这些积淀写出光耀千古的作品;如果你是一头驴,只会叫又不懂什么叫踏实,那等待你的只有被永久遗忘在历史的长河中,充其量也就是个靠文字骗小孩混饭吃的人。

不以作家称也

2008年6月5日
 
2008-05-04 19:01
       戊子九月,予别妻离子,随军伐楚。马上十载,终归老还乡。然目之所及,皆荒村野岭。予妻子亡于辛卯,时日,楚师屠村,妻以身护子,玉殒香消,未得复见其夫,所遗止二尺坟尔。予与妻情深意重,今形影单身,悲恸不能言。遂作长句以悼之,命曰《暮琴歌》

霞云照晚惊悲雁,残雀独影垂星帘。

月色秋风孤坟处,霜拍绝壁三尺剑。

夜箫寂寂空山后,暮琴沉沉恨水边。

白头几回寒暑去,歌女后庭泪空弦。

我自少年出岭西,辞耕别田离儿妻。

娇妻独爱杨柳絮,纤缕岂非伴柔荑。

马蹄飞濯千里血,羽箭荫日万叶翎。

焜华泣蝶蝶不应,朱泪凝枝落竹青。

百战不闻风月意,十年醉宿白骨屏。

珍珠瑰丽泪中味,春雨入林乡里音。

封刀卸甲别将士,回马拨辔饮归泉。

沉香亭畔谣四起,二十八州尽荒天。

笙歌少语人少言,闲云饮红晕腮边。

茅舍斜墙犹柳色,正是炊时不见烟。

疾步深巷翻尘浪,快舟死沼踏枯莲。

昔日春园繁花地,虫豸喜舞腐霉宴。

村外老翁单影沉,苍颜鹤发无人问。

切询村间故人事,四顾无言泪满魂。

佳人笑离红尘去,月色穿水水无痕。

阴阳两轮乾坤眼,昨日玉骨今夜坟。

湿雨沾醒痴心梦,寒风吹逐碑上尘。

凄凄怯怯谁家唱,铜绿门前泣归人。

 
2008-03-31 21:37

如果你想去死,就去死好了,我没什么可劝你的了。该说的话我已经都说完,对你也算是仁至义尽了。我向你保证,如果你真的死了,我不会为你掉一滴眼泪,尽管我们有六年的交情。因为你不配。

我不知道曾经那个和我一起说相声的活宝哪去了,我不知道那个和我一起跟踪漂亮女孩的小男生哪去了,我不知道那个一起和我在KTV狂嚎死了都要爱的音痴哪去了。我所能见的只有一个颓废到底的俗人,一个无可救药的白痴,一个不愿用肩膀扛起自己应负的责任的懦夫,一个不敢于面对黑暗的蠢蛋。

你愧于含辛茹苦的父母,你愧于爱你入骨的亲人,你愧于白发苍苍的恩师,你愧于结义金兰的兄弟。最重要的,你愧于这个国家,你愧于这个社会,你愧于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挣扎着想要活下去。有那么多人生而贫穷,他们吃不饱,穿不暖,有的甚至连水都喝不上;有那么多人身罹重病,却坚强的与病魔奋斗,希望回到亲人和朋友的身边。你,生在北京,你的父亲年薪百万,你养尊处优,有机会接受优秀的教育,而从不用担心衣食住行。上下学时专门的司机车接车送风雨无忧,过生日时抬手就是五千块钱的大宴。可是你知不知道就在同时,无数家庭正为一天能吃上一碗菜粥打拼,无数家庭正为没有过冬的衣服犯愁,无数母亲因为没有钱给孩子治病而眼睁睁的看着他离去,无数父亲在各大城市里的工地上为孩子的学费在流血流汗。而他们,他们在如此困苦的环境下依然坚持着,现在,你却告诉我你要死掉。

如果我不管你叫白痴、懦夫、蠢蛋,你觉得我应该叫你什么?

在你嘲笑别人,嘲笑他们的无知愚蠢和低素质的时候,你有没有考虑过他们生存的是一个怎样的环境。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甚至还不如他们?他们中的每一个人,拥有你这样的优越条件,都会比你出色和优秀几千几万倍。你信不信?

我们都说,人人生而平等,没有人生而卑微。这没有错,生命都是平等的。可是有的人出生的时候就是和别人在不同的起跑线上。比如你,比如我,比如北京所有的孩子,比如中国所有大城市的孩子,比如全世界所有大城市的孩子。我们出生的时候就拥有了得天独厚的资源,我们凭什么?凭什么农村出生的孩子就要受歧视,凭什么他们就要起早贪黑过劳累一辈子?凭什么非洲的孩子童年就要面临因为营养不良而夭折的危险,凭什么他们豆蔻年华就要扛枪打仗?凭什么?你说的清楚么?

我说不清楚。但是我知道,这不是白给的。当我们拥有这些资源的同时,我们就有了同样多的责任。这个世界的未来落在了我们肩上,因为上苍的偏爱,使我们拥有了让这个世界能够变的更加美好的能力。这个能力,是以无数人的苦难作为代价换来的,这些人在看着我们,只有我们能够把他们从这些苦难中解救出来,所以这是我们必须做的。我们承担着弱者的希冀,我们的肩上是人类的明天。如果我们,这些拥有如此优势的人们都放弃了,那世界还能指望谁呢?

我们无休止的使用自然资源,所以我们需要能源专家为我们找出永远也用不完的能量;我们污染环境,所以我们需要环保专家为我们找到恢复绿色的途径;我们被疾病所困,所以我们需要医学家为我们找到能够延续生命的药方;我们需要气象学家为我们预知风雨;我们需要物理学家寻找人类的下一个归宿;我们需要记者让我们变得耳聪目明;我们需要经济学家让贫富变的均衡;我们需要政治家管理这个社会;我们需要演员和艺术家丰富我们的生活;我们需要计算机专家让我们的工作变的更加有效……我们需要他们,我们可以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在别人只能用每天的汗水只求一个吃饱穿暖的明天时,我们可以用自己的一举一动影响和改变这个世界,改善几亿人的生活。这是一件多么大的荣誉,这是一种多么大的恩赐!

而你,只因为一时的失败,一时的挫折,就全盘放弃了。你对的起这个世界么,你对的起你肩上的责任么。我骂你骂的有错么。

我说一句妄自菲薄的话。如果你都要自杀的话,我已经自杀了几千次了。

对我影响最大的电影是《指环王》三部曲。我父母很讨厌这个系列,总是问我为什么我会那么喜欢看。因为这三部曲教会了我一个词,只有一个词,却足以支撑我走过这一生。这个词就是:希望。

我记得在第二部终结的时候,Sam说过一段话。

It’s like in the great stories, full of darkness and dangers they were. Sometimes you didn’t want to know the end, because how could the end be happy? How could the world go back to the way it was when so much bad had happened? But in the end, it’s only a passing thing, this shadow. Even darkness must pass, a new day will come. And when the sun shines, it will shines out the clearer. Folk in those stories had lots of chances of turning back, only they didn’t, they kept going, because they were hold to something.

而当Frodo问他这个something是什么的时候,Sam说:

There is some good in this world, and it’s worth us fighting for.

我想,这段话是这三部曲的精髓吧。我们未曾放弃,是因为这个世界值得我们为之奋斗下去。而你仅仅因为自己的绝望就放弃了世界的希望,你不觉得自己太狭隘了么。

写到这儿我已经不想再写下去了,想死就快去死吧,反正我们最后都要死。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懦夫的墓志铭。

 
2008-03-16 18:56
    我记得我最后一次吹箫,是2003年的初秋。

    那天是九月二十四日,天雷滚滚。我早上接了一个电话,是她父母打来的,说她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我举着电话,喉咙变的嘶哑,昨天还好好的啊,我绝望的说。她爸爸说,她喜欢听我的箫,问我能不能最后再为她吹奏一次。

    我没有回答,放下电话,带着我的箫去了医院。

    路上,我想起了很多我们一起走过的片段。一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那样单纯的两个孩子,手牵手欢快的唱出那么多美丽的时光。依稀记得那晚的夜色朦胧,如镜的湖面晃动着的明月,还有夹杂其间幽雅的箫曲。你靠在我的肩上,呢喃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语。

    可是从今天以后,我只能牵着回忆了。没有了你,我的箫还有谁会懂?我还能吹给谁听呢?

    雨滴撞碎在车顶,临终前发出绝望的回响。

    我的眼眶干干的,可是我的箫却不争气的哭了。

    我的箫总是能体会我的心情,和她一样。我快乐的时候,箫也能跳出欢快的舞蹈;我忧伤的时候,箫也会垂下它的双眸;我强忍着伤心的时候,箫却先于我而哭泣。

    她安静的睡着。我的箫在颤抖,它想拉她回来,我知道。

    我闭上眼睛,不想再去看眼前的一切。我把我的箫摆在唇边,绝望的悲鸣从箫身中裂开,一圈一圈的回荡在冰冷的病房之中。我知道,我的箫,它正在做最后的努力,希望可以用它自己的号哭感动死神。

    我不知死神有没有听到,或许,死神在成为死神的那天起就割去了耳朵,以免被这样的声音扰乱了自己的决定吧。

    可是我知道,她一定听见了。

    我看到她在奈何桥上,最后向箫声传开的地方回望了一眼。黄泉滔滔,挡不住她浅浅的微笑。我的箫,它拼命的奔跑,终于追上了她。她温柔的抚摸着它,轻轻在它额头上一吻。请代替我,照顾好他。

    再多留一会儿吧,求你。

    我们还有那么多事没有做。我有那么多的承诺来不及实现。请不要走,请给我一个挽回的机会吧,求你。

    箫声终于由激烈转为宁静,它不再放肆的哭嚎,却只淡淡地抽泣。我睁开眼睛,才发现泪水已经浸湿了我的脸颊。我还想让箫再去追她,可是它不再听我的话了。它只是低低饮泣,仿佛耗尽了最后的能量。

    她捋了捋被风吹散的头发,安静的走过了桥去。

    箫声停了,我怎么也吹不响它了。

    我努力吹,可只能听到风在竹管中奔驰而过的声音。

    或许这就是死神的脚步声吧。

    护士听到箫声停了,走了过来。我不知她做了什么,只突然听到病房中的哭声突然爆炸了出来。

    我不敢看,我还在吹那支箫。如果它还可以响,我宁愿永远永远的吹下去。箫声在,她就还在。

    但是它真的不响了,除了她,它不愿再为任何人发出声音。

    我发狂了。

     我把箫狠狠的掷在地上,又把它拼命在墙上敲打。我的箫,它终于发出了它在世间最后的绝唱。竹节崩裂了,竹片向四周飞开。有几双手想要阻止我,可没能。我的箫死了,我不知它是被我用愤怒和绝望杀死,还是被她的离开杀死。

    但是,它总归是不在了。

    这把箫,是她送给我的。她说我太闹,希望我可以沉稳下来。

    那把箫注入了她的灵魂,也注入了我的灵魂。她走了,我的箫也走了,我的灵魂也走了。

    后来,我把箫的残片扫在一起,装进了包里,来到我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烧掉了。

    北风掠过我的脸,看着我的箫化作青烟随风凋零,我竟然笑了。

    到了那边,请代替我,照顾好她。

后记:

    后来,我不再吹箫。听到箫声,心总会疼。

    再后来,我忘记了箫。虽然听到箫声还是会心疼,但是却已经忘记了为什么。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个女孩写琴和箫,记忆中的那一处才慢慢明朗了起来。

    原来,我曾经是会吹箫的。

    我想念我的箫声了。

 
2008-03-02 17:44
   有一天早上,我惊讶的发现,我竟然变成了一只肥猪。

    我打开电脑,又看来一眼我爱的死的照片,肥猪流,是我的梦想,如今,我终于实现了。

    感谢阿拉耶稣南无阿弥陀太上老君菩萨!

    我起床,妈妈看见我,吓的哭了。爸爸倒是镇定的让我上学去,我说,去你妈的,我现在是肥猪了,你什么时候见过肥猪流上学的。

    我走在大街上,扭动着我长着小圈圈尾巴的屁股,脚成内八字小步往前挪移。街上的人类都侧目,他们爱侧不侧,我是肥猪,你们管得着么??!

    好不容易找到了迎面走来了一个母肥猪,对我说让我当她的母朋友,我说我也是母的,她说没关系,肥猪们都是同性恋。公的不能像公的,母的也不能当母的,不然就不肥猪了。

    为了当肥猪,她就成我老公了。她把我带到了她的圈里去。圈里还有好多肥猪,有的公猪看起来很秀气,有的母猪看起来很霸气,好一个和谐的没有性别差异的肥猪流的猪圈啊!

    我的老公母猪给我看她的相册。它的相册很帅,都是和我珍藏的那些差不多的,里面的老公猪眼睛好大啊,腮好红啊,真的好美好美,好帅好帅啊!

    然后我看到她的第二个相册,都是公猪和公猪亲嘴的照片,好完美啊!好性感啊!

    然后母猪说,你加入了我们肥猪流,就要学会肥猪们的语言!

    我说当然好!

    于是母猪教我学了一句话:

    侽亼记注钕亼徥佣来疼 伱媞ズ羙丽嘚揷筁げ 僦会笑啲连眼睛都没峟啲尛孩吇

    我很快就学会啦!

    母猪老公又说,你这身衣服不行啊!我给你找点衣服来。

它拉开它的衣柜,满满的日本韩国风格的肥猪服,好潮啊!好爆啊!穿在身上吊儿郎当的!可爱爆了啊!母猪老公又把我按到椅子上,要重新设计我的发型,一个小时以后,哇塞,我的头发都爆炸起来了!还五彩缤纷的!潮毙了!眼圈也被涂成黑色的!还有金粉!

    于是我觉得我终于成了一只合格的肥猪!

    可母猪老公说:不够。为什么捏?因为你只学会了肥猪流的表象,没有学会肥猪的内涵,要学肥猪的内涵,就要去玩劲舞团!

    于是我就去玩了!里面碰上了好多穿的好帅好帅好帅的哥哥!于是我又认了老公啦!后来又一个哥哥喜欢我,就和那个哥哥打架!好厉害啊!他打赢了那个人!于是我又成他老婆啦!我好满足阿!有这么厉害的老公!

    后来母猪老公说,你这样还是不成!

    为什么?因为你不够忧郁!

    你要突出你的不幸!还要表现出你看透了人生!然后于是颓废了!

    于是我颓废了!我说,我老公和我吵架了,只请我吃了麦当劳,他本来都请我吃必胜客的!我好不幸啊!我觉得全世界人都抛弃我了!

    母猪老公说:对了,就是这个样子!

    这个时候我才修成正果,成了从内到外都肥猪的肥猪流!

    比我大10岁的哥哥来教育我:你这样以后没法生活。

    人类!他们怎么理解我们肥猪如何生活?

    我每天在网吧玩劲舞,玩累了就有公肥猪哥哥来接我去吃串串,吃完了回来接着玩,晚上去迪厅,酒吧~过了十二点管哥哥要点钱去网吧刷夜~累了就睡沙发,多完美的肥猪生活!这是我们九十年代人的专利,你们八十年代七十年代六十年代的人懂么?不懂吧,这叫代沟!

    我是肥猪!我为我是彻头彻尾的肥猪而自豪!

 
2008-02-18 22:05

第一章

[白皓月家 1:00]

白皓月和李甜甜大战三百六十合,终于安静下来。两个人各自揽过自己的被子,朝不同方向转了过去。白皓月把那话儿上留着的橡胶制品“啪”的一声拔下来,随手扔在地上。李甜甜愠怒的声音立刻从脑后面传来:

“扔纸篓里去。”

白皓月不理她,他要睡觉。这李甜甜有洁癖,还不是一般的洁癖。李甜甜人高马大,比白皓月还高五公分,看上去活脱脱的一个彪形大妞,卫生方面却计较的很。每天花在收拾屋子上的时间好像比睡觉的时间都长。白皓月每次回家,一般都是看见自己的老婆跪在地上用手指甲去夹地上落下的头发,一夹半个小时,然后去做饭,做完饭抹抹扫扫擦擦,直到上床睡觉。屋子里干净,白皓月心里却堵得慌。一个男人,头发缺油身上没汗脚丫不臭那就不叫男人,每天起床洗次澡回家洗次澡晚上睡觉前再洗次澡实在让他缺乏身为男人的存在感。一次他跟老婆抗议:

“我们公司的小实习生都笑我,说我跟刚在消毒水里泡过一样。”

李甜甜说:“总比在泔水里泡过强。”

于是白皓月也没什么话可说。白皓月比老婆矮五公分,气势也矮三分。平日说话细声细气,说好听叫和善,说难听叫怂。肩膀扛不住事,遇到自己该出手的时候就推别人身上。一般这种男的没女的喜欢,不爷们。可偏偏李甜甜喜欢。李甜甜打小就幻想能有个百依百顺的儒雅丈夫,恰巧白皓月就满足了他的幻想。

可是白皓月这次没有百依百顺,因为他也在幻想着自己的幻想。李甜甜只好自己下床,用两个指甲钳住那橡胶制品的边缘,远远的举着扔到垃圾桶里去。白皓月听着李甜甜洗手的水声,开始想自己小时候暗恋过的女生。白皓月有一个优点,胆子大。按理说胆子大和怂是一对矛盾,可是矛盾有的时候也能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就好像有一道菜叫油炸冰激淋。白皓月对其他事胆子都小,唯独对女生胆子大。上学的时候天天和人表白,表白了之后继续表白,再然后是接着表白。公然在文化衫上用油漆涂上“XXX我爱你”,在脑门上贴布条,写的也是类似的内容。还经常给喜欢的女生送东西吃,一天一根香肠一袋面包一瓶冰红茶,雷打不动,直到那个女生看到香肠就反胃,看到面包就恶心,看到冰红茶就泛酸水。

李甜甜手洗了得有五分钟,擦手用了一分钟,然后又扯下一段吸水纸小心翼翼的把水池壁溅上的水滴吸干。就在这个时候,白皓月听到厕所里传来一声尖叫。白天尖叫不可怕,晚上就渗人了。白皓月一把扯过被子,确定把自己捂严实了,才从被子底下露出一对小眼睛:    “怎么了老婆?”

李甜甜一脚踹开厕所门:“有蚊子!”

这问题就严重了,白皓月自打和李甜甜结婚以后,家里就没见过蚊子。别说蚊子了,连一只蚂蚁都没见到过。听到这一句话白皓月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啊?有蚊子?蚊子长啥样?”李甜甜把每个地方都弄得一尘不染,白皓月估计就算是有蚊子也得灭绝了:蚊子爱在墙上歇脚,墙太干净太滑,蚊子都掉下来摔死了。

李甜甜:“明天早上起来大扫除,谁也别闲着。”

李甜甜:“让你每天回家先洗澡,那天你回来先上厕所才洗的澡。”

李甜甜:“都是你这种人,咱家才居然连蚊子都有。”

李甜甜:“今天晚上都别睡了,把蚊子打死再睡。”

[妇产医院 8:30]

花大叶就是在这里遇到了好几年不见的初中同学樱小朵。花大叶是著名留级生,初一上了七个年头。花大叶长的帅,不是一般的帅。他去吃饭,饭店女服务员逼他留下手机号才给上菜;他坐车,女售票员直接把自己的座让给他;他去旅游,旅游团里有女人抢和他合住一间宾馆。花大叶真是人如其名,身边女生像蝴蝶一样把他层层包住,从小学以来身边从来就没有过空余位置。女朋友一开始是一个一个的换,后来是两个两个的换,到最后是十个十个的换。如果忍不了自己的男朋友身边有别的女生,那你就别当花大叶的女朋友,花大叶也不稀罕你。

花大叶和樱小朵从初一开始就绯闻不断。一开始是因为有好事者发现花大叶和樱小朵的名字是一幅对联,意境不说,倒是工整。后来花大叶渐渐喜欢上了樱小朵。樱小朵没法让人不喜欢。花大叶有貌,樱小朵也有貌,而且是非常貌。樱小朵有才,花大叶却没有,而且是非常没有。花大叶除了长的帅以外什么都不是,樱小朵的美貌只能算是她的小优点。花大叶身边女朋友走马灯似的换,其实只喜欢一个樱小朵;樱小朵身边男朋友走牛灯似的换,就是轮不着花大叶。整天有一堆女生为花大叶哭泣,樱小朵对此的反应是嗤之以鼻;也有一堆男生为樱小朵哭泣,花大叶很快成为其中之一。樱小朵对所有人都友好,唯独对花大叶爱答不理;花大叶对所有人都不屑一顾,偏偏对樱小朵处处留意。

初一的时候,十九岁的花大叶很痛苦,问樱小朵为什么。十二岁的樱小朵理直气壮的说:“你留了七年级,我要当了你的女朋友,你又留级怎么办。”于是花大叶拼命学习,各科将将及格升入初二,终结了留级史。全校师生俱为震动。

初二的时候,二十岁的花大叶依然痛苦,问樱小朵为什么。十三岁的樱小朵皱着眉头说:“你身边女朋友那么多,万一哪天不喜欢我了怎么办。”花大叶回去连环腿把十个女朋友都踹了。声名远播到了附近很多学校。暗恋他前女友们的男生们们找人把他揍了一顿。

初三的时候,二十一岁的花大叶继续痛苦,问樱小朵为什么。十四岁的樱小朵微笑着说:“我要考北大附中,你能考上我就答应你。”花大叶开始悬梁刺股。爱神没有再一次显灵,估计爱神被从小也学竖琴的樱小朵忽悠怕了,决定还是不管这一对儿了为好,于是花大叶去了一个职高,再也没见过樱小朵。

现在樱小朵十九岁,花大叶二十六,两个人竟然在这种地方见面了。樱小朵摘下来Gucci的太阳眼镜,略为惊讶的看了他一眼,说:

“你现在在做什么?”

花大叶:“我是妇产医院的清洁工。”

樱小朵:“怎么混成这样。”

花大叶:“你走了之后就没动力了。”

樱小朵听了这话戴上眼镜转身要走,花大叶三步并两步追上去横在她面前:

“见了老同学不叙叙旧么?”

樱小朵摇头:“我还有事。”

花大叶横生出一股醋意:“打胎么?现在大学生怎么都成这样了。”

樱小朵:“关你丫屁事。”

樱小朵只有在花大叶面前才说脏话,五年没见了还和五年前一样,于是花大叶就没再拦她。花大叶阅色无数,樱小朵这个女孩却总也摸不透。樱小朵爱看韩剧,爱听摇滚,会弹竖琴,会跳街舞。学习好,文章写的也好,引经据典出来的都是些花大叶做梦都梦不到的人名。花大叶美貌走遍天下,就是过不了樱小朵这条河。花大叶想,樱小朵肯定是嫌他没才。可是才貌如忠孝,自古无两全,即便是有了,也必不长命。为个樱小朵丢了性命,不值。

不过,没想到现在看到她我还是那么心动,花大叶望着樱小朵的背影出神。

[妇产医院 9:30]

白皓月擎着一张纸风风火火的闯进医院的大门,正好碰到拖地的花大叶。白皓月最近有点倒霉催的。前两天公司业绩不佳降薪百分之四十,李甜甜本来就没什么阳光的脸登时就变得锅盖一样,于是家里的卫生检查制度更加严格了。偏偏是严格的时候白皓月偷懒,结果让老婆发现了一只蚊子。一只蚊子是大是小要看在什么地方,在李甜甜家里,那无异于是一颗核弹。白皓月从凌晨一点寻么到三点多,终于找到了那只惶惶然不知所措的可怜家伙,一掌毙了它。而后在李甜甜的坚持下把手掌泡在水里半个小时,把手指都泡的起了皱。四点多李甜甜终于倒下了,白皓月却失眠了。白皓月失眠的时候喜欢读书,这还是中学是落下的毛病。白皓月中学的时候喜欢女孩,自己却属于形象不佳的那种。他就此咨询过当时和他是同学的花大叶,花大叶悠悠然擎出把扇子,说道:

“孙子曰: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白皓月不明就里,进一步请教。花心大萝卜花大叶别的不行,就是在把妹上造诣颇深,他余味悠长的说:

“这句话的意思是,牛X的指挥官,先跟人斗智,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斗智斗不过了,就开点会照个面坐下来商量。商量也不管用了,才打仗。最熊的人才攻城。”

白皓月想了半天没明白他在说什么,花大叶再进一步解释道:

“用在追人上,就是这个意思:最牛X的人,要让女孩喜欢你,让女孩追你,这叫谋;稍微差点的呢,就天天和她泡在一起,日久生情,这叫交;再笨蛋点的只好表白了,天天给她写情书,做浪漫的事情感动她,这叫兵;最傻X的人天天死缠烂打,捧着玫瑰花在人家楼底下等人家,这叫攻城。你想要做那种人呢?”

于是白皓月决定走最牛X的路线,可是花大叶告诉他,想让女孩喜欢自己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才,一是貌。花大叶得意的说,像我这样的,轻松做到伐谋不费劲,所以身边女友不断。像你这样的,貌是指望不上了,吓不走人就很不错了,还是走才路线吧。

才的路线说的容易做的难,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要把天下所有东西都学下来可是不容易的。白皓月也没那个脑子。于是他又去找花大叶请教。花大叶说,女孩是肤浅的动物,分不清谁是狼,谁是羊,谁是披着羊皮的狼。你只要投其所好,她喜欢什么你研究什么,勤奋一点,不愁追不到。

白皓月一开始喜欢一个数学尖子生,通宵猛学,把本来5.3的视力熬成了400度近视。数学成绩突飞猛进,其他各科一落千丈。等到他终于考的比那个女孩高的时候,女孩已经名花有主。这个时候花大叶第一次留级,已经下了“基层”。处于初二年华的白皓月再接再厉,开始喜欢一个体育好的女孩。于是乎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他通吃,每天跑步五千米,周末下健身房。一个学年过去成了体育尖子、校运动会大满贯得主。结果那个女孩转学了。初三他又喜欢上一个古典女孩,于是开始研究四书五经、诸子散文、唐诗宋词、明清小说。女孩学琴,他学箫;女孩画国画,他练书法。最后弄得是满腹经纶,被传为才子,和女孩关系不错,那女孩也开始仰慕他,两人相约考人大附中。结果白皓月考的过于生猛直接被四中录走,两人也就此天各一方,通了半个学期的书信也就没了对方音讯。有了这三段经历,白皓月觉得花大叶的那套理论纯属扯淡。谋这条路走不通,太慢了。于是白皓月在之后的高中和大学大胆变招,采取攻城这一做法。这三个女孩留给白皓月不少东西,前两个女孩也就罢了,这第三个女孩让白皓月从此养成了夜读古籍的习惯,并熟读成诵,有时还酌杯小酒对月赋诗。白皓月说:其实世界上本没有才子,追女孩追的多了,便也成了才子。

可是今天白皓月却没了兴致和灵感,乱翻了几下《明史》,便随手扔到一旁去。作为一个男人,他白天上八个小时班,晚上要满足老婆的需要,然后又要打蚊子,再然后失眠,第二天又要在妻子的淫威下洗洗涮涮一整天,实在不是那么好受的。他在心里控诉着李甜甜,燃起一腔怒火,然而作为一个怂人,一腔怒火很快就化为了愁绪。其实白皓月初中的时候不怂,怂是从初三才开始的。眼看着一个体育健将,运动型的阳光男生变成一个酸溜溜的腐儒,花大叶心里大骂那些古书不是东西。可是怂已经确定了,别人怎么骂也没有用,白皓月背过手绕过书桌,对着天空吟道: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

其实今天是晦日,天上没有月亮。白皓月以自己为月,倒也吟得起劲。然而起劲是暂时的,他突然发现自己书房的暖气罩有点不对劲。暖气罩上的纹路是几朵花,现在这几朵花却倒了过来花瓣冲下花茎冲上。白皓月缓缓踱过去,把暖气罩揭下来,发现暖气片之间夹藏着一张白纸。

就是这张白纸最终引燃了白皓月的怒火。男人虽怂,却也还是男人。男人有几件事是底线不能碰的。碰了就是踩地雷,找死。这纸不仅碰了这条线,还把这条线生生的撕断了。那纸上的黑字在肆意的恶笑,笑声震聋了他最后的理智。

花大叶一把拽住白皓月:“你小子这么急着去奔丧啊。”

白皓月又一把拨开他:“出他妈的大事了。”

花大叶觉得好笑:

“怎么这年头,之乎者也也骂人了?”

白皓月懒得理他,撂下句“一会儿再说。”就直奔里间去。

花大叶看着他往妇产医院跑,就觉得不是什么好事,这老白好歹也二十七了,反倒做事不稳重了起来。要么就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可是什么大事能让和蔼的老白变成这样呢?
 
2008-02-01 13:12

附赠原文:

    華麗十八年,帝要摯友八人殿上小聚。前夜,魘夢,從說帝曰:“魘者,凶兆也,恐旦日不利於大王,或請體咎而退之。”帝曰:“夫古今帝王弗言而寡信者,皆昏君也。卿說我何?”從畏之,不復更言。

    是日風和日麗,帝喜。傳令者進殿,曰:“竹林八閑未進早食,特請大王。”帝兌,親備之。頃,眾人至,帝迎之於殿前,噓問家人,眾皆曰善。入殿,帝南向坐,八閑從帝坐。太草東向坐。笑間、小魯北向坐。星雨西向坐。昊星北向侍。星置牌,曰:“殺人,何如?”眾皆可。帝止之曰:“星者,老千頻出,不足為信。”交予帝。

    首輪,八閑薨,帝歎之曰:“何忍殺美姬如斯耶?”閑遺:“或為帝凶。”帝從容狀,然眾不帝信,帝喟然覆之,曰:“帝者,誠為本也,安有愚人本領耶。”諸見,果凶為帝也。

    某輪,帝崩。帝曰:“笑間害朕!”然眾複不信,帝哭曰:“弗信于卿,安敢為帝耶?”笑間凶,帝笑曰:“朕方視得其凶,汝等不慧。”

    又數輪,眾人皆沒二三番。閑曰:“稍息,吾餅爾備。”遂持自製小餅雙籠,分予眾。皆美之,尤帝為甚。

    及至午時,至隴中採摘,共得菜磨計數斤。帝曰:“毋多,諸不食。”然無人從。回殿,星雨庖,郭圈、昊星侍。余等君子淑女至配殿觀皮影,居士困之,伏首小憩。

    肴咸至,眾安而食,席間靜,詭之。星雨執碟分食,而自不內。帝疼之,曰:“坐,小食。”對曰:“午食不多。”帝歎:“取妻當如星雨也。”席半,子駿至。毋奈席間少坐,立侍旁。帝切問之:“食否?”對曰:“未食。”面苦。帝曰:“少等,星雨即走。”然子駿不從,怒而走。帝謂侍昊星曰:“子駿怒也,備十兩薄禮謝之。”

    席畢,星雨、郭圈俱走,菜餘多半。複觀皮影,傳令至曰:“閑母召閑回。”昊星曰:“速冰,冰後散。”眾出殿,至禦湖。聞小天才亦來,失之,昊星急,曰:“吾與閑各許二人,分尋之。”帝不兌,曰:“小侍,安敢不敬言耶?”厚,未切責之。遂分,以帝、小魯、八閑為一伍,余人另伍。未果,正不知措,傳令來,謂曰:“天才于前殿四門。”帝謂昊星曰:“限半柱香尋其回。”昊星得令而去。

    冰上,眾健步若飛。唯帝不適之。嘗雙足內傾,數跌。倒伏,閑曰:“請慢。”,不從。再伏,昊星笑之,帝憤起。三伏,眾圍,一姬切問,並曰:“妾視君伏地數次,何也?”帝曰:“不知,朕善學,然今日不知為何伏數。”對曰:“或冰履不緊。”查之,竟言中。緊再滑,竟亦履冰若飛,然天晚,帝滑二步即散。未得眾人視也。

 
2008-01-28 23:29

1911年,那个时候相机还没有普及。本照片摄于辛亥革命爆发前夕,照片中的六位人物被称为“北京六君子”,在照片拍摄后2天全部壮烈牺牲,留下遗照供大家缅怀。。

1968年,革命活动正如火如荼的在广阔中华大地上开展,这六名知识青年正满怀着希望与憧憬,踏上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道路。

时光演进至2008年,虽然过去了这么久,我们依然在一起。

岁月可以磨去一切痕迹,却唯独抹不去友谊。

 
2008-01-12 14:05

最近有人信佛,勾起我无限回忆。

关于佛这个东西害了多少人,我就不再列举了,也懒得举。

吕包子让我不要妄议宗教,其实我觉得每一种宗教的背后包含的都是一种哲学。我只是在论哲学而已。

其实不是佛不好,佛学是很精妙的。只是有些人不知道什么是佛,就盲信,最后酿成悲剧。

要我说,四十岁以下的都别信什么佛,最后两种结果,一个是自以为得,却全无所得;另一个就是走火入魔。

现在看来,走火入魔的几率还大些。就算是全无所得,也是有副作用的。

关键就在于佛学中最精华的东西,很有可能被错解,从而成为最毒的糟粕。而要想理解这种精华,是需要阅历的,要想错解却很容易:现在的青年人都很自以为是,自以为是的直接结果就是误解。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佛是出世的,认为世界的一切都是空,过眼云烟耳。佛宗的境界就是,把所有一切都看淡,看的越淡你境界越高。

大概就是这样吧,博客是通俗读物,我不想引经据典,写的好像论文一样,没有意义。

其实这是对的,误解就误解在于,很多人不知道下半部分是什么。

出世是吧,很多人就开始自作聪明了。

杯子掉地上摔碎了,没关系,身外之物。这么想很好。

我喜欢一个人,但是佛告诉我什么都是空,女色也是,所以我就不喜欢他了。要是都这么想人类就灭绝了。

既然什么都是空,我活着干嘛,死了算了。反正功名利禄都是空。这么想就要命了。

于是很多人开始戴着佛珠摇起扇子,一遇到什么事就说,无所谓无所谓,反正是空。彰显自己境界高深。

单就看淡一切来说,真的修行是不需要戴佛珠的,甚至不需要吃素。为什么?我戴佛珠,就如同我没戴一样,因为佛珠也是空。食物是什么,活下去就好,至于吃鱼吃肉还是馒头米饭,有什么区别?女色,既然女色是空,那男女也就没有区别了,何故避而远之?甚至佛经也是空的。

修行还需要戴佛珠食素昼夜大念南无阿弥陀佛,做事情时刻提醒自己行善积德的,是修身,所谓小乘也。

大乘者,真正目空一切,行善不为积德修福,而是习惯,境界也不存在了,因为修行不是为了境界。此类者,修心也。

回过头来,修了半天,为了什么?

很多人就是这个坎过不来,如果过不来,就算是已有大成,也是走火入魔了。修的越高,入魔越重。

佛的出世,实则为了入世。为了普度天下苍生。

如同修行一样,普度也分两支:一是度身,二是度心。

佛家更注度心,而我认为,现在还没到度心的时候。度了白度。

当然,以度心作为佛学的终极目标,是好的。要实现,是需要时间的。如果要我给他加一个时间,我认为是一万年。

所以,在佛学的初级阶段,度身更重要。

度身,通俗的说,就是让天下苍生摆脱苦难。摆脱苦难,就是走向幸福。

其实,佛是在告诉我们,所有一心向佛的人,你们的目的,就是让天下苍生得以更幸福的生存,是所谓入世,救世。

那么这和出世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只有出世才能入世啊!出世了半天,就是为了入世的。否则你境界再高,给谁看?有什么用?吃饱了撑的。

拯救世人,让他们可以更幸福的生活,是需要自己艰苦努力的。努力这个东西很微妙,可能会给你带来很多副作用,举两个最著名的:名、利、还有色,色迷人,酒乱性。一个人若修行不到,这几个活宝很容易就把你带偏了,使你背离了本来的追求。

所以要修行,修的淡然,修的目空一切。只有这样你才能拨开重重名利烟雾,一直真切的看到你的最终目的所在:普度苍生。如果不修行不出世,便入世,那么你被迷雾阻隔失去自我甚至遁入魔道是很容易的。

所以,出世是必要的,入世更是必要的。很多人天天参禅,参来参去,自以为得,悠悠然翩翩然,自以为看透万物,实则蝼蚁之心。因为这种人修行只为自己。

而当你练得真正出世了(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步),名,利都将被你征服。看淡他们并不代表不利用他们。无名何来利,无利你用什么普度苍生。名和利是必要的,有名有利才能用他们拯救天下。无名无利你就是一穷和尚,天天敲木鱼吃饭也要靠人救济,废人。而色,如果自己“色”和自己一样境界,一样为了入世而活,岂不快哉?妙哉?这时色即不谓之色,而谓之“伴”、“侣”也。

从这个方面来说,佛学和心学倒很有相似之处。

出世,且以出世之心入世,最终有所成。这种人,我们称之为圣,极少。

到了这种程度,表面上你反而看不出来什么了。这个人的表象和常人一样,喝酒吃肉无所不能,别说喝酒吃肉了,就算是天天大烟鸦片伺候着,他依然是圣人,比自己关在寺庙里的所谓禅师住持境界深远的多。

因为这个时候,肉体已经仅仅是躯壳,他靠自己的苦修使灵魂长存于世,万古流芳。

回过头来看看天天在这寺那寺呆着的僧人们,不是太浅陋了么。还需要借剃度和僧房早晚课来修行的人,那真真是差劲极了。

说了这么多,有人还觉得修行容易么?有人还觉得修行是所谓论论禅说说道就能解决的么?这是一条艰苦的路,是地狱,是无间。从来没有人能完全战胜自己的内心,战胜世间的欲念。而对于青年人来讲,他们实在无法理解何为佛,更无法决心至无欲无念。所以,戴个佛珠当手链,读个佛经来催眠还是可以的。真正想修行,还是算了吧。不惑了再说。

                                             2007112 华丽谣言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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