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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简报(第1期)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09:38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9年年会简报(第1期)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9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于10月31日上午在杭州花港海航度假酒店隆重开幕。本次会议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主办,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和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本次研讨会将以“国际金融危机与国际经济法的变革”为主题,具体研讨议题将包括国际金融危机的防范与治理、中国所涉WTO案例、中美经贸关系、双边投资条约、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来自中国内地、港澳地区的28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将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围绕国际经济法的上述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深入细致的讨论与交流。

    一、大会开幕式
    10月31日上午8:30,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9年年会开幕式正式开始。开幕式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吴焕宁教授主持,在主席台就座的有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厦门大学陈安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教授,学会副会长、商务部条法司原司长张玉卿教授,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杨国华先生,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董世忠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等领导和嘉宾。

    主持人吴焕宁教授首先介绍了学会的历史。她表示,学会创建于1984年的庐山“国际经济法讲习班”,从那时起,学会就成为全国国际经济法学者的联系纽带。从1992年学会正式确立年会制度开始,至今已有18年的历史。本次年会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这是18年来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也是第二次在杭州召开年会。她特别感谢东道主浙江工商大学提供的学术交流机会,并宣布年会正式开幕。

    接着,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教授致欢迎辞。胡校长表示,本次年会能够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承办,他“于公于私”都很高兴。于私而言,他通过年会再会各位老师和故交,例如陈安老师、母校中国政法大学的吴焕宁老师,并结识更多的新朋友;与公而言,本次国经年会的研讨主题非常及时,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亦有重大影响。胡校长说,作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经、管、法学科尤其是学校的重点发展方向。相信本次年会在杭州的召开将极大的促进学校国际法乃至整个法学学科的发展。胡校长最后表示,会务组将一定做好会务工作,保证各位参会嘉宾在杭期间做到劳逸结合,并预祝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目前正在实施“职业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而国际法正是学院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和优势学科之一。目前,学院在国际化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希望以年会为契机,进一步带动国际经济法学科的科研与教学水平的提高。他认为,学会的2009年年会将见证中国国际经济法三十年的发展历程,鼓舞全国国际经济法同仁继往开来。他最后预祝本次大会获得圆满成功。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陈安教授最后致辞。他表示,本次年会是“两个大庆和一个小庆的交融”。“大庆”分别是新中国六十年华诞和改革开放三十年;“小庆”则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创会二十五周年。在二十五年的发展历程中,学会“以文会友、知识报国”的宗旨得到了广泛认同。一个鲜明的例证便是,本次年会参会人数逾280人,提交论文180余篇,达到了空前盛况。此外,年逾90的朱学山老先生、年逾80 的郭寿康老先生等前辈学者亲临年会,商务部条法司前司长张玉卿教授、商务部条法司现任副巡视员杨国华先生等实务专家也莅临指导,他们的到来为学会提供了最好的支持。在这金桂飘香的秋天里,能够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召开年会,而承办方则为年会提供了细致周到的服务,这真正实现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交融”。最后,陈会长代表全体与会人员向东道主表示由衷感谢。

    二、大会主题报告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的传统,本次会议邀请了两位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作主题报告。专题报告会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董世忠教授主持。

    在第一阶段,学会副会长、商务部条法司原司长张玉卿教授以《特殊保障措施的法律问题》为题,介绍了特保措施法制的最新发展。

    张教授表示,当前,国际社会和媒体对特保问题众说风云,相对而言,国内对特保措施的认识则相对有限、甚至存在偏颇。保障措施是WTO关于贸易救济的三类规则之一;相对于倾销与补贴这两种反对不公平的贸易救济措施而言,保障措施则是针对公平贸易的紧急救济措施。接着,他重点介绍了特保措施在美国国内贸易法上的起源和演变,以及在中国入世谈判过程中围绕特保措施的跌宕风云。他主张,应当正确、全面地认识特保措施。

    在第二阶段,商务部条法司副巡视员杨国华先生代表商务部向与会嘉宾作了题为《当前商务法律工作的若干问题》的主题报告。

    杨副巡视员首先就中美轮胎特保案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特保措施和一般保障措施实际上是相通的,并不是互相对立。随后,杨副巡视员着重围绕当前商务工作的立法情况、商务工作五大重点和未来立法计划等三大问题,作了形势报告。
在立法方面,商务部除了继续贯彻落实《反垄断法》以外,还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如外贸方面的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货物出口管理、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等规章;外资方面的外国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投资、外商投资企业领域管理办法等,以及合作方面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

    目前,国家商务工作的五大重点是:(1)WTO案件的争端解决。现在中国作为WTO中被诉方的案件有14起,有10起是2007年后发生的;2007-2009年因此被称为“贸易争议高发期”,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2)知识产权问题。中外知识产权工作组这种磋商机制已相对固定化,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愈发突出;(3)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近年,我国又与马耳他签订了BIT,并正和美国、加拿大进行BIT谈判;(4)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目前,我国已经签署了14个FTA,正和冰岛、巴基斯坦、哥斯达黎加等国谈判;(5)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和法律交流。

    关于未来的立法工作,杨副巡视员介绍,商务部条法司正准备推动国务院制定《货物进出口条例》;完善规范并购、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新的投资方式;进步下放审批权;完善涉台投资的法律保护;推动制定《境外投资管理条例》、《对外劳物合作管理条例》和《对外援助条例》等。

    最后,杨副巡视员还就多边贸易体制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发表了个人看法。他认为,WTO的成就标志着国际法制尤其在执行方面的进步,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形象也日益成熟,同时也存在有待改进之处。

    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与会嘉宾与两位报告人就贸易保护主义、特保措施与保障措施的关系、开征碳税与节能减排等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
                                                                  (CSIEL秘书处、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会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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