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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民生主义与我党和谐理念的异同
2007-06-14 10:53

一,民生主义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先生伟大理论之一,“民生主义”是新旧三民主义的重要内容,它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民生主义中“民生”一词借用了中国原有词语,孙中山先生将之用于社会经济上,提出民生即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生计、群众的生命”。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的社会革命纲领,它希望解决的课题是中国的近代化,即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使中国由贫弱至富强;同时还包含着关怀劳动人民生活福利的内容,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溃疡的批判和由此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同情。孙中山把民生主义的主要内容归结为土地与资本两大问题。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可以防止垄断,也能使公家愈富,从而促进社会发达。在有关资本的课题上,孙中山确认实业主义为中国所必须。他认为中国的近代化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实业计划》一书就是发展社会经济的宏伟蓝图。他把发展社会经济的途径归结为节制资本和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即将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大实业”(如铁路、电气和水利等)“皆归国有,因为这既可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又得以合全国之资力。民生主义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发展资本主义的方案,虽然它涂上了主观社会主义的色彩。

二,构建和谐社会 ——我党执政理念的新结晶

和谐社会通常是指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协调运行和发展的状态,是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的事物及社会内部各要素之间保持着一种协调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社会内部的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社会内部各阶级、阶层之间,人与人之间,国内外的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等等的协调。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少有两层涵义:其一,社会是和谐的,它区别于秩序混乱或动荡不安的社会;其二,这种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它区别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和谐社会",如传说中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和“康乾盛世”等。显然,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传统的和谐社会有本质区别:首先,传统和谐社会往往以牺牲个人利益或部分人的利益来换取短暂的社会和谐局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以人为本,协调好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整合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因而能激发整个社会活力的社会;其次,传统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少数群体剥夺多数群体、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一种短暂的社会局面,缺乏社会公平和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建立在社会公平和正义基础上,是一种长期的社会存在和发展状态。具体表现来看,它是一个不断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社会;是一个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平等相处、民主协商、自由发展的社会;是一个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稳定有序的社会;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

三,孙中山民生主义与我党和谐理念的相异点

民生主义是三民主义学说中最富实践性也是最有争议的理论。

孙中山先生在后期认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因为社会主义中的最大问题,就是社会经济问题,是要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所以民生主义便可说是社会主义的本题。之所以弃“社会主义”用“民生主义”一词,一方面他认为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与剩余价值理论是不尽符合他眼中现实,另一方面是鉴于中国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混乱,旨在正本清源。

民生主义是否就是社会主义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首先,从它的理论出发点可以看出它并非真正的社会主义。第二,从其两大方式看亦非社会主义。综上所述,民生主义并非社会主义,它主要体现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维护的是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列宁指出平均地权是一个纯粹资本主义、十足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但是孙中山先生已看到了“欲求生产分配之平均,亦必先将土地收回公有”,达到国民共享,因而产生了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对社会主义的同情,因此列宁又指出它是空想社会主义主观社会主义。它与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是有着实质区别的,中国共产党指出它是不彻底的土地纲领。但由于新三民主义提出了明确的反帝反封建内容,毛泽东认为它体现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和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政治纲领,即最低纲领基本相同。这也说明了民生主义的进步意义。

而我党的和谐理念是基于社会主义提出的。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的构成是多方面的,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以及社会和自然都紧密联系,互相协调,整个社会才能始终保持有序和谐的状态。因此,“和谐社会”要求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我们要把工作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

四,孙中山民生主义与我党和谐理念的共同点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认为孙中山先生在《民生主义》一文中也渗透了这种关注民生、以人为本、谋求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高尚思想。

先生说,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就是社会的生存、国民生计、群众的生命。他又说,民生主义的办法,国民党在纲领里头老早是确定了。国民党对于民生主义定了两个办法:第一个是平均地权,第二个是节制资本,只要照这两个办法,便可以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我认为孙中山先生之所以提出这两种办法(虽然带有空想性),原因是他有一个“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等理念。

他认为通过实行平均地权,能实行“耕者有其田”的理想,文明城市实行地价税,一般贫民就可以减少负担,并有种种利益。他举例说,如现在的广州市,如果是照地价收税,政府每年有一宗很大的收入。政府有了大宗的收入,行政经费便有着落,便可以治理地方。一切杂税固然是可以豁免,就是人民所用的自来水和电灯费用,都可由政府来负担,不必由人民自己负担。其他马路的修理费和警察的给养费,政府也可拨用,不必另外向人民来抽警捐和修路费。他的这个做法无疑对减轻人民的负担、缩小城乡差距和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有重要的意义。

先生还认为发展是解决和谐问题的重要途径。他说我们在中国要解决民生问题,想一劳永逸,单靠节制资本的办法是不足的。中国不能和外国比,单行节制资本是不足的。因为外国富,中国贫,外国生产过剩,中国生产不足。所以中国不单是节制私人资本,还是要发达国家资本。我们的国家现在四五分裂,要发达资本,究竟是从那一条路走?现在似乎看不出、料不到,不过这种四分五裂是暂时的局面,将来一定是要统一的。统一之后,要解决民生问题,一定要发达资本,振兴实业。振业实业的方法很多:第一是交通事业,象铁路、运河都要兴大规模的建筑;第二是矿产,中国矿产极其丰富,货藏于地,实在可惜,一定要开辟的;第三是工业,中国的工业非要赶快振兴不可。中国工人虽多,但是没有机器,不能和外国竞争。全国所用的货物,都是靠外国制造输运而来。所以利权总是外溢。我们要挽回这种利权,便要赶快用国家的力量来振兴工业,用机器来生产,令全国工人都有工作。到全国的工人都有工做,都能够用机器生产,那便是一种很大的新财源。当然这也是一种和谐的体现。

他又特别指出,我们要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和外国是有相同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要全国人民都可以得安乐,都不致受财产分配不均的痛苦。要不受这种痛苦的意思,就是要共产。所以我们不能说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不同。我们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样的说法,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

  
总之,孙中山先生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能够提出三民主义,尤其是民生主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行者。民生主义既是孙中山为之奋斗的革命纲领之一,又是他所追求的理想社会制度。其民生主义,民生史观以及他所提出的均平协调互助博爱思想,天下为公的最高境界,与现在党中央提出的以民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注民生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因而,深化对孙中山思想研究,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特别是现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民生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和焦点。如就业、医疗、社保、三农、环保等问题,如果这些民生问题都解决好了,那么孙中山当年提出的民生主义遗愿,今天就能一一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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