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首页 | 百度空间
 
查看文章
 
北京: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07-06-26 18:41
北京: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6 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一项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对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进行免除五项收费的优惠政策。除了桑拿、按摩、建筑、娱乐、广告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大学毕业生将可自经营之日起的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工商总局本次鼓励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这也是国家为解决就业压力所作出的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具体措施。

目前,北京市民生银行、商业银行等已开始接受大学生的创业贷款申请,这也是政府出台的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之一。贷款方式包括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贴息贷款、利用新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进行担保贷款等。

类别:默认分类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0)
 
最近读者: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姓 名:
网址或邮箱: (选填)
内 容:
验证码:
 

     

©2008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