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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尚书-----张凤
2008-02-11 20:20

张凤,字子仪,安平人。父益,官给事中。永乐八年从征漠北,殁于阵。凤登
宣德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谳江西叛狱,平反数百人。
    正统三年十二月,法司坐事尽系狱,遂擢凤本部右侍郎。以主事擢侍郎,前时
未有也。明年命提督京仓。六年改户部,寻调南京。适尚书久阙,凤遂掌部事。贵
州奏军卫乏粮,乞运龙江仓及两淮盐于镇远府易米。凤以龙江盐杂泥沙,不堪易米
给军,尽以淮盐予之,然后以闻。帝嘉赏。又言留都重地,宜岁储二百万石,为根
本计。从之,遂为令。南京粮储,旧督以都御史,十二年冬命凤兼理。廉谨善执法,
号“板张”。
    景泰二年进尚书。四年改兵部,参赞军务。户部尚书金濂卒,召凤代之。时四
方兵息,而灾伤特甚。帝屡诏宽恤。凤偕廷臣议上十事,明年复先后议上八事,咸
报可。凤以灾伤蠲赋多,国用益诎,乃奏言:“国初天下田八百四十九万余顷,今
数既减半,加以水旱停征,国用何以取给。京畿及河南、山东无额田,甲方垦辟,
乙即讦其漏赋。请准轻则征租,不惟永绝争端,亦且少助军国。”报可。给事中成
章等劾凤擅更祖制,杨穟等复争之。帝曰:“国初都江南,转输易。今居极北,可
守常制耶?”四方报凶荒者,凤请令御史勘实。议者非之。
    英宗复辟,调南京户部,仍兼督粮储。五年二月卒。
    凤有孝行。性淳朴。故人死,聘其女为子妇,教其子而养其母终身。同学友苏
洪好面斥凤过,及为凤属官犹然。凤待之如初,闻其贫,即赒给之。

张凤逝世  
  张凤(1396-1461)字子仪,安平人。宣德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正统三年(1438)十二月迁刑部右侍郎。以主事擢侍郎,前所未有。正统四年(1439)被任命提督京仓。正统六年(1441)三月改南京户部右侍郎,正统七年迁本部左侍郎,十二年(1447)冬,兼理南京粮储。因凤廉洁、谨慎善热潮,故有“板张”之称。景泰二年(1451)十二月迁南京户部尚书。景泰四年又改任南京兵部尚书。次年召任户部尚书。曾以灾伤蠲赋多,国用益诎,乃奏请准轻则征租,不惟永绝争端,亦可以少助军饷。得到景帝赞许。英宗复辟,调回南京户部,仍兼督粮储。天顺五年(1461)三月十八日卒于官,年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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