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觉得在博客和校内上写了很多琐事,却从来没有认真的写过一篇关于猪的文章。
刚算了一下,我们在一起有443天,这些不算长也不算短的日子里,不断的有人出现了又消失了,而我们就这样一直慢慢的走着走着,没有刻意寻找什么也没有等待什么。
记得第一天,我们看了星星,我才想起遗忘了很久的天空,悬着的明月,还有它深沉的微笑。
记得第N天,辩论赛决赛前选人,在老校区破落的楼道里,狂风呼呼的刮着,周围发着幽幽的绿光,在那里你拥抱了近乎崩溃的我。抬头就看到了你凝视的眼神,我就想把这份深情带回家。
记得。记得。其实我还记得很多。
记得你从来都没有对我发过脾气,我每天都在数着你的微笑。那些微笑就像汩汩的小溪,连绵而悠长。
记得刮风的时候,你会站在我前面,让我牵着你的手继续走。这时,我能看见地上投下的你淡淡的影子。
记得当时每逢过节我就很想家,一个人站在余晖下,看着远去的人群。打电话给你的时候,我能听见你长久的沉默。
记得你给我买的发饰胸针还有很多的东西,一个人能够装饰的位置也就那么多,而你却都想到了。
记得你写给我的那些小诗,虽然没有背下全部。比翼云端雁字归,连理枝头春意回。天晴天雨晴雨伴,如花如影花影随。
迎春花又灿烂的开了,我知道又过了一年,你总是笑着说,我们一起走了3年,2007,2008,2009.
用手套着你的胳膊,一路晃晃悠悠,有时夹杂着小小的忧愁。
可是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就能感觉到两只手握在一起的温度,是最明亮的幸福。
曾经有人发短信问我,和你在一起最感动的事是什么。我握着手机,想了很久很久,一件一件,我都不知道什么样子才是最。
我只能说,最感动的,是生活,是生活本身。
也许,我从来没有为你做过什么。有时耍点赖皮,有时闹闹情绪。只是,你说喜欢短发。所以我把留了9年的长发剪短了。虽然看到别人打理长发我会抓狂,但是,我想,所有遗憾的地方总有完美的角落。
一晃神,一转眼,我们都会马上老去。我要活到99,而你活到100,这样我们就能一起搀扶着老去。
我想,我不是个很好的记录者。很多事情都把它丢在时间的某一个秘密角落里,我记住的也就这么多了。
写下这样并不是为了什么和什么,只是想记下自己世俗的幸福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