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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教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09-11-09 14:58

明光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教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全市人才资源合理有序流动,保持全市干部人才队伍活力,根据《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暂行规定》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教师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对应、职数限额原则;坚持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我市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单位及人员具体条件

1、明光报社:2人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以后出生),热爱新闻事业,适应采编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2、市园区企业服务中心:3人

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熟悉经济工作,能吃苦耐劳。

3、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人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以后出生),热爱统计工作,能吃苦耐劳,经济类或理学类专业优先。

4、市广播电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人

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与财会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受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不得报考。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主要程序

(一)组织领导

由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事务。

(二)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明光电视台、明光政府网、明光先锋网等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市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不低于3:1。报考人数不够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四)笔试

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六)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方式进行,由组织、纪检、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评定。考核不合格的,由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研究决定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对象综合成绩进行量化打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5%,组织考核占30%。领导小组根据应试者综合成绩,集体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人员名单。

(八)公示

将研究决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九)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拟选调人员原工资关系、待遇等不变。

(十)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市编办办理调编手续。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6日-11月19日。

2、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可查阅:明光政府网:http://www.mingguang.gov.cn;明光先锋网:http://www.mgxf.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032462。

:《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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