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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8 23:12

亲爱的,你还好吗?

我开始想你了,不!是想你想得过分了,似乎快要失去控制了,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想,我等待的惩罚已经开始了。

是的,惩罚才刚刚开始。

我们分开多久了?我记得分开的日子,却想不起来有多久了。

我们为什么分开?我想你不知道原因,你想知道原因么?

其实那是一场蓄意的阴谋。我蓄意跟你分开的。既然你那么在意我的曾经,我就让你看看,我将为你承受多少痛苦!

如果我们真的像,你就应该可以感受我的痛苦的。

思念是什么?对于现在的我而言,不是你不在身边,不是没有你的消息,不是拥抱不到你,不是感觉不到你,什么都不是,仅仅是偶尔不期而至的瞬间,你完全的占据我的脑海。

我爱上了悲伤的情歌,一直都很喜欢,现在,过分了。

幸福是什么?如果你现在能扫我一巴掌,这就是。

我以为我变了,那么理智,那么冷静,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痛苦,但是,原来我就是这样的。

《梦中的婚礼》,我怎么弹,怎么没有感情,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把你藏在心里。

太多的问题我想知道答案,而我用的是最笨的办法——自己去体会,伤害自己,但是也伤害别人。

我不能背个包四处去流浪,所以我只能选择做个心灵的苦行僧,一路跋涉一路伤害。而我所信仰的,却是爱情。

我想找到答案,甚至奢望顿悟。

太多的后果我不敢去想象,如果真的出现最坏的结果,我不知道自己能否承受得来。但是最坏的也是最好的。

如果真的有上帝,不论我在天堂还是地狱,我都要问他为何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

原谅我,我太自私了。我也许给了你最好的,但也给了你最坏的。

我恨我自己,恨生活把我们的爱污染,唯有痛苦才能让这一切澄清。只是,我伤害了你。

我一直都是个懦弱的人,我很自己的懦弱。我想让自己强大,我觉得痛苦可以。

只是我弄错了,强大应该是为了保护心爱的人,而不是用伤害心爱的人来让自己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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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3 18:01

前言:
总有一天,我们会像花儿一样绽放,怒放!
正文——
妈妈说初一十五不宜出门。我在九月十五晚上的六点到达广州,迎接我的是一场绵绵秋雨,这听起来挺有情调的,但如果你跟我一样孤零零一个人在大路边淋一个半小时的雨等的士而终不可得,最后不得不冒雨走上10几分钟去车站等公车,那么你大概会相信情调跟调情一样,需要one women one men。而如果你知道去年的这个时候我都干了些什么的话,那么你一定会很愿意跟我探讨什么叫做激情颓废的日,哦,是日子。
广州在我的生命中有特殊的意义,那时候赶上了大学扩招或者说教育产业化的好政策,我得以被广州的某学院录取,算是勉强接受了高等教育。回首往事,许多的事情都成为了回忆,唯有那时的友谊至今不变,幸乎哉?吾不得而知。
毕业4年以后,至今我仍一事无成,于是老妈在回忆往事的时候总不无痛心的说当初要是不让我上大学就好了。我无言以对,但我知道如果我要是整一个大学的女同学给母亲做儿媳妇的话,那么老妈就一定不会有如此感慨而总惊叹我乃其今生的债主。
不管怎么说吧,我曾经在这座以羊为吉祥物的城市生活了6年,这五只羊深深的改变了我。如果你很有八卦精神的追问我这6年有何收获,那我也许会低调的用我的男低音徐徐的告诉你从一个男孩变成一个男人所花的时间大概为一分钟,而成为一个男人所花的时间大概是一辈子。
当我再次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我感到的是一种熟悉的亲切,就像5星酒店的VIP服务——亲切,职业化的亲切。
来到广州自然不能不提旭哥。旭哥者,郑东旭也,乃郑氏家族初升的太阳,非但前途一片光明,且必将光照郑家也。旭哥最大的特点就是温和,一个从未发过火的男人。他总是那么沉稳,那么有分寸,那么有火候,那么低调,整一个早上6点钟的太阳。虽然没有隔壁帅哥那么酷,却有邻家女孩那么气质,让你恨不得自己有个妹妹可以嫁给他!然而不但他的门随时为我敞开,就是他的床也同样为我开放。当然,我们的性取向没有发生偏移,只是我命运多舛,不但老婆难寻,就是嫂子也难得有一个浮出水面。而就是这样的旭哥,居然在我抵达广州的前一晚为行为艺术献身而扑倒在路上,7年来我一直难以理解为何广州的朋友们将“倒霉”说成“扑街”,直到我浑身湿漉漉的来到位于广州三元里大道中合益街的小诊所,与旭哥六目相对的时候,我在那个瞬间突然有了顿悟,扑街啊扑街!扑街!哦,对了,是四目相对,旭哥的眼睛在扑倒的时候摔坏了,少了镜片的过滤,我第一次发现旭哥的眼光可以忧郁得如此具体。
看来男人们都一样,在那所名叫“女子”的学校里呆过之后都会变得颓废起来,或多或少而已,即使沉稳如旭哥也不能幸免——尽管旭哥事后总一再跟我强调当时他穿的是拖鞋。后来旭哥的QQ签名改为“ON THE WAY”,德尔惠的广告词,但是,即使穿上德尔惠,真的就不会扑倒么?而且,在路上的原文是“IN THE WAY”。
我来到广州的官方理由是到前前前东家那里拿回劳动手册,但真正的目的除了放纵撒野之外,还想着给那段感情划上一个句号。时隔一年,我想知道她过得怎么样,并侥幸的想跟她来一场老朋友式的谈话。如我所料,她没有答应见我。于是我有意无意的去了许多熟悉的地方,终于如愿以偿的发现一切都以尘埃落定了,于是我顺手就弄了些石灰给铺上去,是为永恒!只是学校还没去,因为那里有我生命所不能承受之轻。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条件的成熟非常重要,假以时日,当我再次路过广州的时候,我一定会回到学校上个洗手间的。我记得01年老爷子陪我又拎又背的到学校报到的时候,我第一件事就是痛快的上了个洗手间,我是个彻头彻尾属狗的人。咳咳!啊,那时候的我是多么的年轻啊,一切又都是那么的美好啊!
我是个有恋校情结的人,虽然大学早已不是什么纯洁的象牙塔什么的,但那地方就是能让我的心无比安宁。有时候我不无猥亵的想将来等我退休了就到大学去当个看门的老伯伯,晚上下了班之后,拎个手电筒,双手背在屁股后面,说一声:“到黑暗的角落里去!”然后就很随意的给小情侣们上上党课,贯彻一下大学里不提倡恋爱的大政方针,再结合自己的切身体会来个忆甜思苦,讲那过去的故事,让小情侣们声泪俱下,发誓洗心革面,从此把学习工作贯彻落实到实处。哇,想想手都发抖,怎一个兴奋了得!
说到学校,那就一定绕不开槟哥。槟哥者,一个表面现实,骨子理想的行者。郑行者,行者郑浩槟。 槟哥说“既然人生是一场旅行,何不笑着去面对。”这是典型的郑氏豁达,因为命题本身就是假的,人生不可能是旅行,人生至少是跋涉。只是,在回首往事后展望未来的时候,我们情愿相信人生是一场旅行。
行者自然在乎沿路的风景,所以槟哥对摄影小有研究,在成像技术上是有所造诣的,不像我,只在乎看风景时的心情, 以及,谁陪我看风景。但这句话好像是槟哥说的。
槟哥曾经是我生命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高一那年的某一天,我倚在潮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的窗口,作风情万种状,怀念春天的老去兼顾秋天怎么还不来的时候,槟哥以其风情万种的头发出现在我的视线,在那么一瞬间,我是真的心动了——我靠,这是谁啊?!
缘分的开始总是这么的让人始料不及,在高二的时候,在与槟哥简单的交流后,他就把我带到他家,而我,连半推半就都没有就毫无招架之力的躺在了他的小木床上,摆个简单而直接的姿势,略带羞涩的听他讲《少男少女》,太极乐队等等等等。这么多年来,我上过许多男人的床,唯有槟哥的小木床那低调的叫床声让我的心小鹿乱撞,哦,应该是床叫声。啊,少男少女。
感情的爆发是在01年的9月份,到学校报到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几经转折,发现槟哥的学校居然在我隔壁,于是,吾不顾月黑风高, 于农业干部学院新生宿舍楼的茫茫生海里逐个敲门,将槟哥找寻。
毫不夸张的说,无论是对于男人还是女人,少男或者少女,槟哥都是一个值得去找寻的人,特别是月黑风高的时候。
跟所有故事一样,重逢不但是快乐的事,而且,还会发生更多的事。许多伟大的友谊在此开始,这就是伟大的“蝴蝶效应”的伟大解释了。中国汕尾村的一只小蝴蝶在李某人的肩膀上随意的扇一扇翅膀,大洋彼岸的美国加州就可能发生海啸——你永远猜不到你一个多情的眼神会换来将来的多少伟大的改变。
行者郑浩槟聊发少年狂的时候曾经说过不到30不结婚,至今我依然不明白为何我身边的男人总喜欢说自己不到某某岁不结婚,吾虽苦苦上下其手的上下求索,最终发现似乎此方程无解。然而理想的阳光总是照不进现实,就算照进去了,照到的也顶多是理想的尸体了。还好,我们的理想并不只是不到30岁不结婚。
换个角度看,槟哥其实是提早实现了结婚的理想,就像盛夏的太阳总是比严冬的太阳提早升起,阳光总算是照进了房租300块一个月的理想的15平方不到的农民房。地点一样,不一样的只是时间而已。
作为一个行者与文学爱好者,身边自然不乏浪漫的故事。如果你一直保持在路上的姿态,那么故事与事故必交错而生。伟大的罗素说过“参差多姿乃幸福的本源”,你信么?如果你信,那么我告诉你,罗素不仅以罗素悖论闻名于世,同样,他在晚年的某个黄昏骑个自行车晃悠在那美丽的乡间小路上,突然就发现自己不再爱他挚爱的爱丽丝了,于是决定永远的出走。听说后来老罗素到底是被找到了,于是,美丽绝伦的爱丽丝自是人生从此长恨自行车——作为一名有爱国主义觉悟的中国人的我的唯一遗憾就是老罗当初骑的自行车不是上海产的凤凰牌。
提起老罗素,那就一定要说一说我的另一位好朋友罗汉果。罗汉果,江湖传闻我们李家的李时珍李老先生的《本草纲目》如是记载:罗汉果甘、酸,性凉,有清热凉血、生津止咳、滑肠排毒、嫩肤益颜、润肺化痰等功效,可用于益寿延年、驻颜悦色及治疗痰热咳嗽、咽喉肿痛、大便秘结、消渴烦躁诸症。
罗汉果来自伟大的革命老区红场,大山里出来的孩子,除了视力超好之外,还有坚强,非一般的坚强,他绝对是我所见过的现实中的最坚强的人,让我佩服的人,有,但朋友里面仅有他一个。
罗伟忠,字韩国,所以昵称为罗汉果,跟罗汉果实在没有什么关系,如果硬要凑合,那就是他的头跟罗汉果一样的圆。
理论情况下头长得圆的人一般都聪明,罗汉果因为深受西方哲学家们的影响,所以愤世嫉俗的以身作则的破坏了这一理论。若非与罗汉果同学在番禺的伟大重逢,也许这辈子我都不知道世上有罗素,米兰.昆德拉,佛洛依德,荣格。
怎么说呢,罗汉果大概是一个思想者吧。思考着如何在哲学的世界里弄到一张可以换取面包的资格证书。中国的神仙们都没留过洋,所以没有跟西方的哲学家们有过沟通,于是有了隔阂,于是罗汉果就没得到什么面包,但中国的神仙们又不乏幽默,于是给了他爱情。
《士兵突击》里有句调侃的经典是这么表达的:“光荣在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 所有坠入爱河的情侣们,我一本正经的推荐你们好好的理解这句话,不但驻守祖国的边疆需要这样的勇气,爱情同样需要。有时想想,厮守与驻守边疆,其实也就是形式的不同而已。光荣而艰巨的爱情,罗汉果是配得上这块牌匾的,将来他们结婚了,我一定要送上这四个字:“光荣之家”。
看着罗汉果,有时候我觉得他就是中世纪的骑士,左手拿着玫瑰,右手握剑,骑一匹中国产的小毛驴,驰骋在现实的黑暗里,而静静一直默默的为他守候,而你不曾见到她流泪。
当我第一次见到罗汉果的女朋友张静静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梁启超对郑和的评价:“郑和之后,再无郑和”,于是,我说:“世上再无张静静”。如果说这世上还有爱情,那么就没有他们什么事,而如果这个世上再没有爱情了,那一定是他们不在世上了!不对,应该这样表达——如果世上没有爱情,那是因为他们不曾来过这个世界。即使他们老去了,他们的爱情也将为……为我所传唱。
一个江南水乡的女孩,爱上一个潮汕的思考者。罗汉果的经典名言是:“浪子孤独的剑,还挂在南京客栈寂寞的墙。”
说到爱情,这让我想起伟哥,不是说爱情需要伟哥,而是伟哥没有爱情。你能理解我的意思么?我的意思是我说的伟哥不是美国的伟哥,而是中国的伟哥,就是说伟哥是一个人,而不是美国辉瑞公司的伟哥。这样说吧,美国辉瑞公司的伟哥的注册商标是“Viagra”,一种原本为治疗心脏病而开发出来的新药,临床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这玩意对那玩意有所作用,于是辉瑞公司就发大发了。而中国的伟哥其实是我的好友之一,注册商标为“蔡创伟”,创一番伟业的意思,正因为商标的原则问题,所以伟哥一直没有爱情,因为伟业的需要。
伟哥是个伪草根,所以当他开个进口的丰田佳美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不要惊讶,你要很镇定的看着他,因为伟哥几乎不开车,所以你一定要镇定,起码要比他镇定,特别是你坐在他的车上的时候,你一定要像我一样啰嗦,啰嗦得让他觉得你坐他的车是很有安全感的,于是,伟哥也就可以有超常发挥了——将车开得飞慢。
作为一名领导,命系千军,底下几十号人等着开饭,所以伟哥一直钻研生意,识人,用人等等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理论并实践之,在伟哥看来,天下事皆可以谈,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摆到桌面上谈的,也没有什么是谈不妥的,除了恋爱不能谈。
近来来有个词叫“潜规则”,大意是强势人物对弱势人物的性渗透,伟哥近期一直加班,晚班,我去过伟哥的工厂,但不知道里面有没有女同事,所以谁敢说伟哥搞渗透我就跟谁急!作为一个有古典文学修养的新世纪知识青年,伟哥不但吸收了古人的浪漫而出口成诗,同时也批判的对“一妻多妾”制深恶痛绝,所以我深信伟嫂是只有一个的。
说道潜规则,其实我并没有多少感性认识,毕竟这玩意离我的生命实在遥远,但让我想起一个人,一个像乌龟一样潜水的人,远在首都北京,曾经因看了我的信而血溅长安街,差点追随了毛主席,这位帅哥,堪称潜水中的极品,一年到头都没有消息。他一直在江湖,但江湖就是没有他的传说,甚至,连传闻或者小道消息都没有,就在你怀疑他是不是被FBI潜规则了的时候,过年了,他就出现了。
你永远不知道男人之间的信可以写得如何让美女竞折腰,除非你看到小鸟依人的郑世武饱暖思淫欲之后写给行者槟哥的信。鸟人,俗称小鸟依人。
小鸟依人的郑世武同志前天终于冒了个泡,告诉我1月20号会回来。那将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因为他的那双非常聚焦的小眼睛总是让我心动不已!特别是他左手上篮的时候,你永远也想象不出来他的那一双眼睛是多么的*&……%%¥%小样,小样,就是很小的样子的意思。
总的来说,我相信,在婚姻这条漫长的道路上,郑同志会是一个好同志的,尽管郑同志跟我一样,连个结婚的可能对象都没有。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大胆的假设,只要我们小心的求证的话。
而爱情,我们就忽略不计吧。像我们这样的人,除了疼老婆之外,其他的,就让它们统统见郑世武同志去吧!
在经历了这么多大风大浪之后,如果你凝视郑同志的小样眼睛,问他心中永远的痛是什么,他一定会痛不欲生的抬起双手,对十个手指投去悲痛欲绝的目光,然后一声长啸,悠悠的告诉你两个字——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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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 12:43
没有星星的夜空,空洞而沉重
在这座冷冰冰的城市,

我在一个陌生的车站,等待着,
也许还未开走的末班车

初秋的风,打着旋,顽皮的嬉闹着
我掏根烟点上,让吐出的烟与风缠绵
然后轻描淡写的抬起头,
迎着风,让双眼因干涩而止不住的泪流
然后闭上眼
黑暗中,我闻到了你的音容笑貌
此刻的你仿佛触手可及
我张开双臂,想拥你入怀
却只得到一个路灯下拉长的我的身影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气沉丹田
企图将你的身影捕捉,
豢养在我的一呼一吸之间

我想你了!

我问路灯下的老树为何总是沉默不语?
老树依旧沉默
我笑了
今夜,就让我以树的姿势
站成守候你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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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5 14:17

“钥匙,手机,钱包,烟。”
每当离开出门的时候,这句咒语一般的念叨我都要重复两次,然后再一一对照那些东西是否都在身上,核
查无误后再小心翼翼的关上门,然后反锁,拔出钥匙,最后离开。
有时候我会无端的感慨,家里还有个人就好了。
“家”?呵呵,这是家么?
昨晚出门的时候,似乎是为了跟上隔壁的美眉,匆忙之下居然忘了将钥匙拔出来。当然,这是事后案件回
放的时候想起来的。那会我正沉浸在桃花朵朵开的眩晕与兴奋之中呢,哪还会意识到那没拔出来的钥匙。
直到我踩着猫步回到楼下大门的时候,齐天大圣似的摸完全身的口袋后才意识到是桃花笑我而非我戏桃花。很尴尬,半夜十二点多,接近烂醉的我,没有钥匙可以开门。
按了房东的门铃,一遍,没反应,再一遍,依旧没回应。于是又斗胆按了隔壁美眉的门铃,还是没回应。

于是就这么的蔫了下去,类似于永垂不朽。虽然酒精让我难以思考,但我依然清晰的知道最笨的办法就是最好的办法:等,或者苦等。一定会有比我晚回来的人。我只是忘了把钥匙拔出来,而不是把钥匙弄丢了,我应该回去,也只能回去。虽然窝里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但那是我的地盘,我有责任不让它受到侵犯
只是,酒精的作用越来越大,呼吸加重,双脚变轻,身体开始摇晃,虽然意识越来越模糊,但我非常清楚
自己很累。累,真的累。好想有张床可以躺下。我竟然在那么一瞬间顿悟到原来有张床可以躺下是多名的幸福!于是,楼上的那张硬邦邦的小木床在模糊的意识里变得硬挺,无比性感了起来。
只是,我是需要一个为我开门的人呢还是只是需要一张可以睡觉的床?
我不应该过多的使用“曾经”这个词,但是既然使用那么多了,就不在乎多使用一次吧。
曾经,我不但拥有一张床,还拥有一个为我开门的人。于是我就感伤起来,再想到自己有门无钥匙只能干
等的处境,于是就伤感起来。
一定是酒精的作用,我居然骂起娘来。多少年了,我不曾将那泛指别人的娘挂在嘴边念叨。
很想找个人聊天,于是拨通了她的电话。一遍,无人应答;两遍,无人应答。三遍?那不可能了,我给女
朋友才三次的机会,而她,只是别人将来的女朋友。也幸好她没接,不然,我会脱口而出“我喜欢你!”
当然,这跟骂娘是没有本质的区别的。我一直强调自己只是孤独而不寂寞,但此时此刻,我寂寞得直想堕落。
她回信息说我喝醉了,赶快找个地方休息。确实,我只是需要找个地方休息而已。我累了,也只是累了,
而恰好又忘了把钥匙带在身边,暂时回不到我的床上。
那就找个便宜的旅馆住下吧,用钱把问题解决,李某人说的,这是全世界最理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然而
就在这时,有人来开门了。我冲上六楼,那把钥匙正安静的插在锁孔里,比我初中时暗恋的女同学还要恬静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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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1 23:29
“飞翔时伤悲是一种奢侈的行为”,这是伍佰一首歌的歌词。
很多年以来,我一直在揣摩这句话的意思,到现在,依然是一知半解。
一知半解,其实就已足够。
“做人的事,发一场梦而已,何必太认真。”
忘了是哪位哥们的口头禅了,其实那时候我很想来一句:“梦遗又是怎么回事?”
年轻的时候都不追问,现在,又何必呢。
做人处世,其实就是与人打交道,人情练达即文章,练达,也许就是不认真吧。
把世事看透,就是把人看透。人,无完人,既是如此,何必把人看透呢。
李某人最近找回了一点信心,本是值得高兴的事,毕竟没被上帝抛弃,只是,他依旧颓丧。
为何颓丧?这是个问题。真的是个问题。
看回家驹以前的演唱会,看着看着就想掉几滴眼泪,当然,与鳄鱼无关。
是否,不羁放纵爱自由,真的不被上帝所原谅?
李某人好久不做梦了,就算是病了,发烧,依然是无梦,一觉到天亮,或者,日上三竿,依然是春梦了无痕。
好久没弹过吉他了,生活,需要钱,买吉他,同样需要钱。
这绝对是狡辩,其实把烟戒了,家驹用过的吉他都能买下来,所以,李某人还是不够狂热,甚至,就只是不够执着。
N年前,自以为颓废的叼根烟,缓缓的说坚持理想,那是可以骗到MM的。
现在,一切都简化为,不经意的抬头望天,而后叹一口气,只是,再无MM。
退一步吧,追求心灵的完整。
什么是心灵的完整,这又是个问题。
慢慢的认命,慢慢的相信自己是个平凡的俗人。
这就是成熟。
我曾经飞翔过,确实,我是真的飞翔过的。
只是那时候我总是悲伤。
最懂我的人,谢谢一路默默的陪我!让我懂得何谓“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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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7 17:04
这雨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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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什么叫行为艺术?以上那一行符号就是!
毫无来由的想起林黛玉的“葬花吟”,于是,突然非常的矫情的想荷把锄儿,到垃圾堆里去,把那缸烟灰葬了。
于是亢奋起来,葬烟,那,多风情万种,多行为艺术啊!
艺术,本不是我的追求,真的,我只追求,我只追求追求。
在这个霪雨菲菲的天空下,我望不到天空。
妈妈,妈妈为何总是暗自哭泣!
我很想投入您的怀抱,撒娇,使坏,与行为艺术无关。
我弱智的的童心得到的确是一个塑胶的奶嘴,但,更多的是您的呵斥。
我爱您!但是,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世上只有妈妈好,但是,爸爸呢?!
唱一首悲伤的歌,让眼泪流下来;写一篇意识的文字,让心情好起来。
地狱其实没有什么不好的,就只是看不到阳光。
如果你真的贴着我的心倾听,那么,爱,真的很简单。
《就是爱你》,很直白,但是,其实这很低调。
只是,原谅我总是忘词。
我爱你,温情脉脉,并不如我写的文字这么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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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7 15:33

下雨了,断断续续的,跟这个季节很不般配。
打着伞走在下班的路上,突然很冲动,很想仍掉伞,奔跑,狂奔。
想起那次跟同事们一起去踢足球,接近尾声的时候下起了雨,不大,但也算是挺酣畅的。
本来累得都要缺氧了,这场雨却让我的肾上腺皮质功能突然亢进,于是狂奔,盯着那陌生了10年的足球。
在到达的崩溃的瞬间,那感觉,就像飞翔。
我风情万种的抚摸着自己小肚腩,留下一串感悟:
既然不能飞翔,那就奔跑吧。

PS:其实可以这样表达“既然不能飞翔,那就奔驰吧”

——这绝对是一句经典的广告词,这比奥格威的“既然买不起劳斯莱斯,那就买个宾利吧”还要高一个层次。所以,如果奔驰打算启用我的这句经典,一定要征得本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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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18:27
我到底还是一农民啊!
在爱情的田野里,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春天播种,施肥浇水,小心翼翼,唯望秋天收成
小农意识?
我靠!谁又能明了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一场霜冻,让才子佳人很是伤春悲秋,
只是,谁又能读懂,
老农我的木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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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18:25
这两天总想起那个苹果。
很普通的一个苹果,沃尔玛买的,放了有2天了,屁股那里擦伤了,有一条2厘米长的伤痕。
那就吃了它吧。
是谁说的,早上吃苹果是金,中午吃苹果是银,晚上吃苹果是土。
其实,晚上吃苹果会见鬼。
我用安利的洗洁精很仔细的把苹果洗了,这年头,想来谁也不缺一个苹果,所以我说我舍不得先吃,而是拿到房间里先给她吃也许过于做作了。
就当是做作吧,至少我的本意还是好的吧。
大部分的对白我都记不起来了,然而我却顽固的记得那个厌恶的眼神。
厌恶?!我怎么会这么认为呢?!
工作的时候,我懂得不去强调自己的感受,然而,两个人的相处,我却过分的强调自己的感受了。
过分得神经质。
“至少吃了不会死人!”但是,我错了!
这句话是真的会死人的。
创松淡淡的说我太追求完美了。创松还未恋爱过。
我再次意识到我根本就没有改变,我依然病态的追求着唯美的爱情!
追求与索求,往往是一线之差。
扔了我的维尼,撕了我的日记,我的心,甚感悲哀。
也许我就只是一只寄生虫,只是因为我聪明,懂得以爱情的名义寄生。
其实一切不名一文,那一地的纸屑,飞不出梦中的蝴蝶,而是,坟墓前那杂乱的纸钱。
一个女人一生只能承载一段伟大的爱情,而我,在2001年的那个9月,一切都已注定。
我想说我们谈谈吧,然而她却走开了,带着她刚通完电话的手机。
我捡起地上的维尼,它依旧是笑嘻嘻的,很可爱。
我搂着维尼,睡在沙发上,我想那张床已经不属于我了,其实我忽略了门一直没锁。
也许上帝已经打算把一切都收回。
想起一句话:“从天堂到地狱,我路过人间”。
人间真的很美好,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在爱情的路上,地狱才是我最终的所在。
我微笑,一如既往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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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3 15:27
你说:“你好像越来越帅了。”
今天照镜子,突然发觉唇上的两撇小胡子挺唏嘘的,犹豫了一下,到底舍不得手起刀落的把它给刮了,于是就这么一脸性格的去面试。
任性,我说过,我们都是上帝面前顽皮的孩子。只是,我没有告诉你顽皮的代价。
勇气,不是豪赌一把,而是伴君如伴虎。
虎口拔牙,只有帅哥能为之,我知道,我现在还不够帅。
李零在《丧家犬——我读论语》里有句话叫“凡抑郁不得志者皆为丧家犬”,为了哗众取宠,李某人说“凡抑郁不得志者皆为老处男”。
我这个老处男啊,偏偏还不够帅!
“人生识字忧患始”,苏帅哥的这个感慨是处江湖之远时打的饱嗝,也只是饱嗝,苏帅哥一生谙透世事人情却又太清醒太原则,导致仕途坎坷宦海沉浮,然而一生不改豪放不羁,实为众帅哥之楷模。李某人恨只恨自己识字不多!
喜欢beyond,那是因为黄家驹。这位帅哥,虽然帅得不够彻底,但他的妥协却为香港的摇滚点了一把火。一切在妥协之后,这是上帝最喜欢的玩笑,颇似马后炮,也确实是马后炮,玩笑过后就玩命,于是家驹就这么的成了炮灰。也许家驹的巅峰之作就是《海阔天空》了,那句一语成谶“又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让我想起“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而上帝最终还是没能原谅他。
太小气了,实在太小气了!
所以我们一定要任性,坏笑着去面对!
另外一位唱过《海阔天空》的帅哥叫啊信,歌词不错,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啊信的声音,很有穿透命运的感觉,听说还不是天生的,而是在PUB里面唱出来的,帅哥就是这么打磨出来的。
海阔天空,狂风暴雨以后,转过头 对旧心酸一笑而过;最懂我的人,谢谢一路默默的陪着我,让我拥有好故事可以说。
看未来,一步步来了
看未来,我变成了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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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19:22

我猜我叼根烟蹲在阳台上的时候一定很帅!

轻描淡写的闭上眼,烟雾迷蒙中,我看到,你又橛起小嘴说我是乌龟了!

抬头望望头上的那一小块天,黑蒙蒙一片,没有星光,却又被油漆的铁栏杆分割得很规则,一块一块的。

天空应该是无限宽阔的,也不应该被切割。

是栏杆切断了我的天空,还是我用栏杆隔阻了天空?

我想飞,不需要飞得很帅,就那么的扑腾扑腾的就行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悄悄的停留在你的窗前。

虽然很俗,但我还是想说我是挂在你窗前的那串风铃,敏感,零乱,但清脆,悦耳。

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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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9 17:31

今天肠胃闹情绪,闹得挺凶,蹲了两次厕所,共花我43分钟的时间,第一次在KFC那略显残旧的厕所里,花时23分,起身、、勉强站起身后目眩耳鸣,还好屁股的灼痛感使得我很快就恢复过来,拖着因充血而麻痹的双腿迈向营业台买了个雪糕,3块钱,麦当劳才卖2.5呢,算了,吃了人家的,嘴软;用了人家的厕所,心软。当我不无深情的舔着雪糕的时候才赫然发觉我的屁股又边很是空虚,一摸,坏了,钱包不见了!马上冲到厕所里,一看,钱包静静的躺着呢,多么熟悉的感觉啊!只是拿根雪糕在厕所里实在不雅。

第二次在讴歌凝思的厕所蹲了20分钟,同样是两腿发麻两眼发黑,这次没落下钱包,却忘了烟跟打火机,烟无所谓,倒是我的ZIPPO跟了我3年多了,这个打火机是我用人生的第一份工资买的,其实是送的,买一条万宝路香烟即可得纪念版ZIPPO一个,也算是缘分一场。

说到厕所,想起上次在一个餐厅的洗手间里的告示:“拉近距离,靠近文明”,呵呵,实在是太有才了。

说到有才,不能不说说我的一位同事,我们都送他一个妮称“好有才”,他一举成名的经典语录是:“我的汽车抛锚了——其实它就一直抛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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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6 22:59

我蹲在厕所,双手抱膝,

忘了手是用来从口袋里掏出烟来抽的,

忘了抽烟,于是无所适从,

思念也就乘机下手,

我就这样被打败在厕所,

作为代价,

我无精打采的撒了一泡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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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5 22:43

今天在路上听到了二胡了。

一个满鬓苍苍的老人,端坐路旁,一把残旧的二胡,音色喑哑,路上行人如织,来去匆匆。

我驻足,心弦被拨动,原本凄婉忧郁的二胡,却让老人拉出了沧桑感,沧桑中带着一种浮华散尽的淡定,就像她的眼睛。

好想她!

我蹲在老人旁边,看路边人影晃动,听耳边二胡低诉……

蹲着,或许思念就可以少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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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7 23:23

很久很久以前,long long ago,好象是6年前吧,我用这个题目写过一篇文章,悼念我那短命而又纯真的爱情。当初,把我感动得那个叫感动啊,除了感动就是……感动。如今,这个女“朋友”就快要嫁作人妻了,而我依然用这个题目写着我的哀伤文字,悼念……悼念什么?大概就是悼念我那一去不回的童贞吧!

许多的故事总会成为往事,许多的往事总会成为历史,这大概是最有哲理的废话了。伟大的罗素有句名言:读史使人明智。重新翻开我的历史,在这乍寒还暖的深秋季节,我没有奢望让自己明智起来,我只想试试自己有没有勇气去面对那些逝去的以及没有逝去的爱情。

爱情,我现在只想温柔的轻轻的用我的家乡话说三个字“ⅩⅩ母”,绝对是很温柔的口气,我实在无法再在语言上耗费我的激情了。

我知道再这么下去我迟早会随便找个人嫁了,只要是女人就行!虽然我们伟大的李安说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断臂山,但我喜欢的是水,水做的女子,而不是山做的男人。

男人一定得是山吗?我认为是的,哪怕做不了大山,做一座小山丘也可以让心爱的女人依靠,待到山花浪漫时,那也是别有一番风景的。

我一直习惯了让自己是山,在爱情上。这就是悲哀所在了。爱情的山,哪怕如东岳泰山般雄伟强大,它也不是实在的存在。

高中的哲学就反复强调过的:物质决定意识。为何我总是不能学以致用?!

6年前,我遇到了她,20岁,最浪漫唯心主义的年纪,不懂爱情,更不懂现实,甚至潜意识是鄙视现实的。而她,把我带进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她用她的一个小动作让我明白了爱——靠在我的左边。其实我是某个瞬间才突然明白了她的这份爱的,那次我差点被迎面而来的摩托车给撞了,于是我才明白她总把我让到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所有的点点滴滴刹那间就都涌上了心头,把我那个弄得呀差点泪洒街头。但这里有个遗留的问题:为何她要离开我。官方理由是我们彼此相差太远,于是我发誓我一定要用我的行动证明这他妈的是狗shit!shit,shit,shit!

从此,我习惯了靠在女孩子的左边,结果是我满身伤痕的趴在电脑前苦心的经营我的这篇文字,顺便也悟出了个道理:当你无法在物质上靠在左边的时候,你可以得到爱情,唯美的爱情,但它短暂的能要了你的亲命!甚至就是在一层层的剥落你的尊严。作为男人,最该维护的,我想除了爱情外,剩下的就是尊严了。但是,我现在很卑鄙的背叛了我所有的天性与美好的人文熏陶,我把位置倒了过来:男人首先要维护的,是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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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东西在打乱我的思绪,又是什么东西在积压我的泪腺,为什么这样一篇短文,让...
 

写得不错 ,希望你一切都好。
 
 

如果他走了,你还会快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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