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同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精通各种营养学的女孩,在经过长达六年的恋爱之后,终于和她心爱的人结为了夫妻。婚后,她更加关爱她的丈夫,每天都烹制出各种佳肴给自己的丈夫吃。可是有一天,她无意中发现:丈夫在外面有了一位情人,并经常到情人的家里去共进晚餐!震惊与心痛使这位妻子顷刻间泪流满面,痛哭失声……但是,当丈夫回家时,她擦干了泪水,没有哭也没有闹!
从此以后,她每天用笑脸迎接丈夫归来,每天都为他准备一桌丰盛的菜肴,微笑着看她的丈夫吃下去……
她处心积虑的靠近那位抢走丈夫的女人,成为那个女人的知心朋友,每天她都教那个女人烹制几道菜,因为她知道,这个第三者会做给自己的丈夫吃。
日子如水般滑过,三年之后,她的丈夫得了一种怪病,眉毛和头发开始大量的脱落,最后不治身亡。丈夫的死因很正常,没有任何可疑之处。然而,在她的心里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一千多个日子里,她每天教给那个女人做的菜,和自己做的食物在营养学上都是相克的,她的丈夫就是在这种相克的食物中,失去了生命……
听了这个故事以后,真是吓到了我!爱竟然可以让一个女人产生如此强烈的恨!好可怕的恨!
人们都说:“要想留住男人的心,首先要留住男人的胃。”而这位精通烹饪的女人却没有留住男人的心。那么,我不禁要问:女人(或男人)要怎样做才能留住身边的人呢?难道二十一世纪的婚姻生活都是以有个‘情人’为佐料的吗?我们要以什么样的心情和眼光来看待‘情人’呢?
在博友珠峰的文章里,我看到了关于情人的定义:“情人,是寂寞的路上遇到的人,是相互需要依托的人;情人,是你们无法光明正大走一辈子的人;不能用好与坏来表达有个情人的感受,或者说,有了情人,并不一定是某人人格出现了问题。情人也许是不完美时代的一种必然产物吧!”——摘自博客(珠峰的眼界)。
我还记得,法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在《情人》中也说过:“情人的爱是无辜的,却被社会不容,被道德谴责。”我个人也非常赞同她的观点。但是,社会上‘情人’的现象越来越多,让我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
也许未来的某一天,我们每个人都将身处道德的边缘,那时的我们该何去何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