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异地客户,全国各省市单位或个人委托本所律师在浙江省内特别是在金华地区(下辖婺城、金东、兰溪、义乌、东阳、永康、武义、浦江、磐安)开展诉讼以及非诉讼业务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异地单位或个人需要委托本所律师进行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的,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电话或者QQ联系本所律师,反映需要得到法律帮助的问题,双方商榷委托事项的可能性以及风险所在,并就委托事项达成协议。2、由本所起草委托合同,以网络或者传真方式发往委托方,得到委托方认可后由委托方盖章确认后回发本所,本所盖章后再发还委托方。3、委托方按协议将委托款汇入合同约定的单位账户。4、受托方将所需材料复印件发往委托方,委托方应当及时提供。5、由受托方完成委托任务。联系电话:15058510586 QQ916718124 朱建忠律师