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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基督教伦理的正意与误区
2007-02-27 16:04
(Understanding Christian Ethics   

中国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濮 荣 健 
(Pu Rongjian,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Hefei, Anhui 230026 

Abstract:   Ethic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hristian way of life. There are an official church hierarchy and a household church system coexisting in China that ordinary Chinese intellectuals are confused. The paper stresses that the best and the most efficient way to study Christian belief is through the Bible directly, not through indirect ways such as works by western philosophers or theologians or historians. It chooses ethics to explain the Bible, Christian belief and Christian walk accordingly. First, it help readers understand love by the Biblical teachings. Second it gives vivid and practical demonstration on how to interpret the different kinds of Biblical verses regarding dos and don’t and its application on a greater scale. Many terms such as  sin and regeneration and the gospel of Jesus Christ are clearly explained. In order to open the readers’ mind, the paper offers viewpoints on human relationship, man and nature,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ividual and his state by Biblical principles. Meanwhile, it offers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examples from the Bible and real life. Finally, the paper encourages Chinese readers to study the Bible to have better and deeper understanding on their lives and the whole world. 

Keywords:  Christian, ethics
 
中国的基督教会有两大系统,即家庭教会(unregistered house churches/meeting points) 和官方的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教会/中国基督教协会(state-sanctioned Protestant Three Self Patriotic Movement churches/Chinese Protestant Council)。中国基督徒数量上的增加与中国基督徒传福音和行为上的见证有直接的关系,但三自教会教育机构的学历不被主流的官办学校(official public schools)所承认,家庭教会在法律上还不允许办学,所以中国知识分子主流对基督教信仰的认识很少。现在中国,得到一本中文或英文圣经(the Bible)并不困难,但知识阶层对基督教信仰(Christianity)大多仍停留在通过西方的文学、哲学、历史、艺术等的间接了解上,甚至把基督教(Christianity)和教堂、其他宗教混为一谈,对基督教的不同教派(denomination)、教会历史、基督教与近代科学、基督教对西方文明的正面影响等大局观就更不清楚。因基督教是一种信仰,其直接标准是圣经,而不是神学家、哲学家的著作或是基督徒的行为、伦理,本文是通过圣经,来介绍基督教伦理,说明其来源、解释和正意,凡涉及到或引用的圣经经文(verses),本文直接注明了它们在中文圣经合和本(Chinese Union Bible)中的书卷章节号,以方便读者深入理解、分析或查考。

一、 对爱的理解(Understanding love)

基督教信仰的伦理内容非常丰富,但基督教并非只是一种伦理。基督教所接纳的圣经新旧约,正统的犹太教(Judaism)只接纳其中的旧约部分(the Old Testament),换句话说,基督教和犹太教都认可旧约。旧约律法书(the Law)中有许多行为和伦理的规条,与犹太人(Jewish)的独特习俗紧密联系,却使基督徒很难直接沿用,尤其是中国的基督徒,他们开始大多不懂犹太教的信仰和以色列人的历史。基督徒往往是因为认识到自己有罪(sin)、内心没有平安(peace)和喜乐(joy)才相信耶稣(Jesus Christ)能拯救罪人(sinner),才成为基督徒的,读圣经时也往往先看新约圣经里的福音书(Gospels),所以基督徒对待圣经的态度与犹太教徒不一样。基督教徒相信由旧约和新约(the New Testament)组成的圣经才是神向人话语启示的完备记录(提摩太后书3:15-16,彼得后书1:20-21),他们先是以信心接纳全部的圣经:“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11:1)。因人是按神的形象(God’s image)所造(创世记1:27),有能力明白神对人的启示----圣经。
整本圣经的核心就是:“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神的儿子(the Son of God)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Jesus Christ):“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到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6-8)。因此,基督徒懂得了神是爱的源头,有了爱的动力:“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翰一书4:19),“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翰一书4:8-9)。
正统的犹太教徒认为耶和华神因拣选了以色列人(Israelite),使以色列人(后也称犹太人[1])成了与神立约的神圣民族(holy nation),在万民之上。犹太人至今仍遵守旧约的律法,如男子的割礼(创世记17:9-14)、饮食的细节(利未记11:1-46)和婚配的定规(申命记7:1-4)等。公元70年,即耶稣被钉十字架后的大约40年,耶路撒冷(Jerusalem)的犹太教圣殿(the temple)毁于入侵的罗马帝国军队,犹太教徒不再遵守为罪献祭牲(sin offering)的律法规条(利未记1:1-7:38)[2]。基督徒认为耶稣基督用自己的血成了永远替罪人赎罪的祭(希伯来书7:20-28、9:11-22),犹太人和非犹太人(Gentiles)同样是罪人(罗马书3:9-20),都需要救恩,基督用他的义行成就了旧约律法的爱神爱人的总纲(罗马书5:6-8),所以基督徒更不会遵守圣经旧约里有关为罪献祭牲的规条,而是注重从内心里为罪向神悔改(repent)。人生来可以有犹太血统,但人不可能生来就是基督徒(约翰福音1:12-13)。犹太教信独一的真神耶和华,但不信耶稣基督的神性(deity),基督教信耶和华是父、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Trinity God),相信耶稣基督有完全的人性(human nature)和神性(divine nature)。神恨恶罪,但神爱罪人(sinner),用耶稣基督的救恩来拯救罪人,因罪人无法靠行为自救。神爱世人,神不只是单爱犹太人(罗马书3:29),所以基督教对爱的理解远远地超越了犹太教狭隘的家庭和民族的血统观。
圣经旧约里有摩西(Moses,1526—1406BC)从耶和华神那里所领受的律法书(the Law),其中的核心是著名的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出埃及记20:1--17),耶稣曾对之总结:“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的,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7--40)。耶稣还教导门徒:“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这被称为人际关系的金律(the Golden Rule)。
    使徒约翰(Apostle John)曾教导基督徒: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翰一书4:20)。使徒保罗(Apostle Paul)也曾教导年轻的同工提摩太(Timothy):“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和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出来的”(提摩太前书1:5)。因此,基督徒不仅要爱同道人(帖撒罗尼迦前书4:9),爱父母(以弗所书6:1--3)、夫妻互爱(以弗所书5:22-23,歌罗西书3:18--19),爱儿女(箴言22:6,歌罗西书3:21),还要爱同胞(罗马书9:1--4)、爱世人(提摩太前书2:1),甚至爱仇敌(马太福音5:43--48,路加福音6:27--36,罗马书12:20),这里的爱不仅有人道主义的(humanitarian)具体行为、更要为仇敌的灵魂得救而祷告,基督徒对他人的爱是建立在爱神的基础上,与过去凭个人的血气、按血缘关系或随己意地爱人有很大的不同。基督徒的爱心与他们对神的信心、对永生的盼望是紧密联系的,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10)。
爱神就要爱人,基督徒要在世上活出爱心来:“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书13:4--7)。基督徒不可以个人为中心:“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象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翰一书2:16),不可贪爱钱财:“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6:10),而要做钱财的好管家(good ministers),以自己所有的为足(希伯来书13:5),不做钱财的奴隶。基督徒要爱惜光阴(以弗所书5:16),以出世的信心过在世的生活,正如使徒保罗的见证:“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腓立比书4:12)。人都是赤身(naked)从母腹而出生,要凡事感谢神。大家都知道流通于世界的美元纸币(US dollar note)上印有IN GOD WE TRUST(我们相信神),而中国民间信有财神(money god),两者所反映的金钱观完全不一样。


二、具体伦理的分析(Analysis of the ethics)

  人信了基督耶稣并不是人生的结束,而是人生的一个新开始,又有了新的责任和义务。信耶稣是为了得永生(eternal life),而永生开始于人的今生(this life)。耶稣教导门徒在世上要做光和盐(马太福音5:13--16),基督徒的信心若没有行为是死的(雅各书2:17)。行为的大原则很多,如顺服掌权者(罗马书13:1--7,歌罗西书3:22--24)、孝敬父母(出埃及记20:12)、安静地工作(以弗所书4:28,帖撒罗尼迦后书3:11--12),要谦卑(腓立比书2:3--4,彼得前书5:5--6)、诚实(使徒行传24:16)、行善(加拉太书6:9--10),在男女关系和婚姻上要圣洁(哥林多前书6:15--20,希伯来书13:4)等。
圣经上的经文有记载性的(recorded)、教义性(doctrinal)的之分,记载性的经文往往只记载事实,有时无评论,读者不能以为圣经赞同做这些事,这时把握整本圣经的正意尤其重要,如使徒保罗教导提摩太:“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做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后书2:15)。
关于伦理和具体行为的经文可大致分成四种:1)类似“要怎样”的话;2)类似“不要怎样”的话;3)在一处是“要怎样”,而在另一处又“不要怎样”的话;4)用象征性的话来说明“要怎样”或“不要怎样”。
前两种经文比较清楚,如:“在指望中要喜乐,在患难中要忍耐,祷告要恒切”(罗马书12:12);“正因这缘故,你们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识;有了知识,又要加上节制;有了节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敬虔;有了敬虔,又要加上爱弟兄的心;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得后书1:5--7);“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罗马书13:13);“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加拉太书5:26)。
但有些经文的说法似乎不一致,如:“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13);“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21:12),实际上,第一句中的杀人指谋杀(murder),第二句中的治死(put to death)是相当于判死刑,所以两者并不矛盾。圣经里记载了扫罗(Saul)(撒母耳记上31:4)、亚希多弗(Ahithophel)(撒母耳记下17:23)、心利(Zimri)(列王记上16:18)和卖主的犹大(Judas)(马太福音27:5)四人的自杀。自杀的人试图掌管自己生命的主权,而不是交给神;自杀也是杀人,因此基督教信仰反对人自杀(马太福音5:21)。更难解释的是妇女堕胎(abortion)的问题,圣经里并无直接的答案。主张堕胎的妇女认为个人有权决定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反对她们堕胎是侵犯她们的人权。因堕胎相当于杀死未出生的人,但有时继续怀孕会对一些身体不够健康的孕妇的生命有危险,所以涉及到的伦理极其复杂[3],基督教不同的教派(denomination)对妇女堕胎的观点也可能不同[4]。同样,旧约里的亚伯拉罕(Abraham,2166—1991BC)、雅各(Jacob,2006—1859BC)、大卫(David,1010—970BC)和所罗门(Solomon,970—930BC)等人多妻,而圣经只赞成一夫一妻:“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如旧约里的挪亚(?--?)、约瑟(1915—1805BC)、以撒(2066—1886BC)和摩西等信靠耶和华神的属灵伟人(spiritual giants)都是一夫一妻(monogamy),所以一夫多妻制(polygamy)违背了圣经的教训。我国农村常有由基督教异端(heresy)而演变成的教主崇拜组织(cults),教主以圣经上的多妻记载为个人多妻或淫乱的理由,总有妇女因不懂圣经的正意而轻信人意,把人的话当成“神”的话,把眼前的教主“神化”,取代救主(Savior)基督耶稣,结果上当受骗。
基督教的有些行为准则是通过象征性(symbolic)的方法来说明要或不要,如耶稣论奸淫(马太福音5:27--30)、论积财(马太福音6:19--24)等,“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福音5:39),这是耶稣教导门徒在患难中要忍耐,是上文“不要与恶人作对”的教导的具体化,不可简单地从字面看,否则容易产生误解。尽管字面上的意思(literal meaning)很重要,但一定要结合上下文(context)和整本圣经,相对来说,基督教的基要派(fundamentalism)[5]比福音派(evangelicalism)更注重圣经字面的意思。又如耶稣对门徒说过:“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马太福音6:34),不忧虑并非表示基督徒不要为明天预备,实际上,基督徒要时刻预备,正如使徒保罗所说:“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所以要站稳了,用真理当作带子束腰,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此外又拿着信德当作藤牌,可以灭尽那恶者一切的火箭;并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以弗所书6:13--17)。
  世上更多的事,圣经里没有做或不做的现成答案,但可按圣经中的大原则来定,不可轻易地上升到教义或信条的高度来论断。如圣经没有提过抽烟,基督教徒能不能抽烟?因基督徒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哥林多前书6:19),抽烟危害健康,所以基督徒不应抽烟。又如住什么样的房子、穿什么样的衣服等问题,圣经里并无规定,因人有自由意志(free will),基督徒还有圣灵同在的平安(peace)、喜乐(joy)和随时的提醒,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合适,或是向信仰上比自己更清楚的基督徒请教,但基督徒的眼光应远大些,不要过分看重这些细节,而要行出与得救的信心相配的行为,在个人的行为和形象上结出圣灵的果实来:“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拉太书5:22-23);“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象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以弗所书5:8-9)。使徒保罗曾教导重生得救的基督徒(regenerated Christians)在行为上要有新生的样式:“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马书6:1--4)。

三、人的罪(Man’s sin)

圣经里常有“罪”之类的话,中文里的“罪”在英文里可解释为sin/crime,这里的“罪”(sin)比各国刑法上所规定的刑事犯罪(crime)要广的多,是指信仰上和属灵的罪,许多情况很可能是犯罪不犯法,即按基督教信仰基督徒犯了罪,但按世俗的规定却不是罪或根本没有错,如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基督徒犯的罪可以分两种:1)无意犯罪(unintentional),2)有意犯罪(intentional)。不论哪一种,基督徒都要承担犯罪的后果,如刑事上的(criminal)或民事上的(civil)责任,并要从内心里向神认罪悔改:“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9)。故意犯罪的基督徒会受到神更严厉的管教,如旧约里的以色列王大卫(David)为与拨示巴(Bathsheba)行淫而用计杀死了她的丈夫乌利亚(Uriah)(撒母耳记下11:1--27),因大卫的誓言,大卫的四个儿子先后丧命(撒母耳记下12:18,13:29,18:15,列王记上2:25)。
基督徒得永生是因为信靠耶稣基督(以弗所书2:8),而不是靠个人的好行为赚得救恩。自称为基督徒的人有两类:挂名的基督徒(nominal Christians)和重生得救的基督徒(regenerated Christians)。挂名的基督教徒因从未从内心里向神认罪悔改过,更容易犯罪,而已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面对罪的试探和引诱(temptation),是一个灵与肉的争战,他们同样也会犯罪,他们要靠圣灵胜过罪(罗马书7:7-25),不断地向神认罪悔改,行出与得救的生命相匹配的好行为来。基督教(新教,Protestant)和罗马天主教(旧教,Catholic)广义上都是基督教,但因救赎观、教会组织观、礼仪观等方面的不同以及历史上传入中国的时间先后,在我国已被当成两种不同的宗教。一般来说,基督徒和天主教徒所认信的个人得救方法(way of salvation)是不同的,核心就是个人的行为能否有份与灵魂的得救。在以基督教为传统的西方国家里,大部份人都称他们是基督徒(至少是文化上的),这其中只有一小部份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以,中国知识分子若对基督教信仰只有形式上的了解,不读圣经,则很难与西方知识份子深入地交流,对西方文明的认识也很可能非常片面,因此容易骄傲自大。
更多的事,基督徒实际上是不知该做或不该做、不知是否会卷入罪中,这时他内心里若没有平安,就不能凭血气决定或勉强自己,而是要奉耶稣基督的名(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向神祷告求智慧,按圣经的教训,神所赐下的平安会使他明白怎样做(雅各书1:5-8,加拉太书5:16)。从基督教外的人看,这是一种神秘主义(mysticism),甚至是迷信(superstition),很容易进入误区或产生误解,而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相信有圣灵(the holy Spirit)与他们同在(罗马书8:16),他们要自觉地选择做顺从圣灵、不顺从肉体的事,行出神在他们身上的旨意来。基督徒在世上要信仰(faith)、爱心(love)和知识(knowledge)上同步地长进,否则也会把基督教信仰变成教条、盲信、迷信,正如使徒保罗告诫基督徒时所说的:“我所祷告的,就是要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使你们能分别是非,作诚实无过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立比书1:9-10);“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以弗所书4:22-24)。
一个常引起话题和争议的是基督教徒的婚姻(marriage),基督徒能否与非基督徒(unbelievers)结婚?基督徒能否离婚?这些问题容易上升到教义或信条的高度,一般按正统的(orthodox)基督教信仰,基督教徒不应与非基督教徒结婚(哥林多后书6:14),但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已结了婚,或是已婚夫妇结婚后一人信了基督教,另一人仍不信,即使夫妻关系不好,也不能离婚,作为基督徒的一方至少不应首先提出离婚(哥林多前书7:11--15),而要为对方早日信靠耶稣基督祷告。最合适的基督教婚姻是男女双方都是已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爱神的基础上夫妻互爱,建立一个以神为中心的家庭(a God-centered family),这不仅不会削弱夫妻双方的感情,反而会坚固双方的感情,但在许多情况下很难做到,因信仰相同并不等于双方的年龄、性格、习惯和教育背景等其它因素就能合适,而且基督教徒许多是挂名的,根本没有重生得救,信仰不清楚,婚姻上若出现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欧洲的爱尔兰(Republic of Ireland)是个以天主教为主的保守国家,过去不允许离婚,但爱尔兰人(Irish)同居不结婚或婚外恋同居却常见,又给国家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后爱尔兰才立法 (Family Law (Divorce) Act, 1996)[6] 允许离婚。

四、人伦关系(Human relationship)

许多基督教徒每周至少要聚会一次。耶稣曾教导门徒:“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所以基督徒聚会的时间和场所并不重要,那么什么重要?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翰福音4:24);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地赞美主(以弗所书5:19)。可见,信仰并不等同宗教,基督徒是要在基督耶稣的生命里(the life of Jesus Christ),而不是人为的宗教形式里(man-made religious forms)。
共同的信仰让基督徒的聚会成为可能,但基督教徒男女老幼的信仰水平、文化程度、社会地位、家庭背景等可能有很大的不同,人际关系和次序也非常讲究,新约里提摩太前后书(1 and 2 Timothy)和提多书(Titus)专门论到这方面。而基督徒与不信的人的关系也同样非常讲究,要以爱心待人:“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翰一书5:8)。所以,基督徒的聚会(group worshipping)重要,散会后更重要;而最重要的是以智慧向不信的人传福音(spread the Gospel),这是耶稣给门徒的大使命:“。。。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19—20)。
使徒保罗曾把福音总结如下:“。。。第一,就是基督照着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哥林多前书15:3—5)。为向中国人传福音,1807年,英国宣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 1782—1834)不远万里,来到当时的大清帝国(the Great Qing Empire, 1644—1911),开始了近代中国的基督教会。为向中国人传福音,1853年,英国宣教士戴德生(James Hudson Taylor, 1832—1906)来到大清帝国,为传福音给内地省份的中国人,1865年,他创办了著名的内地会(China Inland Mission)。。。。。。基督教信仰同时也影响了一些中国名人,如孙中山(1866—1925)、宋美龄(1898—2003)、张学良(1901—2001)等。在过去,人们所习惯的是欧美白人到非洲、亚洲传福音,如在中国(1809—1949)的宣教士大多来自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现在的情况已有改变,更多的是中国人向自己的同胞传福音。而原本与我们中国有着类似文化传统的韩国(Republic of Korea),因为福音的广传和民主政治的建立(1988),已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基督教宣教士来源国之一。

五、人与自然(Man and nature)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篇19:1);“因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万物的就是神”(希伯来书3:4)。神造万物,最后按他自己的形象造人,人是神所创造的杰作。神要人管理好、使用好神的创造,如天、地、海、动物、植物等(创世记1:28),尽管亚当(Adam)和夏娃(Eve)犯罪被逐出伊甸园(创世记3:23),但神并没有废弃这一诫命。属灵的神不会被他的创造的物质世界所限制,而自然科学(natural/physical science)只是研究神的创造(God’s creation),所以研究科学与信基督教、犹太教不矛盾。虽然不信基督教的人,如无神论者(atheist)、不可知论者(agnostic)、泛神论者(pantheist)等也可以研究科学,但许多人头脑被眼见的物质世界(material world)所局限,把神的创造(God’s creation)当成了神,如圣经所说:“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马书1:23)。
    作为研究神所创造的自然界的科学(physical science),如物理学(physics)、化学(chemistry)、生物学(biology、地质学(geology)等,近500年在西方有了惊人的发展,在中国,科学也有了近100年的传播、普及和发展。科学的统一符号、公式等成为世界各国学者、学生的互相学习和交流的语言,消除人与人之间的敌意,但科学毕竟是发现早已经存在的(existed)规律,而且只限于物质世界(physical world)。科学有限,科学不是万能。如我们不能说文学(literature)是科学,伦理(ethics)是科学,科学家也研制不出让人免死的药。终极的信仰是与造物主(the Creator)相关,而科学只研究被造物(the created things),所以把“科学”这一名词(the term of science)当成个人的信仰是不妥当的,“科学”这一名词也不可滥用。自严复(1854—1921)以来,中国知识分子一般都认为西方文明成功的原因是科学(science)和民主(democracy),后经过“五四”运动(the May Fourth Movement,1919)的影响,这种思潮在中国流行至今。但最早的西方民主国家,如美国、英国等,它们不仅科技发达,学术自由,而且都有基督教(Western Christianity/Protestantism)的传统[7],他们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上的成功经验后来广泛地被天主教国家和亚洲的日本、韩国等学习,并使这些国家普遍地进步。


六、个人与国家(Individual and his nation)


按基督教信仰,神造了人的始祖亚当(Adam)和夏娃(Eve) (创世记1:26—27),给了他们自由意志(free will),并不强迫他们拜神,而是与亚当立约(创世记2:16—17),所以人信仰的权利是人生来就有的,不需要感谢任何人或由人组成的政党、团体。圣经上说:“。。。神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从亘古直到永远,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乎他。他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但以理书2:20—21)。民主的国家领导人的合法性(legitimacy)是通过民主的选举(free elections)来表明的,一个民主国家的公民也能比一个非民主国家的公民享受更多的自由,如言论、出版、结社、信仰等,在美、英、加等西方民主国家(western democracies),人民的主流接纳基督教,但因学术自由和教育体制的多元化,反对、批评基督教的学术照样允许存在,但接纳这些学术的人远比接纳基督教的人要少,国家更不会把这些学术当成“真理”来宣传,尽管国家也不要求国民信基督教。而在一个非民主的国家里,由于新闻和言论自由的限制,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他们的国家在发生什么事,所以对国家的了解是往往非常有限和片面的。
在古代中国,皇帝自称“天子”(Son of Heaven),“天子”是皇帝统治臣民的合法性的(legitimate)身份,但皇帝和百姓对“天”的认识没有一个明确的依据。许多中国同胞至今仍受“君权神授”、“民权君授”等的无形影响,头脑的活动范围太小,简单地说他们相信的是:个人的权利是国家(各级领导人)给的,儿女的权利是父母给的,领导人或父母总是对的,所以要感谢国家(各级领导人)、感谢父母。许多人习惯于感情用事地把个人与国家联系在一起,爱听或爱说“爱国”、“为国家、人民的利益”之类的话。因为国民普遍对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Constitution)以及对宪法的稳定性的认识不强,“国家”的概念往往更象是中国过去的历史、传统、文化。鲁迅(1881—1936)曾把中国的封建礼教形容成能“吃人”(man-eating)。传统上,我们中国人非常注重人伦关系和道德,甚至头脑被人伦关系所束缚、封闭,把偶像、权利、某些人、人的学说等当成“神”来歌颂(praise)、畏惧(fear)、崇拜(worship)。中世纪的西欧也有类似的黑暗,表面上,到处都有教堂(church)为人敬拜神提供场所,但人们的头脑被人为的天主教礼仪(rituals)所束缚,基督教信仰成为了僵化的规条,因为不读圣经,人们把人的话当成了“神”的话来遵守。

在不同教会体制里的人,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上的观点可能会不同,如东正教(Orthodox Church)对国家控制的服从,天主教在曾历史上与世俗的君王竞争权利,而基督教在属灵的(spiritual)和属事的(worldly)界限上最符合圣经的教导,教会的元首(head)是基督耶稣(以弗所书1:22),而不是国家的皇帝、总统、领导人、某个政党。好比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但到教会里聚会,是作为一个普通的信徒。因政教分离(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任何派别的美国基督教会都不会受政府的控制。如1998年6月28日,在中国访问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参加了北京崇文门教会(Chongwenmen church, an official non-denominational Protestant church)的周日礼拜。又如长期困扰英国的北爱尔兰(the Northern Ireland)和平问题,英国(the Great Britain)允许公民自由地信仰基督教、天主教,基督教和天主教都教导信徒要有好行为,大多数的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能平安地共处,而提倡暴力解决问题的极端分子贴上了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标签,利用历史上的教派仇恨搞狭隘的政治或民族主义,因此使北爱尔兰与英格兰(England)、苏格兰(Scotland)、威尔士(Wales)不太一样。
基督徒重视个人读圣经,强调个人与神的直接关系,这与天主教徒、东正教徒不太一样,尽管广义上,天主教(Roman Catholic Church)和东正教(Orthodox Church)也是基督教。信仰首先是个人的决志并用内心、真心来体验和实践,任何他人不能代办或包办,其次才是基督教徒之间的团契和组织,因此基督教会并非基督教堂。教会是基督徒敬拜神的属灵团体(spiritual body),但管理教会有许多可取的经验,就拿近几届访问过中国的美国总统来说,他们都信基督教,尼克松(Richard N. Nixon,1913—1994)是贵格会(Quaker)背景[8],卡特(Jimmy Carter, 1924--)和克林顿(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 1946--)是浸礼会(Baptist)背景[8],福特(Gerald Ford,1913--)和老布什(George H.W. Bush, 1924--)是圣公会(Episcopalian)背景[8],里根(Ronald Reagan, 1911--)是长老会(Presbyterian)背景[8],小布什(1946--, George W. Bush)曾是圣公会、而现在是循道宗(Methodist)背景[8]。



七、结语(Conclusion)

对基督徒来说,理解和实践基督教伦理也非一日之功,何况人总会有缺点和软弱。人的伦理不可少,基督教的伦理是一种荣耀神(glorify God)、爱神爱人的伦理,不是简单地荣耀领袖、父母或个人,更不是荣耀一种现存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保护自己 (self protection) 并获得眼前的利益。基督教这一学术宝库(treasure),已逐渐被我们中国学者所注意,但不读懂圣经又如何开发这一宝库?现在中国,能够按圣经的正意来研究和认识基督教的学者还很少很少,这一现象若不改变,中国学者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难以提高,愿研读圣经早日成为中国知识阶层和好学者的觉悟。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John H. Tullock.The Old Testament Story[M].USA:second edition, Prentice-Hall,Inc.,Englewood Cliffs,New Jersey 07632,1987.p.255.
[2]Richard C. Bush.The Religious World—Communities of Faith[M].USA:second edition,Oklahoma State University,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866 Third Avenue,New York,New York 10022, 1988.p.226
[3]Tom Regan.Matters of Life and Death----New Introductory Essays in Moral Philosophy[C].USA:Second Edition, ,North Carolina State University at Raleigh,Random House,Inc.,201 East 50th Street,New York,N.Y.10022,1986.pp.287-288.
[4] Gary E.Kessler.Voices of Wisdom—A Multicultural Philosophy Reader[M].USA:Second Edition,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Bakersfield,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Belmont,California,1995.pp.183-188.
[5] B.K.Kuiper .The Church in History[M].Christian Schools International Curriculum Department under Christian School Education Foundation and Canadian Christian Education Foundation Inc. Grants,Grand Rapids,Michigan/Burlington,Ontario,1996.p.388.
[6]::URL::http://www.irishstatutebook.ie/ZZA33Y1996.html 

[7]Edited by Larry Diamond and Marc F. Plattner. The Global Resurgence of Democracy[C].USA: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715 North Charles Street, Baltimore, Maryland 21218-4319,1993.p.4(Democracy’s Third Wave, by Samuel P. Huntington). 
[8]::URL::http://www.adherents.com/adh_presid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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