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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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4 13:44
曾经,自己还是一个孕育中的生命,突然有一天来到了人世。
曾经,自己还睡在襁褓里,如今已然长大成人。
曾经,很害怕长大,就去爱希望永远呵护在父母怀里。
曾经,又很希望长大,可长大后烦恼却无穷无尽。
曾经,以为世界是多么的美好,然而事实并非我想的那样。
曾经,对生活充满了向往,却遭到了生活的背叛和欺骗。
曾经,有多少理想和抱负,到头来还是被现实给扼杀了。
曾经,我怀着满腔热血,刚出茅庐就被打压了。
曾经,我很伤心,很伤心,心灵受到了重创,却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倾诉。
曾经,以为上了大学就可以重新开始另一种生活,原来我错了。
曾经,以为大学是一个纯洁无比的地方,进去了会感到很自豪的,哪知上了大学才真正看清,一切都是我太天真了。
曾经,以为朋友都是坦诚相对,知心一辈子的。可涉世越深,越看得真真切切,原来所谓的好朋友都是骗人的。
曾经,我不再相信任何人,阴道松弛因为世人都是丑陋的,无法令人相信。
曾经,我对这个世界再无眷恋,感觉四周一片黑暗。
曾经,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有太多太多的无奈。
如今,我已经麻木了,那些曾经已在我脑海里深深地烙下。
一切都是浮华,在你不经意的时候,任何东西都会欺骗你,你一个不小心就会落入它们的圈套里。
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剩下的只是一些残羹罢了。
 
2009-04-07 14:47

朋友带我去看一位收藏家的收藏,据说他收藏的都是顶级的东西,随便拿一件来都是价逾千万。

  我们穿过一条条的巷子,来到一家不起眼的公寓前面,我心中正自纳闷,顶级的古董怎么会收藏在这种地方呢?

  收藏家来开门了,连续打开三扇不锈钢门,如何丰胸才走进屋内。室内的灯光非常幽暗,等了几秒钟,我才适应了室内的光线,这时,才赫然看到整个房子堆满古董,多到连走路都要小心,侧身才能前进。

  到处都是陶瓷器、铜器、锡器,还有好多书画卷轴拥挤地插在大缸里,主人好不容易带我们找到沙发,沙发也是埋在古物堆中,经过一番整理,我们才得以落座。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形容那种感觉,古董过度拥塞,使人仿佛置身在垃圾堆中。我想到,任何事物都不能太多,一到“太”的程度,就可怕了。

  我们都喜欢蝴蝶,可是如果屋子里飞满蝴蝶,就不美了,再想到蝴蝶就会生满屋的毛毛虫,那多可怕。

  我们都喜欢鸟,但鸟太多,也是会伤人的,希区柯克的名作《鸟》,那恐怖的情景想起来汗毛都要竖起。

  正在出神的时候,主人端出来一个盘子,安全套但盘子里装的不是茶水或咖啡,而是一盘玉。因为我的朋友向主人吹嘘我是个行家,虽然我据实地极力否认,主人只当我是谦虚,迫不及待地拿他的收藏要给我“鉴赏”了。

  既是如此,我也只好一件一件地鉴赏,并极力地称赞,在说一块茶色玉时,我心里还想:为什么端出来的不是茶水呢?

  看完玉石,我们转到主人的卧房看陶器和青铜,我才发现主人的卧室中只有一张床可以容身,其余的从地面到屋顶,都堆得密不透风。

  虽然说这些古铜都是价逾千万,堆在一起却感觉不出它的价值。后来又看了几个房间,依然如此,最令我吃惊的是,连厨房和厕所都堆着古董,主人家已经很久没有开伙了。

  古董的主人告诉我,他为什么选择居住在陋巷,是怕引起歹徒的觊觎。

  而他设了那么多的铁门,有各种安全功能,一般人从门外窥探他的古董,连一眼也不可得。

  朋友补充说:“他爱古物成痴,太太、孩子都不能忍受,移民到国外去了。”

  古董的主人说:“女人和小孩子懂什么?”

  我对他说:“你的古物这么值钱,又这么多,何不卖几件,买一个大的展示空间,让更多人欣赏呢?这样,房子也不会连坐的地方都没有呀!”

  他说:“好的古董一件也不舍得卖。”

  他说:“而且那些俗人懂得什么叫古董?”

  告辞出来的时候,我感到有一些悲哀,再怎么了不起的古董,都只是“物件”,怎么比得上有情的人?再说,为了占有古董,活着的时候担惊受怕,像囚犯困居于数道铁门的囚室,像乞丐住在垃圾堆中,又何苦?

  何况,人都会离开世界,就像他手中的古董从前的主人一样,总有一刻,会两手一放,一件也不能带走。真正的拥有,不一定要占有,真正的古董鉴赏家,不一定要做收藏家;偶尔要欣赏古董,到故宫博物院走走,花几十元门票,就能看真正的稀世古物。累了,花几十元在三希堂喝故宫特选的乌龙茶,生活不是非常的惬意吗?回到家,窗明几净,也不需要三道铁门来保卫,也不需要和无情的东西争位置,役物而不役于物,不亦快哉!

  我们的生命如此短暂,有所营谋,必有所烦恼;有所执着,必有所束缚;有所得,必有所失。

  我们如果把时间花在财货,就没有时间花在心灵。

  我们如果日夜为欲望奔走,就会耗失自己的健康。

  我们如果成为壶痴、石痴、玉痴、古物痴,就会忘却有情世界的珍贵。

  好好吃一顿饭、欢喜喝一杯茶,一日喜乐无恼、一夜安眠无梦,又是价值多少?

  “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那样的生活才是我们向往的生活,百花丛里是“有情”,片叶不沾身是“觉悟”。

  误解与赞赏、批评与歌颂,都像庐山的烟雨和浙江的潮汐,原来一物也无。

  去年春天最好的春茶,放到今年也要失味,所以,今年要喝今年的春茶。

  年年的春茶都好,我眼前的这个粗陶茶杯也很好,古董、古物、钻石、珍珠,乃至一切的背负,留给那些愿意背负的人吧。

 
2009-03-02 09:18

总是喜欢醉人的粉红。知道那似乎充满幼稚、柔嫩与肤浅,还是喜欢。
  有人说粉红色代表着浪漫。但是喜爱这种颜色的人常做白日梦。是啊,或许它只是一种让人陶醉的轻梦,没有沉重的负担,梦中咧嘴一笑,如菩萨脸上那永远神秘怡人的笑,不慎明了也不需清晰,一切就在淡淡的美丽中,漾去荡来,晃悠着生命优雅的自然。
  周末,喜欢穿上粉红的衣衫,亚洲色图撇去所有的思想、责任、牵挂,梳上两只清爽的小辫,从心情到外表,让自己粉红起来。
  镜子中,久违的那个曾经年轻的你,依然明净自然。那是一种好美的状态。其实粉红是一种表面轻柔魅力而实际并不讨好的颜色。它很容易对比你的肤色,你的身材,那是一种柔腻的测验。不过还好,粉红更属于那种涂上多厚的粉也红不了,保持最容易变成红色的姿态的那种淡然,如何丰胸有梦想飞的时刻,生命总会有一丝震颤,一如粉红的醉人与简单。
  去山上疏疏暖暖的阳光下行走一段时间吧,幽谧的时空,粉红的诱惑,总能启迪许多的回忆与想像。有时候,好心情绝对要好色彩做背景。浪漫的记忆,总是游走在色彩的回旋之中,趁你还年轻,让心情粉红起来!
  做一些粉红的卡通手工,贴在记忆的日记。做几只粉红的冰淇淋,让香味与色彩满足情调的需要,做一场扬着香味的游戏,费洛蒙让无忌的笑容爬上你的脸。原来,粉红只要淡淡的一层真实的色彩。这色彩 完全由你涂抹,浓淡均匀由你把握。其实粉红最惹人的莫过于那份有些色彩却又清明的自在、青春与雅致的清淡,使人感到一种解脱的美丽。生命中许多东西都不可以太重彩与装饰,过分的在意羽毛,就会失去整个翅膀。 还奢求什么?这样一个人、这样一种情感、一种状态,让飘荡的心变得柔软脆弱,让饱受折磨的心拥有了温润的一隅,那份眷恋和牵伴、宽容和给予,那份淡淡的思念与回忆、执着与寄托……

     粉红心情,美丽一生。

 
2009-02-01 16:55
十月的天空,有几许的灰蒙,淡幽幽的云层,在季节的指间漂流。一张枯败的落叶,简约成了初秋的翅膀,在白茫茫的天空中划出一道道浅浅的伤痕,我便在伤痕的沟壑中,见到了人生第一缕阳光,嗅到了天空中那芳香的气流,在十月的天空中,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啼哭。
  
  一抹鲜红的血迹,充盈着一个鲜活的记忆。一个幼小的心灵,飞越一片静为物语的天穹。在十月的天空下,我在母亲花容落尽的目光中,成了一个摇曳的风筝,那根细细的线,在母亲的手中,握成了重重的茧痕。
  
  十月的天空十月的凉意,十月的记忆永不泯灭。也许是我生于斯,才那么深情的感知这个季节,感知母亲那根长长的脐带,把我的血液温情的牵连。每每在秋风叩响岁月门窗的时候,我便在十月的天空下,对着远方的那棵记忆中的古树,默许着心中那份难得的回念,那里的天空还会遗留着孩提的哭泣吗?
  
  在十月,习惯了孤独地仰望天空,定格成大雁的诗行,任思绪在茫茫天际游荡,凭无名的鸟在心尖上啁啾。一片无垠的风景,装饰着那淡淡的十月,一声声儿时的呼唤,宛若美丽的华章,在孤寂的心中奏响。十月的天空,似乎那么平淡,也似乎无故事可言。但那漂浮的白云,那静谧的心境,却萦绕着我一生步伐。
  
  在不经意中过了几多个十月,在恍如云烟的时光中流落了多少的十月。在十月的河滩上,捡拾起那坚如磐石的记忆。有落寞的伤口若即若离,有孤单的生日伤怀不已。那颗流浪的心,曾在孑然的烛光中摇曳,那寂寞的身影,曾在流光四溢的空间徘徊,那涌动暗流的情绪,也曾沉默不语。一个十月,就是一个记忆中的沙砾,一个永恒着生死不息的爱的真谛。
  
  十月的天空,依旧是无奈,依旧是灰白的色彩。十月的天空,仍然是那雾灰蒙蒙的雾霭遮挡着视线。十月的天空,让我在思念中羽化成一道花环,在母亲的身边绚烂。
  
  十月的天空,虽然有了些萧条,虽然只有寒月装饰着夜晚。但用心回眸,始终是母亲凝视着儿行千里的目光,一路走来,一路挂牵。
  
  十月的天空,秋便开始上演,上演那萧瑟的别离,上演那悲凉的落花,上演那冷风寒月的缠绵。也曾在十月真真切切想念一个心中的女孩,也曾在深夜里久久读着她的笑脸,看着她那晶莹的泪滴在十月的天空下那么清澈透明,如十月的秋雨萧萧而起,都那么魂牵着一世的挂念。但季节是永不停留的,就像那短暂的风花雪月的故事,终究有了终点。伫立在季节的边缘,看那落花随流水的身影,消失在了远方的地平线。
  
  站在十月的天空下,莫名有了几许的感伤,几许的惆怅。看形形色色的人流穿梭,听喧嚣的世音涌动,红尘中那剥离的情感,却如无助的风筝在天空飘摇。那根母亲手中的线,也细若游丝绷紧心弦。无端想起母亲一生的艰辛,泪尽潸然。十月里,母亲那痛苦的叫声,嬗变成了痛苦的等待,等待着十月里儿子的叫声,却那么艰难。
  
  十月,是个让我心灵酸楚的季节。十月,是个让我读不透的季节,十月的天空,是我心绪飘零的枯叶,在苍茫的大地上,寻觅着根的方向。
 
2008-12-22 13:04

那晚,我醉了.....视线也随着酒精的挥发也模糊起来.其实也没喝多少,也许是酒不醉人人自醉的道理吧!其实把喝酒来当做一种放松的方式是正确的方法,本以为喝醉之后就能麻痹自己,让自己能暂时性的失意,相反喝醉后更难受,又想起了伤心的往事.....其实,这真的是自欺欺人的表现!
     有时我真的很想哭,但是偏偏哭不出来.....朋友说,咪咪爱那只是你不够痛,只有真的痛彻心扉了才会这样,但是我自己清楚我此时的心情,或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早已经不习惯用眼泪来宣泄这该死的心情了吧,是不是我逞强得太久?忘记那叫‘眼泪’的东西?现在,即便再难过我也要用微笑来掩饰,因为笑也是一种武器,就算笑得在勉强,再丑我也要坚持下去,确实有时真的好累!我知道,就算我哭我闹也是于是无补的,毕竟有些东西不是一哭二闹就能解决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别让关心你的人再为你担心,心碎,更不要把你的忧愁去带给别人....
      这段时间我失眠了,常常在凌晨醒过来,老是在梦里挣扎,健康饮食老是出现以前的种种,就连你也老是出现在我梦境当中....
      以前,眼泪总是不争气,总在你面前掉眼泪.
      以前,你会陪着我过马路,你老是责怪我的不小心.
      以前,天冷的时候你总会先把被窝捂暖和.然后把暖和的那边让给我
      以前,我们都很倔强,谁都不爱让谁,总喜欢让对方生气之后又去哄对方开心.....
      现在回想起来,好傻好傻,感觉就像发生在昨天,可又那么遥不可及!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继续,而变成苍白的记忆,也许经历一些事情之后,人会长大也会更了解一些事,而经历一段感情后,才会更懂得如何去爱,不管是自我安慰也好,骗自己也好,没必要再把生活弄得一团糟,所以我选择坚强,继续过着现在享有的生活!
      从此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的过,因为没有你的日子我一样也走过来了...
      以后,我会好好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再受半点委屈
   以后,我不会再想你了,让你真正的变成生命中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也许....也许,离开一段不属于你的恋情,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2008-12-15 10:40
她一喊“一、二、三”,他就会松开手,特别是喊到“三”时,他是非松手不可的。 从谈恋爱的时候起,她就喜欢跟他疯着玩,不是用手插他的胳肢窝,就是用根带毛的小物件搅他的耳朵,再不就是将自己的小手猛地伸到他的脖子里。他呢,总是边躲边笑边笑边躲,实在躲不开了,就会伸出他的两只有力的大手,把她的小手给牢牢地捉住,让她再不能跟自己疯。还没疯还想接着疯的她就会喊“一、二、三”,顶多喊到“三”时,他的大手立刻就把她的小手松开了。 他知道她这是在跟他撒娇,也知道她喊了“三”他还没松手她就会生气。她是真的是生过一回气的。他也非常怕她生气的。所以自她那回真的生过气之后,她再喊“一、二、三”时就非常灵验了。他呢,万般无奈后,咪咪爱她只好松了再捉捉了再松,既让她充分享受着跟他疯的乐趣,又让她充分享受着她的这个小小“特权” ——实际上是享受着他对她的爱意。 结了婚了。有了孩子了,年龄渐渐地大了,他们疯的次数也渐渐地少了,但偶尔疯起来,她的一二三依然很管用,很灵验。就是偶尔恼起来,她捏起她的小拳头在他的身上擂,他把她的小拳头给逮住了,她只要一喊“一、二、三”,也依然很灵验。而他一松手,她就会莞尔一笑——有时脸还绷着但心里已经笑得很美。 他们心里都很清楚,一旦这个“一、二、三”不灵验了,他们珍藏在内心深处的情感也就不存在了。也正因为珍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一直是那样的深厚,又那样醇美,她才在疯的时候恼的时候,有勇气继续使用着她的一二三,他也一直让这个一二三很管用,很灵验。 正在他们的小日子过得甜甜蜜蜜恩恩爱爱的时候,她却得了一种不治之症,并很快就进入到一种弥留状态,接着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他发疯地抓着她的手,失声痛哭,一边哭一边喊着“你不能走你不能走啊——要走我们就一起走啊——”。 这时候就见她的眼珠在眼皮里面动了动,接着嘴唇也动起来了。他赶忙止住哭声,俯身聆听,没想到她说的竟是“一、二、三。”听到“ 三”时他的心就一抖——抓着她的手也立刻松开了。也就在那一刻,她永远地离他而去了……
 
2008-12-08 22:06

苏格拉底是单身汉的时候,原来和几个朋友一起,住在一间只有七八平方米的房间里,他一天到晚总是乐呵呵的。

  有人问他:"那么多人挤在一起,连转个身都困难,有什么可乐的?"

  苏格拉底说:"朋友们在一块儿,随时都可以交换思想,交流感情,这难道不是很值得高兴的事儿吗?"

  过了一段日子,朋友们一个个成了家,先后搬了出去。屋子里只剩下了苏格拉底一个人,每天,他仍然很快活。

  那人又问:"你一个人孤孤单单,有什么好高兴的?"

  苏格拉底说:"我有很么多书哇,一本书就是一个老师。和这么多老师在一起,时时刻刻都可以向它们请教,这怎不令人高兴呢!"

  几年后,苏格拉底也成了家,搬进了一座大楼里。这座大楼有七层,他的家在最底层。底层在这座楼里是最差的,不安静,不安全,也不卫生,上面老是往下面泼污水,丢死老鼠、破鞋子、臭袜子和杂七乱八的脏东西,那人见他还是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好奇地问:"你住这样的房间,也感到高兴吗?"

  "是呀!"苏格拉底说,"你不知道住一楼有多少妙处呵!比如,进门就是家,不用爬很高的楼梯;搬东西方便,不必花很大的劲儿;朋友来访容易,用不着一层楼一层楼地去扣问……特别让我满意的是,可以在空地上养一丛一丛花,种一畦一畦菜,这些乐趣呀,没法儿说!

  过了一年,苏格拉底把一层的房间让给了一位朋友,这位朋友家有一个偏瘫的老人,上下楼很不方便。他搬到了楼房的最高层--第七层,每天,他仍是快快活活。

  那人揶揄地问:"先生,住七层楼也有许多好处吧!"

  苏格拉底说:"是啊,好处多着哩!仅举几例吧:每天上下几次,这是很好的锻炼机会,有利于身体健康;光线好,看书写文章不伤眼睛;情趣内衣没有人在头顶干扰,白天黑夜都非常安静。"

  后来,那人遇到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他问:"你的老师总是那么快快乐乐,可我却感到,他每次所处的环境并不那么好呀?"

  柏拉图说:"决定一个人心情的,不是在于环境,而在于心境。"

 
2008-12-01 13:23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周围总有花枝 招展的女孩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 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 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 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 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 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 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夜宵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 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 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三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婆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鸣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竟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妞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边妞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妞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 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惟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 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 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座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江峰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神的冷淡:“你怎么来了?”他甚至没有请我进他的宿舍坐一坐。走廊里学生来来往往,我强忍着自己的眼泪,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里流眼泪,不能让他难堪,我的声音低了又低:“江峰,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站在校园的林荫路边,他不带一丝感情地看着我:“我在信中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感情的事不可以勉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觉得我们在一起还会快乐吗?”“可是我爱你呀,我爱你……”'带着最后一点点希望,我哭了起来,蓄了许久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谁又能否认呢?他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毕业后我不准备回烟台了,我会留在这里和她结婚。”那么我呢,我想问,你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我吗?望着他无动于衷的脸,我愣愣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天我又回到了烟台。下午我面色苍白地去单位上班,我有意避开了杜松,我知道我的痛在心里,除了江峰,谁也无法分担。

  傍晚,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光线金黄柔和、音乐轻漾如波,我坐在角落里低头喝着一大杯血一样红的葡萄酒汁。这时,杜松推门进来,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嘻嘻笑着说:“你在借酒浇愁吧?”我望着他,不争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又笑着说:“你怎么这样悲观呢。如果你真爱他的话,就振作一点,说不定他只是一时糊涂,你还会赢回他的心。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 我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睁开朦胧的醉眼间:“你说吧,我的爱情该怎么‘维修'呢?”杜松半真半假地说:“你若雇我作你的爱情维修工,你给我什么报酬呢?”“请你在冬天吃冰淇淋。”我以为他只是想逗我开心,回敬了他一句。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地说:“一言为定,你可一定要在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然后,他跟我讲了三条“锦囊妙计”,尽管我颇不以为然,但为了找回我所爱的人,死马就当活马医吧。 杜松跟我讲的第一条妙计是“包装爱情”。咪咪爱他要我在江峰眼里不要像个忧郁的灰姑娘,更不要像个受害者。要装得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与江峰保持冷静的联系。按照此计,我第一次跟杜松去了时装店和美发屋,将自己从头到脚打扮得像个公主。奇怪的是,我阴郁的心情随之明朗起来,青春也好像真正地焕发了亮丽的光彩。 我把自己崭新形象的相片和一封情意缠绵的情书一起寄给了江峰,并照样每月寄钱给江峰。尽管我知道这钱他可能拿去跟新女友“打牙祭”。没想到,不到十天,我就又收到了江峰的来信,他说他很吃惊我的变化,就像他刚开始认识我一样新鲜,他表示愿意与我再做“一般”的朋友。

  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杜松时,他要我一定得沉住气,并给了我第二条妙计:“情火攻心”。我于是把最近写的文章寄给他,有意提醒他往日的美好时光,动情地叙述我们最初怎样相爱,两人如何在夏日夕阳西下时,沿着荒凉的海岸线去看镀金的大海。在无垠的金色沙滩上赤足嬉逐,在月亮升起时,相依相偎地倾听着海浪合奏的摇篮曲……我重温着往昔的这一切,心中充溢着无法言喻的伤感,我想江峰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吧。我的文章寄给江峰一个星期后,他竟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更喜欢我现在的文章,让人读了心弦怦动。他还开始抱怨他的新女友太俗气,整天只知道跳舞看电影,腻歪死了…… 我把这些信息及时地给了杜松,杜松说这正是他第三条妙计中的“爱情游戏”。要给他一种暗示: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从而引起他爱情的忌妒。

  这是最后一招“杀手铜”了。杜松让我给江峰打电话时按下免提键,故意让他听见我和杜松低声的“甜言蜜语”,同时又对江峰平淡地说些不关痛痒的事情。我知道敏感的江峰听了那些“情话”后定会如蜂螫心的。 果不其然,当天深夜,江峰就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跟他那个俗气的小女孩分手了,他问我还爱不爱他。听着他的表白,我泪流满面,可是我却抑制住了我的哭声。最后他说一放寒假就会回来看我。

  第二天傍晚,我第一次约杜松出去散步。深秋的月亮像满怀心事地位足在半空。我们坐在海边的石凳上,我长久地沉默着,杜松讲着一个笑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笑不起来。他又说了句什么,我只是淡淡地应着,杜松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我刚才在问你,海面上的渔火和港里的探照灯哪一个更远?”“啊,”我看着暗夜的海面,惊觉地转过头来看他:“你说什么?” 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杜松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他轻轻地问:“怎么,他还没有回心转意?”“不,不是。”我心慌意乱地说,“他说他寒假会回来看我。”“那我应该祝贺你啊!”杜松笑着说,“你可别忘了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我觉察出他的笑有些苦涩,我的心也酸酸的。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就躲开他灼人的视线,低下头去。杜松没再说什么,转过头去,清凉的海风刮得强烈起来,要涨潮了……

  最后一批大雁南飞以后,天气骤然凉了下来。离江峰放假的日期越来越近了,我期盼着见到他,可心里又隐隐有些秋叶纷落的怅然。

  突然听说杜松要辞职去深圳工作了。那天晚上,同事们为他在森林餐厅饯行。外面下着大雪,我穿上大衣正准备出门时,母亲叫住我说江峰来过电话,说他回来了。我顾不得杜松还在餐厅等着我,就去了江峰的家。

  他家的小屋里亮着灯,透过小窗,我看见消瘦的江峰坐在火炉边烤火。我站在街的斜对面,静静地看着我久别的爱人,直到雪花落了我一身……江峰出来时,我的脚竟发酸地挪不动了,嘴也张不开了。江峰看见我,向我飞奔过来,那一刻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无条件地轻易地原谅了他。我想起了那部电视剧,我想我终究比丽边妞幸福多了,不是吗?我终于等回了我最爱的人。而这得归功于──杜松。 我很晚才回到家,母亲说我走后杜松给我打了五六个电话。第二天我到车站送杜松时,他已经提前走了。我听同事说昨晚他喝醉了,一直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要我给他送冰淇淋去……我一下惊呆了,我现在才知道杜松一直在深深地爱着我。可是,为了我一生的幸福,他竟痛苦地充当了我与江峰之间的“爱情维修工”。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2008-11-25 11:01


有人说,每个人都有一颗漂泊的心。
也有人说,每一个生命总有不安定的灵魂。

当都市渐渐的磨平我骄傲的风骨的时候,远方总有些神秘的东西吸引着我,近处总有一些被我忽视的细节,生命中最浪漫的片段,最堪回味的点滴都在那风尘仆仆的进行中。

这个世界是色彩斑斓的。森林的绿,戈壁的黄,雪原的白,大海的蓝,这些不仅是颜色,更是生命。如果失去了任何的一种,自然的颜色也会蒙上一层冰冷的灰。我是这些色彩的捕捉者也是记录者,是与自然融合起来的,我们一起鲜艳,一起灰暗,或许我手上的调色盘能够使这些颜色看上去更鲜艳,但也可能抹上黑暗,手中的画笔是谁赐予我的呢?


车尔尼雪夫曾写到:水,由于它的灿烂透明,它的淡青色的光辉而令人迷恋,水把周围的一切如画的反映出来,把这一切委曲的摇曳着,我们看到的水是第一流的写生家。

我想我是喜欢海的,就像我曾以为我喜欢蓝色。大海以其无限的蔚蓝让我向往。她深不可测,变化多端。时而静谧,时而狂燥,时而柔美,时而刚猛。

后来,我发现,我迷上的只是水。

水本无色透明。清澈,晶莹,多采。我喜欢透明的颜色,宁静的水,缓缓流淌的是一种似水的记忆。

春天开花,夏天成长,秋天结果,冬天凋零。

一年年这样过去,一段段回忆在心里。
这些回忆加起来就是一个人的生活。

其实,万物也有记忆。

树木年年长高,用年轮记住自己的岁月。

石头日渐班驳,用伤痕记载自己的历史。

我的历史刻在那孤寂的三生石上。


曾经的我苦苦追寻幸福的模样。不断的问啊,不断的感受。但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走在爱与恨,欢乐与痛苦,骄傲与自卑,泪水与微笑的不甘寂寞的边缘人。

风能够带走我的伤痛。

那晚,静静的躺着,一切都是那样宁静。性感内衣忽然起风了,很大的风。似乎飘来了一阵叮叮当当的风铃声。窗上一直挂着一只风铃,由于没有了风,它就只好委屈的在那里,以至于快被我们遗忘,那悦耳的声音沁如我的心扉。那风铃是前不久离去的朋友的。是他寂寞了吧,还是怕我将他忘记了?让风铃送来对我的思念?

静静的,没有话,任那风铃轻轻的低诉,风和铃碰撞出的火花敲打着我的心。我就像挂在窗的风铃。只有风,才能使我奏出优美的乐章。

没有风,我是寂寥的。

有风的日子,我散落了长发,飘散我的记忆。我站在高高的天台上,我要大声呼喊,我要在风中将天空的忧愁喊下来。


生活的背景是一堵墙,我们习惯了,在墙上。墙上有吸盘,我们被吸住,贴在上面,慢慢的延伸自己。

我只是岁月侮辱的一个象征。

当我发现生命中不再有感动的时候,我会选择远离。在自然的怀抱里找寻最原始的安抚。我是注定要去流浪的。不要去惊醒藏在我心中的幽灵:那遥远的目的。也许它会使我害怕。我要去哪里?谁能够帮助我呢?让我走吧,如果过去的一切事情使我惶惶不安,我怎能往前走去。照我影,载我心,带我走。

真正的我,无法撒谎。我感受一切,经历过一切,过于强烈和完美,令人深信不疑。

我的记忆说出真情,我的嘴角微笑。
而我的唇寂静无声。

 
2008-11-19 10:13

一个人生活着,有所爱、有所好,才能使生活趣味化、生动化、优美化。

  爱好一种东西,或一种工作,可以使你的生活中充满了情趣。这个,西洋的一位作家玛利·韦伯早就说过了:

  “No matter what one loves in the world, but love something one must.”

  她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不论你爱好什么都可以,33bbb(自然,这里是指一些高尚的、能引发人优美情操的事物而言)但是,你总得有所爱好。因为你有所爱好,精神才会有所寄托,心灵才有所附着。至于这一位女作家自己,她本身所爱好的有两样:一是大自然,一是文学。她那并不宽敞的园圃内,四季开满了可爱的花卉,她晨昏守望在花径上,内心充满了不可言喻的喜乐。她为了使人分享到她园中的芳馨,同时,更愿以极诗意的工作来减轻丈夫生活的重负,她常是黎明即起,将一些带露的花朵剪了下来,放置在挑筐里,掮负到城中去呼卖,往往在午前才能回到家中。有时她中途遇雨,回来时满头满身都湿淋淋的,但她并不以为意,一边用帕子拭着她头上额间的雨水同汗珠,一边笑着对她的家人说:

  “我已经完成了一件美的工作了!”

  然后,她走到她的书桌边,展开纸,拿起笔,才写了没有几行,看看天已将午,她便又匆匆的赶到厨房,将面粉调好,做成饼子,放在火上焙烤着,遂即,擦擦手上的面粉,又拿起她的笔来。当她文思潮涌,写得正起劲的时候,一阵阵的焦味就自厨房的锅子里飘了进来。她望着身边的丈夫,带着几分歉意的笑笑,赶紧跑到炉边。她的丈夫对她也极能体贴,饼子即使烤焦了,他也仍然觉得好吃,因为他深深的了解她那个年轻的妻子,知道她爱自然,爱文学,同时,更爱他,为了她这种种的“爱”,做丈夫的便轻轻的原谅了她……那个可爱的妻子兼愚笨的厨娘。

  我顺便提到这个小故事,并不是要你们忽略烹调的工作与家事(那实在也是值得研究的一宗艺术)。我们要注意的只是:玛利·韦伯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却能生活得那样快乐,那完全是由于她将全部的精神寄托在两件事上了:莳时、写作。所以,她穷困到步行数十里到城中去卖花时,她繁忙到写几行文稿就要到厨房里去翻看面饼时,她的内心仍不怨不尤,她只说:“我已经完成了一件美的工作!”她只向她的丈夫发出带歉意的甜美的笑容。读了她的传记以后,我们都会对她发出感叹与赞美,她懂得生活,了解生活的艺术,倾心于美的、崇高的、有意义的事物与工作,最后,她的生活的本身就变成了艺术!破陋的屋子,粗劣的饮食,有什么关系呢?不合时的旧衣裳,繁累的苦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什么能阻拦住一颗纯真而纯朴的心灵,倾注向往于那最崇高的美的境界,如同云游鸟逍遥的飞向高空?

  当真,我们活着一日,即应使心灵有所寄托,有所爱好,如一篇有名的小说中的那个老园丁安诸,天天用树枝编他的“天鹅”,如一个珊瑚女,每日聚精会神的琢磨着她那晶莹的珊瑚珠,如一个白发的老学者,每天在他心爱的古籍中找寻乐趣,如一个画家,每天在涂抹挥洒中,发现了生命的义蕴,由那份爱好而产生的“执著”中,实有着它无限的美与趣味在。

  我常常听到一些年轻人诉说生活苦闷、烦恼。他们中有些人常到电影院或的士高中去消磨空闲时间,但当银幕上出现了“完”的字样,的士高夜阑人散,是不是心头会有加倍的寂寞之感呢?人生原不可避免寂寞,也无法避免忧闷。消解寂寞、忧闷的方法,不须外求,因为外面的任何事物都无法使你忘却人生的寂寞忧苦。为什么不静静的坐下来,到你的心灵深处,去寻求那株美丽的忘忧草呢?

  我有时伫立街头,看到行人匆匆走过,车子急急驰过,我有时常发奇想,我想拦住一个行人,或截住一个乘车者问问:

  “你为什么这样匆忙?”

  我想很少人有其正当的理由。大部分的人是为了躲避寂寞的袭击,因而匆匆忙忙的企图逃脱,但是,你走得虽快,无奈空虚寂寞比你走得更快,往往在你到达终点时,它已先你而至,你毕竟无法逃脱了它。并且,有时忽然吹起狂风,来了骤雨,或者突然由于什么原因,你无法外出,那时你将如何?只有独闭空斋画大圈,空叹可哀唯有人世间吗?(作家梁遇春语。)打开琴盖,奏一支曲子。

  掀开书页,读几篇好文章。

  拿起笔,写一首小诗,或随意写下你心中要说的话。

  打开颜色盒,把你窗前的一枝新绿描画下来。

  望着远方一线天光,唱一支古老的歌。

  在屋后的一片空地上,撒上几颗籽粒。

  到窗前的老树下,去寻找几枚草子。

  哪片树叶下有鸟儿在唱歌呢?我要等待着看到它的影子。

  一阵风过去了,有多少片叶子回到地母的怀抱?

  在一片日影下,我要看邻家鸽子如何飞上蓝空。

  一池水多静,我要凝视群鱼如何追逐那些浸碎的白云。

  几个卖莱的老妇人,在门外放下担子闲话家常呢,那烦琐的谈话中,也有美呵。

  我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我愿把远处的钟声,近处的小贩铃声,录记下来,成为人间的小唱。

  你的工作,可以是你的爱好,你不妨在工作之外,更有所爱好,那你便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我常常羡慕巷口那个老鞋匠,当他工作的时候,伴着那小钉锤的叮叮响声,他常常温习着他自己听来的戏词,他爱他的工作,他的工作成了他的爱好,尽管他收入菲薄!

  我更赞美过那个到附近小店送酱油的小伙计,他一边自单车上卸下他那些酱油瓶,一边唱着他乡土小调,他在他的单调的工作上找到了趣味。

  我称颂那一个白发的老人,每天风雨无阻的推着他的小车儿,送他邻家的一个孩子到幼稚园去。

  他爱孩子,他那车轮所经,便碾出了一道爱的路途!

  人生几十年,虽然不算太长,但却并不算短,智慧的造物主给你的这一段时间,恰好可供你利用,只要自己乐意去培植,每个人的生命树上可以开出最可爱的花,结出最甘美的果子。“如果你快乐的去迎接每个日子,生活中便挥发出一种香味来,像新开的花和香草一样,——这便是你的成功。一切自然界都庆贺你,你也很有理由来祝福自己。”

  但你如何才能“快乐的”去迎接每个日子呢?那便是你能够将你的心灵寄托在一种事物上,一个工作上,从它们,你获得了生命的保证,知道了生命的定义,明白你在这世界上不是空空的白走一趟,你的心中乃感到无限的快乐。

  春光正烂漫在每一条小径上,如同闪烁于你生命的道途上。你一定曾到附近或远处的郊原里去欣赏过初春为你布置的画廓了。你的生命,正是一个更灿烂的春天,如何使这个美的季节过得有意义,有价值,有情趣?你一定得抉择一件事物,一个工作,去欣赏它,玩味它,完成它,你生命的光彩,便将闪烁在那上面了。

 
2008-11-04 10:20

今天是毕业生离校的最后一天。在这两天里,其它三个姐妹已经陆续搬走了。如今的宿舍空荡凌乱,大家带不走或不愿带走的东西,都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我打开灯,开始最后的整理。

  大一潦草的笔记,大二组织活动剩下的稿件,大三没吃完的药,大四考研复习的资料。纸片上的电话已经不记得是谁的了,一堆英语书好像都没有看过……看着看着,我竟不知不觉落下泪来,只有我才能理解每一笔每一划里包含的意义。还是留下了很多东西没有拿走,可更多更重要的东西不也永远地留在了这里了吗?不论是我带走的还是留下的,都是我大学四年最真实的写照。

  最后环视一下空荡的宿舍。那只小猪靠垫实在塞不进箱子了,只能留在那里。那口锅也没有带走,而未来想必也不会再煮出当时的好味道了。手里的东西都已经满了,这些就都当作留念,留在这里吧。

  依依不舍地关了灯。那一刹那,心里迅速划过一阵尖利的痛。想起四个字,青春散场。四年以前,我拎着简单的行李来到这里,而今天,我重新拎起新的行李,将要开始下一站的生活。

  像这四年里的每一天一样,我沿着再熟悉不过的路线走出公寓的大门,不过当我的脚步跨出门槛的一刹那,我将不再是这里的一员。

  这一次,我不是去买盒饭,去附近的网吧上网,去校外的小店闲逛,mm公寓或者是睡眼惺忪地跑去上课。这一次,我会很郑重地对这个留下我四年青春的地方说一声--再见!

  再见了,我的宿舍,

  再见了,我的姐妹,

  再见了,我的青春,

  再见,我的大学。

  青春散场,我们等待下一场开幕。等待我们在前面的旅途里,迎着阳光,勇敢地飞向心里的梦想;等待我们在前面的故事里,就着星光,回忆这生命中最美好的四年,盛开过的花……

 
2008-10-27 14:50

   有一把伞雨撑了很久,雨停了还不肯收。有一束花闻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有一种友情,希望到永远。即使青丝变白发,也能心底保留。这段经典的文字再次读过,还是会令我的心灵激起惜缘的花火,点点温暖灿烂人生一路的美好。

   在人生的路上行走,会经历许多的事,遇见许多的人,这其间就有我想要靠近的人和想要靠近我的人,而人与人的交往中就是事物的不断的更新与交替的过程。于是,就有了许多人所说的缘,相遇是缘,相逢是缘,相识也是缘。彼此之间坦诚相待,珍惜那份理解的美缘,把握那份珍贵的善缘,用心去感受缘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感受一份缘来缘去的过程的灿烂,感觉这种生命里程中的经历。

   无论花开花谢,缘都会在我的心田留下痕迹,正如那首歌的传唱《相逢是首歌》。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眼睛是春天的海,青春是绿色的河,相逢是首歌,同行是你和我,心儿是年轻的太阳,真诚也活泼,……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分别是明天的路,健康饮食平台思念也火火,心儿是永远的琴弦,坚定也执着……歌词的魅力在于真实的生活感染力,朋友与缘同行在我的人生路上。

    其实,生命的过程就是一种缘来缘去的行走过程。在人生的路上,我成长,我经历,我潇洒,我成熟,一路伴随岁月的脚步去行走,渐渐理解了人生的意义,慢慢懂得了生命的价值,也逐渐的明白了生活的真正目的。在时间的长河中,成长的足迹遍布人生的风雨之路,岁月如海,友情如歌,生命旅途中,我感动每一次缘的靠近,一个简短的问候信息,一段亲切的电话交谈,一个生动活泼的表情的发送,一首轻快飞扬的歌曲,一张美丽清新的风景图片,都如此让我感动,感慨缘的美丽,感动友情的温暖温馨。

    朋友的情谊就如这杯浓郁芬芳的咖啡,在于品,在于酿,我时常会于某个温暖的午后,一个人独自安静的坐在桌前,细细地品味着咖啡的浓郁,想起朋友的点滴,耳边聆听的音乐时常会让思想的火花游走在朋友的生活空间,友情正如这杯中的咖啡,慢慢地将温馨的香味回味,想象与某个朋友一起相逢在某个幽雅的咖啡屋,一起品饮咖啡聆听纯净音乐旋律的情景……

   人生的路上,因为有你,因为有我,因为拥有每一个缘带给我的感心的快乐,生活就变得美好而阳光明媚。每当我听到《相逢是首歌》这首歌,都会想起朋友的情谊,有一种淡淡的温暖就涌遍全身。朋友的交往不在于距离的遥远,友情的感受不在于物质的给予。与我来说:“朋友的美好只在于彼此之间所感受到的那份温暖的感觉,那种心灵与心灵共鸣的感动。”只因我还拥有这样的感动,生活才会绚丽如花样美丽,只因拥有朋友的友情,生命的花开才会眩目的璀璨。

   孤独的时候,仰望天空,我会想起朋友,寂寞的时刻,低头不语,我会想起朋友;伤心的时候,忧伤泪流,我会想起朋友;疼痛的时刻,忧郁无助,我会想起朋友;快乐的时候,开怀大笑,我会想起朋友;开心的时刻,微笑凝望,我会想起朋友。于是,生命中的感动牵系在朋友的情谊中,心灵间的思念牵挂在朋友的情谊中,淡淡的想念起是朋友的你,淡淡的牵挂起是朋友的你,淡淡的温暖将友情的灯光点亮,温馨地照耀这人生的旅途,拥有朋友的人生不再孤单,拥有友情的生命不在孤独,拥有情谊的生活不在寂寞。人生的路上,我在用心感觉拥有朋友的美好感受,也在用心品味拥有朋友情谊关怀的温暖感觉,相逢是首歌,歌手是你与我,人生路上彼此坚定执着,感动,感谢,感恩,感慨漫漫人生路上——岁月如海,友情如歌!

 
2008-10-20 15:54

如今粗粮被当作绿色食品,被念叨着对肠道环保的种种好处,而在家DIY一份粗粮早餐,本身就是朴素而环保的事。粗粮中的膳食纤维虽不能被人体消化,但可以通肠化气,清理废物,也算是对胃肠的环保嘛。

芝士薯饼

材料:番薯500克、白糖100克、芝士3片、奶油10克、荞麦粉25克、甘粟粉20克。

制作:

1.水煮番薯,弄熟后剥皮、压烂,放入白糖、芝士、奶油拌匀搓透。

2.将番薯搓成圆球形状,来回滚动沾上荞麦、甘粟。

3.用不粘锅煎制或微波炉烹制。

DIY TIPS

花费:单算做一顿的费用,燕麦黄豆饼的材料在1~1.5元左右,而芝士薯饼则要贵一些,约3元左右,各需费时大约10分钟。

购买事宜:燕麦、甘粟等磨碎的粗粮一般在超市或粮店都可以买到。

注意事项:黄豆在打浆之前需要用水泡过夜。

燕麦黄豆饼

材料:黄豆20克、燕麦5克、甘粟5克、小麦粉15克、糯米粉15克、白糖5克、盐2.5克、蘑菇精5克。

制作:

1.把打豆浆剩下的黄豆渣,加入小麦粉、糯米粉及调料,用手揸匀。

2.倒进少量油,待锅热后倒入一大匙豆饼面浆,用慢火煎。

3.在豆饼浆上撒上一些燕麦、甘粟碎,待煎熟后小心用锅铲把它翻过来,煎另一面,均匀煎熟两面。

4.把煎好的饼用铁筒裁压出齿边圆形即可。

 
2008-10-16 10:08
每个小摊。摊主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因为这种手艺活很简单,我一般对让谁擦鞋并不在意。但是对其中一个人例外。那是个相貌普通的女人,看上去年龄并不算大,可头发总是乱蓬蓬的,衣服也很破旧,这样邋遢
的人。估计鞋也不会擦得多干净。
    那天,公司楼下修下水管道,在艰难地走过那片泥泞之后,我的鞋子已经沾上了一层薄薄的水泥浆。我急着去给皮鞋做清洁,却不知为何,偌大的空地上只有那个我从不光顾的擦鞋摊,女人的旁边还有一个正在做作业的小孩。没有选择的余地.我只好把鞋交给这个女人。
   女人动作很麻利,擦得也很干净。当我打算付钱时,却发现钱包没带。我尴尬.极了,“实在对不起,我……我忘记带钱了。要不,我明天给你?”我支支吾吾地说道。“这……要不……”女人有些迟疑。毕竟,哪怕是一块钱,对于像她这样在城里辛苦。劳作的务工人员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想到这里,我掏出手机,准备向朋友求助。
    “要不,你帮我儿子检查一下作业吧。”女人回头看看身后的儿子,然后有些胆怯地望着我,眼神里满怀期待,“我的儿子成绩不太好,可我和他爸又没多少文化’……如果你觉得一块钱不够,我可以一直免费为你擦鞋,直到你满意为止。我们辛-苦点儿没关系,孩子的学习不能耽误。现在这样,已经够让他受苦的了……”女人.说不下去了,拽起衣角擦着眼睛。   
    那一刻。我被深深打动了。这个为了生计在城里做着最底层工作的女人,竟然希望。能雇一个人为自己的儿子检查作业。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其貌不扬、满面风霜的女人看上去那么美丽。    .
    那天,我非常认真地为那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儿子检查了作业,同时也收获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一次感动。此后,我经常顺路去给那个孩子检查作业。只因为他的母亲用一块钱佣金让我看到了世上最深沉的爱。
 
2008-10-06 14:37

  

    对我来说,能够给予孩子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真正的无条件的爱,这是使他树立自尊与自信的基础。
    那天,简直太忙太乱了,我和丈夫都忙得晕头转向、精疲力竭的。我们那四岁半的儿子贾斯汀因为淘气而不断受到我们的训斥。在我们几次劝告无效之后,我的丈夫乔治终于忍无可忍了,呵斥他站到墙角去。他立刻安静下来,但是非常不高兴。终于,没过多久,他嘟着嘴说道:“妈妈,我要离家出走。”
    闻听此言,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惊讶,而且。他的话让我大为恼火。“你要干什么?”我不假思索地脱口问道。但是.当我转过身去看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写满了悲伤,那小小的模样,看起来是那么天真,那么无辜,就像是一个天使。
    就在那一刻,我的心感觉到了他的痛苦,并且想起了我小 时候说起这句话时的情景。当时,我感觉自己是那么的不讨人喜欢,是那么的孤独。而此刻,我感觉到,贾斯汀所要表达的远远不止他说出来的这些。我仿佛昕到他的内心在呼喊:“你们怎么能如此的不理睬我?求求你们关注我!我也很重要!请让我感觉到你们需要我,无条件地爱我,永不离开我!”
    “哦,那好吧,贾斯汀,你可以离家出走,”我一边收拾衣服,一边温柔地轻声对他说道,“不过,我们要带上你的睡衣.还有外套……”
    “妈妈,”贾斯汀说,“您在干什么?”“呃,我们还要带上我的外套和睡衣,”我一边把这些东西 装进一个袋子里,放在门边,一边说道,“好啦,贾斯汀,你确实想要离家出走吗?”
    “是的,妈妈,可是,您要到哪儿去呢?”“呃,如果你真的要离家出走,那妈妈也得和你一起走。因为我绝不会让你孤单一人的。你知道,我非常爱你.贾斯汀。”当我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们一直互相拥抱着。“您为什么要和我一起走呢?”他问道。我注视着他的眼睛,答道:“因为我爱你,贾斯汀。如果你走了,我的生活就会永远改变了。所以,如果你真的要走。我肯定会和你一起走的,我一定要确保你的安全。”
    “那爸爸也会和我们一起走吗?”“不,爸爸必须要留在家里。因为我们走了以后。他要在家里照顾你的哥哥埃里克和特雷弗,而且他还要去上班.还要看家。”
    “那仓鼠佛瑞德可以和我们一起去吗?”“不,不可以,佛瑞德也要留在家里。” 听我这么一说,他想了一会儿,然后问道:“妈妈.我们可i以留在家里不走吗?”    
    “当然可以,贾斯汀,我们当然可以留下。”    
    “妈妈。”   
    “怎么啦,贾斯汀?”    
    “我爱你。”
    “我也爱你,宝贝。帮我去做一些爆米花.好吗?”
    “好的,妈妈。”
    就在那一刻,我猛然领悟到了为人母者所拥有的天赋才能与神圣职责,那就是:帮助孩子建立安全感.树立孩子的自尊,而这一切是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看着趴在我怀里的贾斯汀,我深深地意识到我怀里拥抱着的岂止是一个小孩儿.那更是一份无比珍贵、无比纯洁的童贞之礼,就像是一块希望被入呵护、期望,被神奇地塑造成一个充满自信的成年人的美丽的泥土。就在那一刻,我也明白了,作为母亲,我永远都不应该
“逃避”任何机会向孩子们表达:对我来说,郑州儿童摄影他们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重要的,是惹人喜爱的,是上帝赐给我的最珍贵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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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 春药使人很兴奋发狂啊?
 

他们好像都吃春药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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