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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化革命到“文化革命”
2007年05月01日 星期二 16:44

從文化革命到“文化革命”
—“五四”之側面反思

中國 朱學勤

本文為講者提供之參考資料 實際發言內容以現場為準

  從新文化運動到五四,最為響亮的口號是文化革命。二十世紀中國,恰好有兩個文化革命。第一個文化革命可以不打引號,可以直述其義:從二十世紀初梁啟超、胡適到魯迅,從“新文化運動”,一直到“五四”。那個一、二十年代裏面,基本形成文化革命的理想,中國的出路不是制度選擇,而是中國的文化老根腐爛,要革這個文化的命。第二個文化革命就得打引號,恰是我們最熟悉的那個“文化革命”,所謂1966年開始1976年結束的“文化革命”。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的是對後一個“文化革命”的否定,無非兩個層面,一個是政治上的層面,有中共中央作出的那個歷史決議。還有一層是知識界的普遍否定,到目前為止還遠遠不夠。但是這個知識界的否定,局限在後一個“文化革命”本身,尚未打開歷史縱深。所謂歷史縱深,即我今天想提出的問題:打引號的“文化革命”,與此前知識界二十世紀苦苦追求的那個不打引號的文化革命,有沒有內在的聯繫?

  我們首先看在1640年以後世界近代歷史上的英美革命,我稱它們為小革命,不是大革命。為什麼說是小革命?英國有政治革命,殺了一個國王,迎回一個國王,國王復辟再把它趕走,最後把這個國王的女婿和女兒請回來,這就是長達四十八年的英國革命過程,最後終結在1688年的“光榮革命”。它確實是革命,殺了國王,觸動了當時的政治制度,甚至觸動了當時經濟領域裏面的財產關係,但是它在1688年以後,馬上就用國家立法的形式確定下來:無論是國王、政府乃至革命以後成立的新政府,他們的手不能夠摸向人們的信仰領域,政治權力不可以進入文化領域。1688年“光榮革命”以後的第二年,英國議會用立法形式通過了一個《容忍法》:國王要容忍自己治下臣民保持與他不同的宗教信仰。允許不同的宗教信仰,實際上就是允許不同的精神選擇。1688年以後,他們做的第一件事,是制止革命的野馬撞倒柵欄,衝向文化領域。革命迫不得已在政治領域發生並波及到社會領域,但是不能進入到第三階段,闖入文化領域,故而可以稱其小,“小革命”。

  美國革命更加“小”,它反的是英國殖民統治,只有政治革命,沒有社會革命,更沒有文化革命。它不是在思想領域裏發生,也不是在社會財產關係領域裏發生,僅僅是一場政治變動。政治變動非常深刻,以至於出現近代歷史上第一個大國共和政體,第一個以成文憲法建立的憲政秩序。但是,與1787年憲法同時通過的第一修正案就規定:議會無權制定干預公民精神信仰的法律。這一條幾乎與英國革命後的《容忍法》如出一轍。我說美國革命“小”,是相比英國革命來說,只有政治革命,連社會革命都沒有,更無須談文化革命。英美的革命它們內在有不同的地方,但如果找他們共同的特徵,那就是:只能有政治革命,迫不得已可以由社會革命,但千萬不能有文化革命,而且要以立法規定:文化不能碰,反革命不能碰,革命者也不能碰,文化可以演變,不許革命。

  法國革命、俄國革命就不一樣了。按照大陸教科書說法,1789年到1790年第一階段,所謂大資產階級執掌革命領導權的階段,充滿妥協,不徹底。第二階段吉侖特派掌權,也不徹底,還有妥協。最徹底最富有不妥協精神的,是1793年到1794年的雅各賓專政,整整一年。雅各賓黨人稱自己比前兩個階段激進、徹底,就在於他敢把革命伸進人的靈魂,伸進人的精神王國,要徹底改造人性,創造革命新人,故而他們把自己當政的這一年稱為“共和二年的文化革命”。這是“文化革命”這一辭彙在近代歷史上首次出現。

  中國人搞“文化革命”前的二百多年,法國人已經義正詞嚴地搞過文化革命了。有些做法非常相像,強迫人民改變宗教信仰,革命本來是打倒舊時代的政教合一,但革命到了最深入階段,卻是以革命的名義重建政教合一:公民理性教,羅伯斯比爾成為這一新教的大教主。革命所到之處,老百姓也開始改自己的名字,就如我們“文化革命”的時候坊間流行改名字,如:張衛東,李衛青,毛衛彪等等;路名也改,要把使館集中的東交民巷要改成反帝路,或者反修路;撲克牌上的四個老人頭,他們改,我們也改,改成革命的聖賢符號。法國人那個時候就認為自己是“大”革命,不是“小”革命,大就大在革命從政治進入到社會,從社會進入文化領域。法國革命的邏輯是:沒有社會革命無以保障政治革命勝利成果,沒有文化領悟裏的靈魂革命,則無以保障社會領域取得的成果。這是法國革命的邏輯,從中可以看到中國二十世紀繼續革命的邏輯。

  俄國革命我們現在只記得攻打冬宮的電影鏡頭。實際上俄國人到後來搞得天翻地覆,也是文化革命,要塑造蘇維埃一代新人,與過去的文化傳統徹底決裂。到今天,這場“文化革命”留在大陸政治文化裏面還有一個殘餘符號,學校、教師習焉不察,還在流傳,天天講、月月講、年年都要說的那句話:“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教師是傳授人類知識的人,但是傳授知識與改造靈魂這兩者之間有一道嚴格的界限,不能混為一談。到目前為止,我認為沒有一個社會職業可以做人類靈魂工程師,除了中世紀的教士。把中世紀色彩如此濃厚的一個口號,延伸到俄國革命、中國革命,這不僅證明這兩場革命的內在聯繫,還證明這一類革命是誤入歧途。

  我們大致可以看出上述兩類革命的區別。前一類,是走出中世紀的革命,實現政教分離,這是中世紀和現代社會根本差別之一。後一類,以與傳統決裂的形式,大規模複製它欲與之決裂的那個傳統當中最不好的部分:政教合一。以革命的手段,現代化的面貌,來恢復中世紀的政教合一,這就是法國革命,俄國革命乃至我們中國從“五四”以後,幾代知識份子夢寐以求的文化革命的理念核心。

  從1840年“鴉片戰爭”到1898年“戊戌變法”,將近六十年,中國知識份子以英美為師,逐步認識到中國落後,關鍵是制度落後,這樣才有“戊戌變法”一個驚天動地的大事變。“戊戌變法”變什麼?直指制度本身。六十年一個甲子,知識界的追求是正確的。變法失敗並不說明此前追求方向的錯誤。後來是怎麼走向岔路的呢?

  梁啟超逃亡海外,總結“戊戌變法”失敗,他不是把這一場失敗承認為政治失敗,原因之一,是康、梁集團政治上的幼稚、操切、失誤,而是大而化之,上升為人人有份的文化原因,是整個民族國民氣質有問題。一場政治失敗中的人謀不臧,泛化為全民族人人有份的文化失敗。梁的作品我都非常欣賞,但是這一點我不能同意。他是“戊戌變法”之後,用文化原因總結制度創新失敗的第一人。梁啟超之後有胡適,胡從美國留學回來,橫濱換船時看到1917年7月張勳復辟這一新聞,痛心疾首,突然悔悟,說中國的根本問題不是制度,而是人的素質,文化觀念問題。此次返國二十年不談政治,要用新文藝塑造新國民,如此宣導“新文化運動”。“新文化運動”當中湧現的第一闖將是魯迅。魯迅在日本留學,日本正熱衷討論國民性這個帶有種族主義氣息的問題,他受這一影響,回來後一輩子信守這個改造國民性問題:中國的問題不是制度,而是文化,文化關鍵在老百姓的國民性格。“新文化運動”就此潛伏下文化要革命,中國的根本問題是文化革命這一肇因。

  到“五四”運動,受激於外部刺激,一個急劇轉向,結束了此前中國知識份子以英美為師的制度追求,開始了以法俄為師的文化革命追求。這個文化革命呼喚了一代又一代的知識份子,無論是“一二九”一代,還是此後內戰時期參加革命的那一代,乃至於1949年以後參加革命的第三代,這些知識青年中一些優秀成員之所以參加革命,之所以擁護革命,原因之一,是這場革命是中國近代以來最為深入最為徹底的革命階段,具有有改造文化、改造靈魂這樣一種攝人心魄的道德吸引力。

  1966年毛澤東悍然決定發動“文革”,有當時具體的政治原因——他認為大權旁落,要把落到劉、鄧手裏的政治權力拿回來,這個判斷當然應該否定。除此之外,你不能否定的就是,毛澤東內心深處一直有一個長達六十多年的文化理想在發酵。毛澤東是“五四青年”,飽吸魯迅這些文化大師灌輸給他這樣一個觀念:一個國家的興盛不在於制度,而在於文化,在於國民性改造。故而“文化革命”不僅有政治目標,還有文化目標:鬥私批修、靈魂深處爆發革命。在這個意義上說,我認為毛澤東並不是因為背叛了“五四”理想才發動了“文革”,恰恰相反,他忠誠於“五四”的文化理想,才發動了“文革”。今天大陸知識界否定“文革”是完全必要的,但在否定中切斷毛澤東的這個思想脈絡,僅僅認為是他個人的錯誤,或者是一個壞女人再加三個壞男人的罪惡,這樣的否定太膚淺,不利於打開“文化革命”這場慘禍的歷史縱深。

  毛澤東總結自己一生,把發動“文革”這一件事和打倒蔣介石這件事並舉,為什麼如此鍾情自己的“文革”?念茲在茲,堅持認為這才是他一生追求的最終理想。跟著我爬雪山過草地的這些老幹部們,你們只有政治目標,你們要奪江山打天下,你們不知道我帶你們爬雪山走草地之前,“五四”時代就已經形成的文化理想,比這個目標高遠得多。過了這個雪山,爬了這個草地,得了這個天下幹什麼?不是享福,而是繼續革命,把政治革命引向社會革命,再把社會革命引向文化革命,要在六億中國人的靈魂深處爆發革命!今天知識界否定“文革”,遠遠沒有到位,沒有把毛澤東打引號的“文革”與前面還有一個不打引號的文化革命聯繫起來。只有挖到這一步,才能有效避免二十一世紀中國如此慘禍再次發生。故而我的看法跟知識界大部分人看法不一樣,我認為中國的打引號的“文化革命”之所以發生,有毛澤東個人罪孽,也有一場政治陰謀,但它由來有自,還有一條更為長遠的歷史線索可以挖掘:至少應該追溯到“五四”前後幾代左翼知識份子的文化理想,幾代人都不滿足於政治革命,要把政治革命越過文化柵欄,引到文化領域,引到人的靈魂深處來。魯迅也罷,茅盾也罷,郭沫若也罷,巴金也罷,你們找找幾代左翼知識份子的共同理想,核心是什麼?都是在追求這個文化理想,不打引號的文化革命, 積極參與引爆後來那場打引號的“文化革命”。等到1966年“文化革命”來了,狼來了,這才驚呼不僅僅是觸及我的皮肉,怎麼還要觸及我的靈魂?這是人類歷史上最野蠻的武化大革命!如此驚呼,錯了沒有?沒錯,當時是這樣,今天應該聲討。對了沒有?也沒對。觸及你們靈魂的這場革命,恰恰是你們不斷呼喚的結果。狼來了,平時諄諄教導的學生為什麼會變成那麼兇狠的狼崽?那是喝你們灌輸的狼奶長大的啊!後一場打引號的“文化革命”和前面那個不打引號的文化革命,對知識份子意味著什麼呢?是“木匠造枷夾自家”。只是這個木枷,幾代人你一錘我一煉的把它鍛造成功,最後套上脖子,啪嗒一聲扣上扣子,押到街上去遊鬥,這才喊了起來!當然是內心喊,不能公開喊:不對,毛澤東你搞錯了。殊不知毛澤東是飽讀你們的文學作品、你們的文化理想才走到這一步的啊。故而毛澤東也覺得冤,我執行了你們的使命,你們卻不領情,齊聲反對我?

  1976年“文革”終於在政治上結束。結束以後,大陸知識界緊接著出現文化熱大討論。“文革”結束了,文化熱大討論開始了。打引號的“文革”在政治上被否定的,不打引號的文化革命在思想上並沒有結束。你看“文化革命”、文化討論,共用一個邏輯前提,弄來弄去都不在制度上下功夫,而是在文化上下功夫。文化熱討論的那個命題也是說,中華民族之所以落後,有可能被開除球籍,千錯萬錯,錯在我們是黃河文明,錯在此前有個孔子,有個孟子。孔子、孟子創造了儒家文化,還是這個文化束縛了我們!文化熱是在“文革”結束的背景底下展開的,但是文化熱的邏輯指向和“文革”指向在否定中有肯定,在決裂中有聯繫。從某種意義上說,文化熱討論是以否定“文革”的方式延續了“文革”的精神內核:文化決定論,而不是制度選擇論。

  當初推出文化熱討論的時候,始作俑者或許內心清醒。剛剛結束“文革”,形勢還不寬鬆,不能觸及制度層面,沒辦法正面討論制度選擇,只能撫其後背,討論制度和文化之間的聯繫。這一點不能苛求。但是悲劇就在那裏,始作俑者是一個話語策略,跟進者眾,慢慢弄假成真,真認為可以討論的,是正確的討論,正確的討論,就是唯一的討論;真認為我們民族的落後,現代化的障礙是要由孔子、孟子、儒家文化負責。這個文化決定論即此發生,演變到後來就變成滑稽,出現一場“荊軻刺秦王”的鬧劇,不刺秦王刺孔子。起孔孟於九泉之下,他們能接受這個責任嗎?這是真正的冤枉了。三千年前的三兩個思想家,怎麼能夠為三千年以後的不孝子孫落後於世界來負責任呢?這當中有多少次制度選擇的三岔路口,是你們自己走錯了路?

  無獨有偶。當國內有一部分朋友迷戀文化決定論的時候,海外新儒家也在這個時候進入大陸。只是他們把同一個文化決定論和國內的朋友掉了一個方向:國內認為,中國要現代化嗎?現代化必須徹底地否定自己的文化傳統,只有否定傳統文化,才能建立我們的現代化。海外新儒家倒過來說,你們要建設現代化嗎?這個現代化只能夠從傳統文化的儒家典籍裏面從內向外“開”,“內聖開外王”,從文化裏面“開”出一個現代化。兩邊是以相反的論證,論證同一個結論,不是制度決定,而是文化決定,文化決定了一個民族現代化成敗的關鍵。兩邊吵得一塌糊塗,共用的邏輯前提卻是一致的,同一個文化決定論。而這個文化決定論從“五四”到“文革”,已經在中國大地上展示過它的邏輯後果,剛剛結束,大家還在咬牙切齒地詛咒。“文革”否定了,“文革”的靈魂在文化熱討論當中卻延續了下來。走到今天,我不得不認為,妨礙中國認識現代化癥結所在的人,不是工人,不是商人,也不是魯迅筆下所謂最愚昧的農民。最近北京大學全國人大研究中心主任蔡定劍有一個報告,他到農村去做長期調研,調研結果發在南方週末一個整版上。他的這個報告告訴大家什麼?就是農民是否有民主參政的熱情,不取決於他們的文化程度,不取決於他們是阿Q,還是趙老太爺,而是取決於他們的利益覺醒。阿Q不讀阿Q正傳也明白,他那一畝三分地是最後的底線,不能被人無償圈佔,因利益衝突,而不是國民性改造,他自然而然會產生民主要求。蔡定劍的這個報告用非常實證的社會調查,否定了幾代知識份子共用的文化決定論。工人也是如此,商人更是如此。真正讓知識份子自己糊塗起來的,就是他天天在書齋裏打交道的這個觀念呀、精神呀、符號呀、文化呀,他把自己書桌上的這一攤子,看成是中華民族現代化的一個決定性的前提了。文化是重要因素,但不是決定性因素。文化無高低,制度有優劣。歷史是在知識份子觀念視野的背後展開的。一個民族的落後,是菁英的落後,而菁英落後的標誌之一,是成天埋怨民眾落後!

  一個國家的現代化,文化傳統、經濟體制和政治制度,這三者有聯繫,也有相對獨立性,可以並行而不悖。也就是說,當一個國家,它的文化並不發生翻天覆地的革命的時候,或者一個地區,反過來是保護傳統文化,舊有的傳統文化跟憲政民主、市場經濟可以並行不悖,可以嫁接在一起。我常說我們中國,有兩句話。第一句是:上帝不仁,居然讓中國人在一百年裏面飽嘗世界上其他任何民族沒有受過的那麼多苦難。但是第二句話是:上帝有心,它在同一塊無文化土壤上,放置三個制度模式,讓中國人哪一天明白過來自己看一看,文化是不是決定的?制度是不是可以選擇的?第一個制度模式在大陸,經歷過從“五四”以來幾次文化革命,打引號的,不打引號的,傳統文化破壞的差不多了,你看看它的制度選擇,你看看它的憲政民主,你看看它的政治文明程度,是不是就是傳統文化破壞得越厲害,憲政民主就越扎實,政治文明就是越進步呢?相反,看看香港,香港沒有發生過文化革命,但是它有自由經濟,它有傳統文化。我到香港去幾次,香港市民文化上的傳統色彩遠遠超過我們大陸老百姓,但是香港在1949年到1997年這個期間取得的經濟成就和社會文明讓大陸人自歎不如。再看臺灣。我舉一個親身經歷的例子。我有一個親戚,多少年不能來往,1997年聽說我到中央研究院訪問,開著車接我回去,一家老小三代吃一個團圓飯。吃飯以前是政治生活,看電視辯論。那時臺灣的幾個黨派候選人堵在電視上演說,拉民意選票,然後就是老百姓做自己的政治參與選擇。四個中年人,三男一女,四個不同的投票方向,而且在吃飯以前,就當著我一個大陸來的親人的面,吵,罵,罵得面紅耳赤。跟我熟悉的“文革”時期一家分成幾派,夫妻吃不成一桌飯一模一樣。那個罵,你那個李登輝是個什麼東西。那邊罵,你那個陳水扁不是個玩意。第三個又罵誰誰誰。這頓飯我還吃得下去吃不下去啊?你們因為引進民主制度,一家兄弟親情倫理關係全破壞了,值得嗎?飯做好了,老太太說上桌吧。一上桌完全是中國傳統的習慣,老大坐當中,右手是大陸來的客人,對面是老二,老三、老四,長幼有序。酒杯一端,先敬老太,第二杯敬大陸來的親人,其樂融融。半個小時以前是西式民主,半個小時以後是中國傳統!就這麼一桌飯,使我看到傳統文化不必破壞,也不必從裏向外開,它是能夠和現代政治嫁接在一起的。故而我今天講到現在,只不過是談論一個常識:文化是重要的,卻不是決定性的,決定性的是制度選擇。從新文化運動到五四,從不打引號的文化革命到打引號的“文化革命”,成績大大的有,錯誤也是大大的有,需要我們反思,需要我們超越。

  我先講到這裏為止,接下來歡迎你們提出意見乃至反駁,我們在討論中再深入這個話題的縱深?下面我想把話題交給現場的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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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04日 星期五 09:17
传统文化并不是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五四”时期“砸碎一切旧传统”的做法精神值得崇敬,也是民族危亡的迫切使然,我们对先贤的精神表示崇敬,但现在再来评判,“五四”新文化运动确有“矫枉过正”之嫌。并不是中国传统文化让中国人打败了鸦片战争,让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我们这一代应该冷静客观地看待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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