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
为确保中小学生中午用餐的食物得到卫生安全保障,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与学生用餐加业户工签定本责任状。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食品加工户必须作到以下几点:
一、食品加工人员卫生安全
1、严禁患有传染病或其它疾病人员加工和出售食品,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卫生习惯
(1)勤洗手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洗手:(1)当手被弄脏后;(2)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或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3)处理食品原料或废料后;(4)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5)上厕所后(6)直接触摸宠物或动物后。
(2)保持衣服和工作服整洁。
(3)戴工作帽,不使零乱的头发或头皮屑混入食物,不在加工场所梳理头。
(4)进食品加工时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加食品时不得带戒指和手表。
(5)一旦手破损,应用防水敷料完整地包好所有伤口和擦伤处。
(6)食品加工现场严禁吸烟。
(7)要用食品夹子夹已加工好的直接入口食物,切记食品一旦加工完成就不要用手拿。
(8)不在未加盖的食品前咳嗽或打喷嚏。因口腔内可能存在的致病性金黄色葡萄球菌通过喷嚏咳嗽污染食品。
(9)食品加工和出售完后将操作间清洁干净后离开。
二、食品采购和贮存卫生安全
1、食品采购卫生安全
(1)不采购卫无生许可证经营者供应的原料。
(2)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
(3)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
(4)以销定购。
(5)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
2、食品贮存卫生
(1)冷贮存(指在10℃以下的温度下贮存)。
(2)热贮存(指在高于60℃以的温度下贮存。
三、食品加强和销售卫生安全
1、只采用新鲜的原料,新鲜的食物受到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加工所用的原料应保证新鲜。在食品加工时荤素应分开,这样不会造成互相污染。
2、加工彻底解冻食品,从超低温冷柜中取出食物后,要完全解冻。然后立即烹调,这是一条原则,冷冻重量限制在3公斤以内,对未解冻的食品的加工一定要增加更长的烹调时间,并保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3、彻底加熟食品(食物中心温度在到70℃以上)
4、警惕非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
5、禁止加工和销售冷菜。
四、食品加工人员对销售场所的使用学校有权进行统一规定。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加工业户,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三份,食品加工业户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
学校法人签字: 盖章:
食品加工销售业户签字: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