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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與心魔 - 由虛浮至錯亂
2008-05-05 17:31

思考與心魔 李天命

三、由虛浮至錯亂
以上討論術語煙幕或術語迷彩,目的在於揭示術語容易用來掩飾語意的曖昧。要注意的是:語意曖昧和語意清晰之間,只有程度之分,而沒有一刀兩斷的區別。不過,沒有截然的界線並不等於沒有約略的界線。比方日與夜,雖無明顯分界,但非沒有分別。(縱使說,抄一本書叫做剽竊,抄十本書叫做參考,抄一百本書就叫做創作,因而剽竊與創作之間只有程度之分,但不能由此推論兩者沒有區別。)
(A )
語意虛浮
語意虛浮是一種程度較輕的語意曖昧。所謂語意虛浮,在此是指「含糊其辭,漫無分際而沒有定准」。這種言辭又可稱為「浮詞虛語」。以下闡述這種言辭的特性。
(1)
有不少人(包括筆者)喜歡年年給「年輕」提出一個新的界定。事實上「年輕」一詞也沒有一條截然分明的使用界線。但儘管如此,我們卻不能說「年輕」是一個全無分際、可任意伸縮的字眼。十八歲總可以稱為年輕,而八十歲則不能算年輕[]17。再看「小孩子」一詞,有的父母要子女幫忙做家務時就說:「你已經不是小孩子了,該做點家務。」當他們不想子女談戀愛時又反過來說:「你還是小孩子,不要這麼早談戀愛。」這顯示「小孩子」一詞的適用範圍沒有很明確的分野。
但我們也不能稱之為漫無分際。四歲肯定是小孩子,四歲便會談戀愛就叫老人精,或叫天才;四十歲肯定不是小孩子, 四十歲還不會談戀愛就叫白癡,或叫智者。[]1 8
由此可見,「年輕」、「小孩子」等字眼並不是毫無定准的。另一方面,比如「反革命」,卻是一個沒有定准的字眼。
今天被稱作最革命的行為,明天可以叫做反革命[]19。又如「合乎(或違反)上帝的旨意」這個片語,在某些宗教人士的用法下,也是一個毫無定准的浮詞虛語而已--你怎樣去檢驗「祈禱就會得到,如果那合乎上帝旨意的話」這種講法是不是真的呢?
(2 )
我們時常需要使用「時常」、「大約」、「類」、「不少」。。。。。。之類的彈性字眼,不能說凡使用了彈性字眼就等於講了語意虛浮的話。譬如:「不少人持此論調,但此論調有謬誤,因為。。。。。。」,這種講法的主旨在於指明某個論調有謬誤,而不在於報告有多少人、是哪些人持該論調。在此情況下,我們不會認為這種講法是語意虛浮的。但如果當時的關鍵繫於指明有多少個人、或指明是哪些人持該論調,而講者卻只說「不少」,這時我們就會認為他的講法是語意虛浮的了。概言之,欲斷定一個言論算不算語意虛浮,須得考慮該言論是否恰如其分。
(3)
這表示,一種言辭是不是浮詞虛語,常要視乎所涉的語境而定。例如「危害國家民族的根本利益」這個提法,若有比較具體的條文細則來加以闡明,或有法律傳統中的經典判例作為參照憑據,那麼這個提法也可以被詮釋到相當明確的程度。但如果缺乏或「割離」了諸如此類的詮釋基礎,那麼這種提法就無非是浮詞虛語吧了。(這類浮詞虛語所表達的「概念」,正是法蘭克福學派的馬庫沙等人當做法寶的「流動概念」。)
用浮詞虛語(或「流動概念」)來制訂憲法律令,容易造成「人們一方面無法無天,一方面噤若寒蟬」的怪局面。無法無天,是由於法律條文彈性太大,沒有明確軌則限定。噤若寒蟬,也是由於法律條文彈性太大,人們無所適從,動輒得咎,多講多做多錯,不講不做不錯,最好還是消極怠慢,最終則是一潭死水。
(4)
一般語意虛浮的學說,既非正確亦非錯誤,而是稱不上正確不正確、錯誤不錯誤(許多人不知道這個極端重要的分別)。這種學說是無法被確實應用的。有用的理論能指導實踐,使人盡量避免犯錯,使人無須盲目摸索。比方登月之舉,即靠科學理論的確實應用。儘管那太空人「走的是一條獨特的道路,沒有先例可資借鑒」,但他不用在漆黑一片的太空中「摸索摸索」。太空飛行不是太空摸索,太空人不是摸到月球上去的。倘若我們採用某種學說來指導實踐,實際上卻只能倚靠自己去摸索,那不啻表明該學說無用而已。有的人將虛浮性與普遍性混淆,將虛浮的學說等同於普遍真理。當他們發覺這種「真理」無法落實應用時,就視之為「普遍真理與具體情況相結合」時的必然現象。其實這是嚴重的誤解。一種學說要是沒有可能應用,那無異證明該學說不是普遍真理吧了,因為普遍真理之為普遍真理,恰恰在於對一切有關的具體情況都普遍適用。
上述那類學說一旦被奉為整個社會的「指導思想」,就很可能導致訴諸強權而不是訴諸理性的行為心態,其表現為:不問客觀是非,只問最新形勢,人人都要「緊跟形勢」,人人唯恐「落後於形勢」。此中原因,乃由於誰有權誰就有解釋權,誰有解釋權誰就有「最高真理」;結果,實踐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實彈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20
【附筆:在這樣的形勢中,當某一派以正統自居時,其他派可有什麼對策呢?就語意虛浮的學說而論,誰得勢誰是正統,誰失勢誰是異端,那是天經地義,沒有任何人有堅強的理據去解釋自己對該學說的解釋為唯一正確的解釋。既如此,甘奉對方為正統,斯為下策。然則中策上策呢?自立為正統,斯為中策。讓那個「統」名存實亡,或者乾脆超越那個「統」,斯為最上策。正如法國作家莫洛亞所言:「有的政黨領袖準備為學理或主義而犧牲國家,但真正的領袖卻說:『去他的主義,拯救國家要緊。』」】
(B )
語意錯亂
語意曖昧的程度達至全無意義之極端,達至語無倫次、不知所云的地步時,讓我們稱之為「語意錯亂」。
語意錯亂的言辭之所以會被「生產」出來,也許是由於生產者要偽裝高深;也許是由於在生產過程之中沒有想過--沒有「想」的習慣;也許是由於錯亂的思想用錯亂的言辭來宣洩就會有一種錯亂的快感。且不管其「生產」的原因,這種言辭我們就算以最大的同情也終是無法瞭解的。同情的瞭解到此而窮。反覆誦讀最多只能使你對它產生一種混混沌沌的「瞭解的幻覺」。瞭解的幻覺不是瞭解。上窮碧落下黃泉,在任何地方
(
包括在這種言辭裡)你都發現不到它有什麼意義的。這種言辭通常一無是處--除了用來舉例:舉例表明什麼東西除了用來舉例就一無是處。
從一系列叫做《哲學日記》的文章裡,可隨手拾得一大堆這種例子。底下舉出其中的一斑:
「惟其是真正虛幻的, 才是一種真實。。 。 道德即人存〔在〕中之一種『不可能』之可能。即虛幻的真實。。。。。。如以『這裡』來說,『那裡』也許就是一種『真實』的虛幻,否則我們就必會掉在『這裡』之虛幻之真實中了。。 。 惟其不可能, 即人之惟一可能。 。 我一定要將表達中之a =a 擊潰,因為只有道德中才有真正之a =a 。而擊潰表達中之形式的a =a ,即恢復真正的道德。」「不完整, 即關係。表達, 即不完整。存在則否。但表達中的存在,仍為不完整,即關係, 即對所有關係之關係。。 。 一切數均可化約為1 2 3 。。。。。。。任何一物均為1 。任何一物之自否均為2 但一物之自體不能表, 否定為不能推演, 是以任何一物或1 , 必自3 始。」「墮落就是一種以不可能為一種扭曲可能之不可能。 。 惟一使不可能成為不可能,然後以一種同一之真實性, 而呈現一種正面可能之不可能。其實這就是人之惟一可能,即近似可能」[]21
略按:()不必吞下整個臭蛋才知其為臭,也不必讀完上面整段引文才知其為不可卒讀。()以為讀者都是不正常的,這本身就是一種不正常的想法。()偽裝高深, 適足以暴露淺薄。()最後一點不妨隨口吐出一番胡言亂語來「表達」(雖是胡謅,恐怕仍比上面的引文可解一些)--惟其是真正虛偽的,才是一種真誠。痛苦即夢囈之中的一種不夢不囈的夢囈,即癲狂的夢囈。惟其不正常,即人之唯一正常。我一定要將算術的21 擊潰,因為只有道德中才有真正的21。而擊潰算術的21,即重建真正的道德。缺憾,即超關係。語意殘廢,即缺憾。變態則否。但虛假中的變態,仍為變態,即概念錯亂,即對所有超關係之超關係。一切精神分裂皆分裂為123。任何白癡均為1。任何白癡之自戀均為2。但白癡之自戀不能表,自虐為不能推演,是以任何白癡或1,必自3 位一體始。這種墮落之可能之真實之不可能之扭曲之可能之深度之不可能之虛妄之可能之絕頂之不可能之腦袋之無能,怎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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