祷伊草-任俊龙-The Fan of Arse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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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8 00:53
从今天开始百度空间停止更新,转移至http://www.bulaoge.com/?renjunlong
 
2007-11-18 00:52
  时间过得可真快,距离最后一次更新005老爸老妈的浪漫史之太古宙始太古代(又又又续——任俊龙于2007.10.17 23:33)已经整整一个月过去了。
  
  在这一个月中发生了很多事,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工作中所负责的项目发生了一些变化,又要开始一个新的项目了,所以时间也就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充裕。
  
  今天结识了一位新朋友——Joyce(来自豆瓣:http://www.douban.com/people/better-joyce)。她也喜欢这部片子,也希望我能够继续写下去,而且还要求保证质量-_-!!
  
  嗯。长久以来没有想过把这个当作一个任务,而是作为一种休闲。所以更多的时候比较随性,或者说比较散漫的那种流水,不过说起来呢,项目紧也不能完全作为一种托辞,时间嘛,总会有点的吧。
  
  就和上次与刘旭东聊天的时候所说的那样。
  
  ------------小小分割一下下咯------------
  
  刘旭东(*********) 20:52:05
  感冒了 嗓子疼
  刘旭东(*********) 20:52:08
  今天交规考试一次通过 呵呵
  任俊龙(*********) 20:52:18
  你还有功夫考本啊
  刘旭东(*********) 20:53:02
  怎么没工夫?
  刘旭东(*********) 20:53:36
  时间就像女生的乳沟 挤一挤总会有的
  任俊龙(*********) 20:54:52
  我要是使劲挤一挤 也应该有点吧
  刘旭东(*********) 20:55:06
  你都能挤出来了
  我更没问题
  刘旭东(*********) 20:55:12
  怎么可以比你差
  刘旭东(*********) 20:55:13
  哈哈
  
  ------------小小分割一下下咯------------
  
  这次应该到达太古宙的古太古代了,什么是古太古代?嗯,wikipedia吧!总之就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一段时间就好了。
  
  只是我觉得这个地址年代的划分和这部剧很配,所以才这么一说嘛!其实我后来也不想继续用这个,或者简单说是因为我也不知道这部剧会拍到何年何月去,所以以后岂不是会开始了未来时代?这就是在WORD文档里写东西和在BLOG里更新的不同,如果让我把各处所有的内容重新改一遍标题,我的娘唉,还是忍了继续将错就错下去好了。
  
  前面的全都是些废话,对不对,对不对?当然了,一个月过去了,记忆变得模糊了,还是让我慢慢进入状态吧。
  
  讲故事的泰德明显没有哄过孩子睡觉,两个小宝贝聚精会神的在听着老爸老妈的浪漫史——呃——前传!
  
  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泰德的故事讲得还是不错的。
  
  人们都说当一个人擅长于讲故事的时候,他已经老了!我不知道这样的话是否正确,但是我却能够想得出来,如果没有足够的阅历,讲出来的故事的确也会乏味些。可以说每个人都会讲故事,只不过要看讲得好还是不好吧,跟做饭是一个道理。
  
  泰德讲的故事之所以我爱听,并不只是因为这是一部打发时间很有效的情景喜剧,而是其实剧中的人物所做的一切每一个年轻人都或多或少有做过一部分,他们所说的那些话大家似乎也都或有类似。
  
  人总是有猎奇的心理的,这种猎奇又分为两部分,一种是看那些我没有做过别人做过的,这是新鲜;另一种是我做过的别人也做过的,这是借鉴。
  
  两种情况下,只要对方的故事稍微有点乐趣,通常人们都会津津有味地听着,再好些的便会津津乐道地传播开来了。
  
  显然泰德的故事应该属于第二种,而且还是值得人们津津乐道的。
  
  第一季第一集中泰德求爱失败了,至少从当前来看应该是失败了,他吓到了罗宾。这个时候我们还只是知道泰德是怎么想的,而不完全清楚罗宾的状态。
  
  泰德看到马修订婚,心理平静了多年的静潭中像是丢进了一枚石子,一开始的时候仅仅是圈圈涟漪,到了岸边却变化为巨浪,时时敲击着泰德脆弱的神经。
  
  印证了那么一句话:“当外部的变化大于内部的变化的时候,风暴将在内部产生。”
  
  泰德突然之间变得主动,又突然在被拒绝之后退缩,都是外部变化大于内部变化的表现,因为他还没有来得及做好准备就已经匆匆提刀上马准备战斗,不被掀翻才怪咧。
  
  通常人们也会犯这样的一些错误,或者不是叫做错误,而是大家也都有同样的想法。当冲动吃了闭门羹的时候往往会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
  
  基本上人都有两个最大的难以克服的缺点:懒惰和胆小。
  
  名词解释:
  
  懒惰:懒惰是一种心理上的厌倦情绪。
  
  胆小:胆小是一种心理上的畏难情绪。
  
  可见,这两大缺点都是来源于内心的某种情绪,而只要是情绪都是可以由人来控制或是调节的。
  
  冰心在《往事二》中说:“我自然不能再懒惰,至少也须敷衍敷衍。”看上去很好笑,其实已经是一种进步了,至少在发自内心的不把一件事情当作完全的不能够,走出这一步,往往意味着心里的结已经在慢慢打开了。在这个过程当中,自然也就克服了胆小的毛病。
  
  懒惰与胆小其实是一码事,人因为不敢而变懒,人因为敢而变不懒。
  
  泰德从此也便开始了主动追求女孩儿,打破了心中的坚冰,便不再有可怕——但须坚持。
  
  泰德从“我想我爱上你了”变成“我不会给她电话了”,正是由于他又变得懒惰与胆小。他给自己的理由是:“我并不是爱上了她,我只是暂时爱上了结婚这个抽象的概念。这个跟罗宾没有什么关系的!”可是当他在咖啡馆里偶遇罗宾的时候,你却能够从他脸上的表情中看得出,他在乎!
  
  他当然在乎了!
  
  “我能感觉得到,我爱上了她,他就是我未来的——老婆!”
  
  几秒钟之前他还再说着没关系不打紧的话,你还相信这是真的么?当然不是真的了!人在情绪波动的时候总是会说一些傻话,做一些傻事,恋爱中的男人女人更是如此,谁也脱离不了。
  
  瞧瞧泰德那心急如焚的表现吧,我相信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他现在激动的心情。所谓的“柳暗花明又一村”,犹如否极泰来。
  
  “中央情报局长”莉莉此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闺蜜们总是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旁敲侧击,隔山打牛,比针尖麦芒硬碰硬要有用的多。
  
  看到这个时候,要提醒一下各位了。
  
  如果你是个女孩儿,当突然之间有个男娃子跟你套近乎的时候,你一定要小心,或许他的目标却在你身边;如果你是个男孩儿,当突然之间有一个女娃子跟你没来眼去的时候,你更要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不光是你一个人会干的!
  
  “对不起,其实我爱的是他(她)!”这句话的杀伤力比“我不爱你!”更厉害,是不是?
  
  从罗宾处打探来的消息对泰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以下就把这一段对话摘下来吧。
  
  莉莉:“你觉得泰德这人怎么样?(So, what do you think of Ted?)”
  
  罗宾:“他不是一般人。(Ted's something else.)”
  
  泰德:“我觉得这是一个褒义词,别的男人都很一般,而我很不一般。(I'm gonna spin that as good.Lots of guys are something.I'm someting else.)”
  
  罗宾:“有些过于主动了。(Comes a little strong.)”
  
  泰德:“但这是我魅力的一部分。(But that's part of my charm.)”
  
  莉莉:“但那是他的魅力。(But that's part of his charm.)”
  
  罗宾:“当然,他很体贴,很有魅力,只是……他的态度太过认真。我现在需要的是更加随意的关系。(Oh,totally.I mean,he's sweet,he's charming,he's just looking for something a little bit more serious than I am.I mean,the most I can handle now is something casual.)”
  
  莉莉(略带无奈的勉强笑意地点头称是)
  
  罗宾:“你不会告诉别人吧?(This stays between us,right?)”
  
  莉莉:“开什么玩笑?我的口严着呢!(Are you kidding?This flapper afford knocks.)”
  
  泰德:“她想要随意点,我可以很随意的。我是一颗随意的原子弹!(She wants casual.OK,I'll be casual.I'm going to be a mushroom cloud of casual.)”
  
  以上的对话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1.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结果一般都会是天下尽人皆知。
  
  2.女人是左半球大脑人类,男人是右半球大脑人类。
  
  3.爱情中的主人公一般分为“女王”和“奴隶”。
  
  4.原子弹不可能是随意的,或者说根本不可能。
  
  5.(对了,在这里添加上你想说的吧)
  
  认真与随意,男人与女人,这样的故事有很多种版本,不论版本的新旧与好坏,大致上都是同样的结局:抱憾终生!
  
  泰德最后总结出了这次出师不利的原因:“你们知道吗?这是个游戏!虽然我很想跳过过程,直接到达幸福圆满的结局。但如果不去玩这个游戏,永远也到不了最后。”
  
  泰德找到了问题的根源所在。
  
  我和绝大多数的男人一样,去商场购物的时候——这个例子极为的不恰当,但是我觉得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例子了——总是在迈进商场大门之前,已经想好了要买什么,甚至如果是我熟悉的商场,我会直奔柜台,拿了就走(哦,对了,还得付钱,这一步骤不管男人女人都得一样);可是女人们却绝大多数不会这样,尽管她们知道自己要买一瓶洗发水,却一定要先到食品部去逛一圈,而最后从商场里出来的时候只拎着一瓶洗发水。
  
  这就是女人对于过程的享受,男人们却不这么认为。
  
  尽管大家的心里都有着同样的目标,在奔向目标的路途中却不禁意的走向了不同的道路。就和拍照的时候一样,有人虚化前景,有人虚化背景,不同的情形下都能够成就完美的作品,但完美的作品绝不会两次同样出现!
  
  一个故事有着不同的演绎方式,或许你适合的是这一版本,而他适合另外一个版本。
  
  泰德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终于找到了一条捷径:“安排”一场“偶遇”!
  
  任俊龙于2007.11.18 00:42
 
2007-10-18 22:59

明天是纱纱的生日啦,今天晚上跑去给纱纱买礼物。

折叠自行车咯!已经嚷嚷很久的愿望在今天晚上就能够实现了。

没有能够成为一个惊喜,源自,天天加班到很晚,两个人实在太忙碌。

车子一到手,纱纱便爱不释手,从店里一路骑了出来,直到被管理员阿姨叫停下来才偷偷的吐吐舌头。

走到了店外的路上更是撒了欢儿,根本不让我碰车子哪怕是一丁点儿。

看着她在黑夜里慢慢地骑着车子前行,我在加快脚步后面紧紧地跟着,生怕万一一下子没有掌握好平衡给摔着。

过天桥的时候,我推着车在前,丫头却在后边站住不走了,嘟这小嘴说她要骑上去,嘿,还要我在后面推着。

我说这样容易损坏链条,这才极不情愿地下来。

快到了坡顶的时候,前轱辘刚刚压过线,纱纱就一跃上了车,一溜烟儿的骑了出去,一点也等不及。

我在旁边扶着一直到下坡,我先说不要撒坡儿,容易损坏闸。

纱纱狡黠的笑着,不想让我骑你就明说,你是不是想骑啦?

我看着她好笑,就没有说话,就这样一人握着一只把一直走下了天桥。

不用想也知道,下了天桥哪还由得了她呀,骑上车子还想玩撒把,然后突然打个冷战,说:“好冷啊!”

嘻嘻,好可爱的纱纱呀。

 
2007-10-17 23:40
  又是一次关于“暗示”的片段。
  
  在罗宾家门口,泰德展示了自己高超的握手技巧,罗宾也非常大方的给予了泰德赞美之词,可是泰德并没有发现这一超长时间的握手背后隐藏着某种暗示。
  
  真是讨厌,又是暗示!真的有暗示这种东西存在么?
  
  当马修和莉莉这一对儿听说了此事之后,顿时惊诧莫名,不晓得为什么泰德连如此明显的暗示都看不出来,那是怎样的一个拖沓的握手啊!老手巴尼仍然坚持着没有暗示这种东西,不过他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泰德应该下猛嘴了。(在画面中一直隐藏着的出租车司机兰吉特此时冷不定的出现,就仿佛动画片希瑞中的那个小精灵,瞪大的眼睛分明表示着一个孟加拉老男人对于爱情的出色洞察力:“那的确是暗示!”)
  
  更加让人不可思议的还在后头,就连酒吧的老板卡尔在过来上酒之余也对泰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是——暗——示!”我们的主人公泰德再一次发疯了:“卡尔,你们当时又不在那里。哥们儿们,你们得相信我,我了解什么叫做暗示,而那根本就不是个暗示!”
  
  一年以后的泰德得到了来自于当事人罗宾的答案:那是一个暗示,当时泰德完全可以去亲罗宾,但是这就是命运捉弄人的地方,无论你有没有策划他都会发生。
  
  泰德,你错过了一次绝佳的机会,所以你只能在20年后和孩子们讲你是如何遇上“罗宾阿姨”的!
  
  关于暗示这件事情,在第一集中一共出现了两次,但是我也一直在怀疑究竟有没有暗示这样的事情,当你对一个人情难自禁的时候,你会采用一些晦涩的暗示来表达么,而对方又能够心心相印的破解你设下的迷局么?
  
  曾经有一些故事也是关于暗示,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浪漫的N中体会。
  
  无字情书的暗示:
  
  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莫名奇妙的来信,邮票倒贴在信封上,他能认出来信封上她的字迹,但是信封里却空空如也,绞尽脑汁想不出所以然的他终于收到了她捧来的一厚摞子白纸,并且送了他一句话:“这次你不必借口没有纸而不回信了吧?”
  
  如果你能够理解无字的天书,你还不能够了解这事件奇妙的爱情么?答案是,当然不了解!还有什么比爱情更让人难以捉摸的事情么?
  
  看手相: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懂得一些星相命理对于一个男人来讲必不可少。我至今仍然记得小时候班里的一个男生号称会看手相,而天天把玩各位女同学小手儿的情形。也许他真的能够从某处略知些说辞,但那些只不过是欺骗小女孩儿纯真心灵的伎俩。在现代社会,如果你不能知道你所属的星座和你心仪的那位有什么相合,如果你不能知道你的掌纹中蕴含了哪些稀奇古怪的故事,如果你不知道塔罗牌中藏着多少惊人的秘密,嗯,注定你和女孩儿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
  
  以前有个小故事说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我来给你看手相吧,然后让女人伸出双手,手心对准男人的眼睛,此时男人并没有充分运用自己能够看穿天地的眼神,而是将自己的双手也伸了出来,和女人一双纤纤玉手十指相扣,掌心相对,念念有词道:“这叫做心心相映!”
  
  看到了吧?懂得这些旁门左道的男人总是能够占到一些便宜的,当然了,如果你懂得“摸金校尉”前辈所著《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您老还是别伸张的好!
  
  谁笨:
  
  另外一个故事是这样说的,女孩儿总是说男孩儿笨,因为跳舞的时候男孩儿总是踩到女孩儿的脚,可是男孩儿始终也想不明白,吃饭总比跳舞容易多了吧,可是为什么在饭桌下女孩儿的脚总是踩到自己?
  
  或许女孩儿真的是有多动症,脚一时也闲不下来,四处咣当,但是想想看的话,这个男孩儿的确笨。可是话说回来,如果男孩儿不笨的话,接下来的情形会是怎么样呢?女孩儿男孩儿四只脚在桌子下缠缠绵绵,苍天,我可不知道!
  
  借书:
  
  女孩儿经常跑到男孩儿那去借书,可是每次借的都是同一本书,男孩儿始终没有明白其中的含义,有一天女孩儿实在忍不住了:“你以为我真的喜欢的是你的书啊?”
  
  同理可证,每次我跑到家乐福去购物,美女收银员都千篇一律的跟我要人民币,我还真的以为她们喜欢的是我的人民币呢!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
  
  嘻嘻,难怪要扣到题上来了哈!一天呀,一个女孩儿和一个男孩儿在聊天,聊着聊着,女孩儿突然不说话了,然后盯着男孩儿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男孩儿直发毛,女孩儿却说:“我觉得你说话的腔调,跟我爸对我妈说话一样!”
  
  好家伙,这下你知道老爸老妈对孩子的影响有多么深远了么?
  
  任俊龙于2007.10.17 23:33
 
2007-10-13 19:08
  第一次约会非常完美,看上去两个人是那么相配,就连笑容都是如此默契,可是,仿佛泰德又搞错了一些什么事。
  
  将罗宾送到家门口的时候,泰德没有吻别。
  
  尽管第一次约会便做出这样的动作似乎有些不妥,但我想说的并不是接吻本身,而是究竟那个时候罗宾是否给了泰德什么暗示,而泰德对于突入而来的爱情又是如何把握的?
  
  马修,莉莉,巴尼,甚至那个诡异的出租车死机都对此发表了异乎寻常一致的看法:“接吻不需要暗示!”
  
  泰德当然还是摆出他那一套完美理论,他并不是没有想到和罗宾做一个让她终生难忘的吻别,而是,他认为,这个时机不对,他一想到那个女人可能就是他未来的老婆,他理所当然的认为他应该让这第一次接吻尽可能的美妙。
  
  当你想要做一件什么事情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事先的计划呢?或许不像诸葛亮那样无论什么事情都要事先备好了锦囊,仿佛天下所有的事情都是剧本里已经写好的一样。尤其是爱情,爱情是不讲道理的,所以基本上所有的预先的那些准备都是徒劳。
  
  男人和女人的想法有很多的不同,男人喜欢万事成竹在胸,女人则喜欢充满幻想与期待。男人们做事的时候趋向于理性的思维,而女人们则希望生活像是过山车,时不时给你一些不同的感受。
  
  所以,没有什么暗示这样的东西,巴尼说的好:“难道一定要她用眼睛眨莫尔斯密码来给你一个暗示么?”不需要!你直接亲上去就好了!!尽管这看上去比较的唐突,或者会被人当作是神经病,可是当我们每一个人在为别人参谋或是出主意的时候,恐怕少不了要这样去说别人,但是在自己身陷其中的时候却采用的是另外的套路。
  
  泰德也是一样,他也认为如果没有暗示就不应该亲!这可以算是对于女伴的尊重么?我想大多数人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应该会选择和泰德一样的处理吧。你想想看,当你把女孩儿送回到家门口——除非你是把她送到了家里等她关了门才离开——然后转身离去的时候,你不需要回头,因为你背后的那一双眼睛正在含情脉脉的看着你,欣赏着你离去的步伐,享受你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的那一瞬间失落。恰是由于如此的意犹未尽,才有下一次见面时的如隔三秋。
  
  泰德说,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疯狂的事情,我总是在等待,在策划。所以当在电视上看到罗宾在大桥上报道有人跳桥自杀的时候,泰德激动地飞一般得跑去KISS HER。
  
  正如泰德手里捧着从餐馆里夺来的蓝色法国小号心事满满地走向罗宾房间的时候自言自语:“我走向那扇门的时候,万般思绪涌上心头,很不幸地,我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唯一一次没有事先做好准备的泰德,被罗宾家的五条狗给吓跑了。这个时候的泰德差一点就慌不择路了,大喊着“不妙,不妙”扭头就冲向了望风的巴尼他们所在的出租车。可是朋友们却没有向张飞当年一样将赵子龙放过而单枪匹马阻挡曹操的追兵,他们拒绝了胆小鬼的临阵脱逃。“你可是穿着西装呢!”当然了这是出自巴尼之口,在他看来,当一个男人穿上了西装之后才能够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一个真正的男人是不会被任何困难所吓倒的。
  
  美丽的罗宾总算在二楼上露出了脑袋,当然同时出现的还有几只狗头,恐怕现在泰德正在准备换鞋上楼吧,先给泰德和罗宾一段单独的时间,毕竟重新的相逢难免有些儿女情长,我们还是不要在一旁偷窥的好。出租车里的巴尼觉得司机兰吉特的名字像是来自于亚洲,所以他好奇地问兰吉特有没有和黎巴嫩女孩儿交往过。不知道美国的出租车司机是不是也需要交份子钱,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需要起早贪黑的在纽约的迷宫里兜不完的布鲁克林圈子,当说到自己老婆的时候,兰吉特看上去是那么的自豪,仿佛忘记了一天的劳累和工作的心酸。“其实我来自孟加拉。”怪不得呢,我说的第一眼看到这位年长的司机同志有些像印度(不是阿三,说到阿三的时候总是觉得应该是个瘦骨嶙峋的家伙)人。
  
  袁博昨天在聚会上刚刚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印度的故事,据说那里的人都有狐臭。哇噢,想不出啊想不出,在一个弥漫着狐臭与咖喱味的会议室里,与一群眼窝深陷的印度人谈工作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所以想必兰吉特的出租车里味道应该也好闻不到哪里去吧。当然了这些只是猜测,我并没有亲自坐在里边,没有亲鼻闻到那来自南亚大陆的气息。或许纽约市政府也像北京市政府不允许在出租车里抽烟一样,制定一个不允许有狐臭和吃咖喱的人做出租司机的规定,所以多虑了吧。
  
  车里的巴尼趁着莉莉去小号儿的时候,质问马修:“橄榄理论是你和莉莉创立的,但是为什么两个星期前79街的西班牙酒吧里将一盘橄榄吃得干干净净?”还记得橄榄理论么?是的,上一篇中我们曾经提到过这一理论。让我们来看看马修是怎么回答的?“你保证你不会说出去的话,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点了份希腊沙拉,莉莉问我能不能把橄榄给她吃,我就说‘当然,我不喜欢吃橄榄’。”当时18岁的处男马修终极一生等待一个可爱的女孩接过他的橄榄枝,所以歪打正着的创立了“橄榄理论”这一歪理邪说,却在朋友圈子里流传开来,于是将错就错,大家都认为这应该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了,直到巴尼揭穿,马修才向莉莉坦白了这一善意的谎言。当他平静的向莉莉表明自己也喜欢吃橄榄的时候,莉莉非常高兴的回应道:“我想我们能够达成共识的!”
  
  看来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是完全的互补,适当的共同点也是必不可少的。说起来互补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便是水火不容,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的微妙,多了少了都不行,就在那一点点度上。
  
  好了,该做的想必泰德已经都做过了,我们回来看看他们俩在干什么吧。
  
  哇噢,泰德在跟罗宾表白呢。“我爱你,罗宾!”泰德的眼神里仿佛噙满了爱神的泪花,那么真诚,那么神圣。可是,这突如其来的示爱却吓了罗宾一大跳:“你说什么?”不是吗?女孩儿们时常妄想的那些惊艳,却在真正到来的时候退缩了;男孩儿们时常安排的那些计划,却在现实中遭受沉痛的打击。
  
  我们都不是圣人,所以我们十次有九次会掌握不到那恰好的时机。
  
  送客了。泰德沮丧地离开了罗宾的家。
  
  在这里有两个细节需要记录下来的。
  
  当泰德希望罗宾在以后跟朋友们提起他的时候不要用“神经病”这个词,但是生气的罗宾仿佛并不在乎究竟用什么词汇。送客的时候罗宾似乎并没有想送到门外,只是在泰德出门后就想把门关上。而这个时候泰德第一次拯救了自己:“你知道回去的地铁站在那里么?”太棒了,成功引蛇出洞,罗宾走出了房门,站在大门口为泰德照亮了回家的路。
  
  当罗宾再一次回头准备回到屋里的时候,泰德第二次拯救了自己,突然转过身来:“我厌倦了单身,我不擅长那个,很明显,你不能跟一个初识的女子说‘我爱你’。但是,我不说的话,感觉很糟糕。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如果一个女人,不是说你啊,只是一个假想的女人,容忍我今晚的所作所为,我认为我肯定能做一个称职的丈夫。因为这才是我的专长,我擅长逗她开心,做个好爸爸。还有养假象中的她的五条狗。还有我的接吻技巧很高,而且我有证人能够证明。”不管这段话有多么的蹩脚,也不管这段话里是多么的思维混乱,但泰德得到了他的GOOD NIGHT HANDSHAKE,注意,不是GOOD NIGHT KISS。

  任俊龙于2007.10.13 19:09
 
2007-10-12 14:34
  罗宾是一名都市新闻记者,或者说是主持人,她所自称的只是些片尾的零碎报道其实很多是没有人关注的非主流信息,比如说“某个猴子会弹吉他”之类的。罗宾并不是一个没有追求的懒散的人,她的梦想里还是一直憧憬着某一天能够报道一些大事件,当她将这一内心最深处的愿望说出来的时候,我们的主人公泰德开始发昏了:“比如,大猩猩能够弹奏贝司?”
  
  这绝对是一句伤害罗宾纯真感情的话,手舞足蹈地表演完之后,估计泰德也看到了在罗宾眼神中流露出的不悦,“抱歉,你真的很漂亮。”
  
  真是脑子里被水填满了,又或者是大猩猩不满意这个笑话肯定踢坏了他的神经。有什么关系么?在得罪了刚刚认识的小妞儿后居然用你真漂亮来打马虎眼。
  
  还记得一个笑话么?
  
  如果一个女孩不漂亮,你应该夸她聪明;如果一个女孩不聪明,你应该夸她漂亮;如果她既不聪明也不美丽,那你就夸她可爱。
  
  照理说,对女孩子们夸奖是一定不会有错的,哪个女孩儿不愿意自己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石榴裙边拜倒无数英雄好汉?
  
  只不过如果泰德懂得怎么和女孩子打交道,那他就变成巴尼了。他居然一边嘴上在说着你真漂亮,可是两只手却在面前摇来摇去,仿佛想证明自己言不由衷一样。
  
  好在罗宾看上去不像是个小心眼的女孩儿,而且第一次见面,泰德的表现恰恰说明他不擅此道,或许正好是罗宾喜欢的那种类型也不一定呢。可是又有谁知道呢,罗宾怎么想,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不过显然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够像罗宾一样能够承受的住这样的玩笑。
  
  比如罗宾那个刚刚被男朋友甩掉的女友,在她的眼中,所有的男人都应该是敌人,仿佛天底下的男人全部都成为那个负心汉的化身,这一刻,他们都是一个人!
  
  帮助女孩儿,或者帮助女孩儿身边的那些闺蜜们总是能够收到好的效果的。中国有句老话,叫做隔山打牛。你或许不需要去直接向她献殷勤,对她周围的那些唧唧喳喳的人同样可以达到最后的效果。
  
  泰德出手了。哦,不,是罗宾出手了。
  
  罗宾将杯中的酒泼向泰德的时候,也偷偷地给他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泰德走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巴尼不知就里,不怀好意的出现,取笑道:“被——据——等一下——绝——了,你被拒绝了!”本想瞧瞧泰德被落井下石之后的沮丧,可是泰德却向把你展示了那张小小的名片。这回轮到巴尼沮丧了。泰德拒绝了和他一起去玩镭射枪大战,而是欣然准备赴美人之约。
  
  巴尼似乎天生就是一个花花公子,而泰德之前只是由于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认认真真谈场恋爱而跟着巴尼四处花天酒地。区别就在那一点点意识,当泰德准备发生一些变化的时候,他将巴尼抛弃了,而巴尼仍然没有做好准备,或许他永远也不会去做什么准备,他的生活中似乎理所应当充满着灯红与酒绿。
  
  于是泰德终于与罗宾第一次约会了。可是这两个家伙似乎并不打算将此刻变为花前月下的甜蜜时光,仍然在毫无顾忌的开着玩笑。
  
  罗宾:“哇,那可是个有美妙屁股的法国小号。”
  
  泰德:“对,所以他看上去很像个‘假阳具’。”
  
  嗨,你会在第一次和你的他约会的时候说这些个字眼么?或许你会想,但你绝对不会说,除非,这一场“约会”是需要你“付钱”的,对吧?(我是说你遇上了风尘女子)
  
  可是他们俩不仅说了,而且两个人都非常喜欢这个玩笑,就是因为一般女孩儿可能不大喜欢这样的比喻,可是罗宾不是一般的。
  
  接下来的事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恐怕也不是常人与常人能够做到的吧。
  
  每一个人都会在怀春期在头脑中描绘一个自己的TA的形象,不论男女,其实常说的那句话“第一眼看上去不来电”就是因为眼前的那个人和你心中向往已久的那个人有差距。
  
  而泰德也不例外,他照例将存在于虚幻中的那个人套在了罗宾身上,喜欢养狗,喜欢喝苏格兰威士忌,喜欢引用“捉鬼敢死队”里的台词,当然还有最美妙的她讨厌橄榄。
  
  这印证了马修和莉莉创造的“橄榄理论”。橄榄理论的原理其实挺简单,全部的解释如下:“他讨厌橄榄,而她喜欢,这就造就了一对完美的情侣!”
  
  其实这条理论的有效性没有什么好说的。它并不是说简单的你不喜欢我喜欢这样的互补,如果是那样的话,狼和羊早就亲亲我我几个世纪了。
  
  橄榄理论中所透露出来的内涵应该是,呃,想起来《编辑部的故事》中的歌词:“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当然啦,放在这里应该是相互理解,相互支撑咯!
  
  其实这一点看上去那样的简单,做起来却非常的困难。
  
  比如说吧,如果我是北方人,而我的女朋友却是南方人,我喜欢吃面,而她喜欢吃米,我喜欢做好饭菜之后马上把锅泡上,而她却偏要等到吃完之后再一起收拾,我喜欢夜里睡觉的时候关上窗户,而她喜欢把窗户留下一道缝,我喜欢吃土豆,而她喜欢吃肉,我喜欢先吃饭后刷牙,而她喜欢先刷牙后吃饭……我的苍天啊,这么多的不同,可怎么办啊?
  
  其实话说回来,就算有再多的不同点,只要大家不互相干涉,问题也不是很大,毕竟这些只是些无关重要的个人习惯而已。
  
  可是如果你要强迫对方改变TA的习惯,这样就必然要出问题了。所以橄榄理论其实说明,人与人之间可以有不同,但是大家彼此应该宽容,这样才能够造就真正的完美。
  
  任俊龙于2007.10.08 14:32
 
2007-10-08 01:20
  莉莉从学校的涂鸦日归来看到马修竟然在做饭,真是一个生活在恋爱中的幸福男人啊。
  
  现在会做饭的女孩儿好像越来越少了,少到,嗯,少到很少的程度,请注意我的手势,THIS LOW!
  
  MAY BE YOU WILL SAY SOMETHING LIKE:"AHA,NO,NOT THIS LOW,IT IS THIS LOW!"
  
  BUT,BUT,OK,YOU ARE RIGHT!I GIVE UP!
  
  总之不论怎么说,几乎所有的朋友里都是男人在下厨房,比方说老大,比方说蓝光,比方说小楼,比方说MILO,ps:川东是不在此列的。
  
  莉莉揭了马修的底,“你上次把眉毛烧光的时候样子还真是奇怪。”WOW!估计是第一次吧,不知道这个第一次是不是泰德也知道。不过马修还是像所有的男人会做的那样“这次我能搞定,这次充满了惊喜!”莉莉大概还没有理解这是男人在给自己找台阶下,她所需要做的其实应该是赞美马修的勇敢尝试,毕竟在经历过一次火燎眉毛之后不留下心理阴影的可能性实在是很低,而我如此确定马修留下了心理阴影则是因为后面的“开香槟”。
  
  马修特意为这次的求婚准备了一瓶香槟,但是接下来的表演可不那么精彩。莉莉看到香槟后非常惊喜,可是马修却不准备依靠一个男人的力量来开启,以至于莉莉失望的说:“OH NO,你已经过了怕开香槟的年龄了。”或许马修曾经有过开香槟的不愉快经历,或许他还未曾有过任何一次开香槟的经历。其实这个想法我是能够体会的,我很爱吃爆米花,但是如果让我脚踩在那个黑黑的大罐子上亲自引爆这颗炸弹(你一定知道街头嘣爆米花的那个大罐子哈?),还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以前我每次都是躲得远远的,除此之外还会用手捂上耳朵。
  
  到了稍微长大一些之后,我渐渐的不是那么很怕了,因为已经可以预估到那一声惊天霹雳的时间,所以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把嘴张开——物理课上应该讲过的哈,遇到打雷的时候最好把嘴张开,那样耳膜两端的气压就可以相互抵消,不至于被雷声震坏了耳朵。其实去嘣爆米花的时候不捂耳朵丝毫不能当作成长的一个里程碑,具体的事实还有另外一件:有一次妹妹倩倩来我家里做客,我带她下楼去,远远的看到嘣爆米花的老大爷脚踩在了黑锅炸弹上准备拉弦儿,我很大无畏地——至少那时候我是觉得我在舍己为人——将双手捂在了妹妹的耳朵上,当然同时也张大了嘴巴。没想到妹妹一转身,过来跟我说,没事,我不怕!
  
  -_-!!
  
  正在此时,砰~~!
  
  我的身体一个哆嗦,在妹妹面前丢尽了颜面,以至于这件事情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家里小孩子群里的笑料。可是,可是每个人总得有点怕的东西是不是,要不然,要不然还有什么意思呢?
  
  最后马修还是在丽丽的鼓励下自己动手打开了香槟,不过代价是,莉莉变成了熊猫眼,弹出的香槟塞儿直接飞到了莉莉的眼睛上。
  
  OH,NO!你看我说你不要强迫一个人做他不擅长的事情吧,他会搞糟的,他一定会搞糟的,只不过糟的程度不同罢了。
  
  SO,不要让我给鱼开膛破肚,好吗?不要让我尝试吃猪大肠,好吗?不要让我把可爱的猫咪抱在怀里,好吗?哦,还有,不要让我一个人和一只青蛙待在一起,好吗?
  
  好好想想,不论你是谁,你也总有自己害怕的哪些东西,对不对?
  
  另一个场景中,泰德在跟巴尼抱怨:“计划一直都是这样……,马修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即使我准备好了,实际上没有,但是如果我准备好了的话,就好象,好像,WELL,我准备好了,可是,她,在哪里呢?”
  
  是不是真的什么事情都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呢?爱情或许是可遇而不可求得,越是准备越是容易失败吧,因为不论你设想了多少种场景,或是为自己准备了多少种幻想,到最后,ONLY ONE WORKS WELL!
  
  泰德或许在自己的脑海里有无数个遇到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的时候的场景,甚至连台词,连动作,连面部表情,甚至连距此五公里外有几只喜鹊在歌唱都设计的异乎寻常的完美,但是终究这些只存在于神经细胞的幻想中,BUT IN FACT,IT IS JUST A PIPE DREAM!
  
  然后,一个转身,绝望的视线中出现一个曼妙的身影。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此时此刻,我真的以为泰德目光注视中的这个女孩儿,就是片子中的老妈了,同时也在想,啊,那这两季的连续剧接下来就开始演俩人缠绵的浪漫爱情长跑么?
  
  可是还没有容得我去多想,泰德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当巴尼提议GO SAY HI时,泰德却说:“我不能就去打个招呼那么简单,我需要策划一下,我要等到她去上洗手间的时候,很战略性地站在自动点唱机旁边……”正当泰德踌躇满志地计划着很战略性的搭讪步骤时,巴尼实在忍不住看这个傻小子空空的WASTE TIME了,“HI,HAVE YOU MET TED?”
  
  与巴尼相比,泰德是另一个极端,就仿佛一头北极熊居然和企鹅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对于巴尼这样的手段,几乎可以评价为以下六个字:“简单,粗暴,有效”,说句实话,是唐突了些,可是在机会转瞬即逝的时候,你还来得及去思前想后么?
  
  我一直在找寻着一些处理事情的捷径方法,但也许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什么方法,尤其是预先准备好的方法。
  
  还好,罗宾也是一个充满了幽默感的人,此时她的答复是:“LET ME GUESS,YOU ARE TED!”哈哈,幸亏不是那个黎巴嫩裔的yasmin“KAL IS MY BOYFRIEND!”
  
  泰德,马修,莉莉,巴尼,当然还有刚来到本地不长时间的罗宾,从此便走到了一起来,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或许为了照顾巴尼的感情,应该把最好的后面加一个“之一”——我已经开始恭喜泰德并感谢巴尼了!
  
  任俊龙于2007.10.08 01:17
 
2007-10-06 03:38

  介绍一下太古宙始太古代,如第一部分中所说,这是地质时代的表述方式。太古代开始于3800百万年,结束于2500百万年。
  
  在这一时期,地球上已经有细菌和低等蓝藻存在。
  
  太古宙包括了始太古代、古太古代、中太古代、新太古代。其实冥古宙也有几个阶段构成只不过太过于久远,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就不做介绍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wikipedia)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之冥古宙》回顾
  
  the year 2030。
  
  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并排坐在沙发上,没有露面的老爸画外音,“孩子们,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美妙无比的故事,是关于我如何与你们的老妈相遇的故事。”男孩儿问“是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而要处罚我们吗?”老爸继续在画外音说:“不是!”女孩儿问:“要讲很久吗?”画外音中老爸说:“对!”然后继续道,“25年前,在我还不是你们的老爸之前,我过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
  
  OK!
  
  当泰德老爹在回忆自己27岁以前的生活时无疑是幸福的,在这段日子里他与自己大学里最要好的朋友马修及马修的女朋友莉莉一起居住在纽约的一个公寓里。
  
  刚一出场的马修和泰德让我差点误会为同性恋,马修那虔诚的表情,泰德那惊喜的神态,真是一个出乎意料的开局啊。
  
  身为建筑师的他似乎还没有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做好任何准备,直到马修请他帮忙预演求婚的时候,他才突然感觉到有点什么不对劲了。
  
  马修今天迈出了他人生中的关键一步,而我呢?
  
  泰德和马修一起经历了太多的共同生活,以至于马修所有的第一次泰德都了如指掌,甚至包括泰德“这是物理学,马修,下铺动的时候上铺也会跟着摇动!”泰德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的肢体语言出卖了他,他甚至在那一刻依旧在考虑这是一种物理现象,而非其他。
  
  不过泰德马上就想到了有一个人可以给他提供帮助,这个人叫做巴尼。
  
  可是巴尼老兄的出场也不怎么样,一边刮着胡子一边还在接着泰德的电话,上来的第一句话却是:“你知道我对半亚洲血统女孩又特别的兴趣么?现在我有了新的爱好,黎巴嫩女孩,黎巴嫩女孩代表了新的半亚洲血统。”既然电话另一头的泰德都感觉到很无奈,那么我也只能是同样的感觉了。
  
  巴尼一出场便给人一种纨绔子弟的感觉,末了的一句“Suit up”让我知道这一定会是本剧中巴尼特有的语言了,一定会多次出现这句精神抖擞的“Suit up”。西装革履的巴尼在刮胡子的时候都念念不忘自己心目中的半亚洲血统女孩,可见在泰德眼中他的情圣地位非常牢靠,否则泰德也不会在这种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便是巴尼。
  
  而每当人们(尤其是男人)在说“我特别喜欢……”,那他一定是在说“我这段日子特别喜欢……”,或者他们说“我一直都……”,那他一定是在说“最近我一直都……”。
  
  男人无法欺骗男人,就像女人是女人的天敌一样。
  
  见面之后,巴尼无法接受泰德一身便装,劈头盖脸便说“我说让你穿戴好意思是你应该穿西装。”而此时的泰德根本对这些不屑一顾,满脑子里都是“我的爱情鸟何时会来到”的泰德终于说出了自己心头的困扰“你知道的,从前都是我和马修和莉莉,现在就要变成马修和莉莉和我!”
  
  尽管在语言的并列方式上看上去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简单的先后顺序让人感觉到了在马修的心中,天平已经倾斜。“他们要结婚了,建立新的家庭,不久之后我会是孩子眼中那个古怪的中年单身汉‘泰德叔叔’”。眼看着自己的好朋友渐行渐远,泰德不甘心变成古怪的中年单身汉。
  
  失落的他感到无所适从。
  
  但显然巴尼是另一种想法,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想法。
  
  “你忘了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对你的忠告?”而这初次见面的地点让人也太意外了,按照把你的话说“HI,泰德,让我来教你如何生活,我是巴尼,我们在小便处见过面。”简直太神奇了。情圣巴尼不光在PUB里目光游移于美女的上上下下,而且在厕所里连同性都不放过。新朋友见面的开场白也够直接:“我来教你如何生活!”可见在巴尼的眼中,泰德应该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不懂风情的处子。而讽刺的是,处子泰德在昏暗的PUB中,留着一圈大胡子,让人觉得怎么看怎么别扭。这,像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家伙儿么?
  
  “第一课,把你的胡子去掉,和你的西装不配!”巴尼先声夺人。
  
  泰德很奇怪的说:“我没有穿西装!”
  
  “第二课,穿上西装,西装很酷,很能现!”巴尼也毫不迟疑。
  
  看着泰德困扰的表情其实我也挺困扰。巴尼的生活态度究竟是怎么样的?他所说的现指的是什么?我自己觉得西装这种东西对男人来讲绝对是个枷锁,丝毫不亚于以前让女人裹脚,现在让女人穿长筒丝袜和高跟鞋。在休闲的PUB中,巴尼一身笔挺的西装,甚至还有领带也很工整,你能说你不怀疑他到PUB来的意图?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巴尼的生活中,西装只不过是一件道具而已,并非没有了西装他就不能活,而是关键在于西装能够给他带来的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或者有多少。
  
  我倒是很想跟下去看看巴尼不穿西装的时候是在做什么?
  
  第三课才是关键,巴尼觉得男人不应该在30岁之前考虑结婚的事情,其实可怜的泰德在那个时候非常迷信情圣巴尼的这一论断。或许是没有细想,或许是想了没有想明白,总之泰德在27岁之前一定没有想到过自己是否应该去寻找些什么。
  
  如同泰德所说的“你说的或许没错,可是当你最好的朋友订婚的时候,你难免想些事情嘛。”看到了吧,人的思维就是这样的。其实不管你在之前坚持的是对是错是什么,当你的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人的社会性就体现出来了。当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人总会想一想,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如果与众不同又会有什么不对劲?
  
  泰德避免不了这样想,很多人也避免不了这样的想法。
  
  当我们看到商场打折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进去逛逛,而逛得结果一般不会空手而归;当我们看到马路上有一圈人围在一起的时候,即使我们没有跑过去一起围观,心里也在不断的推测着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这就是人。没有一个人能够处于游离态,他必须生活在一个或者多个圈子中,影响或者被影响。
  
  巴尼注定是一个偏执狂,当他听到泰德口中蹦出“当你最好的朋友订婚的时候”这句话,而这个最好的朋友所指代的对象并不是自己,自大的巴尼很生气“我以为我才是你最好的朋友”,甚至孩子气的“泰德,说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更可气的是泰德居然很真诚的弓了弓身说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巴尼。”我晕,过家家啊?两个大男人!
  
  之后的“你见过泰德吗?”的游戏中有两处值得一提的地方。
  
  首先是巴尼使坏,让泰德独自面对PUB GIRL的时候,那个吐舌头的表情。
  
  我的天,这个演员太地道了。
  
  其实在前三分钟的戏中,各位演员的面部表情,身体语言,说话腔调等等等等都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似乎这并不是在看戏,而是融身其中,与剧中人物一起在诺大一个纽约城的某几个角落里演绎属于自己圈子的生活。
  
  其次是PUB GIRL的黎巴嫩名字,可惜巴尼此时已经不知所往了,否则我们一定能够看到他眼睛肿闪亮出的绿光。
  
  前后照应在此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只是yasmin这个名字究竟是否黎巴嫩裔我是无法知道了,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我还有一点新的收获。
  
  Yasmin是一种德国先灵药业生产的避孕药(托google的福)
  
  Welcome
  
  Can the pill be good for you? Can you feel OK when you're on it? Is it doing anything positive for you besides preventing an unwanted pregnancy? The answer to all these questions is yes! Discover it for yourself.
  
  以上即是google中搜索yasmin得到的第一个结果,其网址为http://www.yasmin.com/html/index.html
  
  其实关于yasmin,我的第一感觉是是否jasmine的变体字,片中的女孩儿长相也不算辱没茉莉花,只是大红的V领连身裙没有了茉莉的神韵,所以还是不要把yasmin当作茉莉的好吧。

任俊龙于2007.10.06 02:09

 
2007-10-05 21:39

  十一国庆共有七天假期。
  
  前两天是在帮着闫丰忙结婚的事情,角色是伴郎,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任务完成较为圆满;
  
  第三天主要是忙着睡觉,补一补这两天以来的劳碌,其实原本计划是要回老家看看老爸老妈的,结果没能成行;
  
  第四天第五天主要是忙着做家务,第四天主要完成了焖面的第一次自制,效果不错,我吃得很饱,当然纱纱依旧无法适应面食,第五天主要完成了整个房屋的大扫除,一个人完成,基本上感觉人倒退回十月三号。
  
  还有两天,完整的两天没有使用,希望能够痛痛快快地休息一下,当然休息不一定非得要睡觉才行。
  
  其实这两天里除了做家务以外,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我下载了《How I Met Your Mother》前两季,准备花一段时间来好好看看。
  
  简单的说《How I Met Your Mother》是一部类似于《Friends》的情景喜剧。它就像个内心深处的挖掘机,打开它的那一瞬间,便激起了我对于《Friends》的怀念。
  
  《Friends》基本上每一集都看过两遍,但是很可惜当时的心情没有记录下来,我错过了《Friends》,可是我不打算错过《How I Met Your Mother》。或许等到某一天的时候,我会翻过头来重新温习一遍《Friends》。
  
  之所以选择地质年代作为序列标志,是因为片头的第一个画面:the year 2030。
  
  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并排坐在沙发上,没有露面的老爸画外音,“孩子们,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美妙无比的故事,是关于我如何与你们的老妈相遇的故事。”男孩儿问“是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而要处罚我们吗?”老爸继续在画外音说:“不是!”女孩儿问:“要讲很久吗?”画外音中老爸说:“对!”然后继续道,“25年前,在我还不是你们的老爸之前,我过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
  
  尽管25年看上去并没有多么地久远,可是25年前和25年后完全不同的心态和状态,却让这回忆变得恍如隔世。既然如此,就不在乎再给它一个离谱的夸张,好让我们更加珍惜眼前的这美好时光。
  
  时光如水,匆匆带去了年华,你是否还记得儿时有小朋友对你说:“你跟我玩不?我口袋儿里有糖!”
  
  附:“冥古宙”是地质时代中的第一个宙,开始于地球形成之初,结束于38亿年前。参考资料来自wikipedia。

       任俊龙于2007.10.05 20:31

 
2007-09-26 21:21
  突然之间又开始要刨根问底的钻牛角尖,尽管在前面的一篇中我已经说过“他大爷的老子要做阳光男孩儿!让花衣魔笛手滚得远远的去吧!!”,但今天回得家来,还是忍不住打开了不老歌,当我再看到这一篇的时候,又不得不投入进去。
  
  究竟是什么样的特异功能让花衣魔笛手能够让各种生灵追随呢?
  
  很显然他不是圣人!
  
  关于什么是圣人,我也不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于圣人的理解,比如在中国有这么几个出了名的圣人,先不说大圣人孔子,其余的画圣——吴道子;医圣——张仲景;书圣——王羲之;草圣——张旭;智圣——东方朔;武圣——关羽;酒圣——杜康;文圣——欧阳修;乐圣——李龟年;茶圣——陆羽;曲圣——关汉卿;诗圣——杜甫;词圣——苏轼;当然了还有齐天大圣——孙悟空。
  
  他们或文或武或杂行,都是各自领域里精英中的精英,相比而言,花衣魔笛手顶多也就算是个旁门左道,即使是在《封神榜》里也是不入流的邪教之类。
  
  而他也不是普通人!
  
  关于什么是普通人,我也不知道,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着无以计数的普通人,可是在每一个普通人自己的眼中,首先自己肯定不是属于普通人的一群的,如果按照每一个人的想法来看,大抵这天下连一个普通人都找不到。也不怪大家这样自恋似的对自己的能力加以拔高,而是的的确确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所以每一个人将自己看得不那么普通,不那么大众也是有足够的理论依据的。
  
  这些人在三百六十行中各负其责,靠着自己的双手共同支撑了社会的进步,历史的车轮滚滚没有了他们便失去了原动力,相比之下,花衣魔笛手这有限的人生当中也没有做过多少基础的有益的事情。
  
  那么花衣魔笛手又算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我觉得他应该是属于那种有着特殊才能过着特殊生活的特殊的人!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机缘巧合,花衣魔笛手掌握了这一奇特的技能,或许这是催眠?总之是他得到了控制他人心智的特殊技巧!能够被别人控制了心智的人恐怕灵魂就不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
  
  那么就是说花衣魔笛手可以自如的控制别人的灵魂?
  
  灵魂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东西呀,没有谁见到过自己的灵魂吧。反正我是没有见过。生活在欧洲的人们有一部分认为老鼠是圣物,大概就是因为这样,花衣魔笛手祛鼠的行为便寓意为对灵魂的控制吧,所以后来全城的孩子们着了魔也有了解释。
  
  拥有这样的一种技能恐怕会让人兴奋不已,凭空增添了对他人的生杀予夺大权不一定是多少人作梦想拥有的呢,但是这种特殊的才能如果控制不好,怕是会成为一种灾难。
  
  庄子曾经讲过一个故事:为了对付撬箱子、掏口袋、开柜子的小偷而做防范准备,必定要收紧绳结、加固插闩和锁钥,这就是一般人所说的聪明作法。可是一旦大强盗来了,就背着柜子、扛着箱子、挑着口袋快步跑了,唯恐绳结、插闩与锁钥不够牢固哩。
  
  可见,发明了锁子的人是具备了一般人不具备的本领的人,当这个人将世界上第一把锁子拿给别人去用的时候,你又怎么知道他是为人民服务的高尚者,还是为大盗作铺垫的低劣者?如果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或者说从来不会有大盗,发明了锁子的人必定会被人高看一眼,可是如果世界上根本不曾有或者说以后也不会有大盗,那么发明出来的锁子又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启发那些信善的人们,哦,你们还可以偷盗?
  
  在花衣魔笛手的故事里,政客就是发明锁子的人,而花衣魔笛手本人就是大盗。在祛鼠行动之前,他只不过也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市民,可是在整个故事似乎要接近尾声时候的变故却让他认识到了自己所掌握的本领究竟有多么厉害!
  
  越狱中T-Bag看到史高飞在磨钉子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打算拿它搞点什么破坏呢?你又打算拿它破坏谁呢?”后来果然本来是用来固定长凳的钉子,被史高飞卸下之后成了杀人的凶器,成了打开马桶越狱的第一把钥匙。
  
  可见一个工具本身的属性是简单的,但是就怕它具有了衍生的属性。比方说刀本来是用于削苹果的,可是有的时候它也可以用来杀人;比方说电视本来是用来欣赏节目的,可是有的时候它也可以用来泄愤;比方说鞋子本来是用来保护脚的,可是有的时候它也可以用来藏钱……
  
  功能的多样性取决于你的思考能力,特异功能也是功能,所以当花衣魔笛手准备将特异功能用在拐骗儿童的时候,他已经出离了本我,而是形成了被判自己本格的罪恶。
  
  每个人都应该有过罪恶的念头从心头涌起,但是只有少数人没有能够按耐住它,那些按耐住自己罪恶念头的人,依靠的就是道德!
  
  (我也刚刚知道:大脑腹内侧前额叶皮层——VMPC——就是道德观念形成的物质基础。它使人对他人受到伤害厌恶。腹内侧前额叶皮层病变的病人会失去部分公平性、犯罪感、羞耻感。由此可见,脑门儿比较高的人应该就是道德家的典范了,其典型应该是寿星老儿!)
 
2007-09-25 21:56
  后来我知道了这样的一个结局,花衣魔笛手并没有将拐来的孩子们杀害,而是仅仅将他们囚禁在了悬崖的山洞里。后来花衣魔笛手回到了哈梅林城,向所有的市民们宣布了这样一个事实:“你们的孩子们已经被我绑架,如果还想见到他们,就把答应我的一袋金币老老实实地拿出来!”
  
  结果是市民们就范了。
  
  这是一个悲哀的结局,相当的无耻!甚至撕毁了花衣魔笛手在我心中那唯一存在的一点点形象!
  
  在《花衣魔笛手的秘密》一文中,我甚至打算站在他的角度,替他去想一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他变得如此冷酷无情,居然拿全城孩子的性命作了赌注?我好心的以为作为一个父亲,他万分得疼爱着自己的孩子,可是突如其来的不幸彻底击碎了他的一切希望,所以爱之切转化成了这个疯狂的念头——既然我得不到,这个世界上就别想有任何人得到!
  
  疯子有的时候是可怕的,他们的思维已经超乎了常人的想象力,但疯子有的时候又是可悲的,他们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全部行为。即便是正常人都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变化,何况是心理受了严重创伤的这一个悲剧群体?
  
  越狱中的那个著名的疯子——“梵高”,当他骑上自行车在小女孩的注视中渐行渐远地消失在丛林深处,当他拿着一张向日葵的油画却准备扬帆出海前往荷兰,当他从高处如释重负地跳下彻底放弃了生命的牵绊而奔向自由,我们会觉得他是一个可爱的疯子,是一个丝毫不掩饰自己内心希冀的孩子,在一切肮脏与仇恨中,他只不过是个婴儿。
  
  所以那些没有恶念的疯子,其实只不过是孩子而已。他们也有自己的是非道德观念,只不过与正常人略有不同罢了。
  
  从这样看来,花衣魔笛手并不能算是一个疯子,尽管在我为他寻找的那个理由中也不能算是疯子,因为他起了歹念!
  
  花衣魔笛手,为什么会从一个默默无闻的文艺爱好者变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我觉得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金钱的诱惑。
  
  如果不是哈梅林城里闹鼠害,便不会影响到小城中人们的正常生活;如果不是自作聪明的政客想出来悬赏纳贤,便不会让花衣魔笛手从采菊东篱下的悠然生活中一步跨越到拯救全城同胞的战场上来;而终究这一场浩劫,难道就只是为了那一袋金币而已么?无数无辜的老鼠,无数无辜的小孩,无数无辜的市民,还有这个无辜的花衣魔笛手,如果没有这一袋金币,或许他还在过着自己平凡的生活,享受着艺术带来的乐趣。
  
  一袋金币引发的血案!
  
  从默默无闻的平头百姓到万人瞩目的盖世英雄,最后沦落到遗臭万年的绑架者,花衣魔笛手的整个人生似乎在一瞬间就发生了变化,他生命的天平就在一袋金币的作用下彻底倾斜。我不相信这已经是最后的结局。
  
  就范的市民们或许爱子心切自发筹集资金准备缴纳赎金,正义的政客或许还在劝阻人们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妥协,花衣魔笛手或许再得到了一袋金币后仍然无法满足。
  
  这又能怎么样呢?
  
  尽管都只是胡思乱想,又没有什么史实根据,可是我却无法再一次站到花衣魔笛手的角度上去帮他做一个解脱。
  
  一日为骗,终生为骗!
  
  政客们的反悔引来了比鼠患更重的灾难,他们的话恐怕今后无人再信!
  
  一日为匪,终生为匪!
  
  花衣魔笛手做出了第一次绑架的行为,就难免手紧的时候再来一次!
  
  一日为奴,终生为奴!
  
  无助的市民们无奈地逆来顺受,天灾人祸一点点蚕食着他们的幸福生活!
  
  我已经不能再信任花衣魔笛手,我也已经不能再信任我自己。为何所有“善”的解脱最后总是被“恶”的事实困扰,而“恶”的事实总是那样难以被人轻松知道。
  
  如果不是刘默来问我花衣魔笛手故事的最终结局,我也不会在今天再一次搜寻,如果不是在海量的信息中发现了最后的勒索,我又怎么能够知道原来故事总是复杂的让人难以捉摸的。
  
  童话中的结局往往是大团圆,可是当你跳出到童话之外,却发现“大团圆”的结局往往不那么容易实现。貌似的团圆总是经不得推敲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到如此多的阴暗。
  
  人家说:当你背对太阳的时候,你的眼前只有阴影一片;当你面朝太阳的时候,你的眼前却有光明无限!同一件事情总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有着不同的认识,而得到另一种思路又简单到只须一个转身。
  
  他大爷的老子要做阳光男孩儿!让花衣魔笛手滚得远远的去吧!!
 
2007-09-25 00:06
  声明:花衣魔笛手不是一招武林秘功,和九阴白骨爪不是一类的东西。
  
  在一个古老的童话故事中,德国的哈梅林地区泛滥鼠灾,当地的政客实在没有了办法,于是悬赏出来,凡是能够将老鼠灭绝的人,将赏金币一袋。重赏之下,有一个吹笛子的人接下了这个活儿。人们只见着吹笛人一边在大街小巷行走,一边用笛子吹出悠扬的乐曲,奇怪的是,越来越多的老鼠聚集在一起排着队跟在他的身后。
  
  老鼠越聚越多,吹笛子的人也越走越远,好奇的人们远远的看着吹笛人走上了悬崖。
  
  站在悬崖的顶上,吹笛人依然没有让乐曲停止,而成群结队的老鼠却着了魔似的争先恐后跳下了悬崖,淹死在澎湃的海水中。
  
  当最后一只老鼠腾空跃起,吹笛人的乐声嘎然而止。海水依然在敲打着岩壁,只是老鼠们却一只也不见了踪影。
  
  吹笛人回到城中复命,可是肮脏的政客却返回了,他们宣称是老鼠自己跳下了悬崖,并非吹笛人的功劳,所以奖金不能够如约发放。
  
  吹笛人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回头离开了哈梅林。
  
  在不久后的一天,哈梅林的城中又响起了悠扬的笛声,这一次全城的小孩儿都莫名地聚集在了一起,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正当人们在纳闷的时候,却有眼尖的人发现,在城外有一个穿着花衣的吹笛人,一步三摇地向远处走去。
  
  故事的结尾部分我很奇怪,我不知道为什么花衣魔笛手要将全城的孩子们都关在崖壁的石洞里,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花衣魔笛手对哈梅林人的复仇?
  
  只是从中引出了一些问题,我实在是想不明白:
  
  花衣魔笛手拥有如此奇门绝技,为什么会为了区区一袋金币而接下祛鼠的工作?或许魔笛手的家中有了什么样的变故,致使他不得不为这点救命钱而折腰?
  
  想起来曾经“周六我要休息”评论过的一部电影《千千岩求女》,大家都认为千千岩求女用竹刀侮辱了武士道精神,却都不知道其背后的那凄惨人生。正如“周六我要休息”评论的那样“那么曾经被千千岩求女所轻视的武士们,他们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的方式?他们身上有什么样的担子?家中有怎样的亲人?他们的故事究竟是怎样的?谁会知道? 我们常常就这样轻易的做出了判断,开始对他人点着自己的食指;而不想一想也许完整的故事不是这样的呢?永远都只有一个故事,只是我们知道多少。”
  
  正是因为故事中透露的剧情实在是太过于简单,所以无从从中得到魔笛手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单单从他灭鼠的伟绩来看,他很神奇(如若不然为什么别的人没有能力完成这个任务?),却很贪财(如若不然怎么政客们没有下赏的时候他选择了沉默?),他很低调(如若不然为什么在哈梅林生活了这么久却没有人知道他的特异功能?),却很心狭(如若不然为什么仅仅是为了政客们没有履行诺言却将全城的孩子们囚禁起来?)。
  
  在这一瞬间我仿佛明白了,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容易走极端,一个为全城谋幸福的好人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变成了儿童杀手,难道在这期间他受到了什么刺激,难道他的孩子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在某个时候突然夭折?仿佛这一切揭开了我所不了解的那些事实。是不是魔笛手的孩子发了病却无钱医治,所以魔笛手才将隐忍许久的绝技拿出来换钱?是不是在被无耻的政客戏耍之后感到绝望,所以才无声无息的选择了默默地离开?是不是在不久的几天内,他的孩子由于无法采取进一步救助而生命耗竭?是不是在失子之痛之后魔笛手迁怒复仇?
  
  难道这就是花衣魔笛手最深处的那些秘密?我实在不想让我继续这样发挥下去!
  
  为什么政客们会反悔?难道只是因为他们冠了一顶政客的帽子就必须扮演肮脏的角色?政客们是明确的知道鼠害难除的,也在试过了个种样的办法之后无奈选择了向民众公示自己的无能。
  
  我想一个正常的政客,大多会不会选择向给自己投票的人们显示出自己无能为力的一面,他们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粉饰太平!或许在某种思维下,鼠,会成为哈梅林城的吉祥圣物。
  
  既然灭不掉,那么就想一个堂皇的理由出来供奉着!大抵这就是古人们创造出无数神话故事的来由吧。既然我无法知道,那么就把你装扮得更加神秘!
  
  政客们不是傻子,除却了做主的人是守财奴,他们应该不会为了一袋金币而食言,所以我想,这其中定是有了更多的秘密。
  
  老鼠们为什么会集体奔向大海,寻求自我的灭亡本身就是一件怪事,可是这恐怕不是一件杜撰的故事。
  
  这个神奇的世界总是展现给我们各种各样想不到的方面,让我们赞叹,让我们惊讶之余保持继续探索的勇气。这些老鼠应该不是一种普通的老鼠,他们的名字叫做“旅鼠”。
  
  传说,当旅鼠数量达到顶峰时,它们就会自发地集体迁移,奔赴大海自杀,只留下少数同类留守并担当起传宗接代的神圣任务。当旅鼠的数量实在太多,而天敌数量总是有限,无论怎样地暴露自己都收效甚微。因此它们会显示出一种非常强烈的迁移意识,聚集在一起,渐渐地形成大群,开始时似乎没有什么方向和目标,到处乱窜,就像是出发之前的乱忙,正在准备似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是谁下了命令,也不知谁带头,它们却忽然朝着同一个方向,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往往是白天休整进食,晚上摸黑前进,沿途不断有老鼠加入,而队伍会愈来愈大,常常达数百万只,逢山过山,遇水涉水,勇往直前,前赴后继,沿着一条笔直的路线奋勇前进,决不绕道,更不停止,一直奔到大海,仍然毫无惧色,纷纷地跳将下去,直到被汹涌澎湃的波涛所吞没,全军覆没为止。
  
  且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是否是真实的,且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些什么是真实的,且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那些所谓真实的到底为什么而让人认为是真实的。我暂且相信有这样一种小东西,他们为了整个的种族而自取灭亡。
  
  或许在经过了长期的观察之后,花衣魔笛手的行为只不过是一个骗局,他发现了旅鼠的秘密,所以假借魔笛神功的掩盖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旷世的英雄;且或许在政客的团队里出现了一位自然科学家,他敏锐的眼睛里自然不会放过一点点不通情理,这位自然科学家兼政客揭穿了花衣魔笛手的秘密,取消了预先设置的奖金,让花衣魔笛手现出了原形,所以魔笛手黯然退场。
  
  又或许还有很多,但是无疑以上的胡思乱想已经让我的思维彻底混乱。不论事实的真相如何,我从心最深处仍然希望这一切都只是耸人听闻的虚拟的故事,但愿那些孩子们安然无恙!但愿这世界上所有的政客都像商鞅一样言出必行!但愿这世界上所有的行为都没有阴险的幕后故事!但愿这一切都只停留在纸面的传闻中!
  
  (最后的扩展:由于笛子属于典型的我国古典民族乐器,所以有了如下的分析。秦始皇派出的船队带领了童男童女出海向东行进,传说中他们只是到达了日本附近,但实际上远非如此,中国那时候的航海技术已经达到了世界的最高水平,所以神奇的船队飘洋过海来到了欧洲大陆,其中有一个人是秦王宫中的乐官,擅长笛奏,而由他带领着童男童女出海则是由于他有另一项骇人的技能,我们称之为“赶尸”!接下来任俊龙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
 
2007-09-22 20:02

和塞维利亚的欧洲冠军杯小组赛第一轮比赛中,阿森纳再次收获了3-0,顺利拿到三分。

祝贺阿森纳双线顺利开局。

莱曼哥哥依然没有上场,阿穆尼亚迎来了属于他的春天,看过了的最近几场比赛,阿穆尼亚的表现都不错,可是不论如何,阿穆尼亚还是给我一种唐吉坷德的感觉,他现在缺乏一种类日耳曼人的霸气。不过听说有场边的球童反映,阿穆现在也开始和拣球慢的球童大声地喊叫了,也许会是一件好事。毕竟作为门将来说,温和是没有好处的嘛!

森德罗斯依然毛草,禁区里的一个倒勾结围球都没有碰到,幸好有图雷,要不然阿穆尼亚又得肚子面对塞维利亚人进攻的火炮了。想起国际主义漏勺西甘大叔来,一样的身材,一样的光头,可千万不要一样的拙劣表现就好。森德罗斯还年轻,瑞士人不要像钟表匠一样细腻哦,拿出世界杯血染沙场的霸气来吧。

萨尼亚,刚转会过来的时候的确让人感觉心里一凉,球迷们把他唤作“丑丑”,嗯,的确呀,他的这两片厚嘴唇居然配上一头的小辫儿,顿时让我想起大小威廉姆斯,不过好在咱们是男人,不打紧,不打紧。比赛中头球助攻了范佩西,尽管只是轻薄的一蹭,嘿嘿,恰到好处就行了。

法布雷加斯,你让我怎么说不爱你啊!据说的那个中场进球大赛的打赌,现在小法已经遥遥领先了哟。那庆祝的时双膝跪地在草皮上滑行的镜头,真是让人艳羡不已。小法在阿森纳的成长可谓顺风顺水,作为维埃拉的继任者也许他能做到比维埃拉更优秀。

阿德巴约,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家伙。一看到他那脏乱的头发,不由得想送他一瓶海飞丝,怎么一年到头来都是那么一蓬乱草啊,而且还有个头带!头带放在内斯塔,马尔蒂尼,巴蒂斯图塔这样的帅哥头上是何等的帅气,怎么到了阿德的头上就有说不出的别扭?阿德依然保持着乱射门,射乱门的光荣传统。不过最近一段颇着人喜爱呀。先不说在白鹿巷给了约尔两个大嘴巴,冠军杯上依然看着他不知疲倦地奔跑就高兴。

对手中有两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纳瓦斯 ,一个是阿尔维斯。一见纳瓦斯的长发飘飘,我还以为是内德韦德呢,不过这远看上去的帅哥,带球跑起来的动作实在难看,属于闷头型的,您老人家这样的跑法比较适合田径场上的最后冲刺,而不适合下底传中啊。阿尔维斯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牛嘛,下半场被克里希放倒之后,居然跟主裁判要牌儿,就像您的表情一样搞笑吧,主裁大哥好好的惩罚了他。

总体评价一下本场比赛的场面吧。好看,就是好看!酋长球场里爆满的6万人不虚此行!

突然也得到了一条break news,穆里尼奥下课了。

说起穆里尼奥来,还是惋惜多些。在他这样的位置上,在他这样的环境里,实在不好做。有个超有钱的老板真是不好伺候,其实也不用多说,穆里尼奥飘洋过海从南欧来到了英伦,也算是给既有秩序带来的巨大的冲击,也算是为英格兰超级联赛进一步确立世界第一联赛的地位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的个性,他的成绩,他的故事,他的唯一,都会成为很长一段时间里说不完的故事。对于这样一个对手的黯然离去,只能说从此英超失去了一个强劲的对手,真正伟大的英雄必须有针尖儿麦芒儿的对手才显得更伟大,没有穆里尼奥的英超巅峰对决中,显然失色不少。

祝福穆里尼奥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取得更优秀的成绩,也希望他能够真正的找到一位能够完全放权于他的老板任他自由发挥。

 
2007-09-15 23:03

迟到的狂喜-新赛季初登榜首

在这里,任俊龙看到了马丁约尔的眼泪洒满了白鹿巷,任俊龙看到了神勇的阿森纳再一次反败为胜拿到三分,任俊龙看到了新赛季枪手第一次登上了积分榜的首位,任俊龙甚至看到了阿德巴约也要和赫莱布抢一下超人内裤,当然任俊龙不看也知道:法布雷加斯每场比赛的进球是不可少的!

最近的阿森纳比赛中有几个定势,一开始是先要让对手一个球的,比赛临近结束的时候才拔枪,就看拔出的是个什么枪了,先是沙鹰一枪爆头,然后是机关枪扫射,其中一个重机枪手必然是法布雷加斯。嗯,就是这么回事,导演全都安排好了,每次都得这么演才行。

几个瞬间吧。

克罗地亚人:居然爱德华多连替补阵容都没有进,我们已经在国际比赛日里莫名其妙的爱上了爱德华多,可是回到了英格兰,连替补阵容都没有进入。

球场气氛:白鹿巷中来为马丁约尔送行的宾主双方人数都不在少数,气氛很热烈,噪音也不小。

1分钟的角球:这个角球也太快了,当然,热刺丢掉这一角球机会的速度也不慢。

15分钟的进球:巴莱的任意球绕过人墙打到阿穆尼亚的右边,球进了。心里虽然一紧,但是既然已经知道了剧本,那么也就暂时放宽些吧。

大把的机会:仍然是大把的机会,仍然是大把的浪费,反正我们是弹药库,反正我们子弹多。看得出前锋的效率还是比较低的,如果刨除掉运气的成分,危险系数也不低。

阿德巴约:66分钟接到法布雷加斯任意球开出头球顶进罗宾逊的老家,94分钟他自己用大力抽射彻底击溃了罗宾逊。这个,这个是阿德巴约么?我一度尽然怀疑!

偶的神:法布雷加斯一传一射,继续扮演GOD的角色。在阿森纳07/08这个赛季的演出中,法布雷加斯一定是一号主角,但凡主角总是出彩的机会多多,瞧,又是他。赛后小伙子肯定很高兴,呵呵,又岂止是他一个人高兴呢?

榜首:你知道榜首代表着什么么?10几天前我们把曼城拉下马,10几天后我们把托特纳姆踹下悬崖,一个久违的王者之巅,那是千军万马所向往的塔尖。阿森纳,阿森纳,阿森纳!伟大的王者,归来!

 
2007-09-14 17:25

有很多先人在之前的几个世纪中有无数的发现,其中有那么一些震惊了全世界,而在前面的几天中,我突然有一个发现,这个发现没有震惊世界,却震惊了我自己。再过10多天,任俊龙同学就要迈进28岁的门槛了。终于可以四处宣扬,小子年方二八,貌美如花了。哇哈哈哈。

年方二八到底是多大?这个不好说呢!经过我思维严密的考证之后得出以下结论:年方二八一共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二八十六!

说起十六来,不得不让我想起这么一件往事啊!

距离现在的时间呢,也不算太远,家里有老人的回去问问应该都知道,春秋战国时期刚过,秦始皇同学统一了全国,从此之后便有了全国统一的度量衡。

其中,丞相李斯在制定ISO公元前221认证标准的质量单位时犯了难,但从来没有人指示过“内事不决问baidu,外事不决问google”的基本方法论,所以李斯同学犯了难,情急之下他顿悟出“万事不决问皇上”的为官秘籍,找到了秦始皇同学。

可是极为不巧,秦始皇同学也不知道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所以跟想抄作业的李斯同学四目相对难生情,只生气。“他妈的这么点小事都来问我,我是皇上,我得处理大事情,小事,小事,我他妈的怎么知道啊!”可是他也不能简单的“你问我,我问谁?”就把李斯打发走,那样也太丢第一君王的脸了。

万般无奈,秦始皇同学大笔一挥,写下四字(我怀疑应该是大刀一挥,刻下四字才对)“天下公平”,老子只告诉你给我统一度量衡的基本原则,至于细节,让你这斯自己去折腾吧。

嗯。老板们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

李斯同学回到家后百思不得其解,这可怎么办?唉,不愧是李斯,PMP(拍马屁)考试估计通过的挺顺利,就把“天下公平”这四个字的笔画数作为了进位制,十六进制就此诞生了。

跑题结束,赶紧回来。

第二种可能:二八二八!!

所起二八来,往事就不能解决问题了,所谓祖宗们的宗法总是过时的,秉持着与时俱进的精神,这二八二八的结果就有了新的含义。对于这个问题专门有一个定律叫做二八定律,不熟悉的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维基百科,这里就不做特别详细的说明了,以免误人子弟。

哈哈。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根杠杆,我可以撬起地球!”豪言壮语从未实现;

任俊龙却说:“给我一个歪理,我可以创造邪说!”微言大义光耀千秋!

到2007年9月28日的时候,任俊龙就将年满16岁!OH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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