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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和应届毕业生的热情参与下,我校自2004年开展的“我爱南开”年度捐款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项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教职工和海内外校友的爱校意识,增进了“南开人”的凝聚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07年,学校对原有的捐款安排进行了完善,除逢五或逢十的校庆年度外,其他年度学校不集中组织教职工和校友的集中捐款。 今年恰逢我校建校90周年,为顺利推进“我爱南开”2009年度捐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我爱南开”年度捐款活动组织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发字〔2004〕39号)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坚持“重在参与,完全自愿”的原则,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年度捐款活动。 二、自愿参与“我爱南开”2009年度捐款活动的范围:学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应届毕业生、海内外南开校友(包括在我校学习工作过的社会各界朋友)。 三、年度捐款活动的时间安排:学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集中捐款时间截止至10月18日;应届毕业生捐款已组织;海内外南开校友不安排集中时间捐款,年度之内可随时参与。 四、凡自愿捐款者,可以下列方式参与“我爱南开”年度捐款: 1.学校领导通过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捐款并填写捐款明细表; 2.学校在职教职工通过所在院(系)、单位、部门捐款并填写捐款明细表; 3.学校离退休教职工通过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或原所在单位捐款并填写捐款明细表; 4.海内外校友通过各地校友会捐款并填写捐款明细表,也可直接汇款至天津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上述2-4类人员在集中时间的捐款,由接收单位收集后交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6.上述各类人员非集中时间的捐款,可直接到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 五、“我爱南开”2009年度捐款活动鸣谢办法 1.凡参与捐款者,无论数额多少,均列入《南开大学九十年校庆捐赠荣誉册》,归档并永久保存; 2.凡捐款人民币10元以上者(含10元),颁发“我爱南开”捐款纪念章; 3.凡捐款人民币90元以上者(含90元),颁发捐赠证书和90年校庆纪念品; 4.凡捐款人民币1000元以上者(含1000元),颁发90年校庆捐赠纪念牌; 5.大额捐赠,按照学校有关捐赠管理规定具体商议。 六、几点说明 1.请各单位和捐款人认真做好捐款登记和统计工作,务求各项内容、数字填写准确无误,集中捐款的单位须提供电子文档。个人年度捐款情况将及时在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网页和校庆网页公布。 2.按照《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我爱南开”年度捐款活动组织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发字〔2004〕39号)要求,此项捐款的接受和管理机构为天津南开大学教育基金会。 3.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学校办公楼321室 联系电话:022-23500388 传真:022-23500361 电子信箱:fzw@nankai.edu.cn 4.“我爱南开”2009年度捐款登记表请在学校主页最新公告或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网页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