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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是“黑砖窑”,简直就是“集中营” 本来想安心读点书,但一则新闻搅得心神不宁--山西黑砖窑事件。网络媒体大多用“黑砖窑”来做标题,但我看,这“黑砖窑”三个字定义是不准确的,这哪是“黑砖窑”,这简直就是“集中营”! 对这事不用过多理论辨析,明摆着,在这里,我只提出几个问题: 第一,谁来对此事负责?砖窑窑主当然跑不了,是直接责任人,甚至是不杀之不足以平民愤(当然,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的审判,我说这话只是太气愤了)!但当地的管理部门谁来负责?从消息中看,说这些“黑砖窑”是三无企业,无注册、无税务登记、无资源审批,那么,工商无注册,工商是不是有责任?无税务登记,税务部门是否有责任?无资源审批,国土资源部门是否有责任?此外,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公安部门是否有责任?工人的劳动权益受到极大的伤害,劳动保障部门是否有责任?许多工人都还是孩子,那么妇女儿童保护部门是否有责任?等等等等,这么多部门都失职,那么这些部门的主管领导是否有责任?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是否有责任?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几个黑心窑主身上就万事大吉了,这让人不服--如果这么多部门都发现不了问题,都管不了这几个窑主,要这些部门干什么! 第二,关于国家赔偿问题。此次事件不能看作是简单的劳资纠纷,而是涉及到刑律的问题,十几岁的孩子被人强掳强卖到砖窑,几年都拿不到一分钱,任其生死,甚至毒打致死,成为现代奴隶,让黑窑主拿出钱来赔,怕是赔不起,这些孩子所受到的身心的摧残,应由国家来赔偿,虽然国家赔偿是拿纳税人的钱,但相信大家不会有怨言,我们可以在出钱赔给这些家庭和受害人后,再理直气壮地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者的各种责任。 第三,坚决反对所谓“河南人就该遭此报应”的说法。这次事件,决不能只看作是河南人如何如何,这是整个中国人的耻辱,甚至是整个世界的耻辱。如果细分起来,从已解救的人来看,其中包括12个省市区的人,只不过河南失踪的孩子最多,达到千人以上,想想啊,一个孩子就牵系着一个家庭,身为父母,焦急的心情难以言语啊,这种事发生在任何家庭,就等于塌了天啊,这是灾难,与在哪个省有什么关系?!而且,河南的孩子被骗到了山西,是河南人的错吗?狭隘的地域情节,什么时候从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变成了“省域主义”?如果照此推演下去,那么所有的事都会与已无关,最终受害的将是我们每一个人。 从影响的范围和牵涉的人数看,从事件的恶劣程度看,此事绝不亚于孙志刚事件,在此,我着重呼吁:把此事件当作国耻来对待,从这件事开始,再次推动我们宪政体制的进步,以保护我们每一位公民的“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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