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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它比刘翔跑得快!
2008-08-19 11:24 P.M.
刘翔“退巢”,我们忙着喷口水,瞧人家搞实业的都在干嘛? 一夜之间,刘翔代言的广告集体“换脸”,个个观点很明确,又不失人情味儿。即使刘翔溃不成军,广告商们一样吆喝得起劲。因为广告的速度,绝不局限于12秒88。他们懂得运动的真正含义:止于动,得乎运。
“动”对于眼球的吸引,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从广告商最初押宝在刘翔身上,就是看中他具备煮沸人心的“动”感魅力,所以即便阿迪天价买下合作伙伴的名份,也不过是与奥运标志并肩站的一块静态招牌,但耐克旋风般的小勾则随着刘翔的风起云涌成为北京奥运会中最惹眼的标示。耐克与刘翔的绑定是结结实实地,伤在脚踝上的刘翔到赛场上溜一圈,似乎也在有意地炫耀着他画着对号的金色战靴。所以刘翔一步没跑,却硬是用超音速送给了耐克一块金镶玉的营销金牌。所谓的“运”尽在其中了。 好戏可能还在后头,广告的速度之快是有目共睹的,但如果刘翔的速度跟不上了——刘翔今后要怎样拼命“运”一下,以便更好地“动”下去,似乎还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大家会对一个跌倒者报以暂时的体恤,但没有人会持久地青睐一个没爬起来的弱者,广告商的注意力转移当然会更迅速。 想到这里,觉得刘翔还是挺悬的,他靠速度起家,还是需要靠速度东山再起,现在语言、泪水、笑容、决心似乎都不能挽救偶像的速朽。刘翔还是需要赶紧“运动”起来,广告是认钱不认人的,现实就这么残酷。不过当名人压力确实挺大的,名利的浑水一旦趟进去了,似乎就注定有个结局,并且差不多都是坏的结局,没有一个人能成为广告永远的宠儿。当然如果能像李宁一样,能把广告与自我融为一体,那就方便多了——没钱争赞助,但我能点火,我是中国人,你们不是,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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