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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年了...
2007年09月09日 星期日 13:36

<回忆篇>

2005年9月9日,初秋的凉意丝毫不减一对准新人内心的暖意。下楼时,阳光暖暖的照过来,和准老公手牵手去民政局登记结婚。还记得那天,我穿着白色腰部绣有红色图案的白衬衫,下身着红裙,配漆皮小红鞋,再拎上红包。化了淡妆。即使只是登记结婚,我也要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新娘。

民政局在岳麓区政府里,但傻傻的不知路的我们却走进了市政府。在保安的注视下四处乱晃,直到有人告知,我们走错了。才慌忙拦计程车直奔区政府。

很快找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已有几对新人等候在那儿,大多数人都喜欢9月9日这个看起来吉祥的日子吧。但是,只有我看起来像新娘哦。为自己的装扮感到骄傲。

办理的方式很简单,交双方身份证户口卡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三张头碰头的合影(我们那合影只是在一家超小超小的相馆里拍的。记得刚来长沙入职P公司的时候,要求交一寸的彩照,我也是在那家小店里拍的,晃眼,三年就那样过去了。小店还是那个小店,而我即将成为他妇。)合影上的我们笑得很傻,但看着照片,是可以感受到幸福的。

办理的过程中,那位办事员,非常认真地问每对新人:“你们是自愿结婚的么?”有的男士会开玩笑地说,被迫的。于是那位办事大姐就会板起脸来说,“不要开玩笑,如果你这样说的话,我没法把这个证办给你们。”原来按中国的婚姻法上,所有的夫妇都必须是自愿结婚的。只是在那种场合这样的问与答看起来是非常的滑稽可笑的。相比之前,西方婚礼仪式上的“I do!”更显得庄重与意义非凡。

支付9元钱手续费,拿到红本本。我们成为夫妻。我分发了随身带着的糖,感谢办事人员。和老公携手走出政务大厅。我们分别给对方的家长打电话,这个电话被我称为改口电话。我们将原来的叔叔阿姨改成为爸爸妈妈。我们说“爸妈,我们今天结婚了!”

那天是星期五,当一切结束之后,我们各自打车回公司上班。当晚因为加班,老公的庆祝提议得到搁置,想想真后悔,那天,真的应该什么也不顾地出去庆祝。那天,我们结婚了。

〈今日篇〉

没啥说的。本来计划今天到世界之窗痛痛快快玩一天。结果天公不作美。昨夜下了一夜的雨,今天也没停。晚上,和老公出去吃大餐庆祝。因为明天要上班,电影也没看,就回家了。

其实应该在这一天做一些特殊意义的事,比如一起在沙发上拍一张照片。以后每一年的今天都在沙发上拍一张照片。将每一年的都列在一起或裱框挂起来,希望将来,能有一面墙,密密麻麻地挂满我们的婚姻纪念“沙发照”~


类别:老夫老妻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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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7年09月10日 星期一 13:03 | 回复
我们的那个照片一看就是有夫妻相,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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