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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 22:23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010-04-29 22:20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

 
2010-04-29 22:17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2010-04-29 22:13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

 
2010-04-29 22:1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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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了。。。
 

越听越熟,想起在台子下吃面
 

没人留言呢
 

lk35
 

回复恩典久久:不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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