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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军队职务级别和行政级别的对应的补充(原创)
2006年09月18日 星期一 14:33

如想转载本文,请与我联系,包括发邮件或者给我留言。未经本人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本文,否则后果自负!请尊重知识产权,谢谢!

我在我的博客中曾写过一篇关于军队职务级别和行政级别对应的文章《我谈军队职务级别(军衔)与行政级别(国家公务员级别)及警衔的对应关系》(文章网址:http://hi.baidu.com/jiazhi03/blog/item/6ae1dd541c849258d00906e8.html,)完成之后得到了网友们的许多支持,首先表示感谢!文章关于师级和厅局级以下的对应,朋友们没有异议,但是问题争论的最多的是大军区级、军级单位和省部级的划分,本文的重点就谈此问题。  

首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军转安置文件《暂行办法》规定:师以上首长一般不安排转业到地方,但也不是没有,而且通过了解,就连军级首长也有转业的情况。就我了解到的情况来说,我先举几个军级首长转业后工作安置的例子。

原三十九军军长阎丰,2002年10月任辽宁省副省长;

原北海舰队航空兵部队司令员张昭福,少将军衔,转业后任山东省副省长;

原海军副参谋长郭炎炎,少将军衔;2005年8月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组长;

原云南省军区政委陈培忠少将,转业后任云南省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原武警工程学院政委王培生,2004年1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原济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岳宣义,1999年12月任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

现任中央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曾任军区空军司令部作战处处长。1992年10月,任林业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伍绍祖:原国防科工委政委,少将,后任国家体委主任、体育总局局长、中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空军少将严智泽正军职,1997年12月任空军雷达学院政委。 2002年9月任命为中国民航总局纪委书记(副部级);

原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刘伦贤,2000年2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4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兼纪委书记的李慎明;1998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原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原任总后卫生部部长,少将军衔;

宋德福1985年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青年思想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3后任人事部部长。

军队军以上干部原则上可以在军队服役到退休,但也有部分将军因为某种原因会选择离开军队到中央国家机关或地方党政机关工作。这里面又有两种情况:第一、因年龄和其他原因不再适合在军队继续工作的,一般可能会降职(保留原级别待遇)安排工作;第二、因工作需要调到中央国家机关或地方党政机关工作,这时可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i

上述事例中除了刘伦贤将军是济南军区副司令员,级别应该是副大军区职和李慎明将军是副军职外,其余的将军都是正军职。所以我们可以这么说,副大军区职和正军职转业都会被安置为省部级副职,这也就是降职(保留原级别待遇)安置工作。另外,李慎明都是副军职,而张文康将军和宋德福将军是正军职,按照省部级正职和正军级的对应,这两位少将属于平级调到国务院系统工作。

但是这里面也有例外的,比如原武警学院院长、书记孙中国1996年6月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担任校长、书记,但是在职期间他并没有转业。正军职调到政府机关为正厅级,这是怎么回事呢?我在上一篇文章也提到过了,武警部队有其特殊性,而公安现役部队(武警边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警卫部队)更是特殊中的特殊,因为1996年3月,国务院军转办下发《关于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转业移交工作的通知》([1996]国转办字14号文件),通知规定,从1996年起,公安部门所属的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现役干部转业计划实行单列,所以说不能拿公安现役部队的情况来讨论军队级别和行政级别的问题。而且公安机关中的正处级干部转调公安现役部队之后,全部为正师级,但是我们搞军转安置的时候都知道,中央文件的要求是师团职干部原则上都安排地市、县级领导班子担任领导职务。可见公安现役部队和其他部队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

大家都知道,军转干部到了地方之后一般会降半级录用(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军转安置文件《暂行办法》规定:师团职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一般安置到地、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这就说明了师团职以上军转干部就不降级了。但是实际上的情况大部分省、区、市都明确规定师团职干部都是降一级、保留原有待遇录用,《暂行办法》规定不允许降两级,1990年以前安置的军转干部因为当时没有军转安置文件,所以可能会有出现降两级甚至更多的情况),所以说正军职对应的是省部级正职;副军职对应的是省部级副职,我认为理论上通过。我这里还有一个例子,在解放军中却有一位将军是由省长调入军队的,这就是现任总后勤部副政委,曾任武警部队副政委、刘少奇之子刘源中将。刘源中将1988年任河南省副省长,1992年调入武警水利部队,任武警部队水电指挥部第二政委兼副主任,即被授予武警少将警衔(副军职),这个例子正好说明了副军职对应的是省部级副职。从地方调到军队可是没有降职之说。举反例说明,如果一个团级首长转业到了地方,作正科级被安置是没有问题的,当然也可以做副处级安置。所以说我们谈论级别对应的时候,不应该把转业后安置的行政级别和位转业前的军队职务级别相对应。

另外,中央有文件规定,地方的副省(部)级干部、军队副军级以上干部均属高级干部,这可不可以说明省部军是同级呢?或者说副军职相当于省部级副职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有朋友把大军区级、军级和省部级的关系作了如下划分:正大军区职相当于省委书记;副大军区职相当于省委副书记、部党组副书记;军正职相当于省委常委、部组成员;副军职相当于其他副省长、副部长。

我认为 这样划分究其本质来讲也有些问题,首先,省委常委使党内职务,并不能把他作为行政级别来划分,因为行政级别有正副职的科级、处级、厅局级、省部级,再往上还有国务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总理,而省委书记、省委常委、省委委员则是党内职务,省委常委既有省部级正职,也有省部级副职,还有省军分区的领导,所以我认为并不能把党内职务和国家行政级别来进行比较,虽然把党内职务拿出来会使划分更细一点。但是值得提出的是,把省委常委的职务单独予以讨论,确实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我们不妨就按照一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委(市委)的组成人员来对应这个级别。按照组织原则,常委和书记、副书记都是权力相等党的领导集体成员,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常委,但是实际上省委书记、副书记要高于省委常委(一般来说省长都兼任省委副书记),这是为了体现党领导一些的原则,但是实际上并不能说明省政府、省军区的级别低于省委,也不能说明省军区(军队)的级别低于省政府(地方)。换句话说,也就是说并不能认为省军区司令员或者政委是省委常委,而省长一般都是省委副书记,就认为省军区司令员或者政委(正军职)的级别低于省长(省部级正职)。

就此我们首先可以得出这样的对应关系,正大军区职对应省委书记、副军职对应省部级副职,也就是没有进入省委常委的省部级副职领导,这没有疑问。关于副大军区职和正军职的对应关系呢?我们接下来慢慢来谈。

在省委成员当中,省委书记下面是省委副书记(一般都由省长兼任)还有专职副书记,下面是省委常委,常委中的人选一般是这样的,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军分区首长、省总工会主席、省妇联主任、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组织部部长组成。省委常委都有一个是军人,他就是省军区的司令员或政委,具体是谁要看谁先到任,也就是说省军区司令员或者省军区政委先到任的就可以进入省委常委中。那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就是正军职对应的是省委常委,但是我前面说过,正军职对应的是省部级正职。按照这个顺序再往上副大军区职对应的应该是省委副书记,那对应的是省长兼任的是副书记还是专职副书记呢?

但是问题又出来了,我们看到这种情况: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省委书记、省长都是中共中央委员(有少数省份的省委书记是中央政治局委员这是例外),大军区副司令员往往都是中共中央候补委员(正军职很难进入候补委员,有极少数省委书记也是中共中央候补委员这是例外),而很多副部长、副省长基本上很难成为中共中央委员,大多也是候补委员,所以我们可以更为细致的划分,副大军区职对应的是省部级副职,也就是对应着管党务工作的专职副书记;正军职对应的是省委委员(省部级副职);副军之对应的肯定还是省部级副职;因为由省长兼任的省委副书记因为其本身就是省部级正职,只是从党内级别上来看略低于省委书记,但是省长本身这个职务级别就是省部级正职,所以不能说省长的级别低于省委书记。

但是这属于党内职务,如果是换做行政级别的话,那么可以得出以下划分:副军职对应的还是省部级副职;正军职对应的还是省部级副职,从党内职务上看,低于省部级正职;副大军区职对应的是省部级副职,略低于省部级正职;正大军区职对应的是省部级正职,但从党内的职务来看相当于省委书记,可能略高于省部级正职,但是省长本省就是省部级正职,所以正大军区支对应的还是省部级正职。

综合上面副大军区职、正军职首长转业降级为省部级副职录用的情况,所以我们最后可以得出最后这样的结论:副军职对应的是省部级副职;正军职对应的是省部级副职,实际上略高于省部级副职;副大军区职对应的是省部级副职,实际上高于省部级副职、略低于省部级正职;大军区职对应省部级正职,与省部级正职持平。

以上是我得出的关于正大军区职、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与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的对应关系,但是我在上一篇文章上提到过,因为军队级别世界各国有一个标准,行政级别世界各国又是一个标准,这两个标准是不同的,所以在研究行政级别和军队级别的对应关系的时候,这些对应关系也仅供参考。另外,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错误难免,还望各位朋友指正!

附一:1965年取消军衔之后,套用国家行政级别之后带来的军秩混乱,以及军衔和国家行政级别的不同。转载自《军事史林》2006年第六期。
                           
军秩指的是军衔与其职务的对应关系。
据“减薪定级”和取消军衔10年后即1975年统计,全军军以下各级正副主官的职务同本人的级别对应的为数极少,绝大部分干部的级别低于职务,少者第一辑,多则低十几级,而达到世界上和中国历史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惊人程度。这里所谓的职级“对应”,是按1965年“减薪定级”是军队级别“套改”地方级别的规定计算的,如正师级对应多数套改为10级,那么师长相对应的级别即按10级计算,余类推。
为什么军衔被取消导致军秩混乱?军衔被国家行政干部取代后,军队干部的级别,从表面上看只是改变了一种等级形式,但是两种等级的内在功能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军衔的许多功能是国家干部级是不具有的,因而对保持军队干部职务与级别之间的正常秩序,失去了约束机制。国家行政干部级与军衔内在功能上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务的编制等级方面。实行军衔制度国家的所有军队职务,都有法定的编制军衔;而国家行政干部级,虽然在五十年代初地方干部建立这种等级制度时,有过与职务相比照的说法,但是军队套用是根本上就没有了这种概念,没有规定哪一级职务相对应的,应该是哪几个级别?超出编制级别的能不能评定,达不到编制及别的是否可以提升到编制幅度以内?如此等等,连考虑都不考虑,当然不会去进行法律规范了。
二、等级的晋升方面。军衔的晋升,世界各国都将其作为军人的一种法定的法定的政治权利来看待,当个人军衔低于编制军衔幅度时,得予晋升到最低的编制军衔等级;而国家行政干部级别,移植到军队后当然就更无这一说法了,所以从1965年6越评定到1977年6月的整整12年间,全军只在1972年5月晋升过一次21级以下干部的级别。而职务是受干部新陈代谢客观规律支配的,必须根据工作的需要而适时地进行调整,这样就出现了职务在不断发展变化,而级别却基本停滞不前的不协调现象,军秩的混乱自然就不可避免了。
三、制度的透明度方面。军衔制度,对个人来说是“明码标价”,排、连、营、团、旅、师、军的各级指挥员,所任职务和本人是什么等级,一目了然;对一个国家来说,它是国际上相对统一的制度,职衔对应的幅度互相间不可能相差太大。否则,对内不利于军官行使职权及维护干部的荣誉感,对外影响国家和军队的形象,因而它对保持军秩的正常性有较强的约束力。
这里有一个例子可以佐证上诉观点。我军1955年授衔后,在1960年以前,得五年里,军官的军衔基本上没有按法定的晋升年限正常晋升。据统计,这五年中,上尉以下军衔个别调整的,每年平均约占同级军官总数的3.3%;大尉至大校的军衔,全军五年只调整了174名,因而出现了职衔失调的现象。职衔失调的苗头出现后,1959年就引起总部领导机关的高度关注,感到有压力。总政治部于当年4月向军委写报告说“目前干部的军衔和职务的距离是比较大的”,并列举了全军陆、海、空从军长、政委到连长、指导员五级正职主官对应情况。当时每一级职务都跨了四级军衔,个人军衔低于职务编制军衔最多的是三级,计有军长、政委为大校者占2.9%;师长、政委为中校者,占3.52%;团长、政委为大尉者,占6.18%;营长、教导员位中尉者,占1.83%;连长、指导员为少尉(实际低2.5级)者,占6.78%。尽管这是的职衔失调情况,无论是从幅度的大小,还是从数量的多少看,同1975年职级失调的程度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但是,它能够使领导者感到不安,引起当权者的关注;而改为国家行政干部级别后,职衔失调到那样的严重程度——14级的军长,17级的师长,22级的副军长、副师长、团长,23级的营长等等,却未能是当权者产生任何感触。其原因固然很多,但是这种等级制度本身缺乏科学的规范,级别的透明度较低,国际上没有常例可供比照,因而失去了舆论的监督和制度的约束,于是人们就不去介意了。这是导致军秩混乱最根本的根源。
60年代军衔被取消后出现的军秩严重混乱,经过调整逐步得到了解决,。但是在解决职级悬殊问题的过程中,人们忘记了孔夫子“过犹不及”,即“过分和不及同样不得其正”的教诲,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即由职级过于悬殊的一段走到了职级过于紧密的另一端。这不能不说是军秩序混乱带来的一种后遗症,而且这种后遗症一直延续至今,可见其危害之深远。我军干部职务与级别的关系,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外一个极端,不是一下子就跳过去的,而是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附二:1955年国家领导人的工资收入 。
1955年是新中国诞生的第六年,我国在借鉴苏联、朝鲜等国家管理模式和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军实行军衔制,在全国实行行政级别工资制,行政级从1级到24级,月工资从590元到45元不等,一直延续到80年代末,前后历时30余年。
     由于当时的物价指数和生活水平较低,贫富差距不大,城市居民每人每月的平均生活费仅为八九元,三四十元的月工资便能养活一个五口之家。  
     因“定职、定级、定衔、定薪”牵扯到每个干部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全国、全军掀起了轩然大波,给我们这一代人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和印象。至今,有些机密鲜为人知,有些佚事仍在民间流传……共和国的缔造者毛主席、周恩来、朱德、刘少奇每月的工资是多少?那些叱咤风云、战功卓著的将帅们月收入几何?在老百姓心目中一直是个谜……
     最近,笔者走访几位老将军、老干部,查阅了当年的历史档案和资料,方得知许多秘闻趣事……  
     当时的“四定”工作由中央军委和政务院(国务院)负责。以周恩来总理为首的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借鉴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考虑到军心民意和国情等因素,反复起草修改,整整工作了一年,最终拿出一个方案,呈报毛主席审阅、批准。这个方案如下:
  
行政级别    职务    月工资      人 员
一级    军委主席    600元    毛泽东(大元帅)
二级    副主席    550元    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
三级    元帅      500元      陈云、邓小平和元帅
四级    大将      450元      粟裕、徐海东、陈赓等大将
五级    上将      400元      大军区、省、部级正职
  
     毛泽东仔细看完《方案》后,紧皱着眉头久久不语,他一连吸了几支烟,然后说:“我看不妥,这样不利于团结,贫富差距要缩小嘛!”
     后来,毛主席在一次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召开的会议上,诙谐地说:“你们让我当大元帅,是把我放在火炉子上烤(考)我呀,!……一级干部就我毛泽东一个人,你们都是二级、三级,我毛泽东太不够意思、太不够朋友!……”毛泽东沉思片刻后笑着说:“我们把一级让给马克思、恩格斯,把二级让给列宁、斯大林,我和你们一样,都是三级干部嘛!……”与会者响起一片笑声和热烈的掌声。但是,这让负责具体工作的周总理很为难,如果按毛主席的指示办,毛主席的工资收入将减少100元,其他中央领导人的工资将减少50元。最后,周总理和他的助手们想出了一个既聪明又合理的折中方案,这个方案大体如下:
     七类地区标准            国务院一九五六年制订
行政级      级差      军衔 月工资              职务
1级        国家级          594元        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十大元帅
2级        国家级    元帅    536元        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十大元帅
3级        国家级    元帅    478元        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十大元帅  
4级                大将    425元        十大将、国家副职
5级        军区、省、 上将    382元        十大军区、省、部、司正副职权
6、7级      部、司级    中将    355、310元      十大军区、省、部、司正副职权
8、9、10级    军级      少将    277、252、217元 正军、副军、正厅、正地市级
11、12、13级 师级      大校    200、177        正师、副师、副厅、
                   上校    159元        副地市、正处、正县
14、15、16级 团级      中校    141、127        正团、副团
                   少校    113元        副处、副县
17、18级    营级      大尉    101、89元      正营、副营、正科
19、20级    连级      上尉    80、72元      正连、副连、副科
21、22级    排级      中尉    63、57        正排、科员
23级        排级      少尉    50元          副排、办事员
24级        排级      准尉    45元          副排、办事员
  
     这个方案得到毛主席和党中央的批准。这样,从元帅到准尉,从国家元首到办事员共划分为24个级别,工资从45元到594元不等,级与级之间最多相差50多元,最少只相差5元。因地区类别不同(全国划分为4—11类),同级地方干部相差10—40元,军队干部比地方干部平均高出30元左右,充分体现了“血比汗值钱”的原则。  
     这个方案既借鉴、吸取了国外的先进经验,又缩小了官兵、贫富之间的差距,基本上合情、合理,符合军心民意,一直沿用到改革开放之初。
     评级、评衔是一项既复杂又较难平衡的工作,为了照顾那些革命早、资历老、战功大但职务、军衔较低的老同志,采取了“低职、低衔、高行政级”的评定方法。如山东大学前校长成仿吾,行政级评为5级,相当于上将和正省级。
     1960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三级降12%,四级降10%,五级降8%,六级降6%,七级降4%,八级降2%,九至十七级降1%.于是,一大批军队和地方干部都降了薪,用来支援国家和人民。
     1965年8月1日,毛主席倡议取消了军衔制,恢复红军时期官兵一致的红领章、红帽徽,“一颗红星头上戴,革命的红旗挂两边”。

附三:新中国大行政区制的历史演变(摘自《百年潮》2001年第12期张则振文)
  大行政区(简称大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地方设置的一级政权机构。它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也是地方政权的最高机构,领导着大行政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工作。
  大区的产生
  大区的形成最早可追溯到大革命失败后党在一些地区设立的中央局,如1927年9月在天津成立的北方局、在汉口成立的长江局和在香港成立的南方局。它们作为党中央的地方代表机关,代表中央领导某一区或数省党的工作。到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在全国先后设立了十几个中央局,如陕甘宁边区中央局、西北局、北方局、晋察冀中央局、华北局、华东局、东北局、鄂豫皖中央局、中原局、中南局、西南局等。后经过合并重组,到1949年形成了西北、华北、东北、华东、中南和西南六大局。
  作为政权机构,最早应算是农村根据地建立的苏维埃政府,如井冈山、赣南闽西、鄂豫皖边、左右江、陕甘边等地区的苏维埃。抗日战争时期,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建立了民主政权。适应当时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根据地的政府是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民主政府(或行政委员会),它与党和军队分开,有较强的独立性。比如从领导人上看,当时晋察冀中央局书记是彭真,行政委员会主任是宋劭文,参议会议长是成仿吾,军区司令员则是聂荣臻。到解放战争时期,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解放区的不断扩大,原来分散隔离的小块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在这样的情况下,已有可能把原来各区的民主政权进行适当的合并。1948年后,随着形势发生的巨大变化,领导、统一全国的重担已自然地落在中国共产党的肩上。因此,结束各地的分散状态,合并各边区的政权机构已极为必要了。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机构,就是适应这种新形势而设置的。
  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机构多由临时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由中共中央批准后建立。以党的六大中央局为依托,在1949年前后设立了六大行政区域,即东北人民政府(1946年8月成立为东北行政委员会,1949年9月改称东北人民政府)、华北人民政府(1948年9月成立,不久改成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归政务院直接领导)和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四个军政委员会(都是1949年12月成立)。军政委员会虽然行使人民政府的职能,但它毕竟还是一个军管机构。对此,《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作了如下规定:凡军事行动已经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彻底实现,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组织的大行政区,即应实行普选,召开大行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大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以后,军政委员会即宣告结束。因此,以后有的军政委员会就改制成了人民政府委员会。
  由于各地解放时间不同、地区差异较大,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省和省以下地区的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大行政区的建立,有利于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迅速建立并稳定政权,恢复生产和社会秩序,是当时客观条件的必然要求。
  大区的演化
  保留了战争年代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大区,形成了相对分散的财政状况。有的大区为了本区的利益,采取了一些特殊政策,或者是缩小税负面,或者是将税收的一大半掌握在自己手里,自己先用。收在地方,支在中央,收支脱节,统一全国财经工作势在必行。1950年3月3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将原来各大区分散处理的粮、税、现金、对外贸易等统一起来;将一些大型企业划归中央。大区的权力开始减少,但仍保留了对农业、对一部分企业的管理和对地方附加粮、关、盐、货物、工商等税以外的部分的支配,仍具有一定的财政批准使用权限,只是财力已大大减弱了。
  1951年10月,第一次全国编制会议召开,12月作出《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决定》中对大区的员额编制、部门层次等都作了规定:编制员额约精简1/5,部门只设部、司、科三级。当时精简机构是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条件之一,机构庞大的大行政区自然也需精简,其职权也就相对减弱。
  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19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定》和《关于增设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决定: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高等教育部和扫盲工作委员会,其中国家计划委员会与政务院平行,全面主持经济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从各大行政区抽调一些领导人到中央工作,比如高岗调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仍兼任东北区的工作),邓小平调任国务院副总理,饶漱石调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仍兼任华东区的工作),还有贺龙、邓子恢、习仲勋等等;对全国省区建制进行调整,撤销合并一些省区,如撤销平原、察哈尔等省,合并苏北苏南为江苏省等等;缩小各大行政区的职能和权限。同时大区政府的机构大大缩减,由原来的数十个削减为十多个,其中大部分加工业、财政、交通、贸易、金融、粮食、高教等部门改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领导,大区的职能极大地削弱了。行政委员会发布的指示与军政委员会相比越来越少,它在协调所属地区工作中所起的作用下降,政务院所属各部门的权力则明显扩大。显然行政委员会作为被削弱的机构,成为撤销大区政府的过渡阶段。
  大区的撤销
  1953年的高饶事件直接导致了大区制的撤销。1954年4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关,各大区行政委员会随同各中央局、分局一并撤销。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
  随后,各大区便将权力部分上交中央,大部分移交给省、市;人员也向中央机关和省市地方分流。移交工作在10月份全部完成。

类别:军事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63)
 
最近读者:
 
网友评论:
1
2006年09月18日 星期一 16:01
大哥,你好~
我看了下你的补充,大体上都是专业到省部(副)一级的
这些人,有部分是压缩部队人员时期,专业到地方来的~
 
2
2006年09月19日 星期二 12:08
很好哦,长见识了!呵呵!
 
3
2006年09月24日 星期日 18:01
很细致呦,真是有心人。
不错!
 
5
2006年10月01日 星期日 09:58
不好意思,罗干是河南省省委书记->国务院秘书长
 
6
2006年10月06日 星期五 14:58
不太懂....
看了之后,感觉相当高深.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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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3日 星期五 16:37
总体说,军衔是虚职,是荣誉。
具体到某个部门的岗位才是具有影响力的。

例如,某军种机关的大校,若只有虚职,比如参谋,则权力很小。
反观,在地方地委书记或者市长(地级市),权力就非常大了。

一个步兵团长管辖不过3000-5000人,可是一个县长则可以领导20万的群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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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3日 星期五 19:29
网友CQ说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的市委书记要高于一般的大军区司令员、政委,这是实话,因为他们是政治局委员。但是辽宁省委书记不就是一个中央委员吗?和大军区司令员政委不是一样吗?我们看问题不能孤立的看问题,要联系发展的看问题,不能因为仅仅从一个省委书记是政治局委员就说省委书记比大军区首长级别高,这是个别情况。而且这也是近几年来才出现的情况。
另外,公安部部长现在是政治局委员,并不能说明公安部的级别比其他省部级高,据个例子,我国前外长唐家璇,刚当上外交部长的时候还仅仅是一个正部级领导,只是一个中央委员,后来才当上政治局委员的,难道说外交部的级别在这期间得到了提高吗?
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我们能够看到,一个军人都没有,想想以前的常委不是都有一个两个甚至更多军人吗?可以说我国的现在这种设置还是有点问题的,一旦有局部冲突发生这是不行的。
 
11
2006年10月16日 星期一 11:37
呵呵~!这个问题搞的是越来越复杂了~!
不过我国的大环境还是人治社会~!所以考虑问题不能排除一个重要因素!派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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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8日 星期三 01:04
分析的有一定的道理,不过由于我国的党政军是三套班子,要想在他们之间画上等号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把他们两两对应的比较要容易一点,如果是三个相比较就不太容易了,即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和军内职务由于体制的不同,所存在的级别画分也是不同的,能分析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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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0日 星期一 16:18
这些人肯定是有关系的!
 
14
2006年10月31日 星期二 22:10
长见识了,加油!
CQ胡总:新疆党委书记
有点搞笑,明明是贵州和新疆,什么时候跑新疆去了
 
15
2006年10月31日 星期二 22:13
打错了,是贵州和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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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 星期四 16:28
军队军以上机构及军以上干部与省部级机构及省部以上干部的对应关系不能简单用等式方式来衡量,军级与省部级对应是比较合适的,大军区及军区空军这类战区机构,不能与省部级对应,其理由是大军区为战时设置的跨省区域的战区,很明显高于省级。至于大区正职省部正职都为中央委员职务,就此认为二者职级相等也是不合适的,因为中央委员是党内职务,任中央委员的并不都是正省级干部,有的是劳模等先进人物,所以,以同是中央委员就认为干部的职级相同是不对的,军队干部转业地方,无论是否安排职务,都按部队职务套改地方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17
2006年11月29日 星期三 17:44
党政军的编制是不同,强加等号不科学。简单的举个例:市委书记就比市长大、省委书记也比省长大。为何?战争年代党—军—政,和平年代就是党——政——军了。
 
18
2006年11月29日 星期三 17:48
8楼的说:一个步兵团长管辖不过3000-5000人,可是一个县长则可以领导20万的群众啊。

不能这样说领导多少就是大。军令如山,一个步兵团长可以叫3000-5000人为他卖命,可是一个县长可以叫20万的群众为他卖命吗?
 
19
2006年12月05日 星期二 16:44
18楼说的对,我们探讨的是军队干部的职务与公务员职务的关系,与管理人的多少无关系
 
20
2006年12月28日 星期四 14:05
你一会儿说,省部级对应的军队职务级别是正大军区职。一会儿说,省部级对应的军队职务级别是正军职。看来你的思路有点乱。不过,这的确是说不清,道不明.
另外,副总警监(部级副职)对应的军队职务级别不会是正军职更不可能是副军职,及大校军衔;就连各省(直辖市)的公安厅(局)所管辖的消防局的局长和政委也是少将。你居然认为,公安部边防局、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警卫局从军事级别上来看应该和公安部是同一个级别的。这真是太滑稽了!在中国到处是少将。在部队里还有很多少将级别的文职和技术人员。所以说中国军队的少将多于太平天国的“王”。不值钱!
同样,在中国到处是厅长。以江苏省为例,一共有政府的办公厅、教育厅、财政厅、建设厅,交通厅,公安厅等25个厅级单位;以一正三副的说法,一个厅至少有厅长一人,副厅长三人,还有纪委、工会等要职,因此一个厅级单位至少有正,副厅级领导6人以上。同样在江苏省,下设地税局、体育局、广电局、测绘局、地震局、粮食局等31个厅(局)级单位,同样以每个单位有局级干部6人,那么江苏省政府的厅局级干部至少有56乘6=366人。按照我国政府四套班子计算,在人大、政协还养着许多厅局级干部。江苏省有南京、徐州、无锡、常州、
 
21
2006年12月28日 星期四 17:22
大海,您好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呵呵?行政级别是从什么时候取消的?90年毕业的本科军校学生定的是什么级别?工资是用“档”还是用“级”?
 
22
2006年12月29日 星期五 16:26
我不认为"大海"所谓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一个军人都没有,一旦有局部冲突发生这是不行的."的观点.中国的军人权力已足够大了.连国家元首也必须得到他们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该是一切权力归人民的. "大海"似乎希望军人权力进一步提高.
 
23
2007年01月15日 星期一 18:08
大家好!我是想问问行政23级属于职务级别的哪一级(如:科级、处级等)?谢小妹先谢谢各位!
 
24
2007年01月18日 星期四 12:04
大家好,我想问一下一个县里的局长是什么级别,县长为什么级别,县长和市里的局长是平级?谢谢
 
25
2007年01月21日 星期日 01:09
一个是爹 一个是妈
级别都一样。就是权利问题。
 
26
2007年01月21日 星期日 12:44
如果一个县长调到市里当局长市平调,可以这样认为么?
那么县里的局长当上副县长是副处还是什么?请多指教,谢谢!
 
27
2007年01月21日 星期日 13:25
县级市的市长县长都是处级.市里局长和县长,区长,县级市长一样是处级.县里的局长是科级.
 
28
2007年01月25日 星期四 10:26
中央的任命应该是最权威的,所以正军级应该相当于副省部级,从而正大军区级应该相当于正省部级,理由如下:

阎丰,原集团军军长转任辽宁省副省长。
闫丰,男,汉族,1947年3月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人,1966年8月参加工作,解放军军事学院基本系毕业,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1966年8月至1967年10月黑龙江省铁力县国营十一农场子弟小学老师;1967年10月至1969年1月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1969年1月至2002年10月第三十九军,历任战士、排长、师侦察科、作训科参谋、作训股长、军作训处参谋、处长、团长、师参谋长、师长、军参谋长、副军长、军长;1984年3月至1986年9月解放军军事学院基本系指挥班八期二队学习;2002年10月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9
2007年01月25日 星期四 10:28
严智泽空军少将
湖北省麻城市人,出生于1946年2月。
1968年9月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到当时的基建工程兵207大队当兵锻炼。
1970年1月至1980年2月间,在基建工程兵大队、支队、基建工程兵政治部任宣传干事、宣传科副科长等职。
1982年调入军事科学院军制研究部任副团职研究员。
1983年4月调入总政干部部,任干事、副处长、局长等职。
1993年7月调任空军后勤部政治部主任,。
1995年6月任空军后勤学院政委。
1997年12月任空军雷达学院政委。
1995年7月晋升为空军少将。
1999年6月晋升为正军职。
2002年9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任命为中国民航总局纪委书记(副部级)。
2002年10月经中央军委批准,正式退出现役。
 
30
2007年01月25日 星期四 10:28
罗振江:第三军医大学政委(正军职少将)----陕西省副省长

罗振江,男,1949年10月生,陕西扶风人,1968年2月参加工作,196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学历。历任解放军汽车第七十六团战士,第四军医大学办公室秘书、政治部政治教研室教员、政治部宣传处处长,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第四军医大学纪委副书记,第四军医大学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99年6月任第四军医大学副政治委员(副军职),2001年7月任第三军医大学政治委员(副军职),2002年6月任第三军医大学政治委员(正军职),2005年6月任陕西省副省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31
2007年01月25日 星期四 10:54
我觉得不存在所谓从军转地“降半级”的说法,既然转业,就是平级,我们在这里讨论的级别对应关系就应该从转业这个最重要的事实出发,除此之外一切的所谓对应关系都是虚的。
而且我觉得现在是和平年代,不应该强调军国主义,军队是维护国家安全团结的武装力量,而不是特权阶级。
一个大军区司令员,只是管了几个省的军务,就和管着全国农业的农业部长平级,已经是抬高了地位,而省军区司令只是管了一个省的军务,其实和厅级干部是对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和省委书记省长相提并论的。而且就实权来看,他们的权力也小的多。虽然说是“枪杆出政权”,但他们是根本不能也不敢调动军队和政府和人民做对的!
 
32
2007年01月29日 星期一 18:37
正局级干部一般是什么级别,正处和正局是否平级
 
33
2007年01月29日 星期一 19:3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师长,团长各是什么级别?谢谢
 
34
2007年01月30日 星期二 20:16
正局级干部从国家公务员级别来说,就是指部下属的局的局级干部,也就是司级、厅级、市级干部。
但是地级市、副省级城市中的“局”是指市下属的局,也就是公务员级别中的处级,但是具体各地还是由各地的规定,比如说我的家乡丹东,在县处级上面、市厅级下面,还有一个局级,其实也就是国家公务员级别中的处级,这就是各地的规定了。
 
35
2007年01月31日 星期三 11:40
哦!明白了,谢谢水手 -大海
 
36
2007年01月31日 星期三 11:47
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个师的师长按公务员划分应该是正局级了?各个团的团长为正处?这样说对么?谢谢
 
37
2007年02月02日 星期五 13:47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级别,也是网上备受争议的一个问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是一个副军级单位。兵团以前是解放军部队集体转业之后而形成的一个大型企业,我个人认为司令员、政委可以享受省部级待遇,下面的师长、团长的级别也应该市正厅级、正处级。
 
38
2007年02月03日 星期六 20:31
谢谢!水手——大海
 
39
2007年02月28日 星期三 22:53
本科马上就毕业了 分在了广州军区 女朋友在北方一家事业单位 问有没有可能把女朋友调到 我所在工作地方的事业单位呢 我的天啊 如果不能我真后悔从军这条路 原来一片热血 而现实对我们如此残酷 国家对我们这些人待遇不行啊
 
40
2007年03月14日 星期三 12:34
LZ也不尽然,我单位有位专业军官,在部队工程团任团长,专业后分我局机关来,在行政处下属的物业公司人副职,看来物业公司是正团级喽!
 
41
2007年03月14日 星期三 18:49
国家的军转安置指导性文件《暂行办法》规定,降职不能超过两级,根据现在的军转安置惯例,副团职干部只能落实到副科级,其实落实副处级是完全可以的。你们单位下属的物业公司也就是一个科级单位,没错吧?
 
42
2007年03月22日 星期四 22:53
我想请问您一个问题: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军衔是中尉,假如他转业以后分配到地方,大概进一个什么样级别的单位呢?能给解释得具体详细一些吗?
谢谢!
 
43
2007年03月22日 星期四 22:56
请将您的解答发往我的邮箱里.谢谢!
 
44
2007年04月01日 星期日 20:39
对武警属于公安的消防、警卫,边防部队级别问题为你做如下补充:首先,针对你说的省武警总队长要听命于省公安厅长的解释提出不同见解。现在从武警总部说起,武警总部与公安部,公安部领导武警部队只是代表国务院的职能部门领导武警部队,是代表国务院领导工作。所以武警总队要听公安厅长,并不是说比厅长小,而是公安厅是代表省政府主管公安的职能部门。所以表面上看好象厅长大。你要这样说,那么团里的股长还比营长还大?之所以在业务上股长可以命令营长,不是级别的原因,是股长代表党委,是党委的职能部门,所以有关此业务的事情上都的在职能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工作。武警总队长就是这样。
 
45
2007年04月01日 星期日 20:41
下面,正军和省部之间的关系提出问题。军省确实如你所说,以前是同级的,现在从理论上讲是现在军省也是同级的。现在之所以出现大军区与省部同级,是因为如你所说的行政大区的撤消,大军区级别只能往下靠,不能往上走。而这样就使得军区与省同级了,军区与省同级,并不表示军级与厅局同级,实际上应该是,大区行政级别比省部高一点,比副总理小一点的状态,现在只能对应于省部。而正军应该是比省部小一点,比副省大一点,而只能对应于副省级。师,团依次类推,与厅局同级是完全错误的。省军区司令是省委常委,那不是高套,还有公安厅长是常委,不是因为公安厅长的级别问题,只是他代表政法系统出任常委,要不然没有资格,实实在在的高套。如果法律和政治制度在健全,那个常委只能是法院院长和检察院长,怎么也轮不到公安局长。在说党内排名,不能绝对的体现行政级别高低,这是两回事情。比如,省委书记是党委书记,省长是副书记,并不是说省委的行政级别比省政府高半格。行政级别觉得是同级,只是体现党的领导而已。在从武警的消防局、边防局、警卫局为正军,同时是公安部厅局级的职能部门,所以推出正军和厅局级同级,文件只是规定以上三个武警局是正军级,其他局是厅局级,
 
46
2007年04月01日 星期日 20:43
表面上可以得出正军与厅级同级,这是缺乏逻辑严密性的。这是说明武警三个局行政级别上要比厅局级高,是正军级,只是公安部把他看为与普通的厅级局一样。就好象省法院和检察院应该是省部级,但是,党和政府把他看做是同公安等厅局一样。但实际上法院和检察院的行政级别要高于公安厅。但从现实的表面上看确是公安厅大一样,这只是党和政府比较重视公安部门而已,与它的行政级别没有任何关系。比如,总参谋部警卫局是副大区级,如果总参不重视想把他看成和其他的正军级部一样,那它看起来就是正军级了,但事实不是。所以,存在公安部中的三个局的现象,是公安部重视度的原因。并不是说军和厅局是同级了。在从现在的公安部长周永康说起,他之所以看起来这么大,不是因为他是公安部长,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副国家级的干部。其实,他的全称应该是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他实际上只是副国家级的干部兼任了公安部长,不是公安部长的级别高了。
 
47
2007年04月01日 星期日 20:44
所以,在武警属于公安的三支部队,被公安定为军与厅同级是片面的,但是,归你管别人就没办法。但是,内卫部队和军队里是绝对不可能的。总上所说,部队干部转业到地方降半级是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的,但是,降两级就是十分片面的,不合理的。这不是说不可以,是因为在哪个地方不是军队说了算,是你们所了算,不用说降两级,降你三级也是可以的。但这是绝对与宪法规定的不符合的。

 
48
2007年04月22日 星期日 15:09
看了春暖花开网友的解释,深有感触,分析的很透彻.
 
49
2007年05月07日 星期一 18:16
国家规定公务员要副省部级以上才算高级干部,军队是副军级以上算高级军官。
武警总队和公安厅是平级的。
 
50
2007年05月07日 星期一 20:37
据我所知,正厅局级以上就是高干了。楼上朋友依据何来,能否告知?
 
51
2007年05月11日 星期五 01:42
关于高级干部亲属出国审批权限的规定
高级干部(既中央和国家机关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副省长,军队副军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及其子女,不论因公、因私、长期、临时出国(出境),除按正常手续审批外,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的,要报中央组织部审查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查批准;在军队工作的,要报总政治部审查批准。
 
52
2007年06月10日 星期日 14:16
国务院总理对应军委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对应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对应军委委员,省委书记.省长对应大军区司令员.政委(因为他们都是中央委员),省委副书记对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他们大多是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常委对应省军区司令员.政委(因为省军区司令员或政委有一进省委常委
 
53
2007年06月10日 星期日 14:40
军队跟地方也一样,相同级别编制也有所区别拿大军区的副司令员和参谋长来说:都是副大军区级,都是班子成员,但副司令员肯定比参谋长稍高.地方也一样,拿副省级说:有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但政治地位不一样,有不同意见请发邮件至35175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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