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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集說》提要
2008-06-10 16:11
《周禮集說》提要 ·以文中子、唐太宗爲知周禮者。 ·以六官散殊為有深意:諸侯之國惟三卿,一人受賜而三卿皆與焉,從周法也。後世設官不與古同,禮官專治禮,刑官專治刑,兵官專治兵,財官専治財,兹不相關,雖有遺失,他官不能相撙節,而廢曠始多,乃知周官之深意。 ·謂設官及府史胥徒雖眾,但養之足矣,何況兼官。 ·區別世臣與世官,並究其歷史根源。 ·謂官必世守欲吏民相知以心。然又主世祿而不世官。 ·論封建之不行。 ·陳平之自棄其權,而武帝習見其事,而遂舉其權而授之羣臣有司,上下相臨之勢自是觧散而不可復合矣。……夫天下之事,宰相不與聞而歸之天子,天子不能察而歸之左右近習之人,國欲治可得乎? ·論官職沿革,猶詳秦漢。 ·漢興叔孫通制禮儀,徒規當時之近功,而其法失於大卑。齊魯二生之論禮樂,必期百年然後興,而其言失於太髙。賈誼有修禮之志,而困於絳灌。曹褒有定禮之議,而沮於酺敏。傅咸極論於晋時,而誚於流俗。劉蕡發策於唐,而棄於一時。由漢以來,千有餘載,其間欲起禮法於其上者非一君,欲成禮法於下者非一臣,有是君而下之人不足以副之,則禮之道終不明。有是臣而上之人不能任之,則禮之事終不能行。此龎政薄俗,所以繼作,而唐虞三代之治不復見也。 ·凡看周禮湏先理會太宰,理會太宰,湏先理會目録。按天官緫六十二官,除閽寺内豎非命官及婦官三官無定員外,其合計者緫數于後……[這個做法清晰明瞭] ·冢宰:范氏曰:古之王者惟任一相以治天下,唐虞有百揆,夏商官可知也。周之冢宰,實緫六卿。自司徒以下分職以聴焉。詔王廢置者,宰也。是以治出於一,政有所統。相得其職,君得其道,恭己無為而治,盖以此也。後世多疑於人。宰相之職分而不一,君以為權在於己,臣亦以為政在於君,國之治亂,民之休戚,無所任責,故賢者不得行其所學,不肖者得以苟容於其間,由官不正,任不專也。其有功烈見於世稱為賢相者,必得其君之專任職之久,言行計從出於一人者也。 ·冢宰:吏省則其禄易給。吏有禄則人知自愛。故當時庶人之在官,凡有秩禄者,無非賢徳之人,而漢猶倣此意……後世不然,自鄉差之法變為顧役。天下之事,付之游手之民,又從而奪其庸,是教之為姦而又授之具也。上至朝廷,下至州縣,每一職一司,官長不過數人,而胥吏不勝其衆。則夫官之不勝吏奸也亦明矣。天下何従而治哉?由此言之,則夫大宰之所以省吏員者,直欲夫禄之易給也。吏之所以必給其禄者,直欲人之知自愛也。 ·八柄:八柄八統皆曰詔王者,盖賞罸誅廢非臣下所得専,而親親等事,亦當自王之躬行,然後可以化人也。雖以大宰無所不統,然皆以詔王焉。……雜說:大宰號無所不統,至於八柄必以詔王,此非若後世疑大臣之竊威權也,又非若後世威權自己而無所咨詢也。盖八柄之重,所以定群臣之邪正,一予奪之間,又将以服天下之心,而定夫君子小人消長之勢也。此非人君曉然自有見于中,則馭臣之柄吾未見其可。三公論道經邦,三孤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冢宰又以是詔王,而左右前後所以開諭王心,以是邪正之源賞罰廢置之理曉然存諸中,形諸外,未易以形迹窺也。一嚬咲動静由己,而由人乎哉? ·九賦取唐氏及太平經世書。 ·九式:大扺大宰之所謂理財,惟急於理其出而已。盖財多則下之用者易失渗漏,上之取者每患於過差。九式之法不過以撙節人主,亦以隄防百官有司之失物辟者也。式法不行而後上下始交征利矣。楊龜山曰:大宰又以九式節之,下至芻秣工事匪頒好用之微咸有式焉。雖人主不得而踰也。嵗終制國用,則量入以為出,此之謂制度。有不如式,則大宰得以均節之。所謂王及后世子不會者,特有司之事耳。世儒以謂至尊不可以法數制之,非正論也。凡師旅掌道路之委積,凡此皆以待官府中供軍用者,故小宰令之。是以大宰之九式九賦不及乎此,而小宰之七事未甞不及之,意者軍國之事各有司存,異乎後世人主之以甲兵錢榖而問及於廟堂者矣。先王之時,富蔵天下,不自歛為私積。倉積於邠粮峙於申,或有軍旅之事,隨所寓而發用,亦不必有定式。後世聚天下之財歸之京師府庫,至於用兵,則有飛輓轉輸之勞,而所遺失甚多,或以財不繼而致敗,皆不知冨藏天下之意。 *九貢:東萊曰:今以閭師攷之,則任圃以植草木,任工以飭材事,貢器物;貨賄之貢,任商以市事也;布帛之貢,任嬪以女事也。則知大宰所説,特其名。閭師所掌,則其實,以土宜而貢其物,與禹貢何異哉。 *司書:李氏曰,夫虧下以益上,貪功以求賞,不恤人之困乏,皇皇以言利為先者,吏之常態也。是故為之鉤考,雖器械六畜山林川澤必知其數,如此吏於民不敢厚斂矣。 *九兩:雜說:師儒若孔孟無地與貴而民歸之者,以道徳可為師表也。雜説:先王綴民以族,所以一天下。後世徒蔽於其害,而莫見其利,遂使先王良法美意,不可復用。如商之七族,實封康叔。懐姓九宗,實封唐叔。必曰世宗大族有害於國,則豈成王不仁於二叔哉?是以强宗大族,禮義足以齊其家,好尚足以帥其俗,正有國者之所以為治也。不幸魯之威,齊之田,幷國逐君,遂以大家為不可容。漢髙帝都闗中,徙齊諸田,楚昭屈。武帝以六條詔察,首以强宗為言。陵夷至於五胡亂華,元魏析分蔭戸,而先王宗以族得民之意,散而不可復收矣。 *宮正:秦有郎中令掌宫殿門戶,漢武帝更名光禄勲,其屬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凡四等,謂之三署郎。而中郎以下更直執戟,内謹門禁,外充車騎。類取明經行修者充之。至于公車特起,賢良方正,端朴有道髙節,公府椽曹試博士者多在此選。而劉向、霍光、張安世、東方朔、揚雄之徒皆與焉。是以董仲舒欲使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嵗貢二人以給宿衛,且以觀大臣之能。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民受其殃。則宿衛之選可謂重矣。魏晋以後無復三署郎,而光禄不在禁中。至梁改為光禄卿,北齊曰光禄寺,兼掌膳食帳幕而已。唐為三衛五府,以品官之子弟使父兄保任而後處之,亦古之遺制也。雜說:見先王時百官宫衛之請俸,非若今只聚在粮料院。當時分看財守,計内宰所統若干人,宫正所統若干人,用得幾多禄食,分付與二人使自分授之。此等制度,非獨是闗防,所以護養士大夫亷耻多矣。 *宮伯:東萊曰:古者執戈戟以宿衛王宫,皆士大夫職之。無事而奉燕私,則從容養徳,有膏澤之潤。有事而司禦侮,則堅明守義,無腹心之虞。下至秦漢,階楯執戟尚餘一二。此制旣廢,人主接士大夫者,僅有視朝數刻,而周廬陛枑或環以椎埋嚚悍之徒,有志於復古者當深繹也。 *醫師:雜説:或曰醫師職固不可廢,又有獸醫等五官,皆醫事也,豈不冗官哉?殊不知執技以事上,皆世守也。記曰醫不三世不服其藥,古人謹疾如此,而欲以一人兼二三之職,其能精乎? ·大府:我本朝玉府自是今之奉宸庫。内府,今之内蔵南庫。外府,今之左蔵庫。自渡江後,又别置激賞庫,今之南庫也。周之三府今分為四,凡天下金玉之物皆歸之奉宸,山澤鹽鐵之賦皆歸之内蔵,以為天子私藏。其它泛常所入,一歸之南庫,謂之宰相兼制國用。至於天下户口租入,則歸之户部。所以户部多做不行,只縁分散四出,權不歸一,所以今日財用漫不可考。 *玉府:李氏曰:按玉府,内府之職掌天子器用財賄燕私之物,及受貢獻以備賞賜,此帑藏之在宫中者,官職最私褻。然而為冢宰之屬,列太府之下,與凡治藏之官不異,何也?葢王者無外,以天下為家,尺地莫非其土,一民莫非其子,財物之在海内如在囊中,况於貢賦之入,何彼此之云哉?漢湯沐邑為私奉,養不領於經費;靈帝西園,萬金聚為私藏,皆衰亂之俗,非先王之法也。惟周公皆入於大府,則司會之鈎考,司書之要貳,而廢置誅賞之政行焉。 *司會:大府至外府只為朝廷管許多財賦,而會計支用皆不與焉。先王措意甚逺,自後世看來疑若利權散出,漫不可考,所以設官皆并合之,凡會計之事,皆司農之屬官。如唐置三司,使凡山澤之利盡歸於鹽鐡使,凡財賦之入盡歸於户部,而度支則會計之。故三司只設副使,而三司使為之長。雖説别設官而相稽考,然已是三司使之屬,己非先王之意。 *內宰:前漢置大長秋以掌後宫者,士大夫也,猶可以節制後宫。成帝勅許后減省用度。許后上書辨論,且恐官吏以詔書繩之。猶有周家氣象。後漢遂改以宦官,然宫中財用尚付之有司。章和以後,盡用宦者緫領,自此不領於外朝。及隋置殿中監,唐置内諸司,使凡王服食器用一切付之奄人之手,大臣不敢問,則成周設官之意無復存者。 *九嬪:彼婦人女子而當於至尊,幽居九重,人弗得見,則驕蹇自恣,無所不至也。是故使之分職於内,而附屬於外。有職則當奉其法,有屬則必攷其功,奉法則不敢不謹,攷功則不敢不勤。 *春官序官:胡仁仲曰:身莫大於禮,禮莫大於祭。祭祀之禮,所以立吾誠也。鬼神之為物非他,即吾之誠是已。王者繼天而為之子,獨主萬化,故祭天於郊,祭地於社,祭名山大川五祀各於其方。後世禮學失傳,論者不本於性命,故秦禮八神以求仙人,一曰天,二曰地,三曰兵,四曰隂,五曰陽,六曰月,七曰日,八曰四時。漢祠太一以求神仙,方曰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是皆不知鬼神之形狀,方士家妄作,儒者不取也。及歴考儒者論祭天地之禮,於天則有昊天上帝,有五方帝,有感生帝。夫土不可以二王,而天可以有七帝乎?於地則或立方澤,或立方丘,或立北郊,與天敵體,是猶家有二主也。且子事父母,父在為母齊衰期不敢(疑杖字),見其父者尊無二上故也。王者父事天,母事地,而可崇地以抗天乎?是故夫獨制義於其家而家道正矣,君獨出令於其國而天下定矣。天獨健而無息,地道順承而無成,而太極立矣。王者以父事天,立誠而精一其德,故兆於南郊,掃地而祭者,昊天上帝而已。天言其氣,帝言其性也。社祭土,所以神地道也。名山大川者,寳貨財用之所出,而四方之所依據也。五祀者,榖水火金木也。人所日用莫過五材,不是之報而顧報行與門户,舉失輕重,豈禮也哉?禮之所貴,貴其義也。是故王者祭天以柴燎牲,使氣上達。語其精神,則謂之禋。語其感格,則謂之類。語其方兆,則謂之郊。指事異名,其實一也。 *大司馬:郭兼山曰:民之有君,諸侯之有王,非先王創始而有之,皆出於自然之勢也。蓋上下之分未立,強弱之勢不齊,於是大得以陵小,衆得以暴寡,日趨於亂亡,而生生之理熄矣。必有德者出焉,則上下之情分,衆寡之情一,於是乎有小事大,大比小,大小之情親率歸乎大定,是先王封建之本也。 *司勳:今司勲之職乃不屬之司徒,而屬之司馬,何也?蓋軍功之賞不可踰時,與之速則人心勸,報之緩則人心疑。夫苟賞典欲行於司馬,而賞地乃靳於司徒,則趨事赴功者怠矣。是則以司勲而屬之司馬,豈非所以用其激昻之意。 *司士:王先生曰:今之六部,古之六卿也。自漢成帝初分尚書置四曹,至光武分為六曹,迄於魏晉,或五或六,初無常制。宋齊以來多定為六曹,稍似周禮。至隋定為六部。今考其職,則天官冢宰為尚書令,非吏部也。司士掌羣臣之版,其吏部乎?雜說:司士諸子隸於司馬,何也?古者大夫士國子皆從金革之事而不征於司馬,然非其官之長素稟焉,一旦用之,將有不如令者。舍之則不能以衆正,遽用法則不亦難乎為上矣。俾之屬以傳軍政,用之則其官自帥,其徒自為伍,所以整旅,亦以全恩。 *大僕:雜說:掌受臣民奏報,漢之公車,今之登聞鼓院也。自諸侯羣臣萬民各有復逆,勢有尊卑故大僕小臣御僕各以官尊卑受之,達於宰夫,告於冢宰,與王參考行之,所以通下情,來諫諍也。雜說:大僕掌傳達章報而已,亦屬於司馬何耶?嘗觀秦將軍章邯使長史欣請事咸陽,畱司馬門三日不得見,邯遂降楚。趙充國六月戊申上奏七月甲寅璽書報,自極逺至京師往還纔七日,漢果以成功,兵事貴速而忌壅蔽。有如大僕掌復逆,司馬不能令之,緩急能無虞乎? *弁師:王氏曰:冕服有六而云五冕者,祀昊天上帝服大裘則服衮可知矣。大裘與衮,其冕一也。 *校人:東萊曰:三代馬政時固有在官者,亦有在民者。數之多者在民,平時無芻秣之費;數之少者在官,征伐無不至之憂。 *職方氏:陳氏博議自:古封建之法行天下至廣,難以統一,故五載一廵守,以一風俗,以通民情。至周而稍多,五載一廵守既不能行,故置撢人訓方氏職方氏之官以通達上下,使無壅蔽。逮漢,或遣博士,或遣謁者,循行天下是亦得周公之遺意也。自元封五年初置刺史,每以秋分行部,以詔書六條察郡國舉不法,而後天下民情利害其壅遏通達皆係於刺史之手,而上或不得以聞之。宣元以後稍還古意,天子則有郎官之出,宰相則有椽吏之行,上下相察,莫之或匿。 *職方氏:雜說:掌天下之地圖而隸於司馬,何也?謹之也。戰國?士每言窺周室則可以按圖籍爭天下。漢大將軍王鳳亦云太史公書有地形阨塞不宜在諸侯王。然則古人圖志雖司徒營之,即藏之司馬,秘不得見,所以弭姦而防患也。 *都司馬:劉氏曰:夫采地之卿大夫仕於王朝,士庶子在外,既不屬於宫伯大司樂。則以國教胄子之法教之於其都之學。及有軍旅之事徵兵於都鄙,則以士庶子作其衆庶車馬兵甲,而都司馬掌其戒令,以聽於國。大司馬奉其節制,以進退攻討焉。 *閩隸:王氏謂掌子為鳥所生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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