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文章 |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其中:街道综合性岗位1名,街道协税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宁波老三区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8年6月1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8年7月5日上午9:00——下午4:3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应聘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本次相关考试。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数。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7月10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08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不足5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上公告。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无异议的才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五)考核 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或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招考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由体检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抵补。 (六)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在考核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白沙街道87669620; 87669605,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 五、本简章由白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