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atles 是无疑上世纪的最有影响的乐队。
从小学开始,第一次听到他们的yesterday,从此迷恋上了那个年代,摇滚黄金60年代。
为什么这么深爱LENNON?因为他是个大孩子,因为他对梦想的执着,对爱的坚持。
因为他充满我所有的梦想,爱,和平,智慧,满腔热血的愤怒,放纵,无法无天的才华,以及顽皮的老练态度等等,爱他所爱的,恨他所恨,更是可贵他身上所有的坚固高尚的品质。
在那8年的时间中,他们不但改变了摇滚乐和流行乐 ,而且,永远的改变了所有音乐的面貌。
1963年的无领衬衫、利物浦口音、意大利的靴子加上拖把式的发型,引发了一股时尚潮流,其实不仅仅是Beatles乐队的外表让他们如此受欢迎,他们的音乐代表了一种全新的声音。
充满活力的演唱和配器,Rickenbacker和Gretsch吉他通过Vox释放出的声音,走到哪里都会触发青春的骚动。
Beatles乐队从他们的首张专辑"Please, Please Me"开始,就在人们的心目中给摇滚乐队定了型:自己写歌、自己演奏、自己唱,并且有着吉他(一个主音,一个节奏)、贝司、鼓的配置。
"Please, Please Me"是流行摇滚的一个里程碑,它引导着后来出现的成千上万的优秀乐队 - 从The Who到R.E.M. 到Oasis…
从六十年代到现在,很少有乐队的首张专辑就能获得如此的成功,也许将来也是。
永远的爱,永远的摇滚,永远的音乐,永远的披头士。
希望现在的JOHN生活在他所梦想的世界里........用他的音乐感染另外一个人群...
You may say that I'm a drea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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