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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办执照,实质是重在收费
2009-07-13 07:57
近段时间以来,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商务部信息化推进 本周表示,商务部计划在6月出台中国首例网上交易的相关法规——《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而北京本月已出台了电子商务监管征求意见稿,为网上开店设置门槛。3月6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电子商务监管征求意见稿,对网上开店办照的具体适用范围予以细化,其中将进一步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等情况可不用办照。(《 商报》3月27日) 网上开店,如果销售额达到了税收起征点,确实有必要征税,否则,未来电子商务很可能成为一种逃避税收的手段。但以办执照来达到管理税收的目的,笔者以为,既没有必要,也容易引发诸多问题。 网上交易,有其独特的特点,很多都是通过支付宝进行交易,每笔交易都在网上有详细纪录,调查哪些网店应该征税,其实并不难,又何必借助办执照的方式来达到?虽然北京的规定特别指明“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以不办执照,这样的规定其实没有多大意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网店毕竟是极少数(比如买错了东西者),开网店的多少想赚点钱,谁想免费大派送?这个规定实际上还是把绝大多数,甚至于可以说是几乎99%的网店纳入到“必须办执照”的范围。 网上交易,确实存在着欺诈、诚信等问题,但这些问题,办执照可以解决吗?恐怕不能,网上开店既不需要某些部门检查卫生,也不影响市容,更没有“占道”,不知道办执照的单位到底能提供哪种服务?能促进何种管理?如果相关部门在给网店办理执照之后,不能给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仅仅只是收取执照费,这无疑是让某些部门又多了一种生财之道。 更何况,按现实的经验,办一个执照,费时费力,这样的做法和网络快捷方便等特点格格不入,这样的门槛实际上是颇高的,一定程度上是限制了电子商务的繁荣。其实办网店时采取的实名制,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网上执照”,又何必多此一举? 不难想象,网店办“执照”之后,网络将还是那个网络,网店还是那个网店,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凭空多了一个收“执照费”的婆婆,有意义吗?实际上,如果网上开店所办执照是不许取任何费用的,相关单位恐怕会对这“办执照”就没有这么热心了,对网店收税是应该的,只要其销售额满足条件,但对于网店而言,税收和“执照”是可以分开的。抱着“执照经济”的思路借口管理“电子商务”,恐怕对“电子商务”这种新生事物是一种打压了。(欧木华) 【版权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作者同意 在线天府评论频道无偿使用本稿件,除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和经本中心授权的合作媒体之外,其它任何面向公众的媒体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作品。传统媒体如登载本频道文章,请予本频道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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