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首页 | 百度空间
 
查看文章
 
幽灵与复活——搜索引擎必须为互联网的生态环境污染负责
2008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午 09:08
题记:

已经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于搜索,反正无论行车吃饭,工作学习,生活在互联网时代,似乎谁都已经离不开搜索了。杨致远的雅虎时代,搜索还只是作为一个科技应用的工具,为互联网址的整理定位和文献资料的检索带来高效率的一种服务。而今的搜索引擎,却已经强大到无所不知、无所不包的程度。这使我开始思考搜索,思考如何看待搜索,它的意义是什么、它带给我们什么以及将来它可能是什么样的。

一. SEO:徘徊在网站四周的幽灵


前些日子听了阿里妈妈的站长大会,有一位勤奋的站长聊起自己的酸甜苦辣的时候戏称自己曾“二进宫”,原因就是用关注度很高的政府会议主题词去SEO了他当时做的垃圾网站,结果收获了一个教训。SEO权威人士说“SEO不是钻空子找窍门,而是做强网站”;这是一个很荒唐的说辞,SEO的全称是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搜索引擎优化,很显然其涵义是一个面向搜索引擎的操作,它实际上是一个预先被搜索引擎定义,然后仅仅关心和影响搜索引擎对待网站的优先级别和态度的行为,而不是面向用户体验。网站的对象是浏览者、访问者,“做强网站”应该关心的是用户如何看待网站。只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用户体验愉悦的网站是用户眼中的好网站;而靠SEO获得搜索引擎亲睐的网站则有相当多数是充斥着无关主题词的垃圾网站。


SEO以搜索引擎为服务对象,而不是以用户为服务对象,从生存结构上看,这一点与那些“以资本为客户”、而不是以客户为客户的企业如出一辙。


有批评者认为,SEO破坏了搜索引擎的公正性;而SEO权威人士却说“搜索引擎决不恨SEO,而是希望大家做SEO”。我相信此言非虚,在我看来,SEO之所以盛行,归根结蒂是因为它和搜索引擎是利益共同体。无论Google还是百度,当搜索引擎作为一个新事物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是欢迎的,因为它确实为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方便。但搜索引擎不是一个公益行为,它是一种商业服务,牟利自然成为必然。搜索引擎从技术服务者变身为商业规则的制订者,当然希望所有人研究并且实行它的规则,这样才符合其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任何的商业服务成为标准或参考标准,都有误导行业发展的巨大可能。Alexa因为资本评价的借鉴成为了大小网站放弃务实作风、虚假流量泛滥的根源;同样的道理,搜索引擎作为一种商业服务,制定了网站被搜索的规则,这个规则的存在便衍生出依托于SEO的一个行业领域;一个SEO高手甚至可以在三个月内生产2万多个垃圾网站,稀释其竞争性对象然后谋求烘托出其中用以牟利的部分。“劣币驱逐良币”,SEO的泛滥让真正有价值但尚未被大众熟知的网站淹没在垃圾网站的汪洋大海中。


网站的用户看不见网站背后或牵强或无关、或肮脏或色情的被异化的“主题词”,他们只是纳闷或者慢慢习惯这种答非所问的搜索。搜索引擎在得到人们的承认和大规模使用,成为掌握规则制定权的一种实际上的技术强权的时候,SEO便成为徘徊在大大小小的网站四周,谋杀用户时间的幽灵。


二. 还有什么是不能被搜索的?

    搜索已经进入一个另类搜索的演化阶段:人肉搜索、DNA搜索等等,层出不穷。其表现的高效性和准确性既人为之兴奋,也让人为之担忧。人肉也好、DNA也好,另类搜索的共同基础是搜索引擎对存储在不同空间区域和不同范畴的数据无孔不入的挖掘和捕捉。


    从社会学研究的角度看,之所以有如此众多的人肉搜索事件热衷者,潜在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人们都有一个正义感情结,而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难找到一个表现舞台;或者在现实中因为可能对自身安危有潜在危险而不敢挺身而出。然而人肉搜索却恰恰可以利用局外人身份,利用细小的商业或道德裂缝找到大规模的集中释放和宣泄的机会。人肉搜索提供了一个迅速从局外人转变为局内人角色的机会;而这个机会,在一个和谐发展的年代,代替战争行使了战场和斗争舞台的作用。有没有人真正想过,被搜索对象虽然不是无辜,但其固有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害?其“罪行”是否被夸大?对其实施的惩治是否过当?谁应当是这种惩治的判决者和实施者?


    而对于不断推陈出新的新领域新类型的搜索方式,搜索引擎惯用的说法是“网站管理员可以在一个特定文件中,对于是否允许搜索引擎进行相关搜索做出规定,搜索引擎不会违反网站管理员的意愿”。在我看来,无论从隐私安全还是信息权利的角度来讲,这都是一个强盗逻辑。我们也许可以换句话来理解搜索引擎的立场:您可以在自家门口悬挂[不许偷盗]或[不许抢劫]的招牌,否则,我们将视为默许。


    著名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曾说“入侵者的定义,就是事先没有领地,或者没有按规定的程序、备案方式并受安排和监督,也没受到邀请,就出现于公共和私人空间的人。”另类搜索无疑是一个入侵者,支撑另类搜索的技术力量,无疑是搜索引擎的技术强权和技术霸权,利用自身技术高于其他人的优势,侵害不知情者的权益。

三.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复活

    当自然哲学的达尔文进化理论演变成社会达尔文主义之后,迅速成为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政策的哲学基础,甚至为种族灭绝提供了理论依据。在19到20世纪初,社会达尔文主义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理论应用于社会实践当中,它看似逻辑清晰、条理鲜明的论证给无数人的家园甚至生命带来了灾难和毁灭。


    与自然进化论的角色相似,搜索引擎作为学习和生活的工具出现在互联网的发展应用当中,其积极意义是有目共睹的。搜索对于互联网资源的有序性和效率追求,实现了从内容到结构的升华,将随机的、零乱不整的精神生产以一种自适应线索的方法有机地组织起来,对由于偶然原因产生的思维产品起到了联系和保护的作用并创造了查阅和重用的可能。但是当自然搜索演化为面向社会领域的社会搜索的时候,其边缘性和潜在冲突便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随着人肉搜索、DNA搜索这些有可能深切影响社会认知的搜索领域不断衍生,我对搜索引擎抱有越来越大的不信任感。就像英国哲学家埃塞雅.贝林那个著名的提问“我在多大范围内是主人?”一样,在搜索引擎的触角越来越深入我们的生活、居住甚至心灵空间的时候,我们必须要考虑是否需要开始寻求或者捍卫“一个人或一群人在不受他人干涉和强迫的情况下从事活动的空间”。



类别:互联网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2)
 
最近读者:
 
网友评论:
1
2008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午 09:43
早上好
 
2
2008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午 11:07
千女中午好啊...
 
发表评论:
姓 名:
网址或邮箱: (选填)
内 容:
验证码:
 

     

©2008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