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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道德之死——另一个《边城》
2009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午 08:52

【社会】道德之死——另一个《边城》

天气:算是晴天么?只见天空一轮红日,整个城市却沉浸在白茫茫的雾色之中

前几天和室友闲聊,对方偶然说出一句:“这事儿让我心神不宁。”我听毕哈哈大笑,对方不解,我更不解,想了半天,我才知道我笑是因为“心神不宁”一词,但是我又为什么因为这个词笑起来了呢?我又想了半天,才回忆起我们的高也同学。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前段时间还很风靡的网络词汇会被我们渐渐淡忘,不仅仅是网络流行词汇,还有一些人,一些事,毕竟,我们一直很善忘。

我又想起了范跑跑,我一向认为中国就是一座文学素材富矿,这可惜那些作家要么不敢写,要么压根就没看到。范跑跑类的人物岂不是可以成为中国的罗亭,不过罗亭好歹是战死巷口,这点范跑跑就差得远了。当我再次想起范跑跑,我就有了很多新的看法。其实范跑跑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典型,北大历史系高材生,满腔热血去农村支教,教的也不错,怎么看都是青年楷模,但是当地震发生的时候,他的表现还是没有合格。几百年前,就有那种“湖水太凉”的“忠臣”了,这是我们中国知识分子的通病吧,我们都要反省的。

寝室一个室友也算关心时事,前段时间奥巴马获诺贝尔奖此人就大叫不公,称诺奖有政治倾向性,我只感觉听着似曾相识,后来去报亭随便翻翻那些什么“高端杂志”,也就知道这些话的出处了。上了大学充满了惊奇,譬如听“军事理论”这门课,本来我昏昏欲睡,突然一句话让我惊醒,但是惊醒的我还怀疑自己是否还在梦中,“……××军最重要任务就是维护我党的执政地位……第二点……”某组织不仅在思想政治课上挑战我对它看法的下限,在军事理论课上也不闲着啊。而那些所谓的“高端杂志”,也不过是让读者感觉自己高端的杂志而已。我突然发现,在国人眼中,依然迷信着毫无战斗力的道德,依然没有意识到法制的重要性,这个趋势比我想象的还要强。竟然还有“法制建设要从道德建设抓起”这样的“高端文章”。

我以前就写过关于范跑跑的文章,似乎叫《范美忠凸显的道德尴尬》,有兴趣的在我的博客内部搜搜,在文中,我说范美忠临阵逃跑,不应该仅仅从道德上谴责,而应该由此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使老师抛弃学生这种行为从法理上说不通,使他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才是最重要的,才是真正使千万学生受惠的,美日等发达国家更是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现在看我们很爱道德,什么都爱拿道德说事儿,道德这东西不需要责任。你看,地震了,范美忠跑了,顶多受点儿道德谴责,没受牢狱之苦。而谴责的人,也是高枕无忧,哪天自己哪里地震了,自己处境和范美忠一样,正好也撒丫子跑了。当事人不受法律惩处,局外人还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洋洋得意的骂,真是互惠啊。反正我们道德是只和别人有关的,等你有了道德抉择,道德往往一钱不值了。

进一步的,我想起了沈从文笔下的《边城》,本来为了本文更精确点儿,我准备去图书馆借一本《边城》,但是这种书肯定是长年被借的,家里都有两本《边城》了,再买一本太浪费,大家就忍受一下我的记忆力吧。

我认为最高的悲剧就是“此情无计可消除”,你感到悲伤铺天盖地而来,但是你只有接受的份儿,你无法提出解决悲剧的办法,当这些悲剧和人类的原罪联系到一起时,这种悲剧就只能说是伟大的了。《边城》的背景是一个完全道德化的小镇,在沈从文的笔下,这小镇俨然就是一座乌托邦,虽然个个阶层的人还是有,但是因为上层人与下层人共同的道德约束,使得这里安宁祥和,上层人会把自己的财务分给下层人,而下层人知足常乐,并不追求享乐,所有人都用一种共同缔造的心照不宣的契约来约束自己。

我们可以看见这种道德契约使得一个资料并不富足的社会很和平,但是这种道德契约却无法解决一些最基本的问题,譬如说爱情。

《边城》主要的内容就是翠翠和天佑、傩送的爱情悲剧,我们大多沉浸于那种寂寞,那种忧伤,那种只能看着它发生地无奈中,感受到那种悲剧与美,但是我们是否能想这样一个问题,翠翠的悲剧是否就是道德的悲剧?

从翠翠爱情的悲剧中我发现的是道德的无能和低效,可以说与法制不同,道德是以抑制个人发展来实现社会安定的。翠翠的爱情悲剧完全就是三人抑制自己的感情的结果,我记得沈从文在小说中写道:“遇见这样的事,两个人必要拼命到一个人死掉为止。”但是因为天佑、傩送是兄弟,所以其中一人只好自己去送死。为什么同时爱上一个人就要拼命呢?没有人能解释,这是那里道德契约的一部分,对这种契约只能服从。我一向认为法制如规,给你方圆曲直,你明确的知道自己的活动空间,道德如胶,虽然是液体,但是无孔不入,知道把你粘的死死的,让你动弹不得,《边城》就是极好的佐证。本来一个三角恋,兄弟二人作为竞争对手就罢了,但是却因为无孔不入的道德走向了极端,没有人能解释为什么三角恋发生就要决斗,也没有人能解释这种行为是否合理,但是道德就是让你只能顺着这个不归路走下去。

这个爱情悲剧的幕后黑手就是道德,道德让他们无法表达自己的看法,道德让他们一个自杀,一个远走,一个只能等待。

病态的道德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子,它使我们一直生活在惶恐之中,因为我们从来不能了解道德的规章,道德的规定者永远在除了你以外的任何人手里。道德就是君,持道德杀伐之人更是人渣。

但是这种道德的力量能持续多久呢?接触了新事物,旧的道德毁灭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沈从文在《萧萧》,《三三》等小说中,已经给了我们边城的未来。也许沈从文在缅怀那逝去的边城,我们看他的《湘行散记》时,可以被那全村男人都被捉丁的村庄外呼啸的北风中的狼嚎所感染,但是我们不要那种生活。

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道德的无力,认识到法规的伟大。

我们一直沉沦于忍耐——爆发——浩劫的怪圈中,我们几乎没有良性循环,我们的道德也是。

礼仪之邦是个耻辱,法制之国才是丰碑。

法治的开端呢?某些人先把我们宪法第一条改改吧,我们没有义务去拥护什么类型的社会,选择什么样的社会,恰恰是我们的自由,强迫我们拥护什么社会,恰恰是对法治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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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2
2009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午 11:12 | 回复
遇见这样的事,两个人必要拼命到一个人死掉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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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未必尽关于道德。有时候你看得到某件东西,只是因为你心中有它的影子。何况,“马路”那会儿,也确实“公平竞争”过的。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以理智的目光看,无比荒诞;以感情的目光看,却绝顶美丽。
 
3
2009年11月08日 星期日 上午 10:25 | 回复
法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它同样是国家暴力的一部分
宪法历经六次修改
每次修改的结果就是会把保卫阶级的东西加的更多一点
这次还彻底加入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关于你之前一篇文章的唯心·
我觉得唯心唯物大抵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其实也是分不清的
比如法作为一种统治阶级的意志来规整人社会走法治道路
社会的进步也在影响着它
不过中国立法的主流是人民代表··不是法学家,法学家只是帮他们把字句修改通顺一点,不至于太过搞笑
再往下说,这也不是立法主体的问题,还是人民代表是否能代表民意的问题。
如果上层不能代表大多数,那么任何对于国家美好的期待都是枉然
 
4
2009年11月09日 星期一 上午 01:45 | 回复
法律是通过他人的生活来形成明确的规定,借以规范行动的好坏。
而道德则只能以自己的生活来丰满——用大脑并不能理解道德,道德只能由身体来理解:
我第一次看到自己闯红灯之后,才知道自己不应该闯;我第一次看到公交车上的老人坐到了别人的位置上,才知道自己愿意让;我第一次看到自己捡到钱时的贪婪,才知道自己需要拒绝贪婪。

而大脑则可以理解法律···这是理性、逻辑人都可以理解到的,虽然法律为了完善而颇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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