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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22日 星期二 21:04

  关于space,我有一个小故事~

人物:
  我、A女、B女、C男

介绍:
  我是A女哥哥(或者弟弟)的室友,A女是我们高中的著名小美女,B女是我们高中的著名大富婆(我们校长夫人和我老熟的,当年她背后称呼这个小姑娘叫“三亿半妹妹”),C男是我们高中的著名大帅哥(非常的帅,复旦这么大,我还没见过一个男人比他帅~当然丫也有缺点,就是屁股有点翘,打篮球的时候跳不太高-,-)。

事件:
  A女有大姿色+小身家,B女有小姿色+大身家,两人同属我们学校最牛的文科班(我们学校的文科是出省状元的),而且成绩都很牛(后来都上了复旦LV及以上的学校),又都是班干部,自然就女人相倾,相互不对眼。于是两女各自团结了一批丑女和帅哥在身边,对打!无辜的C男当时在一个比较垃圾的理科班,读书嘛也一般般,就是实在是帅得连男人都要对他动邪念,所以成了两女争夺的焦点~在经过一番XXOO的激烈战斗后,C男归顺A女,成为我们校长夫人所谓的“一对璧人”。自此,A女洋洋,B女悻悻,C男瑟瑟……后来高考,A女、B女、C男天各一方,MSN上继续相互倾诉、倾轧、战斗!然后,直到某一天,C男的家长突然决定要把C男许配给B女,并且闪电订婚!话说那订婚的筵席是摆了三天三夜的流水席,我们这些高中同学都获邀参加。订婚当日,我在A女space上看见最新日志《我终于失去了你!》,文章情意绵绵却又无可奈何、痛苦绝望、失落不满、咬牙切齿,看得人泪眼婆娑、心如刀绞(-,-)。第二天,我又在B女space上看见最新日志《我终于得到了你!》,文章激情澎湃并且欢天喜地、兴高采烈、意气风发、得意洋洋,看得人脸红耳赤、心神恍惚(-,-!!)。然后,故事讲完了。

后记(补):
  今天在精华区里挖出了当年的掰文,竟然还是我个人文集的处女篇。嗯嗯,这个故事是真的,除了夸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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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07日 星期一 17:46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因为邓大人给了每个人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虽然并不公平,但至少公正。他不朽的(到目前为止)前任试图以暴力的变革提升草根阶级社会地位的努力在邓时代的成就面前显得黯淡无光。这是一个悲剧。

  不,请不要打断我,我是在严肃的说着这段可笑的话。我是传说中的80后,我在邓时代长大,我自然对那个时代的传奇印象深刻。

  忠孝家就是那个时代的传奇之一。忠孝的大伯结婚的时候,婚床是一块搁在四个瓦罐上的门板,就算在越穷越光荣的毛时代,这也已经击穿了曾经饿不死人的江南地区对贫穷认知的底线。然而谁能想到,进入九十年代,忠孝家就已经是小镇上数一数二的大家富户了。忠孝可能不是衔着金钥匙出生的,但绝对是挂着金钥匙长大的。

  我初中班上有一个女孩叫小小,长得还可以,但个子稍嫌矮了。小小她爸好像是跟着忠孝他爸做二道生意的,也可能两家还有其他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就不八了。我所知道的是,小小一直很在意忠孝——的成绩。每次考试,她都会拿忠孝过来和自己比,不出意外的话,都是她比忠孝好,然后她就会得意非凡。我总能从小小身上感觉到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对忠孝的不友善。我觉得这应该与她的父亲有关系。

  多年前的那个娶亲疑团也是小小帮我揭开的。有一天我们说起忠孝,小小有点不屑的说,你们知道吗,小学的时候忠孝得了一个什么县三好学生,老师们竟然敲着锣打着鼓簇拥着他去中心小学领奖状……这还不都是因为他爸!那一刻我有点窘迫,因为我想到我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

  忠孝是在村校上的小学,这一点多少能让我心里有一丝优越感。小学时候我上过中央电视台,还有幸和克强同志合过影,并得到他签名的我的名片一张。这么一比,忠孝的县三好学生似乎又不算什么了。我读书的成绩也比他好,事实上我们年级已经没有谁比我更好了。所有这些加起来,也许能维持我在忠孝面前的自尊心。

  然而,直到今天我还是会想起忠孝在运动场上嚣张的时候所有男人自信心崩溃的情景。忠孝上学早,比我们都小一岁,长得也不是五大三粗的那种,爆发力却异常的强。初中三年运动会他一直是100米短跑的冠军,每次跑完,我总能听见我们班几个猛男不服的叹息。我还记得有一年冬天学校举行跳绳比赛,他是初中组的双摇冠军,我在边上看他跳看得目瞪口呆。

  许多时候,我常常无法理解自己的心情。到底是仰慕还是嫉妒,我不明白。在遇到忠孝以前,我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存在有一个清晰的认知。许多事情对我来说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我是说,成为老师们表扬的好学生,成为家长们羡慕的好孩子,等等。然而,在忠孝面前,我第一次感到无力。我开始审视自己生命最开始的十几年,第一次认识到什么是贫穷、病痛和无知。或许还有一些其他的想法,不过那个时候年龄太小,看不明白。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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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 22:37

  小时候我简直是瘟神附体,不是在医院,就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大概三年级以后我才会在每个学期挑出两个月来莅临一下我那出了诸多牛人的小学,并且还只在上午视察。偶尔,会因为要参加各种竞赛或少先队活动什么的而临幸我的小板凳久一点——当然,是和我的同桌共幸。不过就算如此,我也会理直气壮的早退,谁叫我是个可怜的病号呢。我猜我一定错过了许多有意思的事情。比如跳皮筋,那些超有意思的花色跳法我想我这辈子是没机会学会了。再比如八卦,我永远也搞不清楚小朋友们之间复杂的爱恨情仇,不过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一王是可以两后的。

  啊哈,扯远了。其实铺垫这么多,我只是想要回忆一下我与故事的男主角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而在开始这个故事以前,我要声明的是,把记忆和传闻拼凑起来便是道听图说的虚构,请不要对号入座。

  那是偶尔的一天,约莫下午两三点光景。我幸完我的板凳,吻别我的课桌,在果育楼和钱伟长像的欢送下与我的小学依依惜别。快到校门口的时候,突然杀将出来一群农民在那里敲锣打鼓,气焰十分嚣张。再仔细一瞧,农民们竟然簇拥着一个胸带大红花的小男孩,搞得好像在娶亲!玛勒格碧,这土到掉渣的场景顿时令在摩登小镇长大的小爷我浑身不舒服,精肉痱子从脚跟一直长到了颈根。又瞅了瞅小新郎官,就一跟我差不多年纪的小屁孩,低着头,两眼有点诡异的瞄着四周,似乎有点尴尬。

  然后就没然后了,我早我的退,他娶他的亲。直到几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天我看见的是哪个土财主家的公子,以及他迎娶的其实是一张奖状的事实。我敢肯定他也看见我了,因为当时全校小朋友都在乖乖的上课呢,只有我一个另类拖了个书包软绵绵的飘忽在娶亲队伍的边上看猴戏。不过这并不重要,作为这次娶亲的唯一一个见证者,我只是忠实的记述我所知道的关于他的故事。

  转眼,小学就上完了我,初中接过它的枪。刚进初一那会儿,是很多小朋友相互“别苗头”的乱世。每一次大考小考都会传出谁谁谁冉冉升起和某某某轰然坠地的新闻,其实背后全是班主任和家长们的虚荣心。我也很不幸的成为一颗星星无聊的起落于考场之间,还特别在意那些传闻。

  某次考试之后,老娘提起2班有一个叫忠孝的小子挺厉害的,并且“人长得也神气!”于是我便很快认识了这个确实长得很神气的小子。那时候还没有“校草”的说法,少男少女们也才刚刚开始分泌荷尔蒙,可是我发现我身边的男人女人都知道这个小子,不服的有,发春的有。请原谅我看小S的节目看多了,借用她的话说,这小子是我们那一级很多人的性幻想对象。要知道,早在小学一年级我就定义了美女并学会了yy,而我脑子里帅哥这个词却是由忠孝第一次定义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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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21日 星期六 21:51
       从前,艳是我的女朋友。她陪我一起淘水、玩沙、过家家。后来,她爸爸进了监狱,她做了小姐。再后来,我们在路上假装不认识。

       从前,丰是我的小老师。她每天都帮我带功课回来,给我补习。后来,我上了大学,她只念到高中。再后来,妈妈说她嫁人了。

       从前,琨是我的好朋友。他阳光的让我嫉妒,从他那里我收到了这辈子第一份生日礼物——一串香蕉。后来,他妈妈偷男人,他爸爸割腕,他变得沉默寡言。再后来,他一直没考上清华。

       从前,烨是我的大姐头。她在幼儿园里保护我,还会拿白石子交换我的玻璃珠。后来,她爸爸车祸死了,她成为千万富婆。再后来,她嫁了人,她公公吃她婆婆的软饭,她婆婆是一个老板的情妇。

       从前,琴是我的小偶像。她懂事的让我心动,虽然她只是个渔民的女儿。后来,她没有户口,失去了上重点高中的机会。再后来,我再也没有听说过她。

       从前,我不知道什么是悲伤。后来,发生了许多悲伤的事。再后来,我慢慢的回忆,悄悄的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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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01日 星期日 00:40
       在这以前,我从未走出过华人社会。先前我去过澳门,还有新加坡。这些地方除了比上海更加干净整洁、守礼仪一点,其它没有什么大的分别。天底下的华人都差不多,古板又不顶真,胡闹但缺乏幽默感。当然,这感觉是对比了英国佬来的。如果要说文化冲击,之前我只经历过一次,那就是刚进大学的时候,大上海的灯红酒绿还是令我比较震撼的。及至后来去的那些地方,已经免疫了。

       不过一个多月前,我跨出国王十字火车站,第一次站在伦敦街头的时候,一种发自心底的震颤铺天盖地的向我涌来。我从未想过,站在那个流光溢彩的古老城市街头,我会动摇自己的信念。卷裹着各种肤色的人群在我身边飞速流动,我开始嘲笑自己一直不屑于出国的想法——懒,并且就像那只坐井观天的青蛙。我一度以为我们已经开始繁华,其实我们远未长大。那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里才是我想留下的地方。

       好吧,我承认,如果你看完这些文字再跑去大不列颠,你一定会失望——根本没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嘛,你这个没见过世面、崇洋媚外的家伙!那是当然,冷不丁的被人从背后拍一巴掌,你不会被吓一跳?我只想在这里记录下我的感觉,夹杂了年轻人梦想的感觉。

       故事是从波音747-400开始的。整整十一个小时我从上海飞到了阿姆斯特丹,绕道俄罗斯和西欧各国。KLM的飞机餐太难吃了,空姐也很老。睡了一觉醒来,正好看见机载电视里在放The Queen,于是看了一下。老实说,我并不觉得这片子有多好,也可能是早先看见的影评把它写得太好了。Helen Mirren演的不错,但我更偏好Meryl Streep。不过The Devil Wears Prada是商业片,注定拼不过政治片。奥斯卡?残念。坐累了,就跑到后舷窗去看风景,结果看到西伯利亚有大片的冰河,超酷。

       阿姆斯特丹的Schipol机场是KLM的总部。去之前我在网上查资料的时候,看见有人说那里“某几个厕所很有意思,一定要去上一下”。然后我去上了,结果看见一个苍蝇……这苍蝇偏左的,据说是照顾到惯用右手的男性,造个靶子让吸引注意力的,会使得“水”柱有所偏斜,这样被反弹一下就不会溅出来……好吧好吧,我不是左撇子,但对付小弟弟我惯用左手。

       转机一切顺利,就是坐了架小飞机,颠死我了。另外,那个目测体重大于100公斤的空婆也可能是颠簸的原因。她推了饮料车在飞机头尾来回走,飞机重心也随之偏来偏去……在国外,空姐其实只是一个相当平凡的工作,不需要相貌,不在意年龄。


       在爱丁堡过关的时候太困了,一时犯傻,居然对海关mm(真的是mm,娇小、可爱)说我箱子里没有烟(其实是有一条),然后被X光机照了出来,然后被翻箱子……不过反正我也没带任何违禁品,于是海关mm神秘的把手指放到自己嘴唇上,对我说:嗯哈,这次就算了,下不为例,你走吧……还有,别告诉任何人!那表情,简直迷死人啊!

       顺便说说爱丁堡。这里是苏格兰的首府,是苏格兰议会的所在地。我到的时候是晚上,没仔细看。后来再去的时候,觉得那里的空气特别亲人,配着冷冷的太阳,很自在的城市感觉。上面英国国旗的照片就是我在爱丁堡街头拍的,怎么样,酷毙了吧?

       古老的爱丁堡城堡是苏格兰的精神象征,三面悬崖,易守难攻。我没进去,因为……太贵了。没办法,只好在城堡外面的广场上摆了一个pose眺望远方,然后,我在悬崖的草皮上眺见了一只灰兔子!


       后来我主要住在圣安德鲁斯,这地方只能算作一个镇子,不过却是Fife郡的首府。靠海的地方,海鸥很多,还有乌鸦。这些鸟儿很喜欢在街道上低低的掠过,冷不防拉个什么下来……走出镇中心,总能看见大片的草坪和田地,那里是灰兔子的乐园。这些肉乎乎的家伙在绿绿的草地上蹦来蹦去,有点梦幻。不管是晴天还是阴天,走在这里的林荫道上呼吸着纯净的空气,心情总是无比的舒畅。唯一不好的地方是,昼夜温差太大了:白天体恤,晚上棉袄。

       圣安德鲁斯大学始建于1413年,是威廉王子的母校,而且据说英俊非凡的王子读书非凡的烂。但这里有不成文的校规是:不得谈论王室。所以也无从考证了。圣安德鲁斯是个生活的好地方。我在这里遇到几个中国女孩,准备拿MSc学位。她们戏称自己是Master of Shopping & Cooking!

       和我后来去过的所有英国城镇一样,圣安德鲁斯保存着不少的古迹。靠海的地方有一个城堡的遗迹,毁于战火的圣安德鲁斯大教堂就在附近。据说那一仗打的十分惨烈,圣安德鲁斯的男人都死绝了。石头砌成的残垣断壁间,是大片大片的青草地。偶尔可见身披圣安德鲁斯大学大红学士斗篷的男孩女孩走过。在海边的码头上,我们还正好碰上渔民出海归来,八英镑买了一个蓝色大龙虾,漂亮的有点舍不得把它煮红……

       在圣安德鲁斯,有一件事情一定不可以错过——打高尔夫球。圣安德鲁斯是高尔夫球的发源地,这里有世界上最古老的高尔夫球场Old Course,六百年历史的圣地。老虎伍滋等等一众大师每年都要来这里打球。球场是全开放的,要打球自己去交钱,不交钱的不能践踏草皮,但全靠自觉,没人管。一股清澈的溪水穿过Old Course的古石桥,沿着走可以一直走到美丽的北海海滩。我曾在高尔夫练球场打了一晚上的球,不断的挥杆、击球,第二天腰酸的像肾亏一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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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26日 星期一 23:23

       我是想说一说我们本科时候那个星际争霸大师的故事。此人无门无派、无师自通、无招胜有招,崛起于仓皇之间,纵横四海而未逢敌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人惜手如金,从不轻易和人过招;但凡出手,无往不利。就算现在想起来他的光辉事迹,我还是要狠狠的寒一记的。

       据大师回忆,他第一次接触星际是在高二暑假。一日下午,他跑去发小家寻欢,愕然发现发小的娱乐设施已经从小霸王学习机升级为一台联想电脑。在那台深蓝色的机器上,大师第一次接触到了星际争霸这个镌刻着我们这一代人印记的游戏,并被虫族的御姐女王深深的迷住了!不过可怜的是,直到那一天日薄西山,大师都不知道宿主是可以反隐形的,以致于他不断惨死在一个黑暗圣堂的手中。

       不过那个下午的记忆是深刻的。虽然直到高考结束,大师都没有再上过电脑,可是在多年以后,大师重新操起星际的时候,他还是只喜欢用美丽得令人发指的虫族,或者偶尔换一换丑陋得如此深刻的神族。

       大学的前两年,谁都没有发现大师的星际天赋,特别是大师自己——他总是被菜,甚至包括简单级以上的电脑。直到有一天,大师宿舍的一个家伙试图单挑对门那个号称是我们系星际霸主、全校排名第三的阿海海大侠。然后很快他就被阿海菜掉了。据说,当时那个家伙很不服气,扬言道,他只是输给阿海那么一点点而已,只要再加上大师这种电脑都日不过的小菜,阿海就绝对死无葬身之地!再然后大师就给糊里糊涂的拉进去充当了“小菜”的角色,二打一。

       灵光一现是中国的球评们最喜欢用的词汇之一。但是灵光现过以后局势是不可预料的,只有天赋异禀之人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逆天,而中国踢足球的那群废柴们除了两腿之间再无所长,因此只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天逆。我们的大师也在那个傍晚灵光一现,却真的是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独孤求败。

       具体说来那个傍晚发生的事情也很简单。大师想,既然都是小菜了,那不如赶紧送死算了,还可以早点脱身看书去。然后大师就非常消极且不计后果的四工蜂出狗偷袭,结果一个人四只狗就把阿海海大侠给菜掉了……阿海果然死无葬身之地。

       我知道后来的版本提高了血池的造价,并且在正式比赛中也是禁止四工蜂出狗的。可阿海何许人,以前对阿海用四工蜂出狗的人向来都是有去无回的!唯独这一次,大师一鸣惊人、一炮而红,竟然用这种雕虫小技就把阿海给菜掉了。事后,颇具大将风度的阿海不无懊恼的说,轻敌了,大意了!

       阿海被大师菜掉的故事一时之间传为佳话,于是有人开始蠢蠢欲动想要菜一菜大师,这样至少也在心理上菜掉了阿海。终于有一天,大师同宿舍的星际达人猩猩老大跳出来下了战书——时间你定,地图你定!无奈的大师只好应战:时间选了马上,地图选了一张大师在打发时间时曾被一个简单级电脑菜的溃不成军的冷僻地图。

       然后就是猩猩被大师菜的溃不成军,无比郁闷。具体有多郁闷呢?我不想详细描述了。我只知道,那张地图的中间有一座纵横东西的山脉,大师只出了三种东西:工蜂、领主和飞龙,而猩猩只有陆军。从头到尾,只有大师压着猩猩打,猩猩的兵就从来没有越过半场的。

       后来猩猩总结说:看来,对付菜鸟,就算是1VS1的小地图也是要探路的。

       第三个惨败在大师手下的倒霉孩子是“据说”实力仅次于阿海的胡指导。他最喜欢吹嘘的光辉事迹是一个人单挑七家电脑挑赢了。这次的地图是challenge,就是星际地图文件夹里第一张1VS1的小地图。大师唯一一次选了神族,胡指导是人族。不过十分钟不到,大师只用一个农民就把胡指导给玩死了!胡指导的惨叫全楼都可以听到:大意了啊,大意了啊!

       那胡指导具体是怎么死的呢?被光炮堆死的。这一招是大师自创、唯一可以用神族打赢简单级电脑的方法。不过前提是,对方不探路。

       第四个被大师毁去一世英名的星际达人是阿丹。阿丹认准了大师只会用些雕虫小技,硬碰硬肯定是很菜的,所以选了Lost Temple这样没法耍赖的地图。可是大师现在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阿丹的心理素质又不是很好。所以大师空运了两个地刺埋到阿丹老家农民堆里以后,阿丹就开始惊惶失措了——没想到大师还会这一招哇,他不是很菜的吗?!嗯嗯,后来阿丹就输了,因为他急得都不会造反隐形了,就像大师第一次打星际一样。

       最后一个有勇气单挑大师的家伙是猪头张,虫虫对决。当时盛况空前,黑压压一屋子人都蹲在大师后面,想亲眼见证大师的神话是怎么破灭的。说个题外话,似乎猪头张平时是不用虫族的,只是为了表示对大师过去那些“卑鄙手段”的藐视,才用了一个“从来不用的族”。

       我怀疑猪头张的脑子当时一定是短路了,因为我看他先出了飞龙,再全变了飞天蟹,其它什么兵都没有。更可怕的是,猪头张把所有的领主都堆到了一个角落里!好吧,我承认这样做绝对是显出了一个星际达人对菜鸟对手的藐视。

       然后猪头张也被大师菜掉了。大师发现了猪头张堆飞天蟹和领主的地方,拥了两队自爆蚊过去……更令猪头张绝望的是,再后来大师只造自爆蚊,每次都停两个在猪头张的母巢上面,出一个领主爆一个,猪头张的人口永远是红的!

       我认为这是大师打的最有实力的一仗了。从此以后再没人主动提出要和大师单挑了,大师也懂得见好就收,金盆洗手。

       其实我知道大师的星际水平是很烂的,他之所以能菜掉这么多星际达人,完全是因为运气好——达人们都藐视大师。

       其实那个大师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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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26日 星期五 22:00

Sleep, angels will watch over you
睡吧,天使会守护你

And soon beautiful dreams will come true
美梦很快就会成真

Can you feel spirits embracing your soul
将灵魂托付于上苍的怀抱中

So dream while secrets of darkness unfold
在幽暗夜色中安然入梦

一路平安,一路高歌!

       从南昌回来以后,有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会梦见丹。在每一个梦里,他总是不经意间出现在我面前:或是在一个空旷房间的座椅上,或是在一个花园的丁香树下……他总是无言,只是冲我笑。

       或许时间真的可以抹平一切的痛苦,不到半年的时间,丹再也不在我的梦里出现,而大家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轨迹之上。有人忙着奔波在实验室和寝室之间,有人忙着参加自己公司的培训和考试,还有更多的人腐败的消磨毕业前的每一天;玩游戏时我们仍然大喊大叫,打球时大家还是那么拼命。

       只是,丹的照片依旧贴在他曾经的寝室门上。

       在刚刚告别他的几天里,我每天都要哭几次。不管走到哪个地方,总会浮现出他曾经在那里的一举一动,于是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可以量化,那么说实话,和丹的友情并不是我在FD的院子里头最珍贵的感情。可是,当我失去他的时候,其他的任何情感,包括年青人的爱情,就立刻失去了意义,显得那么苍白。痛苦,可以让生活失去味道。

       还记得在事情刚刚出来的时候,丹曾经至爱的BBS成了一坛浆糊,有人失去理智,有人理智过头。文字给我带来的痛苦,让我欲哭无泪。

       可是,从南昌回来以后,所有的一切痛苦,却慢慢的离我远去。或许是因为我不愿再去想这件事,或者更多的是我开始考虑同一件事的不同方面。心态渐渐的平和,我开始反思一个生者应该获得的和应该去做的。

       飞去南昌那天,天下着小雨。落地不久,赵毅带我们去见丹的爸爸妈妈。路上,他一再说,不要哭,不然会刺激伯父伯母。可是,我一见到他们,刚刚说了几句话,就哭了。

       不是因为痛苦,而是因为感动。

       丹的爸爸对我们说,你看,我儿子这辈子没白活。人走了,还有这么多的朋友来看他,小学的,初中的,高中的,还有大学的。有上海飞过来的,还有美国飞过来的。你说,儿子这样,活到二十岁和活到八十岁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做父母的很满意!

       于是,伯父把丹的后事全部交给他生前的朋友们操办了。“一切照他喜欢的样子做,别顾着南昌的什么规矩,就当是送别一个好朋友去远方,而不是死了谁。”这是唯一的交待。

       那天,下着小雨,来了好多好多人送他。我想,喜欢热闹的丹会喜欢的。

       离开南昌的时候,我想自己会平静许多了。走上火车的一霎那,广播中传来了苏友朋的《祝你一路顺风》,眼泪立刻就流下来了。

       这时,我收到伯父的一条短信。

       他说:“好孩子,一路平安,一路高歌!”

(2005年6月22日子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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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26日 星期五 21:54

Hush, lay down your troubled mind
嘘,抛下烦扰的思绪

The day has vanished and left us behind
须知时光匆匆,不会停留

And the wind whispering soft lullabies
风中传来摇篮曲的低吟

Will soothe, so close your weary eyes
那么睡吧,合上你疲惫的双眼

各位维中的长辈和朋友们:

       我们记得“过去”,但和这个“过去”相逢时却对面不识。思想总在回溯,但时光一直前行,一旦分离,即是永诀。

       在那个冰冷的夜晚,我们的至爱告别这个烦俗的人间,飞上九重云霄。就这样分别,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从此,天人永隔,他去了遥远的彼岸。

       打开记忆的闸门,那美丽的过去时刻浮现在眼前。在他离开我们后的每一天,当我们踏上他走过的小路,当我们推开他宿舍的房门,当我们路过他常去的足球场,总有那么多他生平的细节闪现在眼前,就像在昨日,刚刚发生。

       告别他的日子里,朋友们都在追思。有老师,有同学,有相识三年、五年、十年的挚友,也有只在网络之间萍水相逢的朋友。

       老师们说,他是班级里最优秀的学生之一。虽然有时或许贪玩,可是从来都是那么珍惜自己班级的荣誉。每年的运动会,再怎么辛苦,他都会去把五千米长跑的项目跑下来。我们到今天还记得,0121,这是他最后一次参加运动会的号码牌。

       师兄们说,他是个很热心的好孩子。在大学里,他是eeftp项目组的早期成员之一。在兄弟姐妹们都还在网络上摸索的时候,他默默的贡献了自己的电脑,为大家枯燥的生活增添了几分色彩。

       同学们说,他是个腼腆,却又那么坚强的男子汉。大家都还记得,在大学里军训的那个七月七日的晚上,在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他在讲台上被大家的祝福感动的要哭出来的样子。大家也都还记得,在军训时候那个酷热而苦闷的下午,他在BBS上给兄弟姐妹们留言说:“我没搞错的话,这里我是最小的。我站在分列式的第3行第5列,所以希望如果各位GG下午看见我站在呢都没动,就请不要做得比我差。最后向所有认真训练,并努力为EE争光的同学致敬。”

       室友们说,他是个率真、随性却又对人体贴入微的好朋友。或许家境优越,可是他未曾有过一丝架子。我们有高兴的事情了,他也一起开心;我们悲伤了,他就过来拍拍肩膀,安慰我们。还记得一起看世界杯的时候,我们曾经那么年少轻狂;还记得在几个直升研究生的室友的庆功会上,他是那么的高兴;还记得那一次次欢笑的分别,他冲我们挥手的幸福样子。

       他是个出色的辨手,在01EE的那场辩论赛上,他目光敏锐,思路清晰,最后获得了“最佳辩手”的称号。

       他是个勇敢的男孩,记得那年暑假,看到体育馆前有一伙人在群殴一个小伙子,他脱口而出:“不准打人!”

       他是个宽容和大度的人,悼念他的朋友中,有一位和他仅有一面之缘的师兄。在去年的春天,由于有了他的DC的帮助,这位师兄愉快的享受了自己的毕业旅行。末了,不小心损伤了他的DC,他却什么都没有说。

       他的朋友们飞来南昌吊唁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特意给他捎来了一封信。信中说:我和你并不是很熟,可是就我所知的,所看到的,你是一个善良、对朋友真诚的好男生,常听人讲起有关你的一些事,也知道你有女朋友了,会去武汉接她,大家都觉得你是一个对感情很认真、很难得的男孩子。只是怎么都不会想到命运会如此残酷,这么早就把你带走。我想你一定去了天国,希望你在天国安息,人间的朋友会永远记住你灿烂的笑脸的。

       够了,够了,我们越是回忆过去,便越是为那个记忆中的他哭泣。无法忘记他的声音、他的微笑,他的一举手、一投足,所有的一切一切。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布满了他的足迹,走到哪里,都有我们曾经相伴的影子……

       一切仿佛都是一场梦,恍惚间他推门而入,依然是那张灿烂的笑脸。或许,太美好的东西总是留不住,时光一去不复返。

       人生,从自己的哭声中开始,在别人的泪水里结束。人活着,当哭则哭,声音不悲不苦,有情有义,成就男儿一生;人死了,让别人洒下伤痛的泪水,数一数,那便是人生价值的珍珠。

       刚刚得到噩耗的时候,我们总是说,等开了学,他还会回来的,一如他悄悄的走。

       今天,在告别他的时候,我们却已坚信,其实,他并没有走,他就那么真真切切的活在我们心里,或站在天上的云端,继续默默的照顾着我们。

       一切都好,维中,在此间,在彼岸,我们爱你!

       安息吧。

(2005年2月2日子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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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26日 星期五 21:44

Let your arms enfold us
请用你的臂膀拥抱我们

Through the dark of night
伴我们度过漫长黑夜

Will your angels hold us
请让你的天使引领我们

'Til we see the light
带我们守候一线曙光

再见了,丹!
——仅以此文祭奠亲爱的兄弟

       只是一个平常的早晨,当我接到秦Sir的电话时,我感到自己的脑门发凉。电话那头的声音告诉我,你出事了,在武汉,貌似。急急的挂了电话,颤巍巍的拨了那个似乎从未拨过的号码,还没来得及把手机放到耳边,屏幕上赫然显出两个字“重拨?”,一个温柔的女声告诉我,手机关机了。木了片刻,拨了Hilland的电话,“在哪?”“家里。”“知道丹这次是回家还是去哪里了?”“去武汉,见他女朋友……”

       于是,一切都不重要了。

       三年多前的那一天,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正坐在客厅里,T恤、短裤,板寸头,翘着二郎腿,看报纸。那个时候,涩涩的我感到很难受,觉得这是个经典的纨绔子弟。可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在一起穷说笑话,你会光着膀子坐在我寝室地板上狂笑半小时,就为一个其实不是那么好笑的笑话……笑的时候,细长的眼睛眯成两条缝,弯着背,用手狂捶地板。

       你自称是Daniel,简称叫丹,大伙儿叫你蛋,我管你叫蛋狐狸,因为,你笑的时候,就像一只可爱的小狐狸。你似乎一直很耿耿于怀,于是,直到你走的时候,你一直叫我猫。

       你还小,属老鼠的;你也贪玩,常常玩游戏到深夜,然后白天睡大觉;你也挺厉害的,可以自控只看半天就不被陈Sir找去。玩游戏的时候,你很贪心,经常是只剩下一丝血的时候还和别人去血拼抢宝,然后挂了,然后捶胸顿足的大喊“不能贪哪不能贪!”星际流行的堕落年代,我们一起去网吧通宵,然后翻墙头回来睡觉。我今天都还记得当我玩星际第一次把你揉的时候,你那郁闷的表情。

       那年暑假的时候,我们一起玩一个网游《魔剑》,玩的天昏地暗。每次我受别人欺负的时候,我都会大喊“姜维中——帮我杀个人!”于是,你会立刻拿起武器,花去个把小时帮我把欺负我的那个家伙给PK了,末了,还会和那人私聊,教训人家一番。那个暑假结束的时候,楼下的芋头都知道了我的名言“姜维中——帮我杀个人!”。

       后来,运营这个网游的公司倒闭了。又过了许久,又有公司代理了。于是,在你临走前几天,我帮你用我的VISA充了月卡,一起重温那段难忘的记忆,就那么几天。

       或许是上帝捉弄我们,在你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在网上看到,当年那个网游里的最大工会的大姐头出车祸去世了。我乌鸦嘴跑去告诉你,你却喃喃的说:人生无常……

       你对我们很好,真的很好,我知道。可是,许多时候,我们却没有去珍惜。今天拖着疲惫和伤痛回到寝室的时候,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发了疯的去找你那年送给我的新年礼物——一张电子贺卡,你自己PS的。那年年初一,你没有回家,我跑到上海来,送迪迪去香港,顺便回了趟寝室看望你。前一天晚上,我用QQ告诉了你,说我第二天会去看你。你很感动,就连夜帮我做了那张电子贺卡。那是一张很美丽的图片:一双芭蕾舞演员的腿,正踮起跳舞,一个猫猫站在边上仰头看着,另外一边,有一个土拨鼠躺在地上撒娇。你在贺卡上写到:Dear cat, it is really pleasure with you!

       我想起来,最近一次重装机器的时候,我把或许是我这辈子最珍贵的一份礼物格盘格掉了。妈的!我真该死!

       说实话,我一直把你当成一个小弟弟,因为你比我整整晚出生一年半。军训的时候,正逢上你七月七日生日,我记得那天在连歌班会上帮你过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你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快哭了。后来,我写了一篇军训通讯《战友今天十八岁》。『7月7日,24连1排6班战士姜同学十八岁生日。姜同学年纪很小,可平时在寝室里“横行霸道”的,总觉得他是大哥哥我们是小弟弟。姜同学常常教导我们:“7月7日是个重要的日子,历史上有很多重要的事件在这一天发生,比方说,卢沟桥事变,还有姜同学我的出生。”然后作得意状,在一边窃笑。今天他满十八岁了,才觉得他有点小弟弟的样,嫩嫩的……』

       可是,做大哥的我们却没有能送你最后一程。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可我知道,你很支持我,知道我其实过的很苦。单元直研庆功会上,你一次次的站起来和我拼酒。我醉了,哭的一塌糊涂。你对我说:“会好的,哭吧,我知道你累了。”

       是的,你累了,于是在一个平静的夜晚,在又一个新的开始即将到来的前夕,你告别了我们,悄悄的走了。

       你走的时候,我正坐在电脑前在我们的魔剑世界里拼杀。我记得你在门口说了句“猫,走了,再见!”,而我只是匆匆的瞥了你一眼,只说了一句“新年快乐哦!”于是,你就走了。现在能印在我脑子里的,只是你戴着一个毛线帽,一手拖着一个拉罐箱,一手冲我挥舞告别的幸福样子。

       我甚至没有起来去送你一下啊!

       下午的时候,我说,我总觉得开了学你还会回来,一如你悄悄的走。

       我希望开学的时候,你跑过来对我说:猫,你个猪头,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嘛!

       所以,再见了,丹!

       只是再见……

       保佑你,保佑尚璇MM——你的初恋,保佑所有我爱的和爱我的人!

(2005年1月28日凌晨)

类别:记忆碎片 | 评论(1) | 浏览()
 
2007年01月08日 星期一 22:23

       在他俩第一次恋爱的多年以后,有一天我嘲笑小S说:“你是不是为了这个麻烦的女人而痛不欲生?”小S睁大了他勾人的双眼说:“对!你这个词用的真是太好了!痛不欲生!”

       明明很受伤,却还是不肯放手,哪怕一次次被无情的侮辱和伤害。

       大概情况如下所述:

       在他俩热恋中的某一天,女孩子的白马王子终于和他的梦中情人分手了。于是女孩勇敢的一脚踹开小S,义无反顾的投入了白马王子的怀抱,幸福、甜蜜,并且留下小S在那里痛不欲生。

       在小S痛不欲生的某一天,白马王子终于抛弃了女孩子,另结新欢。于是女孩勇敢的回到了小S的面前,说,我们还能在一起吗?当然!小S想也没想就接受了,并且幸福、甜蜜。

       在他俩热恋中的另外一个某一天,历史再度重演……幸福、甜蜜,痛不欲生。

       然后,在小S痛不欲生的另外一个某一天……

       如是者三。勇敢的少年啊,真的创造了奇迹!我帮他们掰过指头算了一下,三分四合。

       目前他们处于合的状态,不过,前些天我在小S的博客上看见这么一段话: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她)却似乎还是没能把之前那个男人彻底忘记,极度失望,异常愤慨。

       多情总被无情恼啊!话说我们小S,曾经那么英俊潇洒,招蜂引蝶简直是天赋异禀。当年只是匆匆一瞥,就让大哥大姐们死心塌地的帮他前后打点不辞辛劳,白白送了一套大富贵在眼前。要不是某人在最后一刻终于开了窍,小S是一定会被载入复旦校史的。

       无名小卒,凭什么受人家千般宠万般爱?又凭什么风光无限却被人甩来甩去搓圆按扁?其实道理是一样的。爱情总是没有理由的。

       缘分来了,想逃都逃不开;缘分尽了,谁拦也拦不住。

       前些日子,燕子的闺密来上海出差,拉着我们几个小聚。我听说,风筝辞了教职,去北京打工了。

       风筝和燕子,又在一起了。

(全文完)

三个半爱情故事(1)

三个半爱情故事(2)

类别:记忆碎片 | 评论(2)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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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呵呵,,
 

看看
 

最近功力见长嘛,taxi司机果然是容易勾搭的对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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