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破碎在水缸中,藏于青瓦的故事酣意正浓,花香飘荡,漫过你绣满诗意的衣角。
说真的,我并不喜欢我的家乡,可扪心而问,我的确又是爱它的。但愿前者不是罪行,后者也并非荣耀。大哲有言,“人是被抛到世界上来的”,故有权不喜欢某一处“被抛到”的地方。可我真又是多么希望家乡能变得让人喜欢呀,并为此愿付绵薄之力。
不过,我的确喜欢家乡的美食,可细想,我又真是不爱它。喜欢它,一是习惯了,二是它确实色香味俱佳。不爱它,是说我实在不想再为它做什么贡献;原因之一是它已然耗费了吾土吾民太多的财源和心力,二是它还破坏生态,甚至灭绝某些物种。
喜欢但是不爱,爱却又并不喜欢,可见喜欢与爱并不是一码事。喜欢,是看某物好甚至极好,随之而来的念头是:欲占有。爱,则多是看某物不好或还不够好,其实是盼望它好以至非常好,随之而得的激励是:愿付出。
尼采的“爱命运”也暗示了上述二者的不同。你一定喜欢你的命运吗?但无论如何你要爱它;既要以爱的态度对待你所喜欢的事物,也要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你不喜欢的事物。大凡现实,总不会都让人喜欢,所以会有理想。爱是理想,是要使不好或不够好的事物好起来,便有“超人”的色彩。喜欢是满意、满足、甚至再无更高的期盼,一味地满意或满足者若非傻瓜,便是“末人”的征兆。
把喜欢当成爱,易使
据国外媒体报道,科学家发现一只被保留在史前树脂琥珀中的小昆虫,真实记录了在一亿年前的地球上,一只依靠植物汁液为生的蓟马昆虫在一株大树上停留着,此时它的周围已经被数以百计的银杏树花粉颗粒所包围,正当蓟马昆虫汲取树木汁液时,树脂将这只昆虫永远包裹起来,经过数千万年的地下埋藏,形成了今天科学家发现的藏有蓟马昆虫树脂化石。但科学家进一步研究后察觉到树脂化石中的花粉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发现,这是目前已知最古老的昆虫授粉的真实记录。
本项研究的详细内容刊登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授粉现象一般发生在有风的动力作用下,或者是昆虫的传带,大多数的昆虫将一株植物的花粉从树木的雄性带到另外一株植物的雌性器官上,可能是同种植物,也可能是非同种植物。在白垩纪的晚期,也就是该树脂化石中存在的蓟马昆虫所生活的年代,开花植物开始出现多样化的特点,逐渐取代了针叶树等松柏科植物,因此发掘出土的该时期化石记录了当时花粉传递的过程。
根据研究人员卡门·索里亚诺(Carmen Soriano)在一份论述中所做的解释称:“这是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关于树木由昆虫授粉的事例,这也是从恐龙时代以来发现的唯一一个直接的证据。”开花植物与昆虫之间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